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语文文学类阅读分类训练:记叙性散文(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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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考语文文学类阅读分类训练:记叙性散文(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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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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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语文
更新时间 2022-11-19 1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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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阅读:记叙性散文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往事的酒杯
苏童
①我父亲不喝酒,他爱抽烟。家里除了黄酒瓶子,我几乎没见过其他酒瓶。
②但我的两个舅舅爱喝酒,他们不抽烟。我们三家人住互相紧邻的房子里,各家的空气似乎总忙着竞争,我们家有烟味,但我的两个舅舅家经常飘出酒香来,酒香自然轻松胜出。这是我小时候便懂得的常识。
③我大舅家家境较为富裕,讲究吃,我大舅妈擅长做红烧肉,做了红烧肉我大舅必然要喝一盅。他们家的晚餐桌上酒香与肉香齐飞,喧嚣着飞到我们家。我总是被肉香吸引,不能自已,便穿过天井,到大舅家打开大门,往大街上看一眼,然后匆匆地往回走,算是投石问路。我小时候便有羞耻心,羞于开口向人索要,但我的目光无法伪装,总是火辣辣地投向那碗红烧肉。每逢这时,我大舅便尴尬地微笑,他的目光看向我大舅妈,似乎在征询她的意见,但无论她的表情是否活络,舅舅就是舅舅,一块红烧肉会被我大舅夹在筷子上,然后我会听见一个天籁般的声音:“来,吃一块。”我现在一直在回忆一件事:我大舅当年喝的是什么酒?可我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④我三舅家住在隔壁。他家也清贫,餐桌上的东西与我家的差不多,白菜、青菜、咸菜之类的,无甚风景,但他人穷志不短咧,爱喝几口酒,喝的是五加皮酒。我之所以对这记得很清楚,原因也简单,我对他家的餐桌没兴趣,轻蔑地望过去,忽略一切,就记住了桌上的那个酒瓶子。
⑤我第一次喝酒是在北京上大学期间。有个黑龙江的同学来自体工队,爱吃朝鲜冷面,爱喝啤酒,冷的碰凉的。他带我们去府右街附近那家延吉冷面馆去吃冷面,饭馆就在当时的首都图书馆斜对面。一群大学生不进图书馆,一头扎进冷面馆,毫不汗颜。我们随同学点单,每次都各要一碗冷面,伴以一扎散装啤酒。当时习惯说一升。一升20世纪80年代的啤酒被装在大塑料杯里,泛着白色的泡沫。白色的啤酒泡沫一如虚荣的泡沫,要喝,喝下去太平无事,但就是没有实际意义,还肚子胀。我在回学校的公交车上一直想着教二楼的厕所,为什么呢?因为那是离北师大的大门最近的厕所。
⑥我第一次醉酒是在大四那年。春天的时候,学生们都下到河北山区植树劳动,大家天天觉得饿,吃了上顿惦记下顿。忘了是哪个同学饿得“揭竿而起”,提议大家抛下组织纪律,结伴去县城的饭馆打牙祭。我积极响应。我现在已经忘了在那个燕山山区的县城小饭馆里吃了什么,却记得席间的那瓶酒。那是当地小酒厂生产的粮食烧酒,名字竟然叫白兰地,极其洋气。我们都清楚那不是白兰地,但那烧酒给人一种美好的感觉,醇厚,颇有劲儿。恰逢我们的杨敏如老师刚刚在古典文学课堂上给我们讲过李清照。她太爱李清照了,或许也是爱喝几口的人,讲起“薄醉”,怕学生不懂其意蕴,竟然言传身教,在讲台上摇摇摆摆地走了几步,强调说,薄醉是舒服的醉,走路就像踩在棉花上!我们在小酒馆里谈论杨敏如老师与薄醉,大家都有点贪杯,要寻找薄醉的滋味。令人欣喜的是,走出小饭馆时,我脚下真的有踩棉花的感觉,头脑亢奋却清醒。我听见我的同学都在喊:“薄醉了,薄醉了!”
⑦学生时代结束,喝酒便名正言顺了。毕业参加工作之后,一桌巨大的社会大酒席召唤着你,一般来说,绕开它是很难的,何况你不一定想绕开它。“喝酒喝酒喝酒!干了干了干了!”无论走到哪里聚会、做客,那个声音都会像空气一样追随你,不同的人对那个声音有不同的好恶,要么觉得它像苍蝇,要么觉得它像福音。
⑦但我在青年时代其实怕酒。饮酒之事,在我看来更像一种刑罚,所谓薄醉的滋味,竟无法与之重逢。如果一个人想起酒来,想到的是酒臭与呕吐,不免令人沮丧,这是酒的遗憾,也是人的过错。我不怨自己的酒量,下意识地将其归咎于酒桌上的“恐怖主义”。具体地说,我认为很多地方的酒桌上没有李清照,只有“恐怖分子”。酒桌上的“恐怖分子”信奉酒文化。酒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细节是劝酒。各地的劝法不同,各有规矩方圆,但基本目标是一致的,劝到客人酩酊大醉,劝到客人烂醉如泥,只要不喝出人命,都称其为喝好了、尽兴了。
⑧我在杂志社做编辑时经常随团去苏北采风。有一次采风途经六县,六个接待方都对我们热情如火,我们在每地停留两天,每天必喝两场酒。此地劝酒文化极其灿烂,灿烂得过分。每顿饭至少举杯三次,不算多,但每次举杯必须连饮三杯。你若是尊重地主、讲究礼仪之人,每一顿至少要喝九杯。九杯属于“多乎哉?不多也”的范畴,这不过是个基础。当地人的劝酒技术不会让一个小伙子只喝九杯了事。因此,同乡喝三杯,同龄喝三杯,属相一样喝三杯,姓氏一样喝三杯,最后是相同性别的要喝三杯。我记得当年我是多么友善,又是多么爱面子,明明已经被吓得不轻,却强充好汉,无奈酒量有限,十几杯二十几杯酒喝下去,只好摸着翻江倒海的胃冲去厕所,没有一醉方休的幸福,只有一吐方休的痛楚。我还记得那时候下苏北,总是这样一去一回,去的时候朝气蓬勃像张飞,回来的时候病歪歪的满腹怨言,真像李清照了。有一次,我坐汽车回南京,身边的朋友告诉我,我一直在睡觉,梦呓的声音很单调:“不喝了,不喝了。”
⑨往事不堪回首,其中有一部分往事是浸在酒杯里的。年复一年的酒,胜似人生的年轮,喝起来滋味不一样,但总是越来越沧桑、越来越绵厚的。有一年,前辈作家陆文夫到南京开会,晚上大家聚餐饮酒。我看见他独自喝酒,喝得似乎很孤独,便热情地走过去要敬酒,结果旁边一个同事拉住我说:“千万别去,他不接受敬酒,他很爱喝酒,但一向是自己慢慢喝的。”
⑩对于我,那是醍醐灌顶的一刻。原来一个人喝酒是可以与他人无关的,与傲慢无关,与自由有关。陆文夫坐在那里喝酒的姿态我至今难忘,如同坐禅。那种安静与享受,不是出于对酒最大的尊敬,便是最深的爱了。
⑾我爱酒多年,至今还经常奔赴各种酒席与朋友一起喝酒。无朋不成席,这是常识。但说到底,酒杯也是灵魂的容器之一。这容器的最深处,终究是一个人的快乐,一个人的哀愁,或者一个人的迷茫。很欣慰地发现,如今这也快成常识了。
1.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以时间为经,回忆为纬,选取其记忆深处种种与喝酒有关的往事结体成文,以其自身好恶或事件对其影响的深刻与否来决定笔墨的分量。
B.文中详细描写大舅家烧红烧肉,自己每每前去投石问路的细节生动传神,火辣辣的目光和天籁般的声音从侧面反映了那个时代物质的匮乏。
C.文中叙写的大妈、三舅、杨敏如老师以及黑龙江的同学等人物,虽然着墨不甚多,但都栩栩如生,极具个性和人间烟火气。
D.文章行文犹如小径漫步,不枝不蔓,叙事描摹简约自然,即事明理要言不烦;语言或凝练,或形象,或幽默,或富含哲思,启迪智慧。
2.请简要分析文章结尾处“如今这也快成常识了”一句的深刻意蕴。
3.请分析这篇散文是怎样借对日常生活的描写表达深沉的民族心理或民族文化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水杉,一种树的故事
阿来
水杉是一种古老的植物,在地质史上的中生代晚期的白垩纪就进化为参天乔木,蔚为大观。
然而,人类第一次给水杉命名,不是因为发现了活的植株,而是在化石中发现了它的存在。发现者是日本的三木茂博士,他肯定这是一种与世界上所有已知杉树不同的杉树,并已经在地球上灭绝。这个时间是一九三八年。这是关于这种植物的前传。
任何关心自然、对自然界中植物生存与分布有兴趣的人都知道,水杉就活在我们身边,而且广布于这个世界。实际上,今天水杉不仅生长在我们的庭院,也生长在隔壁的庭院,生长在附近公园,还生长在包围着我生活的这座城市的广阔乡野,在道旁、在渠边、在山野。
对此景象,我不禁有些恍惚。
要知道,在二十世纪四十年代以前,人们还认为这种美丽的树木早就从世界上消失了,和许多经历地质与气候巨大灾变的动植物一起灭绝了。直到一九四一年,抗日战争处于最为艰难的相持阶段,一位中央大学的学者,在辗转行脚去往抗战大后方重庆的路上,偶然与一株古老的水杉相遇。这位叫干铎的生物学者,肯定自己遇见的是一种未知植物,是一个新的物种,但他并不能确定这到底是什么,只能采集一些枝叶作为标本,向学界传递这个至少会令行内人感到兴奋的消息。这个偶然发现的地点,在四川万县磨刀溪,据说在三峡附近。这是我所知道的水杉的最初信息。
我查过万县地图,始终没有找到磨刀溪。直到朋友打电话来,邀我去外地,我犹豫,但他说出了一个词:水杉。接着又说,水杉发现地。我不假思索就去,去,去。
终于要去看那株有故事的水杉了。
当地一位朋友开车陪我去,车出盆地,面前横亘一道苍翠山岭,不高,却绵长幽静。出了隧洞就是谋道。那株水杉就长在谋道镇上,磨刀溪就在镇子边上。想当年,干铎先生由鄂入川的道路也是这样穿镇而过,只是更为崎岖、更为狭窄也更为寂寞吧。停车,下来,抬头,一树蓊郁的浓墨重彩的绿就矗立在眼前。不用问,这就是那株水杉了。移步往前,到它跟前,是一株见证过风雨沧桑的老树,枝柯遒劲,树身苍老,要两三人牵手才可以环抱。一圈栏杆挡在身前,不能亲手抚摸那暴突皲裂的苍老树皮了。礼敬般绕行一周,再一周。水杉很高,使劲仰头,也未见其顶,只把我的视线引向天空深处。据当年资料,这株树通高三十三米,现今测量的准确数据是三十五米多。
杉科这个植物家族中的大多数是常绿乔木,水杉却是要落叶的,这也增加了其观赏价值。萧瑟的冬天,它排掉一些水分,躯干和枝条变得坚硬,这是迎接北风与寒霜的必需措施。在我生活的地方,寒冬将尽,它的枝子颜色一天天变浅、一天比一天滋润,同时也从坚硬变得柔软。那是地下的根须在向上输送水分和养料,在做一年一度萌发新叶的准备了。每天经过它身旁,都会抬头看看。每一道皲裂的老皮间每天都会透出更多的润泽,每一根枝条都会比前一天更加饱满。一周,或者再多几天,就看见幼嫩的枝梢上绽出了星星点点似有若无的绿。凝视时如烟将要涣散;再换眼,又凝聚如星,新翠点点。海棠初开时,它羽状的新叶已经舒展开来,清风徐来,借它鸟羽般翩飞的新叶显现轻舞飞扬的姿态。夏天的绿意盎然、生机勃勃自不必说,到秋天,这些针叶,又一枚枚变换颜色,变成黄色,变成红色。先是星星点点、丝丝缕缕,某一天,突然在通透的秋阳下,变成了一树绯红或一树金黄。等到这些叶子脱离枝头,和冷雨一起垂降到地面,时令已经迈进冬天的门槛。每经过这样一个循环,人老去一岁,但树还年轻,明年再开枝展叶,还是一个成长中的青年。
磨刀溪旁这棵世界上年龄最大的水杉,已在这里站立六百多年,依然葱郁苍翠,还要见证这片土地许多个世纪的沧桑巨变。
当年,干铎在谋道与这株树不期而遇时,以他的生物学知识判断,这肯定是杉科植物的一个新种,却不能对这种植物作一个准确的定名。又过了五年,抗战胜利后的一九四六年,才由郑万钧、胡先骕两位植物学家确定其科学命名。在没有采用科学的分类系统和命名法之前,中国人并不是对周围的环境一无所知,是基于经验性的无系统的知识,实在是有着巨大的缺陷。而这次发现与命名,它证明中国人也能以科学的方式重新发现和认知世界。也是因为这个发现,世界才知道,水杉这个经历地球生物大灭绝,又经历第四纪冰期严酷考验的古老植物,居然还生存在中国长江三峡附近的偏僻乡野。
如今水杉这种植物,在被发现后的七十多年间,不仅在发现地得到保护与繁育,而且早已重新广布到其适合生长的地方,在城市、在乡野,在中国、在中国以外的许多国家。
中国人的精神曾经生气勃勃,曾经豪迈地面向世界。但也曾经迷失,“巷有千家月,人无万里心”。好在,蒙昧且沉溺于蒙昧的时代已成为过去。今天我来寻找水杉,也就是寻找一个中国人在文化上重新觉醒、重新发现世界的故事吧。
(有删改)
4.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散文开头写日本学者发现水杉化石,是从学术角度介绍水杉的命名历史,仅仅是丰富了散文内容,但与散文格格不入,影响散文主旨表达。
B.文中关于磨刀溪水杉“枝柯道劲,树身苍老”的细节描写,既凸显出这棵树见证风雨沧桑之后的生命悠久,也抒发了作者对其礼敬之情。
C.干铎尽管首次发现了水杉植株却不能予以准确定名,是因为他身处一个蒙昧的时代,不能科学定名,这让作者唏嘘不已并且内心深受触动。
D.作者在叙述水杉这种树的故事时,将其被发现命名的过程与当时中国所遭遇到的侵略战争紧密联系在一起,给文章增添了厚重的历史感。
5.请赏析文中画线句子。
6.文章围绕“水杉”是如何谋篇布局的?请结合文本加以分析。
阅读下文,完成下列小题。
去老舍的家寻最美的菊花
杨新岚
①汪曾祺说过:我在北京见过的最好的菊花是在老舍先生家里。老舍先生每年要请北京市文联、文化局的干部到他家聚聚,一次是腊月,老舍先生的生日;一次是重阳节左右,赏菊。
②11月25号,北海公园菊展开张的日子,我骑着自行车去了老舍故居,想看那个曾经菊花满地的小院。从《当代》杂志西行,穿过后拐棒胡同、礼士胡同、报房胡同,12分钟就到了王府井北侧的丰富胡同19号。
③一个刚学过老舍课文《养花》的小学生,一大早从海淀赶过来,等着要看这个养花的院子。他应该有点小失望,院中只有玉簪花和水葫芦的绿叶。《养花》中提到某年夏天,三百稞菊秧还在地上(没到移入盆中的时候),下了暴雨,邻家的墙倒了,菊秧被砸死三十多种,一百多棵。全家几天都没有笑容。这个事故现场应该在前院,已经被封闭成为办公区了。
④二门里的屏风非常别致,是那种适宜入画的木影壁。
⑤北京小院的木影壁不多,二门带木影壁的就更少了,结构精致色块搭配如此和谐别致的影壁全北京更是独一份,配上胡絜青手写的“福”字,小院的画意呼之欲出。
⑥北房三间加东西耳房,往来过各界的风云人物。两耳房是老舍写作的地方。院内南墙上的大屏幕刚好响起老舍女儿舒济的声音,说父亲自认是个“写家”,不是作家。老舍认为生命无贵贱之分,自己与写账先生没什么分别,真正的写作就是要领略生命,解释生命,让作品充满生命的气息。
⑦院内北房前,两颗柿树正挂满果实,小灯笼般满树悬垂,蓝天下,映在青色的瓦垄和红色的挂檐板上,红中透金。舒济前些日子告诉我:小院的菊花和丹柿最美,可惜现在只有红柿了。她给我发了一张围,是工笔花鸟画大师于非闇画的,题款是:老舍家有菊花见丹柿满树亟图之非闇七十岁。图中的柿子和眼前的果真是一样一样的。
⑧空中有丹柿,地上有菊花,小院的美是铺天盖地的。
⑨叶浅予画的老舍种花围中,花草各开,高下不同,可惜更像是南方人的庭院,没有丹柿小院最美秋天的气势。
⑩舒济发我一张图,说:这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为了拍影像,专门购买了一批独朵花的菊花,这样的菊花是过去家里所栽种的。图中,这一墙一地的菊花挤在窗前,怪不得老舍在屋里写一些字就要出来莳弄一会儿他的花。
养了这一地的花,老舍在《养花》中还说自己不是养花的专家,他更感慨的是养花付出的劳力和心力:种了一院子的花,猫都没地方玩啦,只能上房。赶上狂风暴雨或天气突变,全家上阵,往屋里要搬几百盆花,第二天再搬出来。一进一出之间, 我们知道院中曾经有几百盆盛开的菊花,有一个文人护住百花不让雨打风吹去。
舒济发我一张1952年的小院照片,硕大的菊花仪态万方地簇在主人的唇边,单单个头就令人惊叹!可惜是黑白的。
舒济好像能感知我的遗憾,又发过来一幅她母亲的工笔重彩菊花图。母亲胡絜青小时候就画画,后来的老师是齐白石和于非闇,秋天家里开过菊展,她的菊花果然清气遍人,色泽淡雅,姿态摇曳。
这幅菊花美则美矣,离最美的菊花还有距离。我在故居的两房仔细搜寻院子的老照片,终于看到一组胡絜青画的菊花图。第一图的品种是贵妃之笑,第二图是金针,第三图为落日熔金,第四图叫帅旗。帅旗是五大名菊之首,有点旗帜飘飘的感觉,金针很形象,落日熔金形态传神,独独贵妃之笑,网上无论如何也搜不出来。胡絜青还画过“玉蟹”“御黄袍”“霓震羽衣”等名品菊花。
老舍在《四世同堂》里有一段文字:北平的菊种之多,式样之奇,足以甲天下。秋天一定要住在北平就成了老舍的《住的梦》。后来老舍果然住在柿子和菊花的院落中,自己写文,夫人画画,那种日子的过法一直传到儿女身上。舒济在八十多岁的今年,屋里满种花草,逢年过节,两夫妇和子女都要写字作画,把日常的生活过出美意和文气来,着实延续了诗书传家的传统文化。
我离开故居的时候,进来一个四五岁的女童,大叫了一声:Orange(橙子)。她妈妈用一口标准的京腔轻声说道:Persimmon,中国话叫柿子。
小孩子大概没见过柿子,不懂得柿子的寓意,更不会懂这院中消失的菊花对于一个中国文人意味着什么。
在北京的深秋,种一盆菊花,读一些与菊花有关的文字,秋天就不单单是香山的红叶了。
7.分析第②段画线句详细叙述去老舍家路程的作用。
8.第⑦段运用虚实结合的表现手法,结合具体内容,对此加以赏析。
9.分析第 段写舒济一家人的意图。
10.本文为什么要以“去老舍的家寻最美的菊花”为题?请加以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在沈从文先生墓前
龙良骅
①天空飘着小雨。早春的雨,带着寒意,若雾,若烟,轻轻地来,像几声嫩嫩的鸟鸣,像几朵怯怯的蓓蕾。
②凤凰城的喧嚣留在了身后,沿着沱江边窄窄的石板路,按着路标的指引,我和妻子虔诚地前往听涛山,寻找心中的圣地。拜谒沈从文墓,这是萦绕在心中多年的愿望,现在终于有机会走近这位中国现代乡土文学大师灵魂栖息的地方了。
③听涛山既不高,也不陡,平平缓缓,多像沈从文先生平和的性格。八十六级之字形的石级,湿漉漉的,象征先生走过的八十六个岁月。路旁有一株红梅,正在寒风中悄然绽放,透露着春天的讯息。而更多的树木,叶片凋谢,不免在料峭春寒中有一丝瑟缩。但几丛翠竹挺拔着,几丛杂树斜生着,绿绿的枝叶,显示着盎然生机。游人稀少,在我们的前面,只有一对年轻的情侣,手牵着手,静静地走着。我们也尽量放轻脚步,怕打扰沈从文先生的安息。
④墓在山腰。这应该是世界上最奇特的坟茔了吧?坟是一座山,山是一座坟,沈从文先生的骨灰直接撒入山上的泥土中,这位自然之子最后彻底回归自然,与大自然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就如石级边的一块石碑上写的: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这是沈从文的表侄,大画家黄永玉送给他的。从凤凰出发,沿着沅水流域,然后北京、上海、昆明,复又回到北京,这是他的人生轨迹,现在他回家了。听涛山是幸运的,它容纳了蜚声海内外的一位士兵,一位作家,一位学者,一位“乡下人”。
⑤墓碑也是奇特的,一块粗糙的五彩石,正面写着几行小字:照我思索,能理解我;照我思索,可认识人。这应该是先生自拟的墓志铭吧?墓碑顶上,放置着一个小小的花环,花瓣上凝着水珠,有一点儿落寞。而墓碑下,插着三炷香,香早燃尽,剩着几截竹签和一点点灰烬。传统的和新潮的祭奠方式就这么巧妙地汇聚在一起了。碑的后面,刻着沈从文小姨子张充和题的一句话: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算是对其姐夫最深刻的理解,最恰当的评价。走在我们前面的那位女孩儿,低头读着碑上的文字,她忽然一回头,乌黑的眸子一闪一闪,我的思维触电似的拼接起一些记忆的碎片:渡船上的翠翠,守着碾坊的三三,做着“女学生梦”的萧萧,橘子园里的夭夭……
⑥水,是理解沈从文的最佳途径。他自己就曾经说过:“我感情流动而不凝固,一派清波给予我的印象实在不少。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同水不能分离。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沈从文是顽皮的逃学大王,枯燥的私塾和新式的学校都吸引不了他,他总是逃学去看河中的行船,船上的水手;看河岸的树木,林中的小鸟;看河边的小城,城中的针铺、伞铺、皮靴店、染坊、豆腐坊、冥器铺。哪怕是因逃学而被罚在孔夫子牌位前跪着,他脑中呈现出的,仍是河中的鳜鱼被钓起、风筝飞满天、黄鹂在山中歌呼、树上果实累累的情形。他就这样读着一本小书,同时读着一本大书。十四岁多一点,他就到地方的部队里当兵,那是当地大多数青年人的首选出路。辗转在沅水流域,又从水里认识了船家、水手、兵士、妓女、商人。直至二十岁,才脱下军装上岸,背着一卷小小的行李,孤身一人出现在北京车站的站台上,来读那本永远也读不尽的大书。中国现代文学从此多了难得的水的灵气。水的滋润,让沈从文的作品永远水气盈盈,他笔下的人物永远都那么健康丰满,处处闪耀着人性的美丽光辉。
⑦美国学者金介甫说,如果要为中国现代作家排座次,鲁迅是当然的第一,沈从文是名副其实的第二!
⑧想当年那些红极一时的作家都湮没在历史的风烟中,孤独的沈从文却成为了常青树,这莫非也是自然的法则?沈从文曾说,他和他的读者都将老去。其实,沈从文的读者确实在一批批老去,但他的作品则永葆生命力,新的读者也在不断涌现。我相信,刚才和我们同来的那对年轻的情侣也一定是沈从文的崇拜者。因为,他的作品有丰沛的水,源头是鲜活的。
(选自《散文百家》)
1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第①段以雨起笔,用嫩嫩的鸟鸣、怯怯的蓓蕾等词语生动地写出了早春细雨的特点,渲染了一种静谧的氛围。
B.文章写拜谒沈从文墓的那对年轻情侣并非闲笔,意在表明沈从文的作品在年轻一代的读者中也具有影响力。
C.作者从沈从文墓的特点联想到他的作品及其人生经历,坚信沈从文的作品会永恒,表达了心中的崇敬之情。
D.文中多处使用反问、借代、比喻等修辞手法,语言精练准确,清新自然,具有诗情画意,给读者以身临其境之感。
12.综观全文,请简要概括沈从文先生的形象特点。
13.文中第⑥段画线的句子“他就这样读着一本小书,同时读着一本大书”中“小书”和“大书”的含义是什么?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平凉之地
蒋子龙
古凉州,即现在的河西走廊,从来就是经略西北的军事要地,还是古丝路西去的咽喉。其形如一把长剑,而平凉就是剑柄,是蓄力,发力的地方。自古来谁掌握了这把长剑,谁就能控制中原。因为平凉位于陕甘宁交汇的几何图形中心,横跨关山,襟带泾水,外阻河朔,内当陇口,屏障三秦,拥卫畿辅。
春秋五霸时期,齐桓公就据此西伐大夏;汉武帝时能够喊出“犯强汉者虽远必诛”的豪言,也是因霍去病手握“平凉长剑”,所向披靡,成为一代“战神”;左宗棠为解决由陕甘民变引发的西北乱局,进驻平凉,据此控制局面,策应各方,后受命从平凉出发收复新疆,立下不世之功;直至近代的工农红军长征时期,平凉的静宁仍是长征领袖的驻地,1936年,静宁的界石铺成为“红军会师的中心基点”,当年10月8日,红一、二、四方面军在这里会师,并以此为落脚点开始纵横穿插;到今天,“平凉长剑”还在守护着国家领空乃至太空……
平凉是目前考古所能证实的最早有人类繁衍生息的地方,是中国古人类的发祥地。从平凉境内采集到的石器,人类头骨化石及相伴的牛,马、羊等动物化石证明,60万年前这里就出现了人类活动的痕迹。
平凉还有相当数量的古树,其中尤以两株古槐最为珍奇。一株生长在关河村,巍巍然一树擎天,气象非凡,三千多年来吟风啸雨,铁皮棱锃,全无破损,通身上下竟没有一个枯枝,体现了极其强盛的生命力。经国家林业部的专家测定,它的树龄已有3200余年,是国内现有的槐树之最,被奉为“华夏古槐王”。古槐王的树干、树枝上还寄生着杨树、花椒树、五贝子、玉米、小麦等十来种植物,都还长得很不错,也是一大奇观。过去这里是深山老林,人迹罕至,由于人们相信老树通神,古槐理所当然地成了神树。每年从全国各地来朝拜的人不计其数,大树下永远摆着各色供品,在古槐四周的栅栏上还挂满了大红调缎,洋溢着吉祥喜庆的氛围。距离古槐王一公里左右,另有一株3000多年的老槐树,老槐的一多半倒掉,剩下的少半扇树干却依然高高挺立,枝叶翠绿,生机老道,堪称“活的文物”,仍旧顽强地述说这块古老土地上的传奇……
古凉州横跨关山,关山(又称陇山、六盘山)被称为“西出长安的第一道天然屏障”,南北绵延240公里,在距离平凉市庄浪县东北33公里处的山巅林海之中,兀自出现一片山顶湖泊,海拔2860米,湖面约50亩,状若卧蚕湖水清湛,其深莫测,无论旱涝,水位不变,四周青黛环拱,草木蓊都。这就是声名赫赫的“雷泽”,今称“朝那湫”这是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伏羲的孕育之地,历来被视为朝觐,探寻华夏文明之源的的圣地。
《帝王世纪》载:“太昊帝庖牺氏,风姓也,母曰华胥。燧人氏之世,有巨人迹,出于雷泽,华胥以足履之,有娠,生伏羲……”这是个美妙的故事,美丽健硕的姑娘华胥,在绿草茵茵的雷泽湖畔发现了一对清晰而巨大的脚印,她好奇地将自己的脚踩到这个大脚印上。12年后,她在成纪生下了被尊为“三皇五帝之首”的伏羲。伏羲所创造的“成纪文明”,成为华夏文明学始的原点,纪录了中华民族创始的童年。
至今在平凉的静宁、庄浪两县之间,还保留着古成纪的城垣,依然可以看得出当初的恢宏和雄峻。它标志着中国的“道文化”,始于伏羲画卦,而升华于黄帝问道。道,是中国哲学的思想内核,也是中华文化的根脉,无论是历史逻辑演绎的必然,还是文明进程中的巧合,伏羲画卦和黄帝问道,竟都发生在平凉这片古老而神奇的土地上。
平凉城西30里,便是“道源圣地”崆峒山。其实也是关山的支脉。秀岭奇峰,峻极于天,林木葱茂,岚气朦胧,远眺神思缥缈,走近则爽气侵骨。4700多年前,黄帝为求治国安邦之道,“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史记·五帝本纪》)即沿着北斗星柄指引的方向,长途跋涉登崆峒。这是中国历史有文字记载的第一位向仙人求道的盛事。于是这一年被奉为道历纪元的开始,也就今人所熟知的“黄历”。黄帝从广成子获受自然之经,求得大道之理,并以此道治理天下,开创了长期的圣治,中华文明再次达到高峰。
黄帝问道之后,周穆王也西来登崆峒,拜王母。《穆天子传》中记载,西王母在关山另一条支脉回山,接见了周穆王,并馈赠给他八车玉石。后来,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等也相继跟着七星北斗的斗柄登临崆峒山,朝圣访道,以期能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获得修身治国的玄妙法门。秦始皇朝圣后,还命丞相李斯在崆峒山刻石以颂:“西来第一山”。
由此,平凉便成为千古圣地,历代的名流墨客,争相西来,一登崆峒,想从“大道”这个中国本源文化的母体汲取营养。同时,这些先圣,先贤也为中华文化宝库留下了诸多经典:伏羲八卦揭示宇宙和生命的本质;广成子的《自然经》和黄帝的《阴符经》是对“道”的阐发;《黄帝内经》解读生命真相;《黄帝四经》论述治世方略;葛洪在平凉庄浪的葛家河修炼,并著《肘后方》。诺贝尔医学奖奖获得者屠呦呦,就是从《肘后方》中“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得到启发,提炼出人类治疗疟疾的“青蒿素”。
行笔至此,不禁心生感佩,整个深深植根于华夏文明的平凉,究竟蕴藏着多少中华文化最古老的“基因密码”?
(有删节)
14.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既有对平凉历史的追溯,也有对今天的叙写,多次运用今昔对比的手法,有力地突出了平凉历史对今天的重要影响。
B.文章写到凉州是中华民族人文始祖伏羲的孕育之地,并引人华胥履巨人印生伏羲的神话传说,为这个圣地增添了浪漫色彩。
C.“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一句,既写今人可以从典籍中汲取营养,更写屠呦呦为人类做出的杰出贡献。
D.文章写崆峒山是为写道教对平凉的影响,从黄帝写起,到秦始皇、汉武帝等人。再到历代名流墨客登临崆峒,丰富了文章内容。
15.下面关于平凉之地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平凉之地自古以来是西北的战略要地,西北地区的征战,平叛,驻守等军事活动多在此经略,故被作者称作“平凉长剑”。
B.平凉之地是中国古人类重要的发祥地,古树生命力旺盛且与人类生活关系密切,印证着此处是人类最早繁衍生息的地方。
C.平凉之地是探寻华夏文明之源的圣地,是人文始祖伏羲的孕育之地,伏羲创造的“成纪文明”成为华夏文明肇始的原点。
D.平凉之地是“道文化”的重要起始地,“道文化”在此处不断升华和发展,作为中国的本源文化为历代名流墨客提供营养。
16.请简要赏析文章结尾段的妙处。
17.有人评价蒋子龙的散文,“不局限于自然的书写,而彰显历史文化感”。请结合文本简要说明本文是怎样彰显平凉的历史文化感的?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往事的酒杯
苏童
①我父亲不喝酒,他爱抽烟。家里除了黄酒瓶子,我几乎没见过其他酒瓶。
②但我的两个舅舅爱喝酒,他们不抽烟。我们三家人住互相紧邻的房子里,各家的空气似乎总忙着竞争,我们家有烟味,但我的两个舅舅家经常飘出酒香来,酒香自然轻松胜出。这是我小时候便懂得的常识。
③我大舅家家境较为富裕,讲究吃,我大舅妈擅长做红烧肉,做了红烧肉我大舅必然要喝一盅。他们家的晚餐桌上酒香与肉香齐飞,喧嚣着飞到我们家。我总是被肉香吸引,不能自已,便穿过天井,到大舅家打开大门,往大街上看一眼,然后匆匆地往回走,算是投石问路。我小时候便有羞耻心,羞于开口向人索要,但我的目光无法伪装,总是火辣辣地投向那碗红烧肉。每逢这时,我大舅便尴尬地微笑,他的目光看向我大舅妈,似乎在征询她的意见,但无论她的表情是否活络,舅舅就是舅舅,一块红烧肉会被我大舅夹在筷子上,然后我会听见一个天籁般的声音:“来,吃一块。”我现在一直在回忆一件事:我大舅当年喝的是什么酒?可我怎么也记不起来了。
④我三舅家住在隔壁。他家也清贫,餐桌上的东西与我家的差不多,白菜、青菜、咸菜之类的,无甚风景,但他人穷志不短咧,爱喝几口酒,喝的是五加皮酒。我之所以对这记得很清楚,原因也简单,我对他家的餐桌没兴趣,轻蔑地望过去,忽略一切,就记住了桌上的那个酒瓶子。
⑤我第一次喝酒是在北京上大学期间。有个黑龙江的同学来自体工队,爱吃朝鲜冷面,爱喝啤酒,冷的碰凉的。他带我们去府右街附近那家延吉冷面馆去吃冷面,饭馆就在当时的首都图书馆斜对面。一群大学生不进图书馆,一头扎进冷面馆,毫不汗颜。我们随同学点单,每次都各要一碗冷面,伴以一扎散装啤酒。当时习惯说一升。一升20世纪80年代的啤酒被装在大塑料杯里,泛着白色的泡沫。白色的啤酒泡沫一如虚荣的泡沫,要喝,喝下去太平无事,但就是没有实际意义,还肚子胀。我在回学校的公交车上一直想着教二楼的厕所,为什么呢?因为那是离北师大的大门最近的厕所。
⑥我第一次醉酒是在大四那年。春天的时候,学生们都下到河北山区植树劳动,大家天天觉得饿,吃了上顿惦记下顿。忘了是哪个同学饿得“揭竿而起”,提议大家抛下组织纪律,结伴去县城的饭馆打牙祭。我积极响应。我现在已经忘了在那个燕山山区的县城小饭馆里吃了什么,却记得席间的那瓶酒。那是当地小酒厂生产的粮食烧酒,名字竟然叫白兰地,极其洋气。我们都清楚那不是白兰地,但那烧酒给人一种美好的感觉,醇厚,颇有劲儿。恰逢我们的杨敏如老师刚刚在古典文学课堂上给我们讲过李清照。她太爱李清照了,或许也是爱喝几口的人,讲起“薄醉”,怕学生不懂其意蕴,竟然言传身教,在讲台上摇摇摆摆地走了几步,强调说,薄醉是舒服的醉,走路就像踩在棉花上!我们在小酒馆里谈论杨敏如老师与薄醉,大家都有点贪杯,要寻找薄醉的滋味。令人欣喜的是,走出小饭馆时,我脚下真的有踩棉花的感觉,头脑亢奋却清醒。我听见我的同学都在喊:“薄醉了,薄醉了!”
⑦学生时代结束,喝酒便名正言顺了。毕业参加工作之后,一桌巨大的社会大酒席召唤着你,一般来说,绕开它是很难的,何况你不一定想绕开它。“喝酒喝酒喝酒!干了干了干了!”无论走到哪里聚会、做客,那个声音都会像空气一样追随你,不同的人对那个声音有不同的好恶,要么觉得它像苍蝇,要么觉得它像福音。
⑧但我在青年时代其实怕酒。饮酒之事,在我看来更像一种刑罚,所谓薄醉的滋味,竟无法与之重逢。如果一个人想起酒来,想到的是酒臭与呕吐,不免令人沮丧,这是酒的遗憾,也是人的过错。我不怨自己的酒量,下意识地将其归咎于酒桌上的“恐怖主义”。具体地说,我认为很多地方的酒桌上没有李清照,只有“恐怖分子”。酒桌上的“恐怖分子”信奉酒文化。酒文化中一个重要的细节是劝酒。各地的劝法不同,各有规矩方圆,但基本目标是一致的,劝到客人酩酊大醉,劝到客人烂醉如泥,只要不喝出人命,都称其为喝好了、尽兴了。
⑨我在杂志社做编辑时经常随团去苏北采风。有一次采风途经六县,六个接待方都对我们热情如火,我们在每地停留两天,每天必喝两场酒。此地劝酒文化极其灿烂,灿烂得过分。每顿饭至少举杯三次,不算多,但每次举杯必须连饮三杯。你若是尊重地主、讲究礼仪之人,每一顿至少要喝九杯。九杯属于“多乎哉?不多也”的范畴,这不过是个基础。当地人的劝酒技术不会让一个小伙子只喝九杯了事。因此,同乡喝三杯,同龄喝三杯,属相一样喝三杯,姓氏一样喝三杯,最后是相同性别的要喝三杯。我记得当年我是多么友善,又是多么爱面子,明明已经被吓得不轻,却强充好汉,无奈酒量有限,十几杯二十几杯酒喝下去,只好摸着翻江倒海的胃冲去厕所,没有一醉方休的幸福,只有一吐方休的痛楚。我还记得那时候下苏北,总是这样一去一回,去的时候朝气蓬勃像张飞,回来的时候病歪歪的满腹怨言,真像李清照了。有一次,我坐汽车回南京,身边的朋友告诉我,我一直在睡觉,梦呓的声音很单调:“不喝了,不喝了。”
⑩往事不堪回首,其中有一部分往事是浸在酒杯里的。年复一年的酒,胜似人生的年轮,喝起来滋味不一样,但总是越来越沧桑、越来越绵厚的。有一年,前辈作家陆文夫到南京开会,晚上大家聚餐饮酒。我看见他独自喝酒,喝得似乎很孤独,便热情地走过去要敬酒,结果旁边一个同事拉住我说:“千万别去,他不接受敬酒,他很爱喝酒,但一向是自己慢慢喝的。”
对于我,那是醍醐灌顶的一刻。原来一个人喝酒是可以与他人无关的,与傲慢无关,与自由有关。陆文夫坐在那里喝酒的姿态我至今难忘,如同坐禅。那种安静与享受,不是出于对酒最大的尊敬,便是最深的爱了。
我爱酒多年,至今还经常奔赴各种酒席与朋友一起喝酒。无朋不成席,这是常识。但说到底,酒杯也是灵魂的容器之一。这容器的最深处,终究是一个人的快乐,一个人的哀愁,或者一个人的迷茫。很欣慰地发现,如今这也快成常识了。
18.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我”记不住大舅喝的是什么酒,却记住了三舅喝的是五加皮,是因为三舅家家境与我家相似,心里和三舅更为亲近。
B.“我”第一次跟随大学同学喝酒反映出“我”的从众和虚荣,而第一次醉酒是在酒馆寻找薄醉的体验,反映了“我”附庸风雅的一面。
C.“我”当年下苏北时遇到很多酒桌上的“恐怖分子”,这虽让我当时苦不堪言,却也意外地成就了我的酒趣,让我爱酒多年。
D.作者说“无朋不成席,这是个常识”,是对“无酒不成席”这句俗语某种程度的否定,也是对陆文夫一个人饮酒的批判。
19.下列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作者以时间为经,回忆为纬,选取其记忆深处种种与喝酒有关的往事结体成文,以其自身好恶或事件对其影响的深刻与否来决定笔墨的分量。
B.文中详细描写大舅家烧红烧肉,自己每每前去投石问路的细节生动传神,火辣辣的目光和天籁般的声音从侧面反映了那个时代物质的匮乏。
C.文中叙写的大妈、三舅、杨敏如老师以及黑龙江的同学等人物,虽然着墨不甚多,但都栩栩如生,极具个性和人间烟火气。
D.文章行文犹如小径漫步,不枝不蔓,叙事描摹简约自然,即事明理要言不烦;语言或凝练,或形象,或幽默,或富含哲思,启迪智慧。
20.请简要分析文章结尾处“如今这也快成常识了”一句的深刻意蕴。
21.请分析这篇散文是怎样借对日常生活的描写表达深沉的民族心理或民族文化的。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面小题。
风把手艺刮进了天堂
葛水平
①谁把打铁声摁在了文明的喧嚣深处?
②此时的雨覆盖了这个山村的各个部位,那个叫铁匠铺的地方,蛛网上粘着许多小虫子,我能想象出当年铺子里的热闹,所有的人都是顶着雨声到来的。铁匠铺永远都是一个动词,动在雨声的浸淫之下,它的持续时间是那么久。红钢从烈火中钳制到铁砧上,锤起锤落,叮当磅礴,小锤点击,大锤紧跟。铁匠对于铁是一场浩劫般的惊扰。
③铁匠铺的热闹为什么总是在雨天里?因为雨胶住了农人的鞋。当然,更多的热闹是在冬季。真正的冬天开始了,北风呜呜吹过,一路卷起干枯的树叶和草根。农人看在眼里的活计都拾掇完了,那么收拾好残缺的农具,沿着蜿蜒曲折的路走进铁匠铺。一个长长的冬季,锄头、镢头、铁钎、镰刀,日出或日落的声音,对于敏锐听觉的农人,大锤小锤的声音都是奢望,都是天籁,都是比时间要重要得多的来年春暖河开。轧钢淬火,好铁匠的声名是一把镢头能刨几亩地,钢水好能出活。铁匠是农耕文明的先驱,也是土地本身的选择。
④铁匠的另一生活是给马蹄钉蹄铁。牵马人站在铁匠铺门前,铁匠揽住马腿,削平蹄底的老皮。只见那铁匠把一排铁钉含在口中,肩膀顶紧马后胸,抱紧弯曲朝上的马腿,把蹄铁合紧马蹄,钉子穿入蹄铁的孔眼,那一片唾沫湿,随蹄铁直接钉入马蹄深处。铁匠此时有可能抬头看一下远处,廓外斜依的青山,风姿万千的杨柳,时光无时不在,无处不存,目无所视,手有所触,寸寸光阴,都只在盈手之间。那双手,就那么优雅而琐碎地生动着。
⑤那是一个打铁的镇子,每年的农历九月十三,一年一度的庙会开始,铁匠们聚集在集市上,搭起炉灶,燃起炭火,拉起风箱,将烧红的铁块放在砧子上,抡起铁锤,甩开臂膀,叮叮当当,各自施展本身的绝艺,吸引四外八省的商人前来交易。空气里弥漫着烧红的铁锈味,这气味又随着热风,浸入一切开放的空间。热浪一阵紧似一阵,像潮汐,奔来涌去。镇子上因为交易铁货,所有的木门,木窗户都钉了密麻麻的铁钉。嘎吱作响的铁门用劲推开时,门头上挂着南瓜大一个铁铃铛,如现代人的门铃响起。人勤的时候,铁铃铛像一树花,开得肆无忌惮,随风微颤,这家的热闹仿佛要挥霍尽铁匠最后的元气。
⑥铁门上的“铺首”给岁月古拙沧桑之感,铺首上兽首衔环,作为龙的九子之一,其“形似螺蛳,性好闭,故立于门上”,包含在形式里的内容,即以螺之闭来强调门之闭。“守御”慎闭塞,闭藏周密,铺首将一种精神,在朱漆的黑漆的门扇上展示了几千年,它透露着属于“中华门文化”精髓的东西,由铁匠铺锻打出形。
⑦铺首造型之精美,以庙宇皇宫大门所饰用者为华贵。铺首在朱漆宫门上,同金色门钉相互映衬,显示出皇家建筑的帝王气派。汉代司马相如《长门赋》“挤玉户以撼金铺兮,声噌吰而似钟音”,描写了叩响门环时玉户金铺的视觉效果和金属碰撞的听觉效果。皇家流落到民间的东西少,尤其是金子做的,如果不是含了足量的铜,那响声能否出得来还是两说。我喜欢民间的铁铺首,轻叩门环的响在夜静的时候是压得住黑暗的,可以使走向村子的东西远远停住,也可以让它们悄无声息地融进墙影尘土里不再出现。在民间,更多的是铁匠铺里的手艺,也只有铺首可以抬高铁匠的文化素养。
⑧我在夜空下看到过最壮丽的铁花,化开的铁水由匠人拍打进夜空,那是堪与秋日丰收无垠的繁华相媲美的一种壮观,一种极为阔大的气象,看的人和被看的人嘴都咧开很大,铁花承载了他们的笑脸,如此夺目。
⑨我把铁匠铺子想得过于富有了,只想用文字的方式去理解他们,但毕竟是一个远去了的把文明活在骨子里的年代。如今的村子里再没有铁匠铺子里打铁的声音,没有了铁匠铺子,似乎整个村子里都没有了声音。铁铺首全锈烂了,铁钉子换成了膨胀螺栓,五毛一斤的旧门板买了用去烧木炭,当下,我们丧失了许多滚滚红尘中大汗淋漓的辉煌,恰恰可能是有关生命最高秘密的隐喻和福音。我不能知,在衰败中,唯一不想放弃的是想入非非。若干年后,我不知道,我还有没有能力拥有这个成语。
22.下列对文章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篇“谁把打铁声摁在了文明的喧嚣深处”发出了疑问与慨叹,这句话领起下文并与结尾相呼应。
B.“铁铃铛像一树花,开得肆无忌惮”运用比喻、拟人的修辞,写出铁铃铛的外形,意在表现铁匠手艺的精湛。
C.第②段和第⑤段中描写铁匠打铁的场景,作者多用短句,语言节奏明快,与所描写的热闹场景相匹配。
D.作者把铁匠当作农耕文明的代表,通过表现铁匠与农民生活的紧密关联,写出了铁匠在农村中的存在价值。
23.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1)铁匠铺永远都是一个动词。
(2)廓外斜依的青山,风姿万千的杨柳,时光无时不在,无处不存,目无所视,手有所触,寸寸光阴,都只在盈手之间。
24.文章以“风把手艺刮进了天堂”作标题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庞贝晨昏
赵丽宏
离开苏连托,汽车沿地中海开了几个小时,目标是一个神秘之地——两千年前突然消失的古城庞贝。浩瀚的海和晴朗的天相连,一片令人心醉的蓝色。蓝色的海,在夕阳映照下,更是蓝得深沉莫测,如一块巨大的墨色水晶,在碧空下漾动。
庞贝的故事,我童年时代就从书中读到过。公元七十九年八月二十四日,维苏威火山突然爆发,坐落在火山脚下的古城庞贝,被火山熔岩吞没,从人间消失。很多年后,人们才发现这座已经被埋在地下的城市,遥远古代发生的悲惨景象,被定格在火山的熔岩中,他们临死前的挣扎,他们痛苦恐惧的表情,重现在现代人的面前。在我儿时的记忆中,这个历史事件是最不可思议的事情,而庞贝,也成为我印象中神秘的地方。儿时曾经有过梦想,如果有机会出国,一定要去看看庞贝。
此刻,庞贝在望。从苏连托赶到庞贝,时近黄昏,通向庞贝古城的大门已经关闭。举目远眺,青灰色的维苏威火山默立在天边,山顶缠绕着白色的云烟,燃烧的晚霞渐渐将山影和天空融为一体……
第二天清晨,从那不勒斯出发,早赶到庞贝,古城博物馆刚刚开门。我成为这天第一批走进庞贝的人。
古老的街道沐浴在朝晖中,路面的一块块石头,如光滑的古镜反射着日光,让人感觉目眩。这光滑的石头路,被无数人的脚磨得光滑发亮。摩擦过这路面的脚,究竟是两千年前的古罗马人,还是这数百年来的近代和现代人呢?谁也无法分辨这路上的人迹了,古人今人的脚印,早已融为一体。笔直的大道印证着当年庞贝的恢宏气派,可以想象贵族的骑兵和车队曾如何在路上经过,还有那些负重而行的奴隶……古城中到处可见废墟,巨大的竞技场、浴场、贵族的庭院、工人的作坊。庞贝的繁华和奢侈,从废墟的残垣柱桩中依然能够窥见。贵族庭院中的彩色马赛克,今天看来仍鲜艳如新,浴场的豪华和排场,令今人咋舌。还有规模不小的妓院,难怪有人说,庞贝的毁灭,是因为享乐过度,所以上帝才点燃了惩罚之火。
不过,惩罚之火的说法,无论如何难以成立。火山喷发时,庞贝的所有居民,无论尊贵卑贱,无论富贵贫穷,都遭到了惩罚,并没有因为生前未曾享乐而幸免。对两千年前的庞贝人来说,这次突然的火山爆发,无异于世界末日,在爆炸声和火焰光中,他们看见了世界和生命被毁灭的景象,一切都在火光中灰飞烟灭……
在一间大作坊中,我看见了那些被火山熔岩定格的死者。这些古代死者,并不是木乃伊,也不是人工的雕塑。考古学家们在凝固的火山灰中发现这些尸体的空壳,便用石膏使之复原,一批垂死者的真实雕塑,便重现在世人面前,现代人可以由此想见庞贝毁灭时发生的故事。这些石膏人模展现的,是庞贝人临死前的形状,让人心灵震撼:人们在奔跑逃命,在呼号痛哭,在突然来临的死神面前惊恐万状,有人两手抱头,蜷曲成团;有人以手掩面,靠墙跪蹲;有人躺在地上,扭曲变形……一个母亲,将婴儿紧紧环抱在胸前,用自己的头、身体和四肢遮挡着火焰和岩浆,人间伟大的母爱,被凝固在这里;一对情侣,紧紧拥抱着合二为一,在夺命烈焰中,爱情成为永恒;一只大狗,扑在一个孩子身上,试图在为他遮挡住从天而降的火山灰,孩子则伏在大狗的身下,一只手紧接着狗的脖子,人和狗相拥而亡的景象,悲惨而感人,世间的生命,就这样相亲相爱,生死依存……
如果世界真是由上帝创造的,那么,这位上帝创造的最伟大的东西,不是世间万物,不是宇宙,而是生命之爱。庞贝人在生命被毁灭时的表现,印证了这样的爱。
庞贝作为一座繁华的城市,再也没有恢复。然而世界并没有因为庞贝的消失而毁灭,人类依然在大地上生活繁衍。在庞贝的废墟上,鸟还在天上飞翔,牛羊还在山坡上吃草,花树还在土地中萌芽抽叶。而庞贝人在面对死神时的种种动作和神态,成为人类之爱的永恒表情,悲惨而神圣,让每一个参观者心颤,也让人思索生命的意义。
(有删改)
25.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路面的一块块石头,如光滑的古镜反射着日光,让人感觉目眩”,既形象地写出了“石头路,被无数人的脚磨得光滑发亮”的状态,又能自然写出作者的遥想状态。
B.走在庞贝古城古老的街道上,沐浴在朝晖中,从到处可见的废墟中仍可窥见庞贝的繁华和奢侈,一段极度繁华的文明湮灭在一场火山爆发中,令作者扼腕叹息。
C.作者等众多参观者参观庞贝古城以及考古学家们用石膏复原一批垂死者的雕像都可以看出,随着“世界末日论”的兴起、灾难的频发,人们开始思索生命的意义。
D.“在庞贝的废墙上,鸟还在天上飞翔,牛羊还在山坡上吃草,花树还在土地中萌芽抽叶”说明了世界并没有因庞贝的消失而毁灭,动物、植物等依然繁衍在大地上。
26.文章第二段写我童年时代就以书中读到过“庞贝的故事”,谈谈作者这样写的用意以及它在结构上的作用?
27.文章结尾说“让每一个参观者心颤,也让人思索生命的意义”。从全文看,可以让参观者思索到的“生命的意义”有哪些丰富的内涵?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原上有骏马
何鸿
苍穹之下,勇士越野车离巴颜喀拉山脚下的军马群越来越近。这是海拔4100米的巴塘草原,四周拱卫着连绵的雪山。
眺望草原深处,可以看到马群。是的,那远远的几簇与天空相接、缓慢有序地游移在大地上的褐色“云团”,应该就是骑兵连外训营地的军马群了。
半开的车窗冲进来一股大风,猛力地撕扯我系在脑后的马尾长发。窗外,有个高大的黑影突然一闪而过,我和车上另一位女孩不约而同一起欢呼:“马!军马!”越野车停在了一道长长的沟壑前。草滩上,两名身披宽大迷彩雨衣的战士各牵着一匹马,踩着泥泞的草地,向我们走来。战马,真正的战马!
我们幸运地得到特许,经骑兵班长的指教,骑上了配鞍的军马。一切来得有些突然。我几乎难以相信,自己真的骑在一匹黑色战马结实的背上抓着缰绳。
黑马甩了甩浓密的马尾,平和地凝视着远方,那棕黑晶莹的眸子映衬出圣洁的雪山之巅。我眼底一热,眼角竟然滚下一行泪水。
我们到来的这个时节,草原上的各种植物渐次醒来。先冒出来的绿色小草装扮着荒芜的大地。裸露的沙土上,一簇簇、一团团地盛开着白色的蒲公英。
这时候,我注意到那位满身尘土的战士一直在马侧面两米开外徒步跟着,他应该是我平生见到的第一位真正意义上的骑兵。
“它,有没有名字?”我虽然不善言辞,此刻还是觉得应该和一名真正的骑兵说点什么。“它是53号。”“53号?”听到黑马并没有名字,我不免有些怅然。“它多大了?”我不甘心地问。“23岁,算是老马了。”骑兵解释道。
一匹老马,难怪这么温顺。我恍然明白他们刚才为什么牵马走来,而不是骑马过来。“铁衣霜露重,战马岁年深。”唐朝诗人戎昱在塞上曾写下这样的诗句。
去年秋天,在重庆我看了英国舞台剧《战马》。那匹名叫乔伊的老马从战场归来时已是奄奄一息,主人为寻找乔伊参战负伤,双眼失明;硝烟未尽,咫尺天涯,主人在绝望的思念中吹响了伴随他们成长的哨音,乔伊奇迹般挣扎着重新站起来,循声走向主人……剧中主题曲一直萦绕在我心底,保持着一种新鲜而锐利的力量。
53号马在一块青草旺盛的地方,步子停了下来。我下意识地拉紧缰绳想要它往前走。年轻的骑兵上前来说:“我来牵它走吧。嗯,要不就在这让它吃会儿草吧。”我意识到他是心疼马,又或许是我们这些来访的作家、记者耽误马吃草了。而且,年轻骑兵在草地上一直跟着马走了这么久,我也于心不忍。
“放马不枯燥吗?”“不!其实很有趣的,马也有感情的。”“马有感情?”对陌生新鲜的事情,我习惯打破砂锅问到底。
年轻骑兵一说起自己的马,就打开了话匣子。他说:“我遇到过这样一匹马,平时训练的时候,过障碍它总是过不去。可我一点都没嫌弃它,也没有因为我们训练不过关就责骂它一句,还是一直对它好,精心护理它。在最后考核的时候,不知怎么地,那一天它突然就能过去了,给我一个很大的惊喜……”
我惊奇地望着这名年轻的骑兵。他头顶是辽远的天空,岩石般的云层在大风的推动下翻涌变幻。他的身后是上百匹威武的战马,正在生机勃勃的草原上无比惬意地啃着青草。骑兵黝黑皲裂的脸上,有了几道绽放的笑纹。
“那,你们怎么吃饭?”“呵呵,在草原上,马可比人重要!我们吃不吃都没什么,马一定得吃饱。”他又严肃起来,认真地说,“马吃不饱很快就会瘦。马瘦了就容易生病,抵抗不了草原上漫长的冬天。”
“你二十几了?”我随口一问。“明年就20岁了。”骑兵说。我下意识地仔细打量了一下他。高原上的战士常常风餐露宿,加之强烈的紫外线照射,确实显得比实际年龄大一些。
云层里翻滚着高原上独有的敬畏与忧伤,空旷与寂静揉捻在一起,静静陪伴着骑兵与马群。不知什么时候,我眼里不可抑制地滚动着热泪。
我相信,每一名寂寞的骑兵都在等待一种新的召唤,他们时刻准备着。
(节选自《解放军报》)
28.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的理解,正确的一项是( )
A.“战士一直在马侧面两米开外徒步跟着”,是因为不信任“我”的骑术,要保护“我”的安全。
B.战马没有名字,骑兵也没说出自己的名字,作者意在说明战马和骑兵是默默奉献的边疆守卫者,同时也说明骑兵是个不善言辞的人。
C.“铁衣霜露重,战马岁年深。”作者引用唐代诗人戎昱的诗句,表现了战士面对老马的伤感。
D.“一种新鲜而锐利的力量”,“新鲜”指马与人的情感让人意外,“锐利”指这种情感深入灵魂。
29.“我眼底一热,眼角竟然滚下一行泪水”“我眼里不可抑制地滚动着热泪”请简要分析“我”两次流泪的主要原因。
30.结合全文,谈谈作者为什么在文中插入“英国舞台剧《战马》”的内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聆听井冈山
素 素
井冈山,盈眼皆为绿色。我就想,如果绿色是井冈山的盖头,那么我们此行的目的,可能就是撩开它梢上的绿,去寻觅它蕊里的红吧。
接下来的日子,果然就是这样。我们一路走过无数个地方,无论山上、水边,还是村镇之畔,无处不踩着潮湿的绿意。属于井冈山的红,一部分陈列在各类博物馆或纪念馆里,一部分涂写在小村或古镇的墙壁上。我尤其注意到了写在井冈山墙壁上的红,它其实是红军当年留下的标语。数量极其可观,不只是一条两条,而是成百上千条;颜色斑驳而多样,或是红漆,或是白粉,或是黑墨汁;字迹也隐显各异,有的清晰可念,有的模糊难辨,有的影影绰绰。像一支支从不同方向赶来的队伍,个个张大了嘴巴,以默片的姿态呼喊着,而这一条条光影斑驳的拷贝,就悬浮在露天的墙壁上,眩晕了我的眼睛。
尽管有人告诉我,墙壁上写有标语的村镇,就是红军当年的驻地。我仍无法想象,大敌当前,战争残酷,在少有的那么一点空隙里,竟有人一笔一画地往墙壁上写出这么多大字。我去过的地方叫宁冈,叫东固,不论是街巷、祠堂,还是照壁、屋前,一切可以书写的地方,几乎被标语给密集地覆盖了。也就是说,在那段特殊的日子,出自红军之手的标语,把整个井冈山都染红了。
革命需要鼓动。红军当年要不断地吸收新战士,井冈山人管这叫“扩红”,当然离不开标语和口号。革命需要打胜仗。红军与白军发生过的战斗不胜其数,光是大规模的反围剿就有五次,要打垮围追堵截的白军,也离不开标语和口号。革命需要农民的支持。红军战士大多是农民出身,他们正是为了打土豪、分田地而参加了红军,要动员一贫如洗的百姓拥护红军,更是离不开标语和口号。
毛泽东曾说:中国这个国家,离开农民休想干出什么事情来。这应该是他有感而发的肺腑之言。摩尔说过的话,应算是一种站在世界高度的评断:在中国,农民在革命中的作用甚至超过了俄国,他们为最终摧毁旧秩序提供了炸药。伟人和学者的话,纯朴中透着真理。每一句,我都隐约听见了与井冈山标语口号相类似的声音。
走在写有标语口号的村镇里,另一种景象曾出乎我的意料。井冈山现为吉安所辖,而吉安地区古称庐陵。这里是两宋宰相文天祥、胡铨的故里,也是文学家欧阳修、诗人杨万里、《永乐大典》主编解缙的家乡。史上曾出21位宰辅、18位状元、16位榜眼、14位探花、近3000名进士,素称“文章节义之邦”,更荣享“金庐陵”之美名。岁月蹉跎,世态炎凉。庐陵光芒却至今仍闪耀在古香古色的村落里。我看到,国学经典和家教名句,隐约还留在书院或祠堂的门楣上,而这些书院或祠堂就是当年红军机关的所在地。在名门望族警世敦人的家训和楹联旁边,可能就是红军战士的标语口号,现代的革命文化,古代的历史文化,在这里形成了既相冲突又相辉映的文化奇观。
井冈山不只是标语红,山歌也红。它是革命的摇篮,也是山歌的摇篮。山歌大概可算歌谣的一种,故井冈山的山歌,也被称为红色歌谣。
土耳其作家帕慕克的代表作是《我的名字叫红》,他以此书荣获诺贝尔文学奖。我曾经想模仿一下帕慕克,取“井冈山的名字叫红”。我写的是井冈山的红色标语,我写的是井冈山的红色歌谣。可是,我没有明目张胆地去抄袭帕慕克,还是决定以聆听的姿态,向我心目中的井冈山致意。
在此之前,与井冈山有关的歌曲,我最熟悉的是《映山红》和《红星照我去战斗》。一支是悠长的女声,一支是明快的男声,虽然都很抒情,却不能说是原汁原味的山歌。可他们的嗓音就有这样的魔力,只要听到了这两支歌,心就随之飞往那片开满杜鹃花的山冈上,飞往那只顺江流而下的竹排上。
在井冈山采风,听山歌是一个重要内容。记得,在那天的见面会上,有一个女子竟唱着山歌从后排走上前台。唱山歌的女子叫江满凤。人长得并不漂亮,也可以说很老土,虽只三十多岁,中年妇女的疲惫和操劳,满满地写在了那张被晒黑了的脸上。然而,就在我用都市的眼光打量她的时候,她的歌声就把我那点说不出口的优越给镇住了:
啊呀嘞,红军阿哥你慢慢走嘞,小心路上就有石头,碰到阿哥的脚指头,疼在老妹的心哪头……
歌没听完,我的眼泪就流出来了。后来知道,江满凤的爷爷就是井冈山的红军,搜集整理了许多红军歌谣。他的牺牲地在井冈山的下庄村,留给家里唯一的遗物,就是一个记录了30多首红军歌谣的本子。很小很小的江满凤,就跟着父亲学唱这些歌谣。于是,她唱出的山歌,带有很浓的客家味。这别具一格的山歌却成全了她,有一天,她正唱着《红军阿哥你慢慢走》,被电视剧《井冈山》主创者无意中听到了,立刻就决定让她带着这支歌去北京,给他们在片中唱插曲。《井冈山》热播之后,江满凤和她的山歌出了大名,不少地方都来要她去工作,还给她更体面的活儿干。她却哪里也不想去,就喜欢在山上给游客“打山歌”。别人问她,你为什么喜欢唱山歌?她说,她想让更多的人记住井冈山,记住红军先烈。
仔细思量,这绝非是冠冕堂皇的套话。井冈山的山歌再多,也没有在井冈山牺牲的先烈多。不论在露天的陵园,还是在纪念馆的墙上,那些密密麻麻的名字和数字,曾让我不忍举目端看。记得,解说员曾反复地强调说:在井冈山牺牲的烈士太多了,光是有名有姓的烈士就有多少多少……说是成千上万,其实何止是成千上万啊。
夜半三更哟盼天明,寒冬腊月哟盼春风。若要盼得哟红军来,岭上开遍哟映山红……
红军走远了,井冈山还在。井冈山在,红军就在。因为我听见了,他们都在。不信,你也侧耳去听——
(有删改)
31.下列对文章思想内容的分析与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井冈山之所以有数量极为可观的标语,是因为标语作用很大:激励人们参军,鼓舞战士英勇战斗,动员百姓拥护并支持革命。
B.当年红军在极端残酷的形势下还能一笔一画写标语,表现出大无畏的革命精神,也体现出当地丰厚的历史文化对战士的影响。
C.江满凤作为老红军的后人,不图名利,为让更多人记住井冈山和革命先烈,她坚持在山上给游客“打山歌”,确实难能可贵。
D.文章强调在井冈山牺牲的烈士之多,不仅表明了革命胜利来之不易,也是在警示我们要永远铭记历史,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
32.下列对文章艺术特点的理解与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文章开头点出“盈眼皆为绿色”,既突出了井冈山无处不在的绿意,也以之巧妙地引出井冈山特有的“红”。
B.文章宕开一笔,以具体的名字和数字书写了庐陵灿烂的历史文化,进而突出了现代革命文化强大的传承性。
C.文章两次写出山歌歌词,使读者仿佛置身听歌的真实场景,从中感受到鲜活的生命气息和对红军的满腔深情。
D.文章的语言很有特色,运用了排比、比喻、比拟等多种修辞手法,表达集中透彻、生动形象,有很强的感染力。
33.散文的特点是“形散神聚”,你认为本文的“神”是什么?文章主要通过哪些“形”来突出“神”?请结合原文概括并分析。
34.文章最后一段是否可以删去?为什么?请结合原文加以分析。
参考答案:
1.A
2.①劝酒文化在渐渐消退,现代社会在这方面在不断进步。
②喝酒是一个人的快乐、哀愁与迷茫,喝酒可以与他人无关,与傲慢无关而与自由有关。
③作者期待新的喝酒文化被社会上更多的人接纳。
3.①富裕的大舅家,晚餐桌上酒香和红烧肉香齐飞;清贫的二舅家青菜咸菜也要配五加皮酒;这些体现了我们“民以食为天”的民族文化。
②大舅不管大舅妈是否愿意,还是会夹一块红烧肉给“我”,舅舅就是舅舅,这一日常细节体现出“血浓于水,亲情至上”的民族心理。
③大四那年我在河北某县城的小饭馆,和同学们一起喝“白兰地”,寻找老师说的薄醉滋味;工作后某次去苏北采风,喝得“一吐方休”;既说明“小饮怡情,大饮伤身”的民族心理,也可以从中感受到我们民族丰富的饮酒文化,不同的地方各具特色的酒桌文化。
④大学喝酒及采风之事能体现我们认为酒是感情的融合剂,无酒不成席。
⑤薄醉的细节体现出酒对中国文人的重要作用,文化渊源深厚,喝酒更多的是一种感觉,一种灵魂的释放。
【解析】1.本题考查学生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的能力。
A.“以其自身好恶或事件对其影响的深刻与否来决定笔墨的分量”错。作者选取其记忆深处种种与喝酒有关的往事结体成文,是根据主题和行文的需要。
故选A。
2.本题考查学生对文章重要句子深刻意蕴的分析的能力。
作者在结尾说“但说到底,酒杯也是灵魂的容器之一。这容器的最深处,终究是一个人的快乐,一个人的哀愁,或者一个人的迷茫。如今这也快成常识了”,作者在文章中表达了自己喝酒的体会与感想,而最后总结出喝酒是关乎灵魂的事。这句话是指对心灵独处的享受、对独立人格的坚守。
“快成常识了”表明这种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作者肯定了社会的进步,从中可以体会出作者对此的欣慰之情;而“快”字表明,这种观念还没有成为常识,还有不少人并未懂得饮酒的真谛,从中可以体会出作者遗憾与期待之情。
3.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文本的写作特色、多角度探究作品的意蕴的能力。
根据“我大舅家家境较为富裕,讲究吃,我大舅妈擅长做红烧肉,做了红烧肉我大舅必然要喝一盅”“我三舅家住在隔壁。他家也清贫,餐桌上的东西与我家的差不多,白菜、青菜、咸菜之类的,无甚风景,但他人穷志不短,爱喝几口酒,喝的是五加皮酒”分析,作者写了大舅喝酒吃红烧肉,三舅喝酒等细节,表达了民以食为天的民族文化。
根据“……一块红烧肉会被我大舅夹在筷子上,然后我会听见一个天籁般的声音:‘来,吃一块’”,文中描写大舅夹红烧肉给“我”吃的细节,体现了血浓于水,亲情至上的民族心理。
根据“走出小饭馆时,我脚下真的有踩棉花的感觉,头脑亢奋却清醒”“我记得当年我是多么友善,又是多么爱面子,明明已经被吓得不轻,却强充好汉,无奈酒量有限,十几杯二十几杯酒喝下去,只好摸着翻江倒海的胃冲去厕所,没有一醉方休的幸福,只有一吐方休的痛楚”“我还记得那时候下苏北,总是这样一去一回,去的时候朝气蓬勃像张飞,回来的时候病歪歪的满腹怨言,真像李清照了”分析,作者通过薄醉、采风之事,表现了小饮怡情,大饮伤身的民族心理。
根据“我们在每地停留两天,每天必喝两场酒。此地劝酒文化极其灿烂,灿烂得过分。每顿饭至少举杯三次,不算多,但每次举杯必须连饮三杯……当地人的劝酒技术不会让一个小伙子只喝九杯了事。因此,同乡喝三杯,同龄喝三杯,属相一样喝三杯,姓氏一样喝三杯,最后是相同性别的要喝三杯。”分析,作者通过大学喝酒及采风之事,表现了无酒不成席,酒是感情的融合剂民族文化。
根据“我们在小酒馆里谈论杨敏如老师与薄醉,大家都有点贪杯,要寻找薄醉的滋味。令人欣喜的是,走出小饭馆时,我脚下真的有踩棉花的感觉,头脑亢奋却清醒。我听见我的同学都在喊:‘薄醉了,薄醉了’”分析,作者通过自己和同学喝酒后薄醉的细节,体现了酒与中国文人、文化渊源深厚,喝酒更多的是一种感觉,一种灵魂的释放的民族心理。
4.A
5.①使用叠词、比喻。如用“星星点点”“丝丝缕缕”等叠词摹写水杉树叶的生长情状,用“如烟将要涣散”“凝聚如星”等比喻修辞写水杉树美丽的形态,表现作者的欣喜心情。
②语言具有暗示性(或具有象征色彩)。如通过描写水杉四季生长的循环更替,象征着人世沧桑的变化。
③语言句式灵活,生动晓畅,语调轻快。如长短句的错落有致,使语言节奏灵动而富有变化,读起来令人轻松畅快。
④语言具有诗化风格。如写水杉羽状新叶“翩飞”姿态以及树叶颜色的斑斓变化,形象鲜明,富有诗意。
6.①水杉是全文的线索。先写水杉化石被发现,再写原先被人认为已经被灭绝的水杉,却由中国学者发现命名,然后传播到世界,磨刀溪水杉是本文的核心意象。
②围绕磨刀溪水杉叙事抒情。围绕磨刀溪水杉核心意象,作者在讲述水杉被“发现”故事的同时,也穿插了自己对这棵水杉的寻找以及水杉树木四季轮回的独特感受,抒发了自己对水杉的赞美。
③围绕水杉树的发现命名升华主旨。最后文章由水杉树的发现命名,上升到中国人对世界的重新发现与科学认知,体现了中国人在文化上的自我觉醒和努力探索,呼应题目,升华了文章的主题。
【解析】4.本题考查学生综合赏析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的能力。
A.“与散文格格不入,影响散文主旨表达”错误,描写日本学者发现水杉化石,体现散文形散神聚特征,外国能发现水杉化石,中国人也能发现幸存的水杉,体现文化自信。
故选A。
5.本题考查学生赏析文章语言的能力。
从用词来看,此处使用叠词、量词和比喻。如“幼嫩的枝梢上绽出了星星点点似有若无的绿”,用“星星点点”描写春天水杉新芽的绽放;“到秋天,这些针叶,又一枚枚变换颜色,变成黄色变成红色。先是星星点点、丝丝缕缕,某一天,突然在通透的秋阳下,变成了一树绯红或一树金黄”,用“星星点点”“丝丝缕缕”等摹写水杉树叶秋天颜色的变化,表现作者的欣喜心理。“凝视时如烟将要涣散;再换眼,又凝聚如星,新翠点点”用“如烟将要涣散”“凝聚如星”等比喻修辞写水杉树美丽的形态。
语言具有暗示性(或具有象征色彩)。如描写了水杉四季的变化之后,作者将其与人生关联,“每经过这样一个循环,人老去一岁,但树还年轻,明年再开枝展叶,还是一个成长中的青年”,通过描写水杉四季生长的循环更替,象征着人世沧桑的变化。
语言生动晓畅,语调轻快。如“一周,或者再多几天,就看见幼嫩的枝梢上绽出了星星点点似有若无的绿”“凝视时如烟将要涣散;再换眼,又凝聚如星,新翠点点”,长短句的错落有致,使语言节奏灵动而富有变化,读起来令人轻松畅快。
语言具有诗化风格。如“海棠初开时,它羽状的新叶已经舒展开来,清风徐来,借它鸟羽般翩飞的新叶显现轻舞飞扬的姿态”,写水杉羽状新叶“翩飞”姿态以及树叶颜色的斑斓变化,形象鲜明,富有诗意。
6.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文章结构构思的能力。
文章标题“水杉,一种树的故事”,此句中的“水杉”主要指的是中央大学的学者干铎在辗转去往抗战大后方时在四川万县磨刀溪发现的一株水杉。
关于水杉的“故事”,有如下几个层次:首先是日本的三木茂博士在化石中发现了水杉,“他肯定这是一种与世界上所有已知杉树不同的杉树,并已经在地球上灭绝。这个时间是一九三八年。这是关于这种植物的前传”;接着中国学者干铎“在辗转行脚去往抗战大后方重庆的路上,偶然与一株古老的水杉相遇”,并且“当年,干铎在谋道与这株树不期而遇时,以他的生物家知识判断,这肯定是杉科植物的一个新种,却不能对这种植物作一个准确的定名。又过了五年,抗战胜利后的一九四六年,才由郑万钧、胡先骕两位植物学家确定其科学命名”;“如今水杉这种植物,在被发现后的七十多年间,不仅在发现地得到保护与繁育,而且早已重新广布到其适合生长的地方,在城市、在乡野,在中国、在中国以外的许多国家”。可见关于“水杉”这种树的“故事”,在文中指的是原先被人认为已经被灭绝的水杉,却由中国学者发现命名,然后传播到世界的故事。水杉是全文的线索。
围绕“水杉”这一核心意象,作者在讲述水杉被“发现”故事的同时,也穿插了自己对这棵水杉的寻找以及水杉树木四季轮回的独特感受,如“我查过万县地图,始终没有找到磨刀溪。直到朋友打电话来,邀我去外地,我犹豫,但他说出了一个词:水杉。接着又说,水杉发现地。我不假思索就回,去,去”,写“我”去寻找看望这株水杉的急迫;然后描写水杉,抒发感慨,“是一株见证过风雨沧桑的老树,枝柯遒劲,树身苍老,要两三人牵手才可以环抱”“一周,或者再多几天,就看见幼嫩的枝梢上绽出了星星点点似有若无的绿……海棠初开时,它羽状的新叶已经舒展开来……到秋天,这些针叶,又一枚枚变换颜色……等到这些叶子脱离枝头,和冷雨一起垂降到地面,时令已经迈进冬天的门槛。每经过这样一个循环,人老去一岁,但树还年轻,明年再开枝展叶,还是一个成长中的青年”,对水杉四季轮回与人的生命进行对照,抒发了自己对水杉的赞美。
最后文章由水杉树的发现命名,上升到中国人对世界的重新发现与科学认知,“这次发现与命名,它证明中国人也能以科学的方式重新发现和认知世界”“中国人的精神曾经生气勃勃,曾经豪迈地面向世界。但也曾经迷失……今天我来寻找水杉,也就是寻找一个中国人在文化上重新觉醒、重新发现世界的故事吧”,体现了中国人在文化上的自我觉醒和努力探索,呼应题目,升华了文章的主题。
7.表现出作者对去老舍家这段路程的熟悉和左穿右拐前往寻菊的高涨兴致;为下文蓄势;展现老舍故居的地理位置和附近环境,将之纳入老北京胡同风貌之中,突出其“北平味”。
8.实写院内蓝天下两棵柿树挂满红色果实;虚写工笔画大师笔下老舍家的满树丹柿。图中的柿子和眼前的柿子互相映衬,虚实相生,使丹柿的形象更加鲜明;时空交叠,开拓意境,渲染出作者沉浸于柿树依旧的喜悦之情,也勾起人们对曾经的菊花美景和小院生活的想象。
9.内容上,表明舒济一家“延续了诗书传家的传统文化”,含蓄地批评了当今社会中国传统文化的没落。
情节上,呼应了上文的情节,对上文舒济和我的种种联系做一个总体交代,说明舒济具有清雅的文人情怀。
表达效果上,丰富了文章的内容,引发了读者的思考。
10.交代本文的线索,以之串联起对老舍故居游览过程的叙述、老舍家生活和追求的介绍以及相关景物、照片、图画的描写;名为“寻最美的菊花”,实则象征寻找回味那诗意而富有生命气息的北平生活、清雅的文人情怀和诗书传家的文化传承,表现出作者对此的留恋怀念,以及对当今社会中国传统文化没落的含蓄批评,意味深长,发人深省。
【解析】7.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中重要句子的含意及其作用的能力。
从内容方面考虑,划线句子所处的这一段的第一句,作者说“11月25号,北海公园菊展开张的日子”,可以看出作者去老舍故居欣赏菊花的迫切心情,而老舍故居所处地如此复杂但作者又如数家珍,突出了这种迫切的心情和前往寻菊的高涨兴致;
从结构方面考虑,将老舍胡同放在各条“胡同”之后描写,与下文老舍先生的评论“北平的菊种之多,式样之奇,足以甲天下。秋天一定要住在北平就成了老舍的《住的梦》”相呼应,为下文赞美北方菊花的韵味做铺垫;
从表达效果方面考虑,“从《当代》杂志西行,穿过后拐棒胡同、礼士胡同、报房胡同,12分钟就到了王府井北侧的丰富胡同19号”,这样复杂的位置描写展现了老舍故居的地理位置和附近环境,将之纳入老北京胡同风貌之中,突出其“北平味”,也激发了读者想看看那个曾经菊花满地的小院的兴趣。
8.本题考查学生鉴赏文学作品表现手法的能力。
第⑦段主要描写老舍院子里的红柿,这是实写,“蓝天下,映在青色的瓦垄和红色的挂檐板上,红中透金”,已经是绝美的景致;但“小院的菊花和丹柿最美”, 图中的柿子是虚写,这引发了对曾经丹柿之美的遐想。如此虚实相生,使丹柿的形象更加鲜明突出;虚实结合的写法使文章写得更加生动,更吸引人,使人可以有很好的想象空间。时空交叠,开拓了文章的意境,渲染出作者沉浸于眼前柿树的陶醉的心情,也勾起人们对曾经的菊花美景和小院生活的想象,从而传达出作者对老舍故居美景的喜爱。
9.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文章重要语段的作用的能力。
从内容上来讲, 段写“舒济在八十多岁的今年,屋里满种花草,逢年过节,两夫妇和子女都要写字作画,把日常的生活过出美意和文气来,着实延续了诗书传家的传统文化”,意在表明舒济一家延续了诗书传家的传统文化,表达作者向往这种诗意而富有生命气息的北平生活,歌颂了清雅的文人情怀,委婉含蓄地批评了当今社会中国传统文化的没落。
从结构上来讲,呼应了上文的情节,对上文“院内南墙上的大屏幕刚好响起老舍女儿舒济的声音”“舒济发我一张图”“舒济好像能感知我的遗憾,又发过来一幅她母亲的工笔重彩菊花图”等情节做了总体交代,说明舒济具有清雅的文人情怀,情节更加完整紧凑。
从表达效果上来讲,文章描写舒济一家人的日常生活,丰富了文章的内容,引发了读者的思考与共鸣,增强了文章的艺术感染力。
10.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文章标题的含义和作用的能力。
从结构方面分析,题目“去老舍的家寻最美的菊花”概括了文章所写的内容,串联起对老舍故居游览过程的叙述、老舍家生活和追求的介绍以及相关景物、照片、图画的描写,是文章叙事的线索;
从内容方面分析,题目“去老舍的家寻最美的菊花”看似在写对菊花的寻觅,实际是在写对老舍以及老舍所代表的那一个时代的文化精神的寻觅,寻觅的是作者理想中的北平生活、文人情怀以及一直以来的文化传承,“舒济在八十多岁的今年,屋里满种花草,逢年过节,两夫妇和子女都要写字作画,把日常的生活过出美意和文气来,着实延续了诗书传家的传统文化”“更不会懂这院中消失的菊花对于一个中国文人意味着什么”,这些语句中的“美意和文气”“传统文化”“中国文人”传达出了作者所要表达的主旨,表现出作者对以往的留恋怀念,对当今社会中国传统文化没落的委婉批评。
11.D
12.①平和谦卑;②内敛刚强;③文采斐然;④热爱自然,热爱乡土;⑤孤独寂寞;⑥追求真善美。
13.①“小书”指在枯燥的私塾和新式的学校中所学的书本知识。②“大书”运用比喻手法,指的是丰富的大自然和复杂的社会生活。
【解析】11.本题考查学生鉴赏作品内容和艺术特色的能力。
D.“文中多处使用……借代”错误,没有借代;有反问,如“这莫非也是自然的法则?”;有比喻,如“早春的雨,带着寒意,若雾,若烟,轻轻地来,像几声嫩嫩的鸟鸣,像几朵怯怯的蓓蕾”。
故选D。
12.本题考查学生鉴赏作品的艺术形象的能力。
由沈从文的文学作品来看,“中国现代文学从此多了难得的水的灵气。水的滋润,让沈从文的作品永远水气盈盈,他笔下的人物永远都那么健康丰满,处处闪耀着人性的美丽光辉”“如果要为中国现代作家排座次,鲁迅是当然的第一,沈从文是名副其实的第二”“他的作品则永葆生命力”“他的作品有丰沛的水,源头是鲜活的”可知,沈从文文采斐然,文学成就很高。
由沈从文去世之后安身之地的情形来看,“凤凰城的喧嚣留在了身后”“游人稀少,在我们的前面,只有一对年轻的情侣”“墓碑顶上,放置着一个小小的花环,花瓣上凝着水珠,有一点儿落寞。而墓碑下,插着三炷香,香早燃尽,剩着几截竹签和一点点灰烬”可知,沈从文孤独而落寞。
由沈从文去世后选择归乡来看,“沈从文先生的骨灰直接撒入山上的泥土中,这位自然之子最后彻底回归自然,与大自然完全融合在了一起。就如石级边的一块石碑上写的:一个士兵要不战死沙场便是回到故乡”“从凤凰出发,沿着沅水流域,然后北京、上海、昆明,复又回到北京,这是他的人生轨迹,现在他回家了”,沈从文热爱自然,热爱乡土。
由沈从文安身之地的特点来看,“听涛山既不高,也不陡,平平缓缓,多像沈从文先生平和的性格”,沈从文平和而谦卑。
由张充和的题词来看,“不折不从,亦慈亦让,星斗其文,赤子其人”,沈从文内敛而刚强。
由沈从文作品对水的钟爱以及作品中人物的形象来看,“我幼小时较美丽的生活,大部分都同水不能分离。我的学校可以说是在水边的。我认识美,学会思索,水对我有极大的关系”“他总是逃学去看河中的行船,船上的水手;看河岸的树木,林中的小鸟;看河边的小城,城中的针铺、伞铺、皮靴店、染坊、豆腐坊、冥器铺”“他脑中呈现出的,仍是河中的鳜鱼被钓起、风筝飞满天、黄鹂在山中歌呼、树上果实累累的情形”“他笔下的人物永远都那么健康丰满,处处闪耀着人性的美丽光辉”,沈从文追求真善美。
13.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中重要词语含义的能力。
文章第六段提到“他就这样读着一本小书,同时读着一本大书”,结合上文“枯燥的私塾和新式的学校都吸引不了他”可知,这里的“小书”是指他在枯燥私塾和新式学校所学到的书本上的知识;
结合“他总是逃学去看河中的行船,船上的水手;看河岸的树木,林中的小鸟;看河边的小城,城中的针铺、伞铺、皮靴店、染坊、豆腐坊、冥器铺”“他脑中呈现出的,仍是河中的鳜鱼被钓起、风筝飞满天、黄鹂在山中歌呼、树上果实累累的情形”“辗转在沅水流域,又从水里认识了船家、水手、兵士、妓女、商人”“背着一卷小小的行李,孤身一人出现在北京车站的站台上,来读那本永远也读不尽的大书”可知,这“大书”既指他逃学所看的丰富的大自然景象,也指他之后所经历的复杂的社会生活。
14.B
15.B
16.①以问句结尾,表现平凉文化的神秘不可测的特点,表达了作者由衷的感佩之情。②收束全文,有力地突出平凉之地对中华文明的作用,指出平凉文化植根华夏文明,蕴藏着中华文化最古老的“基因密码”,深化主题。
17.①文章融神话传说、历史题材、考古资料于一体,详实、丰富地写出了平凉之地的历史悠久、文化深厚。②文章选材典型,详写崆峒山,以点带面,通过写作为“道源圣地”的崆峒山,写出了平凉的历史气息和文化底蕴。③文章着眼于平凉之地纵向历史文化的挖掘,展现其文化的博大精深,历代文人受其吸引而不断到来在增加其历史厚重的同时,又将这种文化不断的传承。
【解析】14.本题考查学生理解文章内容的能力。
A.“多次运用今昔对比”错,文章写平凉追溯历史,叙写今天,但没有对比。
C.“更写屠呦呦为人类做出的杰出贡献”错,写屠呦呦为人类做出的杰出贡献,也是论证今人可以从典籍中汲取营养,与前文事例并列,不存在递进关系。
D.“是为了表现出道教对平凉的影响”错,写崆峒山,是为了表现平凉成为千古圣地。
故选B。
15.本题考查学生综合赏析文学作品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手法的能力。
B.“印证着此处是人类最早繁衍生息的地方”错。原文是“平凉是目前考古所能证实的最早有人类繁衍生息的地方”,选项缺少“目前考古所能证实”限制,表述不准确。
故选B。
16.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文章重要语段的作用,品味精彩的语言表达艺术的能力。
赏析结尾段,从结构和内容两个方面分析。
结构上,作为文章结尾,“行笔至此,不禁心生感佩”有收束全文的作用。
内容上,采用问句结尾,“整个深深植根于华夏文明的平凉,究竟蕴藏着多少中华文化最古老的‘基因密码’?”,以问的形式突出平凉文化的深厚、丰富、神秘,比一般陈述句更能表达作者对平凉文化的感佩之情;“基因密码”一词说明平凉文化根植于华夏,又在中华文明中作用重大,从而深化了文章主题。
17.本题考查学生鉴赏评价文本文体特点和表现手法的能力。
紧扣“历史文化感”分析。
①文章融神话传说、历史题材、考古资料于一体。“春秋五霸时期”“左宗棠”“直至近代的工农红军长征时期”彰显历史的厚重,“从平凉境内采集到的石器,人类头骨化石及相伴的牛,马、羊等动物化石证明,60万年前这里就出现了人类活动的痕迹”运用考古史料,“《帝王世纪》载……这是个美妙的故事”引入神话传说,详实、丰富地写出了平凉之地的历史悠久、文化深厚。
②文章选材典型。文章后数四段“平凉城西30里,便是‘道源圣地’崆峒山”“黄帝问道之后,周穆王也西来登崆峒,拜王母”“平凉便成为千古圣地,历代的名流墨客,争相西来,一登崆峒”用了大量笔墨写“道源圣地”崆峒山,以点带面,写出了平凉的历史气息和文化底蕴。
③进行纵向历史文化的挖掘。从“春秋五霸时期”写到“直至近代的工农红军长征时期”,从“4700多年前,黄帝为求治国安邦之道”“黄帝问道之后,周穆王也西来登崆峒”“后来,秦始皇、汉武帝、唐太宗等也相继跟着七星北斗的斗柄登临崆峒山”到“平凉便成为千古圣地,历代的名流墨客,争相西来,一登崆峒”,文章从古至今进行纵向挖掘,展现平凉历史文化的厚重。又体现出文化传承的意义。
18.B
19.A
20.①劝酒文化在渐渐消退,现代社会在这方面在不断进步。
②喝酒是一个人的快乐、哀愁与迷茫,喝酒可以与他人无关,与傲慢无关而与自由有关。
③作者期待新的喝酒文化被社会上更多的人接纳。
21.①富裕的大舅家,晚餐桌上酒香和红烧肉香齐飞;清贫的二舅家青菜咸菜也要配五加皮酒;这些体现了我们“民以食为天”的民族文化。
②大舅不管大舅妈是否愿意,还是会夹一块红烧肉给“我”,舅舅就是舅舅,这一日常细节体现出“血浓于水,亲情至上”的民族心理。
③大四那年我在河北某县城的小饭馆,和同学们一起喝“白兰地”,寻找老师说的薄醉滋味;工作后某次去苏北采风,喝得“一吐方休”;既说明“小饮怡情,大饮伤身”的民族心理,也可以从中感受到我们民族丰富的饮酒文化,不同的地方各具特色的酒桌文化。
④大学喝酒及采风之事能体现我们认为酒是感情的融合剂,无酒不成席。
⑤薄醉的细节体现出酒对中国文人的重要作用,文化渊源深厚,喝酒更多的是一种感觉,一种灵魂的释放。
【解析】18.本题考查学生对文本相关内容的分析和理解的能力。
A.“是因为三舅家家境与我家相似,心里和三舅更为亲近”错。是因为“我”在大舅家脑子里只想着红烧肉,而对三舅家的餐桌没兴趣,与家境无关。
C.“却也意外地成就了我的酒趣,让我爱酒多年”错。苏北的经历只让“我”痛楚不堪,“我”爱酒多年是因为遇到陆文夫让我领略到了酒的真谛。
D.“也是对陆文夫一个人饮酒的批判”错。作者说“无朋不成席,这是个常识”,是对“无酒不成席”这句俗语某种程度的否定,没有对陆文夫一个人饮酒的批判。
故选B。
19.本题考查学生对文本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的能力。
A.“以其自身好恶或事件对其影响的深刻与否来决定笔墨的分量”错。作者选取其记忆深处种种与喝酒有关的往事结体成文,是根据主题和行文的需要。
故选A。
20.本题考查学生对文章重要句子深刻意蕴的分析的能力。
作者在结尾说“但说到底,酒杯也是灵魂的容器之一。这容器的最深处,终究是一个人的快乐,一个人的哀愁,或者一个人的迷茫。如今这也快成常识了”,作者在文章中表达了自己喝酒的体会与感想,而最后总结出喝酒是关乎灵魂的事,喝酒可以与他人无关,与傲慢无关而与自由有关。这句话是指对心灵独处的享受、对独立人格的坚守。
“快成常识了”表明这种观念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作者肯定了社会的进步,劝酒文化在渐渐消退,酒杯深处蕴藏的,是一个人的各种感受,这也说明现代社会在这方面在不断进步,从中可以体会出作者对此的欣慰之情;而“快”字表明,这种观念还没有成为常识,还有不少人并未懂得饮酒的真谛,从中可以体会出作者遗憾与期待之情,也体现出作者期待新的喝酒文化被社会上更多的人接纳。
21.本题考查学生分析文本的写作特色的能力。
根据“我大舅家家境较为富裕,讲究吃,我大舅妈擅长做红烧肉,做了红烧肉我大舅必然要喝一盅”“我三舅家住在隔壁。他家也清贫,餐桌上的东西与我家的差不多,白菜、青菜、咸菜之类的,无甚风景,但他人穷志不短,爱喝几口酒,喝的是五加皮酒”分析可知,作者写了大舅喝酒吃红烧肉,三舅喝酒等细节,表达了民以食为天的民族文化。
根据“……一块红烧肉会被我大舅夹在筷子上,然后我会听见一个天籁般的声音:‘来,吃一块’”分析可知,文中描写大舅夹红烧肉给“我”吃的细节,体现了血浓于水,亲情至上的民族心理。
根据“走出小饭馆时,我脚下真的有踩棉花的感觉,头脑亢奋却清醒”“我记得当年我是多么友善,又是多么爱面子,明明已经被吓得不轻,却强充好汉,无奈酒量有限,十几杯二十几杯酒喝下去,只好摸着翻江倒海的胃冲去厕所,没有一醉方休的幸福,只有一吐方休的痛楚”“我还记得那时候下苏北,总是这样一去一回,去的时候朝气蓬勃像张飞,回来的时候病歪歪的满腹怨言,真像李清照了”分析可知,作者通过薄醉、采风之事,表现了小饮怡情,大饮伤身民族心理。
根据“我们在每地停留两天,每天必喝两场酒。此地劝酒文化极其灿烂,灿烂得过分。每顿饭至少举杯三次,不算多,但每次举杯必须连饮三杯……当地人的劝酒技术不会让一个小伙子只喝九杯了事。因此,同乡喝三杯,同龄喝三杯,属相一样喝三杯,姓氏一样喝三杯,最后是相同性别的要喝三杯”分析可知,作者通过大学喝酒及采风之事,表现了无酒不成席,酒是感情的融合剂民族文化。
根据“我们在小酒馆里谈论杨敏如老师与薄醉,大家都有点贪杯,要寻找薄醉的滋味。令人欣喜的是,走出小饭馆时,我脚下真的有踩棉花的感觉,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