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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史研究的难点是什么?是礼。不研究礼就无法全面理解中国法律史。但这个研究必须尊重历史,首先要原原本本地搞清楚什么是礼,它与法的关系究竟是什么?从事实出发总结出真正的规律和中国传统法的真正特色。而不是把礼随便地比附成西方的某个法。
——马晓红:《礼与法:法的历史链接》
为什么“不研究礼就无法全面理解中国法律史”?
导 入
第八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1.了解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的争论,从“唯物史观”角度认识先秦思想家德治与法治之争对先秦时期成文法产生过程的影响。
2.按朝代梳理历代王朝有关法律和礼教的统治措施,从“时空观念”角度认识法律和礼教对历代王朝加强统治的作用。
概念解析
法治: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是“君权之上”、“国权至上”的法治。
礼教:即礼仪教化,礼教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视名份,又称名教,即以名为教。礼教思想统治影响中华民族两千余年。对名教系统的破坏行为称为"僭越"。
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二者相辅相成。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和法治
儒法之争
西周
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尚书·酒诰》
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尚书·梓材》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左传·昭公六年》
西周建立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礼用来维护贵族特权,规范等级秩序。
战国法家思想形成之前,统治者已经使用法律来治理国家。
法治思想的渊源
最早的成文法出现在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
子产“铸刑书”引发德治与法治之争。
《左传》记载,
夏朝有《禹刑》,
商朝有《汤刑》,
周朝有《九刑》,
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第一次德法之争:
三月,郑人铸刑书。叔向使诒子产书,曰:始吾有虞于子,今泽已矣!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
——《左传·昭公六年》
◎子产作刑书
法治
子产
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
德治
叔向
从唯物史观角度思考,叔向为何反对子产“铸刑书”? “铸刑书”有何深远的历史影响?
实质:维护奴隶主贵族特权
第二次德治与法治之争
表现:在思想界体现为儒家与法家之争。
学派 主张 代表 思想
儒家 人性善,主张德治, 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孔子 “为政以徳”“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法家 人性恶,主张法治 商鞅 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 ①君主不要谈礼义,而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②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
韩
非
结果
学派 结果 原因
儒家 不被 重视 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的
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
法家 受到 重视 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以礼入法
1. 秦朝的律、令
(2)秦朝还颁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有法律效力。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篡,称《秦律》。
云梦睡虎地秦简
现藏于湖北省博物馆。竹简共1155枚,残片80枚,分类整理为十部分内容,图片为《法律答问》。《法律问答》多采用答问形式对秦律条文、术语等作出解释。秦代“以吏为师”,《法律问答》可能就是当时培训官吏时使用的教材。
案例一:甲盗取财物价值千钱,乙在知情的情况下分赃一钱,则二人同罪。......
案例四:两人持剑相斗,一人削掉了一人发髻,则应被处以城旦(筑城的苦役)徒刑。......
秦简《法律答问》共一百八十七条,其中单是“盗法”就有四十余条,而且量刑极重。如规定士伍盗窃,其赃值一百一十钱,就应“黥为城旦”。
思考:汉朝的律令与秦朝相比有什么变化?
①汉承秦制,沿袭秦律制成了《九章律》,也颁布法律文告,称“令”。
②受儒家思想影响,汉朝也重视礼治,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称“以经断狱”。
2. 汉朝的《九章律》与以经断狱
时有疑狱日:甲无子,拾道旁弃儿乙养之,以为子。及乙长,有罪杀人,以状语甲,甲藏匿乙,甲当何论 仲舒断日:甲无子,振活养乙,虽非所生,谁与易之。《诗》云:螟蛉有子,蜾赢负之。《春秋》之义,父为子隐,甲宜匿乙而不当坐。
——徐世虹 《中国法制史》
案情:甲没有儿子,在路边捡到一个被遗弃的孩子乙,把他当作自己的儿子抚养长大。乙长大后,犯了杀人罪,把杀人的事情告诉了甲,甲把乙藏起来不告诉别人下落。甲应该怎么判?
判决:根据《诗经》:“螟蛉有子,蜾蠃负之”。证明养父子关系等同于生父子关系。又根据《春秋》:父为子隐,子为父隐。证明藏匿罪犯不适用于父子之间。
案例先用《诗经》来证明父子之间的关系是合法的,再用《春秋》来证明父子之间不适用藏匿罪。因此甲被判无罪。
——摘编自赵复强,杨金元著《古代判案评析》
3.魏晋——律令儒家化的发展
(1)推动因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意识形态,儒家知识分子又主动参与法律解释,以经注律,并逐渐主导了律令修纂。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学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2)量刑原则
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3)实施目的
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4.唐朝的法律与教化
《唐律疏议》书影
(1)唐朝的法律
①发展
《贞观律》
《永徽律》
《永徽律疏》(《唐律疏议》)
地位:《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影响: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4.唐朝的法律与教化
(1)唐朝的法律
②特点:
恶逆者,常赦不免,决不待时。
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
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阅读材料,分析上述材料体现了唐律有何特点?
重视孝道,孝道与法律高度结合,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①提倡礼治:开元二十年(732年),唐朝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这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注重基层教化: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侧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家有雅风,政事规为。
——《授大理卿李坰黔中宣慰使制》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
——《新唐书·柳公绰传》
《大唐开元礼》
《颜氏家训》
4.唐朝的法律与教化
(2)唐朝的教化
南北朝的颜之推《颜氏家训》,直接开后世“家训”的先河,是我国古代家庭教育理论宝库中的一份珍贵遗产。
创作主体:中国古代家训的作者上至皇帝,下至百姓,来源广泛,身份多样。
呈现形式:中国古代家训形式丰富多样,比如“家书”“家训”“家训诗”等。
主要内容:中国古代家训与儒家思想关系密切,体现了忠孝仁义等儒家思想;中国古代家训与时代政治关系密切,比如在家训中引用朱元璋圣谕等;中国古代家训反映了社会经济的变迁,比如商品经济发展,商人家训流行。
主要功能:中国古代家训重视教化功能,起到价值引领的作用。
传承发展:历史悠久,中国古代家训不断总结前人经验,吸取同时期人的经验。
中国古代家训的特点
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1)秦朝实行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极端重刑主义统治,导致社会矛盾尖锐、二世而亡。
(2)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的君权神授说和“大德小刑”说,主张治理国家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
(3)汉武帝时儒学正统地位确立,并以儒家经义为最高指导思想。
(4)大批儒家知识分子用儒学精神改造现行法律。
合作探究
律令的儒家化
过程
开始:汉朝
01
深化:魏晋
02
完成:唐朝
03
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儒家经典解释法律,将儒家礼的精神注入法律之中,开启了法律的儒家化进程。
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律令的儒家化。
法律的儒家化,至唐律基本完成。
目的:
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原则:
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礼法融合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元朝
明朝
清朝
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沿袭《大明律》,同时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思考:宋朝以后的法制建设有什么特点?
①多以《唐律》为蓝本 ②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1、宋元明清时期的法律
特点:
①背景:南宋后期程朱理学逐步建立统治地位。
②传播方式: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③表现: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凡子受父母之命,必籍记而佩之,时省而速行之。事毕,则返命焉。或所命有不可行者,则和色柔声,具是非利害而白之,待父母之许,而后改之。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朱熹《家礼》
《家礼》书影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理学
①创立: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撰写的《吕氏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御僮仆,能肃政教,......能决是非,能兴利除害,能居官举职。
业谓......读书治田,营家济物,畏法令,谨租赋,如礼乐射御书数之类,皆可为之。非此之类,皆为无益。
——《吕氏乡约》
《吕氏乡约》书影
《吕氏乡约》是我国最早的成文乡约,对明清的乡村治理模式影响很大。
(2)乡约——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②发展: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明太祖朱元璋
③延续: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清康熙帝玄烨
(2)乡约——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④影响: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明朝:约律融合:乡约宣讲“六谕”,带有强制力
各州县做竖牌十面:凡不养父母时常忤逆者,牌书“不孝某人”。尊长无礼,牌书“不义某人”。偷鸡摸狗,牌书“做贼某人”。生事殴人,牌书“凶徒某人”。
……各用大字钉于本犯门左,每会跪约听讲,街民不与往来。约长等劝令同约完成纳粮的任务,劝戒同约维护地方安定。
——山西巡抚、刑部侍郎吕坤《乡甲约》
乡甲会图(明乡约仪式)
思考:相比宋朝,明朝乡约出现了哪些变化?为什么会发生这种变化?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1)形式上继承儒家伦理教化精神,实质上是强制宣传最高统治者的意志。
(2)君主专制强化,皇权加强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清朝:约为律用:乡约宣讲皇帝“圣谕”和律例
每月朔望日,择宽洁公所,设香案。届时县中文武官俱至,衣莽衣,礼生唱,序拜,行三跪九叩首礼。兴,退班,齐至讲所,军民人等,环立肃听。礼生唱,恭请开讲,司讲生诣香案前,跪,恭捧圣谕登台,木铎老人跪,宣读毕。礼生唱,请宣讲圣谕第一条(康熙“圣谕”及《大清律例》),司讲生按至讲毕而退。
——清《仁寿县志》
思考:相比明朝,清朝乡约出现了哪些变化?
敦孝弟以重人伦,
笃宗族以昭雍睦,
和乡党以息争讼,
重农桑以足衣食,
尚节俭以惜财用,
隆学校以端士习,
黜异端以崇正学,
讲法律以儆愚顽,
明礼让以厚风俗,
务本业以定民志,
训子弟以禁非为,
息诬告以全良善,
戒窝逃以免株连,
完钱粮以省催科,
联保甲以弭盗贼,
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形式延续明朝,仪式感更强,主要宣讲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常引《大清律例》。
学思之窗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做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阅读材料,想一想,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宋代乡约宣讲内容多为儒学中的仁、德、义、礼等内容,强调道德教化,使乡人相亲,不具备强制约束力。明清乡约改而宣讲皇帝的“圣谕”,目的是使民众遵守律例,乡约与法律合流,具有强制性。
我国古代为何形成以儒家思想构建的“礼”“法”结合的法律体系
中国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官僚制度的等级结构是礼法融合的基础;
中国古代由自然经济孕育“天人合一”观,是人们作为社会规范礼和国家规范法结合的思想条件;
政治
思想
小农经济是封建社会的根基,构建了以家庭为单位的体系,亲亲尊尊为核心的礼适合社会的需要;
经济
材料一:中国传统的法律体系从秦汉时开始形成。汉律特别强调皇权至上,法自君出……其法制的指导思想为礼法并用,以礼入法,儒家经义成为法理的基础,坚持德主刑辅,先教后刑,奠定了此后法制体系“礼刑一体”的基本框架。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二:在历史的推移和王朝的更迭中,法制虽代有损益,但“诸法合体”、“政刑不分”的旧法律结构形式到清末却始终未变。自古以来,中国的法典基本上是刑法典,但又包含有民法、诉讼法及行政法等法律内容,形成了“民刑不分,诸法合体”、民商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无别的法律结构。所谓“往昔律书体裁虽专属刑事,而军事、民事、商事以及诉讼等项错综其间”,指的就是这种情形。
——陈旭麓《近代中国社会新陈代谢》
思考:结合材料分析,分析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点
以皇权为法律的基本渊源,刑法、民法、行政诸法合一,司法行政不分。
以礼法并用的方式,把“天理、人情、国法”有机融合在一个法律体系之中。
司法从属于行政,不同等级的行政官员同时也是不同范围的司法官员。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先秦
德治:西周“敬天保民”——春秋战国儒家的仁、礼
法治:春秋“铸刑鼎”——战国法家“法、术、势”
秦——唐
秦汉:改法为律,律、令皆法
魏晋:律令儒家化
唐朝:《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
宋——清
法治:明清律例合编
教化:宋代理学、乡约
随堂训练
1.商朝统治者迷信鬼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西周时期,统治者在“尊天”的同时,提出“以德配天”“敬德保民”等观念。这表明西周比商代更加( )
A.重视神权统治 B.关注现实世界
C.强调等级秩序 D.注重血缘关系
解析:本题考查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由“以德配天”“敬德保民”可知,西周统治者强调德治,相对于商朝“统治者迷信鬼神”而言,西周更加关注现实社会,故选B项;商朝王权的神秘色彩更加明显,更重视神权统治,排除A项;材料中没有提及统治阶级内部或者统治阶级与被统治阶级之间的等级秩序,排除C项;材料未涉及血缘关系,排除D项。
B
2.子曰:“仁者乐山,智者乐水。”子贡问曰:“君子见大水必观焉,何也?”子曰:“夫水者君子比德焉,遍予而无私,似德;所及者生,似仁……”孔子的山水观是( )
A.将山水赋予德行教化作用 B.重视人类与自然界的和谐关系
C.自然界中的山水都是有灵性的 D.有智慧的人才能懂得欣赏山水
解析:材料中孔子认为水的特质符合“德”和“仁”,故由此推断,孔子的山水观是将山水赋予德行教化作用,故A项符合题意;材料的主旨强调的是山水背后的民本思想,没有体现出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故B项排除;材料中的孔子赋予了山水儒家的精神,而非强调山水本身的灵性,故C项排除;D项表述太绝对,而且不符合材料主旨。
A
3.汉代官员审理案件时,除了依据客观犯罪的事实,还着重考察行为者的动机是否与儒家道德相符合,如不符合,必须严惩;如符合,虽犯法也可以从轻论处。这种做法( )
A.确立了儒学统治地位 B.扰乱了司法审判秩序
C.杜绝了以往严刑酷法 D.增强了法律伦理色彩
解析:本题考查汉代的法治与教化。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汉代司法注重考察动机是否符合儒家伦理道德,这种做法增强了法律的伦理色彩,有利于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故选D项;儒学统治地位确立的标志是汉武帝接受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建议,故排除A项;这种做法只是在司法审判时注重了儒家伦理道德,并未扰乱司法审判秩序,故排除B项;这种做法只是增强了司法伦理色彩,与是否实行严刑酷法没有直接关系,且选项表述绝对化,故排除C项。
D
4.《礼记·曲礼》有关复仇之义,认为父仇不共戴天,为父祖复仇被视为孝义之举。汉律规定:“敢私复仇者加刑,家属徙边。”魏律规定:“贼斗杀人,以劾而亡,许依古义听子弟得追杀之。”这表明魏律中呈现出( )
A.复古主义的特色 B.严刑峻法的特色
C.程序简化的特色 D.以儒入法的特色
解析:根据对材料的理解,魏律规定“贼斗杀人,以劾而亡,许依古义听子弟得追杀之”,其中“依古义”即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影响,故选D项。魏律中并未体现复古主义,排除A项。根据材料中“许依古义听子弟得追杀之”,可知并没有体现严刑峻法,排除B项。材料未体现程序简化的特点,排除C项。
D
5.唐高宗曾命人对《永徽律》律文进行逐条解释,撰成《唐律疏议》,提出“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可见,《唐律疏议》强调( )
A.天人感应 B.法律与道德教化相结合
C.三教合一 D.天理与伦理道德相联系
解析:本题考查唐律的特点。根据材料“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可知,《唐律疏议》将道德与法律相结合,故B项正确;材料没有天人感应和三教合一的内容,排除A、C项;天理是宋明理学的内容,排除D项。
B
6.宋代为防止“有理者不获申,无辜者反被害”,规定司法判决生效后,犯人及其家属可以依法逐级申诉,从所属县,经州、转运司、提点刑狱司、御史台、登闻鼓院,甚至可以通过专门机构直诉至皇帝。这反映出( )
A.官僚机构日益臃肿 B.社会矛盾异常尖锐
C.司法实践比较严谨 D.专制主义不断强化
解析:根据材料可知,宋代为防止“有理者不获申,无辜者反被害”,规定犯人及其家属在司法判决生效后可以依法逐级申诉,甚至可以直诉至皇帝,这说明宋代的司法实践比较严谨,故C项正确。
C
7.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主要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圣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材料中乡约制度的主要作用是( )
A.加强中央集权 B.加强基层治理
C.确立儒学权威 D.强化重农抑商
解析:据材料中“进行道德教化……宣讲‘圣谕’……”可知乡约加强基层道德教化,旨在加强基层管理,故选B项;据所学可知,中央集权主要强调地方政府在行政、军事、经济等各方面服从中央领导,而乡约属于基层自治范畴,排除A项;据所学知识可知,儒学权威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来便已确立,排除C项;材料强调乡约的主要作用在于“道德教化”而不是强化重农抑商,排除D项。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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