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7张PPT)
中世纪西欧封君封臣制示意图
714年,法兰克王国宫相查理·马特对土地的分封形式进行了改革,由土地无偿地赏赐到有条件的分封,逐渐建立起以土地的封赐为纽带的封建等级制度。
封君封臣制
拥有大片土地的封建主如何管理自己的领地?
园
庄
西欧
Western
European
Manor
统编版九年级上册·第三单元·第8课
通过庄园生活,了解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
Part
1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封建庄园是欧洲中世纪随封建制度的建立而形成的组织。它不仅是封建社会农业生产最基本的组织形式,而且也是封建社会的基层经济单位。
——郭应霞《西欧中世纪庄园的经营管理》
庄园制的建立基础是什么?
封建制度
庄园作为什么单位而存在?
基层经济单位
从9世纪开始,庄园作为一种新的农业经济组织形式逐渐流行起来。
1.观察左边的庄园示意图,说说庄园有哪些建筑?分别住着哪些人?
领主住所
教士住所、教堂
村舍和院子
领主的磨坊
领主
教士
佃户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中世纪西欧庄园劳动中的农奴
佃
户
不自由的农奴
农奴是属于领主的,没有人身自由,可以随土地一起出售,还受到许多超经济强制的奴役和剥削。
自由的农民
自由的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生产工具、财产和份地的保有权,土地受到法庭保护。
阅读课本第39页,说说庄园的土地分为哪几部分,分别归属于谁?
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可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归领主所有。
剩下的耕地属于佃户的“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前提是耕种领主的“自营地”,一般为3天。
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属于“共有地”,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共同使用。
自营地
份地
共用地
贵族的收入主要来自以下几种渠道:一是领主的地主权使领主获得了土地封建所有权,据此他可以把领地编为一个个庄园,使用农奴来进行耕种,获得丰厚的收入。二是在领地内行使行政权和司法权,这同样可以成为一种经济来源,例如收取罚金和司法审判费。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根据材料,概括封建领主具有哪些权力?
土地权、行政权、司法权
为领主提供劳役是佃户的基本义务……佃户使用领主的磨坊、酿酒机、面包炉等,都必须缴纳使用费。教会也会向佃户征收“什一税”。如果佃户是农奴,负担就更重了。农奴的女儿嫁到庄园以外的人家,要交一笔称为“ 婚姻捐” 的赔偿费。农奴死亡,子女继承份地,要向领主缴纳数额不菲的“ 继承捐”。
——教材第39页相关史事
阅读材料,说说庄园里的佃户需要负担哪些义务?
为领主提供劳役、向教会缴纳“什一税”、向领主缴纳各种赋税
材料1: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领主能随意没收他们的土地。
——教材P40
材料2:(佃户的)劳役量的多少根据份地的大小来定,劳役量的多少主要依据佃户份地的大小来确定,而且是按照惯例相对固定的,领主不能随意增加。
——教材第39页相关史事
根据材料,概括佃户享有哪些权利?
①自由农民享有份地保有权;
②佃户们劳役量固定,领主不能随意增加;
封建主在庄园里建有住宅、教堂、磨坊、马厩、仓库等设施,而且备有耕畜和各种生产工具。有的大庄园还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及专职手工业者,庄园的产品很少拿出去卖。庄园里有手工作坊、磨坊和烤面包坊等,可以生产各种生活和生产所需的物品,除非万不得已,庄园很少出去采购,只有少数庄园不能生产的物品(如盐、铁等)才从城市购买。
——孟广林《世界中世纪史》
根据材料,概括中世纪庄园生产有何特征?
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
【性质】
庄园是一个在领主统治下的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和政治单位。(P39)
Part
2
庄园法庭
主持者
特 点
审判依据
惩罚方式
领主或他的管家
①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②没有固定开庭时间;③没有固定开庭地点;
习惯法或者村法
罚金(罚金全归领主所有)
阅读课本P40,找到庄园法庭相关信息并完成表格。
材料1: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的人,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庄园法庭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被罚款。
——教材第40页相关史事
材料2:佃户因为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土地被罚款6便士;佃户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被罚款6便士。只要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就不得到庄园以外磨面粉,违者罚款20先令。
——教材第40页相关史事
材料3:法庭裁决必须得到公正的“全体佃户”或“领主和佃户”的一致同意,也就是说,判决需要由全体成员根据充分的证据做出,领主或其代理人只是法庭的召集人、审判过程的主持人和法庭判决的执行人。
——中国社科院历史研究所《简明世界历史读本》
阅读材料并结合课本内容,说说庄园法庭起着什么作用?
①庄园法庭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②庄园法庭维护领主的利益;
③庄园法庭一定程度限制领主特权。
延伸拓展:庄园制度的瓦解
生产力发展
衰落:十三世纪左右
地租形式:劳役地租、实物地租→货币地租
社会变化:封建制度瓦解、资产阶级崛起、阶级矛盾尖锐
领主身份:领主→地主→资产阶级
庄园的领主与佃户
庄园法庭
1.庄园兴起:9世纪
2.人员构成:领主——佃户(自由的农民、缺少自由的农奴)
3.土地构成:自营地(领主)、份地(佃户)、共用地(共同)
4.庄园特征:在领主统治下的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和政治单位。
法庭作用:
①庄园法庭维护庄园公共秩序;②庄园法庭维护领主的利益;
③庄园法庭一定程度限制领主特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