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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课标要求:了解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了解关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产生及其在中国的实行。
赋役制度是中国历代王朝为巩固国家政权向人民征课财物、调用劳动力的制度。赋税是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也是国家宏观管理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而强制征收的,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概念阐释
税
以人丁为主的人头税;
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
其它杂税。
役
以丁男为主的徭役和兵役等。
2005年12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这标志着在我国沿袭两千年之久的田赋的终结。河北农民王三妮铸“告别田赋鼎”以记之。
中国古代的
赋役制度
壹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一)先秦时期
西周:贡赋制度(诸侯向周王缴纳贡赋,为王室服役)。
春秋:
①鲁国“初税亩”,无论公私田,按亩数实数收税。
②齐国“相地而衰征”,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战国(商鞅变法):
打破井田和私田的界限,所有土地都按统一的标准征税;赋税一律征粟;制定户籍制度,登记人口劳动力,按人口抽人头税,征伐徭役和兵役。商鞅变法是封建赋税制度在中国历史上基本确立的标志。
(二)秦汉时期
赋役内容 秦朝 汉朝 特点
田赋
丁赋 徭役 税率极高
(“收泰半之赋”)
与民休息,税率降低
(十五税一、三十税一)
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人头税)
人头税分口赋、算赋,商人和奴婢的算赋钱加倍。汉朝还征收财产税。
更卒、正卒和戍卒
田租较轻,人头税很重
算缗,亦称“算缗钱”。西汉初年所行税法之一,主要针对商人、手工业者、高利贷者和车船所征的赋税。
(二)秦汉时期:编户制度
告缗是算缗的延伸,元鼎三年(前114年),汉武帝实行告缗,即鼓励告发算缗不实。凡揭发属实,即没收被告者全部财产,并罚戍边一年,告发者奖给被没收财产的一半。
朝代 内容 征收概况 征收标准
隋朝
唐前期
唐后期
两税法
按田亩征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户税,分夏秋两次征收。
以土地、资产为主
租调制
人丁
人丁(不分性别年龄)
以庸(绢布)代(徭)役
推行基础是均田制
租庸调制
(三)隋唐时期:
租是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调为户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
保证农民生产时间,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
(三)隋唐时期:租调制到两税法
“两税法”颁布以后,到建中末年,就有了1300多万的两税收益……两税法规定“以钱谷定税,临时折征杂物”,具体征收时采用货币与实物结合的方式,这种做法在国家税收领域引入了货币税,改变了传统的纯粹实物税历史,货币税的推行,不仅适应了商品经济的发展,也加速了货币、商品意识的推广。自唐以后,以土地和财产为基础的税收制度逐渐占据了国家税收的主导地位,而以人丁为基础的税收制度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
——摘编自邱作文《唐朝中期两税法改革简析》
①扩大了收税对象,增加了国家财政收入;
②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③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
④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⑤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材料: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沒我以求宠,敛索无冬春。织绢未成匹,缫丝未盈斤,里胥迫我纳,不许暂逡巡。 —《白居易集》卷2《重赋》
材料:臣出使经行,力求利病。窃知渭南县长源乡本有四百户,今才一百余户。……其他州县,大约相似。访寻积弊,始自均摊逃户。凡十家之内,大半逃亡,亦需五家摊税。似投石井中,非到底不止。 ——陆贽
材料: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三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往输其一,今过于二。 —陆贽
统一税额取消、人口流动不受限制,各地税负轻重不均
政府加征杂税,百姓负担更重
以货币征税,商人易随意指定物价
结果:土地兼并、贫富差距扩大,两税法名存实亡
(三)隋唐时期:租调制到两税法
(四)宋元时期
1、宋朝
北宋初: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数倍。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派发各种徭役。
北宋中期:王安石变法实行募役法,百姓缴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募役法:原本百姓按户等轮流到州县当差役的方法,改为州县官府出钱雇人应役。募役费用由当地主户按户等分担,称“免役钱”,原本免役的僧侣、官户等,也需要缴纳“助役钱”。募役法使原来轮流充役的农民回乡务农,保证了劳动时间,促进了生产发展,官府也因此增加了财政收入。
2、元朝
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和南方,在北方叫“丁税”“地税”,在南方叫“夏税”“秋粮”。
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按户之上下征收丝和银两。
(四)宋元时期
科差:元代赋税制度比较混乱,南北方亦不相同。北方的赋税主要是税粮和科差。科差分为丝料、包银、俸钞三项,都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至元世祖时,此税税额稳定,包括:丝料每二户出丝二斤,交纳有封地的封主;包银,每户纳银(钞)四两。攻占江南后,为维持统治稳定,南方沿袭南宋税制,但加收俸钞,每户纳钞一两,用作官吏的俸禄。以户征“科差”,是过去封建王朝广征人头税制度的再现。
唐初政府收入同前代一样主要依赖农业赋税,但到了北宋,政府专卖收入和各项商业税收开始超过农业收入。导致这一变化的原因是北宋( )
A.土地兼并激烈,影响赋税收入
B.政府放松了对商人经营行为的限制
C.实行海禁政策,国内贸易发展迅速
D.私营手工业占据主导地位
A
朝代 赋税内容 征收概况 征收标准
明初
明后期
清朝
夏税、秋粮
江南地区“金花银”
赋役合并、一概折银、 计亩征银、量出制入
一条鞭法
米麦实物
土地财产
以土地为主
摊丁入亩
康熙“盛世滋丁,永不加赋”
雍正“摊丁入亩”
土地
(五)明清时期
(五)明清时期:一条鞭法到“摊丁入亩”
一条鞭法在清查土地和丁产的基础上实行的,扩大了负担面,在一定程度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取消了力役。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农民获得了较大的自由,为工商业的发展提供了丰富的劳动力资源。
简化了税制,使收入更加稳定可靠,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贪污腐败。
赋役征银,推动农产品商品化趋势和小农与市场的联系。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
“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规定以康熙五十年全国的丁数为准,此后达到成丁年龄的,不再承担丁役。
“摊丁人亩”
康熙帝规定以康熙五十年丁银作为定额,不再增加;雍正帝即位后,将这笔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人亩”。
(五)明清时期:一条鞭法到“摊丁入亩”
意义:①废除中国历史上长期存在的人头税,封建国家对人民的人身控制松弛;②避免了隐秘人口现象及促进了人口的增长;③有利于商品经济和新经济因素的发展;④减轻了无地或少地农民的负担,有利于经济恢复与发展。⑤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征收赋税。
明代中后期推行一条鞭法,按人丁和田亩多少征银;清代前期实行“摊丁入亩”,将丁银并入田赋,统一征收“地丁银”。以上措施的主要目的是( )
A.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
B.放松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C.减轻农民的家庭负担
D.适应商品经济发展需要
A
大致包括田赋、人头税和徭役。秦朝田赋税率极高,汉代初年田赋税率大大降低。
隋朝征收租调役。唐朝前期实行租庸调制,唐中期后废除租庸调制,实行两税法。
宋承唐制,征收两税,王安石变法施行“募役法“。元代于税粮外增加“科差”。
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清朝雍正年间实行“摊丁入亩”,废除人头税。
秦汉时期
隋唐时期
宋元时期
明清时期
①社会生产力、商品经济的发展;
②统治阶级维护统治、缓和社会危机;
③农民反抗斗争,统治者吸取历史教训。
赋税制度变化原因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趋势 变化 简化
征税标准 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转变,人头税在赋税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少,直至废除。 人丁→田亩
两税法
赋税品种 由繁到简,税种减少。从田租、人头税、杂税简化为土地税等;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明清时期对商业征收重税。 繁→简
(两税法)
(一条鞭法)
征税方式 由实物地租逐渐向货币地租转变,反映了封建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 实物→货币
(一条鞭法)
征税时间 由不定时逐渐发展为基本定时 不不定→定时
人身控制 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可以纳捐代役,保证了农业生产时间,利于农业发展。 服徭役→代役
(租庸调制)
一、中国古代的赋役制度
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的起源
与演变
贰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制度
《辞源》释义“关:关口、关门。古设关于界上,以稽查行旅”。又有“关,界上门”之说。《现代汉语词典》释义“古代在交通险要或边境出入的地方设置的守卫处所。”
(一)关税的起源及演变
关税: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关税”。
1、关税的出现
起源:西周时期,货物通过边境的“关卡”就要被征税。
司关,掌国货之节,以联门市,司货贿之出入者,掌其治禁与其征厘。 ——《周礼·地官》
◎湖南洪江厘金局与厘金银
(一)关税的起源及演变
根据材料概括中国古代关税制度的特点
材料:“汉循周法,商贾有税,流人贩买故矜免之。”到了唐朝,也主要以商人为征税对象。宋朝又明确规定贩夫贩妇细碎交易、岭南商贾赍生药及民间织缣布非以出售者,均不纳关税。明朝实行贡舶制度,只注重货物的贡献御用,而不注重征收关税。清朝皇帝提及开海贸易,训喻:“天朝嘉惠海隅,并不以区区商税为重务,随时查看情形,固不可于国体有防。
——摘编自徐信艳、王防《中西方古代关税思想的特色比较》
课堂探究
历史悠久
具有明显的抑商倾向
将关税作为贯彻政治目的手段
忽视关税的财政收入作用
材料一 清康熙时解除海禁,在广东、福建、浙江、江苏设立四处海关,管理对外贸易。海关设置后即制定税则,不分进出口,往来贸易统一征税,包括正税和杂税,税率总计10%左右。乾隆时期对浙海关税率提高两倍,试图“寓禁于征”,但效果不显著,之后实行粤海关一口通商。 ——摘编自韦庆远、叶显恩主编《清代全史》
材料二 1843年,《五口通商章程及海关税则》规定,进出口货物按值百抽五交纳关税,根据这个税则,一些主要进口货物的税率较原来粤海关实征的税率大幅降低,出口税率一般也比过去降低。此后,列强利用协定关税权,一再压低中国进口税率,使其长期低于出口税率。 ——摘编自许涤新、吴承明主编《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
变化:①从不区分进口税率与出口税率到区分进口税率与出口税率;②由进出口税率统一到进口税率低于出口税率;③晚清海关税率较鸦片战争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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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材料概括清代海关税率的变化
2、近代关税自主权的丧失
赫德1861年-1911年任中国海关总税务司,代表列强把持我国海关大权,在任内创建了税收、统计、浚港、检疫等一整套严格的海关管理制度和现代邮政系统。
鸦片战争后,中国开始丧失关税自主权
《南京条约》开了协定关税的恶例。
中美《望厦条约》、中法《黄埔条约》等不平等条约进一步强化了西方列强的协定关税权,根据这些条约和片面最惠国待遇规定,中国失去了自主调整税率的权力。
掌管中国国境关税的海关大权也长期把持在列强手中。
3、收回关税自主权的斗争
1927
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
1928
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要求关税自主。与美国签订《中美关税条约》,又陆续同意大利、英国等国缔结新约。
1930
日本同意《中日关税协定》
◎中美英签订新约
结果:国民政府通过这些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进展,但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关税。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才真 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五口通商章程》附带的《海关税则》规定,中国海关税率大幅度压低到5%-6%。这一规定反映了( )
①英国发动鸦片战争的初衷
②中国关税自主权遭到破坏
③海关失去了对民族经济的保护作用
④中国海关税与国际接轨
A.①② B.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③④
C
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关税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独立的专门的海关税法,统一了全国关税制度;维护了国家关税主权,保护了民族经济,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
改革开放前的制度创立
1985年强化法制化建设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国务院据此重新修订了发布了关税条例,进一步完善了关税的基本制度,对国民经济发展和对外贸易起到重要促进作用。
1987年颁布具体法律
◎中国海关标志
◎海关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强化了关税制度的法制化建设。
1.含义:以纳税人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的税种。
1914
北洋政府制定所得税条例(起步),包括征收个人所得税内容,但未实施。
1936
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开始征收)
新中国成立后
计划经济体制(没有征收)
1980
不断完善和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个人所得税制度正式确立
2.过程:
(二)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作用:①调节个人收入;②缓解社会分配不均,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保持社会稳定;③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④是每一个公民应该履行的义务。有助于培养和增强公民的纳税意识。
(二)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