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上学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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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鱼,我所欲也[上学期]
格式 rar
文件大小 297.5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语文
更新时间 2008-03-19 20: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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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课件32张PPT。鱼我所欲也孟子 在人的一生中,要作出许许多多各种各样的选择,尤其是在对待象生和死这样重大的问题上,当我们必须作出非此即彼的选择的时候,这对任何人都是一个严肃的人生课题。我们今天学习的《鱼我所欲也》这篇课文告诉了我们应怎样作出选择。 孟子,名轲,字子舆,战国时邹人。他受业于孔子的孙子,是儒家继孔子之后又一位重要的代表人物,后称为“亚圣”。
他提出“民贵君轻” 的观点。并到各国去游说诸侯,反对“霸道”,提倡以“仁”“义”为中心的“仁政”、“王道”。
《孟子》是记录孟子及其弟子
的言行的著作,也是儒家经典
著作之一。作者简介孟子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坚信人性本善
后天教育至关重要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为真正的大丈夫《孟子》有时是短小的比喻,有时是完整的小故事、寓言。如“拔苗助长”、“五十步笑百步”、“出尔反尔”“出类拔萃”“绰绰有余”“怨天尤人”等等,都成为后世常见的成语。 是孟子最具代表性的观点,认为人生来就有善良的本性.“性善论”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
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
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
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
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所想要的同时得到正义重要 比做苟且偷生的事祸患也有(我)不躲避的舍弃所厌恶的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
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 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
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
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
勿丧耳。 假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因此(有的人)明知某种手段能够生存却不使用这是因为(他们)所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不仅仅丢失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
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
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吆喝 踢过去不屑(接受)饥饿的过路人不接受 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欤?向
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向为身死而
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向为身死而不受,今
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
之谓失其本心。宁可失去生命也不接受这叫做失掉了他们的本性 停止很多的俸禄原文:译文: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熊掌:得兼:熊的脚掌,是一种珍贵的食品。同时得到。 鱼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要舍掉鱼而选取熊掌。所想要的。所欲: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原文:译文:生:义:舍:生命大义舍弃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正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东西,(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那么,我就要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 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译文:有甚于:苟得:恶:患:辟:比……更重要。苟且得到(生存),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wù,厌恶,与“欲”相反。祸患,灾难。通“避”,躲避 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东西,然而我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去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厌恶的事情,但所厌恶的事情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所以有祸患我也不躲避。译文: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如使:何不用也:莫:假如,假使。下文“使”义同。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没有。 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使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为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的呢?译文: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由是:通过这种方法。是故:因此,由此可见。 通过这种方法去做就可以生存,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按照这种方法去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由此可见,他们所所想要的东西比生命更重要,他们所厌恶的事情比死亡更为严重。译文: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非独:不仅仅。勿丧:不丧失。是心:这种思想。 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品德)使它不丧失罢了。第一层(从开头至“舍生而取义者也”)以鱼与熊掌不可得兼而取熊掌为喻,引出生与义不可得兼则“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第三层(本段最后一句)回到“性善论”上,说明“舍生取义”的美德,本来人人都有,只不过贤人不使它丧失罢了。第一段的层次:第二层(从“生亦我所欲”至“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正反分析论证。 文章开头写“鱼”和“熊掌”有什么作用? 鱼和熊掌两样东西的价值不同,鱼低贱而熊掌珍贵。二者不能同时得到,必然舍弃鱼而选取熊掌;同理,生命和正义的价值也不同.正义要比生命重要得多,二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必须舍弃生命选取正义。这里运用了比喻论证,提出了“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 合作探究分析第一段:译文: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箪:
豆:
羹:
呼尔而与之:
蹴尔: 不屑: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煮或蒸成的汁状、糊状、冻状的食品。没有礼貌地呼喝着给他吃。用脚践踏着。尔,助词。因轻视而不肯接受。 一筐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然而,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饿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践踏着给人吃,乞丐也不愿接受。译文: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辩: 何加: 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钟:古代的一种计量器名。六斛(hú)四斗为一钟。万钟:指很厚的俸禄。(有)什么益处。侍奉。 所识穷乏者:所认识的贫穷的人。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动词。与:通“欤”,语气词。 万钟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万钟的礼义对我有什么益处呢?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通“辨”,辨别。译文: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乡,通“向”,以前。为,为(之)。全句:从前为了“礼义”宁死也不接受。 第一个“为” wèi,介词,为了。第二个“为”,wéi,动词,这里是接受的意思。 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是亦不可以已乎:
之谓:
本心:原文:译文: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是,此,这。
已,停止,放弃。天性,天良。羞恶廉耻之心。 这种做法不是可以让它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羞恶廉耻的)本性。相当于“称作”“叫做” 。第一层:举例论证“义”的存在。用类似“不受嗟来之食”的故事,阐明为人要辨别义和利,不应苟且偷生。 第二层: 直斥王侯贵族和追求功名利禄的士人不义而贵。 第二部分层次: 《谈骨气》中有一个论据,说是古代有一个穷人不接受不敬的施舍,最后饿死。这个论据与课文第2段用的是同一个典故。请用最简练的一句话概括这个典故。 分析第二段:贫者不受嗟来之食。 《谈骨气》中引用孟子的一段来解释骨气的含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那么“万钟则……”这句话应指前面的哪一句? 富贵不能淫。高官厚禄诱惑不了。 文中说得了“万钟”是为了什么? 为了“宫室之美”,为了“妻妾之奉”,为了“所识穷乏者得我”。 作者认为这种作法如何? 作者认为“此之谓失其本心”应当“可以止”。 作者列举了两种不同的人生观,赞扬了什么样的人,斥责了什么样的人? 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 小结: 第二部分举出实例,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命,并在篇末点题,指出不应该为物欲所蔽。“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行为,对自己是没有好处的,因为它使人丧失了羞恶之心。第一部分 提出“舍生取义”的中心论点,并说明“义”的美德就是人所固有的, “义” 重于生命。分析结构 第二部分 举例进一步论证“义” 重于生命,不能“见利忘义” ,否则就是失掉了人所固有的“羞恶之心”。生——有甚于生——不为苟得死——有甚于死——有所不避 所恶—莫甚于死——何不为所欲—莫甚于生——何不用正面反面对比论证 由是避患→不为 →甚于死者 由是则生→不用 (结果)→有甚于生者(原因)非独—皆有—勿丧(人之初,性本善)(层进)一箪、一豆—行道之人,乞人—弗受,—决定生命—义存在万钟——王侯贵族——受——决定宫室——义丧失举例论证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进一步论证“义”重于生命,指出不应该为物欲所蔽。 作者为了阐明自己的观点,用了哪些论证方法?试举例说明。 文章开头用“舍鱼而取熊掌”为喻,提出了“舍生而取义”的中心论点。接着论证这个论点:
⑴从正反两面说明为什么要“舍生”:因为有的东西比生更可贵,有的东西比死更可恶。
⑵用事实论证义重于生的观点,“一箪食,一豆羹”虽然关乎生死,但是如果“呼尔而与之”“蹴尔而与之”,“乞人”都会不屑一顾。对“万钟”的态度又用事实从反面论证了义重于生的观点
⑶对比论证的方法。用“乡”与“今”的不同做法进行对比。
⑷比喻论证的方法。文章一开始就用鱼和熊掌的比喻论对生与死的选择。 课文中运用了许多两两相对的句子,它们的句式相同,意思相近或相反,试找出两个这样的句子,说说这样写的好处。 ⑴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
⑵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 第⑴句意思相反,第⑵句意思相近。这些句式使行文流畅,论证严密,语气连贯,气势恢弘。 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在数量上孰多孰少?在意义上呢?为什么会做出不同的选择?守义不辱 存有本心见利忘义失去本心 孟子主张人性是善的,他认为人生而具有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只要不使这些“善心”丧失,就在道德方面具备“仁义礼智”。本文就是从这种理论出发,阐明了义重于生,义重于利和不义可耻的道理。提出“舍生取义”的主张。孟子认为,如果把生命看得比义更重要,就会做出各种不义的事情来。他对比了两种生死观,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体现了《孟子》一书的文笔特点。 总结全文 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 (孟子)
砍头不要紧,只要主义真。
杀了夏明翰,还有后来人。 (夏明翰)
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
---文天祥
自由颂 裴多菲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联系课文说说它们各自表现出了怎样的价值取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