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文模拟写作:母亲豪捐出家,你怎么看?
文题
阅读下面文字,按要求作文。
上海一女子2019年决定出家,将一套价值588万的房产卖掉并全部捐出,没给父母和女儿留下任何钱财,女儿借着贷款上大学。近日,这名女子出山寻找女儿,女儿则躲着不见,她认为“可能是自己跟女儿的缘分还没到”。有人说:“女子裸捐后,未尽到帮扶女儿学业的责任,险些剥夺了女儿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也有些人说:“这位母亲18年义务已经尽了,卖掉房子裸捐也是她自己的打算,她没有做错什么。”还有些人评论说:“她的女儿也很自私,因为她母亲不给她钱就躲着她母亲。”
近日,网传的这段视频,引来热议如潮。对此,青春期的你有什么感受和思考,请联系现实,写一篇文章。
要求:结合材料,选好角度,确定立意,明确文体,自拟标题;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审题相与析
审题立意是新材料作文写作的起始点,也是作文成功与否的兵家必争之地,需要高度重视,但有些事情固然重要,但未必就“难于上青天”,审题立意即如此。面对具体感性的人物情境性质的作文题,今天送给大家一句话,足以扫除审题立意之困厄---盯准“主要人物、主要事件“,进而分析挖掘出其中”主要问题”,至此,审题立意工程就可以基本竣工。其中真正的困难和麻烦,在“主要问题”的挖掘,这需要“由表及里”的分析技能---把具体的感性的人事材料中,把其中内隐的“本质属性”(思想、观念、道理、认识、规律 等)挖出来。
就这道作文题问题情境来说,主要人物---母亲;主要事件---豪捐500余万出家,却没给女儿留下上大学的费用;女儿不见她,她认为是“缘分未到”。那么,这一具体人物具体事件中,表象之下内隐的“本质”是什么?我想这个大家不难挖出来。
范文展示
女儿不见,打了谁的脸
刘玉琳
豪捐588万,潇洒出家去;女儿上大学,不管我的事---这位“潇洒走一回”的妈,这回冲上热搜了。评论中有些人说:“这位母亲18年义务已经尽了,卖掉房子裸捐也是她自己的打算,她没有做错什么。”也有些人评论说:“她的女儿也很自私,因为她母亲不给她钱就躲着她母亲。”但是我认为:这位母亲的做法确实不太妥,应该多思考思考自己的爱和责任。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又岂一个“钱”字了得!
父母之于子女,更多的是义务、责任与真挚的爱。在法律层面上,父母在孩子出生的前18年中抚养孩子是应尽的义务,这18年中或多或少包含了义务的强制性,但18年后义务结束,难道父母就可以放手孩子,对孩子不管不顾了吗?显然是不可以的,虽然没有了法律上的限制,但是作为父母,爱和责任感永远不能缺位,这不仅仅是金钱上的资助,更多的是道义、精神和情感上的帮助。而这位母亲突然对女儿的成长大撒手,如此不负责的“潇洒”,确实让人匪夷所思。也许作为一个法定监护人,她做的很好,但作为一位母亲,她的这份成绩单太寒碜。与我们耳闻能详的一众“节衣缩食,供子读书”的中华美德故事相比,不知这位母亲作何感想!
再者,亲情之间怎能用“缘”字来衡量!
女儿不见她,她理解为“可能我们之间的缘分还没到吧”,这简直是不可思议!亲情是所有情感中最重要的,如果将亲情用缘分、金钱等东西来衡量,未免太肤浅了。固然这位母亲是出家人,但她与女儿的情分并没有就此消失---更何况,出家人的道义是根植于“善”“慈”---而作为亲子之情的根基的“爱”,恰是“善”“慈”的源泉。而这位母亲在豪捐之时,考虑过这种“爱”或“善”“慈”了吗?如今找不到女儿了,真的是“缘分”问题吗?我认为是她的做法让女儿感到不解,甚至失望,本质上是亲情的缺失造就的情感的荒芜。
从另一角度来看,女儿的做法也有所欠妥。当年郑庄公的母亲帮助他的弟弟谋袭郑,这是何等的过分啊,虽然庄公愤怒异常“誓言曰:‘不至黄泉,毋相见也。’”但是“居岁馀,已悔思母···穿地至黄泉,与母相见矣”。就这位女儿而言,虽然自己的母亲没有考虑自己的学费问题,但前18年的情义不是假的,她们之间始终存在着血脉情感纽带,这位母亲固然做的不够格,但未必十恶不赦。女儿如果是故意躲着的话,虽然事出有因,但也有悖人之常情。亲人之间的爱和责任感,不只是父母对孩子,也包括孩子对父母。父母如果做了一些不合理的事,有必要去劝导和纠正,但不能厌恶他们,甚至想要断绝关系,亲情才是最宝贵的财富。
这个视频,发人深思:亲情是什么?是夏日里的清风,是严冬里的暖阳。爱和责任在家这个社会基本单元里,最弥足珍贵的,我们要做一个心中装满爱、肩上扛起责任的家人,互爱互助,温馨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