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6张PPT)
选官制度
先秦:世卿世禄制
汉:察举制(孝廉)
唐:科举制
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门第家世)
秦:“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世卿世禄制
官吏们世世代代、父死子继,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赋税收入,世袭卿位和禄田的制度在商周曾十分盛行,随着分封制的土崩瓦解,在商鞅变法的时候废除(军功制、土地私有制)。
世卿世禄制造成了贵族统治垄断的地位,一定历史时期维护了国家的统治和稳定;族垄断统治也会造成选官不公的现象,不利于中央集权影响国家的统一,也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
察举制
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察举的科目主要是孝廉(品德),察举与考试相结合。
保证了选才标准能贯彻实行,保证了竞争的相对公平,令下层人士有进入国家管理层的可能,为汉王朝选拔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人才,这也有效地加强了中央对地方的管控,推动了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发展;由于汉朝选才之权集中在皇帝以及中央和地方官员之手,容易造成平民儒士中之优秀人才被拒之门外。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大体是指由各州郡分别推选大中正一人,所推举大中正必为在中央任职官员且德名俱高者。
考核标准:1、家世:即家庭出身和背景。指父祖辈的资历仕宦情况和爵位高低等
2、行状:即个人品行才能的总评,相当于品德评语。
3、定品:即确定品级。定品原则上依据的是行状,家世只作参考。
九品中正制剥夺了州郡长官任免官员的权力,将官吏的任免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一方面解决了选拔官吏无标准的问题,使当时吏治清明;另一方面也缓解了中央政府与世家大族的紧张关系,促成魏晋实现全国的统一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门阀世族完全把持了官吏推举之权,自晋以后完全以家世来定品级,当时就形成了当时"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不利于国家发展。
科举制
隋--隋文帝废除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唐--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宋--分为乡试、省试、殿试三级,废除唐朝投卷、行卷,更公平;糊名制,更严密
明--仅从四书五经命题,八股取士
清--1905年废除科举
打破了贵族垄断官职的现象,促进了社会的阶层流动和社会公平,加强了中央集权,维护了社会稳定
提高了官员文化素质和行政效率,形成了重学,崇尚读书的社会氛围
限制了创新意识、自然科学技术的发展
选官制度的演变和趋势
选拔标准:注重门第→学士才能
选拔方式:推荐→公开考试
选拔趋势:越来越制度化,越来越注重严密、公正、客观的原则
人才选拔权:由地方收归中央
官员考核
秦汉:上计制
魏晋南北朝:上计制,流于形式
隋唐:吏部考核
明朝:考满和考察--京察+朝觐
清朝:京察和大计
县
郡
中央
上计制
县将户数增减、农田垦植、社会安定状况等,上计于郡
郡国汇编,制成计簿,上报中央
以考课结果的优劣来决定对官员的赏罚升降
负责核实政绩的虚实
御史府
秦汉
上计制度(P31第一段1-5)
每年岁末,各县、侯国将一年来的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等情况汇集到郡国,再由郡国汇总,制成计簿,上报中央,称为“上计”。御史参与审核计簿,防止造假。上计考核的结果是官员赏罚的依据。
魏晋南北朝
魏晋大体延续上计制度。
魏晋南北朝门阀士族势力强大,战乱频仍,虽然曹魏、西晋、北朝制定了相应的考核法规,但大多流于形式。
隋唐时期
考核部门
考核方式
考核标准
考核结果
尚书省的吏部
地方报告中央
皇帝巡查州县
品德才能
评定分三等九级,确定官员升降与奖惩。
《唐六典》全面规制了官吏的选用、考核、监察、奖惩等。
《唐六典》规定:考绩由尚书省吏部负责,考课一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考核评定分三等九级,综合考评这几年的政绩以决定升降与奖惩。
明朝
名称 考核时间 目的或结果
考满 官员任现职满三年称“初考”,满六年称“再考”,满九年称“通考”。 考核结果是决定官员正常升迁或降、调的依据
考察 包括外地官员三年一次的朝觐考察和京官六年一次的京察 重点查处官员的贪、酷和不作为
清朝:实行考课制度,包括三年一次的
京察和大计,分别考察京官和外省文官。
◎那桐等官员京察档案
监察制度
秦:御史大夫;监狱史
汉:御史大夫;刺史
唐:御史大夫;监察御史
魏晋南北朝:御史中丞;巡御史
清:都察院(军机处)
宋:御史大夫;监察御史+监州通判(台谏合一)
明:都察院,六科;巡按御史(锦衣卫、东厂)
秦朝
中央
御史大夫
郡
监御史
御史大夫不仅是最高的监察官,而且地位显赫。秦统一前已有御史掌监察,统一后更名为御史大夫,加上了“大夫”二字,显然是其地位极大提高的标志。
郡监又称“监御史”,表明是从中央御史系统派生出来的。监御史职责:令人案行之,举劾不从令者,致以律,论及令、丞。
刺史
特点
品级不高,但权力很大,代表皇帝巡行郡国
刺史的职权虽重,却不直接处理地方行政事务
汉朝
中央:御史大夫 地方:刺史
刺史
特点
品级不高,但权力很大,代表皇帝巡行郡国
御史台
御史大夫
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玄宗时增为十五道,每道派监察御史一人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
台院
侍御史
殿院
殿中侍御史
察院
监察御史
①台院:“掌纠举百僚,推鞫狱讼”;
②殿院:掌殿廷供奉之仪式”;
③察院:掌分察百僚,巡按州郡,纠视刑狱,肃整朝仪”
隋唐:
中央
②地方:
③特点:
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监察系统。
中央
监察
谏院
御史台
③特点:台谏合一,御史拥有谏官的议事权,谏官拥有了御史的监察权。
宋朝:
中央
地方:
中央设有御史台,地方设有行御史台、肃政廉访司。
(1)元朝
(2)明朝
将六科并入都察院,停止了派御史巡按各省的做法,但都察院作为皇帝“耳目风纪之司”监察百官的职能没有改变。
都察院监察御史不仅负责纠察内外百官,还代皇帝巡按各省。六科给事中负责皇帝制敕与大臣奏疏的封还驳正,稽查六部百司之事。御史和给事中都只是正七品官员,品级虽低,但权力很大。
(3)清朝
内阁
皇帝
六科
中央--六部+地方--督察院
厂卫的影响
锦衣卫和东厂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君主转正中央集权。厂卫的权利泛滥,事实上是皇权至上的表现,由于受到皇帝的信任,容易造成政治腐败,加之宦官干政,就导致了明朝的快速灭亡。
(2021·全国甲卷·25)汉代,中央各部门长官与地方各郡太守自行辟召属官,曾一度出现“名公巨卿,以能致贤才为高;英才俊士,以得所依秉为重”的现象。能够保障辟召制度有效运作的是
A.分科考试选官制建立
B.监察体系的改进
C.郡国并行制度的完善
D.察举制度的实施
链接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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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浙江1月选考历史·3)某博物馆收藏了一批古代铜镜,上有铭文:“郡举孝廉州博士,少不努力老大悔”“孝言之始孝为右”“居必忠必信”等。从这些铭文中无法确切获取的历史信息是
A.郡县制
B.察举制
C.铜镜制造于西汉
D.宣扬儒家伦理思想
链接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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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全国Ⅰ卷·24)据《史记》记载,春秋时期,楚国国君熊通要求提升爵位等级,遭到周桓王拒绝。熊通怒称现在周边地区都归附了楚国,“而王不加位,我自尊耳”“乃自立,为(楚)武王”。这表明当时周朝( )
A.礼乐制度不复存在
B.王位世袭制度消亡
C.宗法制度开始解体
D.分封制度受到挑战
链接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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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全国Ⅱ卷·26)宋太祖开宝六年(973年)省试后,主考官李昉徇私录取“材质最陋”的同乡武济川一事被告发,太祖在讲武殿出题重试,殿试遂成常制。经此事后,宋代科举
A.否定了世家大族特权
B.确立了省试考试权威
C.完善了考试录取程序
D.提高了人才选拔标准
链接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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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新课标Ⅱ卷·25)两汉实行州郡推荐,朝廷考试任用的察举制;经魏晋九品中正制,至隋唐演变为自由投考,差额录用的科举制,科举制更有利于 ( )
A. 选拔最优秀的官吏
B. 鉴别官员道德水平
C. 排除世家子弟入仕
D. 提升社会文化水平
链接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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