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一第3课+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课件(共3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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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选择性必修一第3课+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课件(共3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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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01-10 17:4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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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课标要求:
了解共和制在中国建立的曲折过程,理解中国政治发展道路的独特性。
该词起源于拉丁文,意思是“人民的公共事务”,相对于帝国及王国,共和的特色是国家元首并非世袭的君主,共和制下,君主不是国家的最高首脑。
第一单元
【中华民国的三个阶段】
南京临时政府时期(1912.1-4)
北洋政府时期(军阀1912-1928)
国民政府时期(蒋)(1927-1949)
一、移植共和政体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第一单元
一、移植共和政体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民主共和的奠基
1、背景:
①近代西方侵略不断加剧②西学东渐③留学派的推动
2、建立中华民国
——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亚洲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
大清帝国
农历
帝王年号纪年
1912——宣统三年
中华民国
阳历(公历)
中华民国纪年
1912——民国元年
五色旗





象征着“五族共和”
◎临时大总统孙中山
第一单元
一、移植共和政体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一)南京临时政府时期——民主共和的奠基
1、背景:
①近代西方侵略不断加剧②西学东渐③留学派的推动
2、建立中华民国
——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制度(亚洲第一个资产阶级共和国)
3、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维护共和制度保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背景:
目的:
评价: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项之自由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总揽行政事务。
第四十八条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之,行使司法权。
第十九条 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辅佐临时大总统。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颁布命令须由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以上皆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主权在民,否定君主专制
自由平等,否定封建等级观念
三权分立
责任内阁制
内容:
袁世凯窃取革命果实
限制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
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为原则,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规定实行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 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内阁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材料二:在总统之外复设总理,是为总统制改为责任内阁制的标志。但规定的责任内阁制并不完备,其要害在于改制之后,未能确定总统府与国务院孰为最高行政中枢。由于总统府和国务院都被赋予了相当的行政权,而《临时约法》又“并未说明内阁是对总统或是对议会承担责任”,于是导致了一国之内同时具有两个行政中枢的二元化政体格局。……——杨天宏《论<临时约法>对民国政体的设计规划》
【探究】材料反映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政体设计上有什么不足?
局限性:
①“因人设法”
②职权不明,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凯权力
③导致政争不断、政局动荡
材料一:英法的责任内阁制,不过是以内阁总理取得国会多数的信任为条件,总理以外的国务员全由总理择人组织;《临时约法》上的责任内阁、一切国务员,都要先行正式提交参议院,得它的同意,方可任命,实在是“变本加厉”了。......
——李剑农著:《中国近百年政治史》,北京:中华书局,2019年,第336页
国务员的副署实际不能限制总统权力
内阁总理不能控制内阁
参议院立法至上,政府缺乏制约议会的权力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人们结社组党、参加政治事务的自由与权利,给政党的兴起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政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第一单元
一、移植共和政体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二)北洋政府时期——民主共和的尝试与冲击
【政党政治】
指一个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政权的形式。起源于英国,是对封建君主专制政治的一个进步。政党政治的核心:政党争取成为执政党,然后通过领导和掌握国家政权来贯彻实现党的政纲和政策,使自己所代表的阶级或阶层、集团的意志变为国家意志。
国民党:革命派以同盟会为基础改组
宋教仁
主持
1912年12月到1913年初国民党在参众两院席位中具有压倒性优势(导语)
共和党:旧官僚、立宪派
黎元洪
主持
民国初期除国民党外,最重要的党派,拥护袁世凯(历史纵横)
政党政治(1912-1928)
第一单元
一、移植共和政体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二)北洋政府时期——民主共和的尝试与冲击
结果:
宋教仁案
二次革命
解散国民党
政党政治名存实亡
复辟帝制
军阀割据
①君主专制王朝被推翻 ②《临时约法》的推动
③民国初年,政治环境相对宽松
背景:
政党政治(1912-1928)
评价:
积极意义:
①促进了民主共和观念的传播。
②奠定了民主共和制度的社会基础。
③促进民国初年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中国向近代社会转型。
消极影响:造成党派纷争、政局动态甚至国家分裂。
P15思考点:民国初期的政党政治有什么特点?
最强大脑
政党、社团繁多
各党派大体是革命派、立宪派、旧官僚三派势力的组合。
大多数政党都没有进入国家政治权力的核心
政党之间斗争激烈且非理性
思考2:分析北洋政府时期政党政治为什么不能成功?
①受传统政治文化影响较深
②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资产阶级力量弱小
③封建势力强大,北洋军阀操控政权
④政党发展不成熟且党争不休
⑤国民缺乏参政素养(缺乏群众基础)
⑥中国缺乏代议制民主的政治环境
1913年10月6日,袁世凯通过“包围国会”手段,当选正式大总统
1913年11月4日,解散国民党。1914年1月10日,解散国会
1914年5月1日,废除《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公布《中华民国约法》(加强总统权力)
1915年8月,美国人古德诺发表《共和与君主论》。袁世凯同时组织“筹安会”,鼓吹君主制
1915年12月11日,参议院开会,全部拥护“君主制”
第一单元
一、移植共和政体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三)国民政府时期——民主共和的“变质”
1、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军政、训政、宪政
军政:以党建国,以革命手段推翻清王朝,后来指武装打倒军阀,实现国家独立。
训政:以党治国的维权统治时期,开启民智,培养民众民主意识。政府派出人员到各县筹备自治,对人民进行民权训练。
宪政:还政于民,人民行使直接民权。
第一单元
一、移植共和政体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三)国民政府时期——民主共和的“变质”
1、孙中山的“革命程序论”:军政、训政、宪政
2、“训政”下的一党专制:
九、一完全自治之县,其国民有直接选举官员之权,有直接罢免官员之权。……
十四、每县地方自治政府成立之后,得选国民代表一员,以组织代表会,参预中央政事。
——《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
VS
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把政权付托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治权之行政、立法、司法、考试和监察五权,由国民党政府总揽执行。
——《训政纲领》(1928)
主权在民
蒋介石个人独裁的一党专政
“训政”违背了“主权在民”的原则,沦为蒋介石和国民党统治集团树立个人权威,建立独裁统治的工具。这一时期,官僚资本迅速膨胀。
第一单元
一、移植共和政体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三)国民政府时期——民主共和的“变质”
3、“宪政”下的个人独裁
时间:1948年,国民大会召开
内容:选举总统副总统、成立总统府
实质:独裁政府
二、培育共和政体—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
农村革命根据地
1932
抗战胜利前夕
1945
解放战争胜利前夕
1949
二、培育共和政体—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
(一)农村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
1、背景
①土地革命时期,工农武装割据思想的形成
②各级苏维埃政权的建立
南昌起义
1927.8.1
秋收起义
1927.9
井冈山革命根据地1927.10
第一次反围剿
1930.11—1931.1
二、培育共和政体—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
(一)农村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
1、背景
2、特点:
中华苏维埃所建设的,是工人和农民的民主专政的国家。苏维埃政权是属于工人、农民、红色战士及一切劳苦群众的。军阀、官僚、地主、豪绅、资本家、富民、僧侣及一切剥削人的人和反革命分子,是没有参与政权的权利的。
共和国的最高政权为全国工农兵苏维埃代表大会。
苏维埃公民,在十六岁以上者皆有苏维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直接派代表参加各级工农兵苏维埃的大会,讨论和决定一切国家的地方的政治事务。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
①尝试建立人民政权,是人大制度雏形
②学习苏联模式
③没有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小资产阶级等其他进步力量
革命的兴起具有极为复杂的成因,绝非仅仅是一种经济因素的诱引,若只是将革命理解成为“打土豪,分田地,斗地主”,就在事实上矮化和简化了中国革命的意义和复杂性。……苏维埃革命为农民提供的平等、权利、尊严、身份感,也是农民投身革命不可忽视的政治、心理成因。
——黄道炫《张力与限界:中央苏区的革命(1933-1934)》
3、意义:
①给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 ②促成全国革命高潮的重要因素
③是创建人民革命政权的尝试 ④为以后建立人民政权提供有益的借鉴
二、培育共和政体—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
(二)敌后抗日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
一、孙中山的三民主义为中国今日之必需,本党愿为其彻底的实现而奋斗。
二、取消一切推翻国民党政权的暴动政策及运动。
三、取消现在的苏维埃政府。
四、取消红军名义及番号,改编为国民革命军。
九一八事变1931.9.18
七七事变
1937.7.7
《中国共产党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1937.7.15
二、培育共和政体—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
(二)敌后抗日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
1、背景:
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革命根据地逐步扩大。
2、措施:
为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需要
①设边区政府:作为民国地方政府
②各级参议会:推行抗日民主制度
③实施三三制:
共产
党员
中间人士
非党进
步人士
3、意义:
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加强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
二、培育共和政体—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
(二)敌后抗日革命根据地的政权建设
1937年9月,国共正式合作抗日。
中共中央正式宣布取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称号,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西北办事处,改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即陕甘宁边区政府。
在抗日时期,我们所建立的政权的性质,是民族统一战线的,这种政权,是一切赞成抗日又赞成民主的人们的政权,是几个革命阶级联合起来对于汉奸和反动派的民主专政。
——1940年3月中共中央《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
《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第三条》凡居住在边区境内的人民, 年满十八岁, 不分阶级、党派、职业、男女、宗教、民族、财产及文化程度的差别, 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政权性质转变
民主范畴扩大
二、培育共和政体—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
(三)解放区的政权建设
解放战争的胜利和解放区的日益扩大
在解放区设置行政区,在行政区设置军政委员会或人民政府,作为最高一级的地方政府机关,各自管辖若干省级及以下行政单位。
解放区的民主政权建设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打下了坚实基础。
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这为建立人民共和国奠定了理论基础。
背景:
措施(大行政区制度):
意义:
农村根据地
中华苏维埃
抗日根据地“三三制”
解放区
设置行政区
1931.11
1937
1946
政权性质
工农民主专政
民族统一战线
人民民主专政
理论基础
政权形式
工农兵苏维埃大会
参议会(三三制)
人民代表会议
人大制度雏形
政协制度雏形
实践经验
主要矛盾
国共矛盾
民族矛盾
国共矛盾
指导思想
马克思主义与苏联
毛泽东思想
毛泽东思想
知识总结
1939年晋察冀根据地所作歌曲《选村长》歌词中说:“今天要选一个好村长,能吃苦能耐劳,又积极又坚强,抗日工作积极干,不分男和女,只要热心肠,不选那些滑头鬼,不选那些白脸黑心狼。”这反映了晋察冀根据地
A.重视丰富民众文娱生活
B.民主法制建设成效明显
C.关注民众民主意识提升
D.统一战线工作有所收缩
C
第一单元
三、践行共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确立:
2、破坏:
3、完善: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大通过宪法
1957年反右斗争扩大化和“左倾”
1982年宪法进一步完善,民主政治建设进入新阶段
第一单元
三、践行共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演变
初步建立:
1949年新政协召开
正式确立:
1954年宪法
确立基本格局:
1956年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曲折:
文革遭破坏
完善:
1982年,提出十六字方针
制度化:
1993年,写入宪法
2.内容
政党关系:
执政党与参政党
性质:
基本职能:
统一战线组织
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第一单元
三、践行共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
时间 发展历程
1947年 内蒙古自治区设立
1949年 《共同纲领》的规定
1954年 1954年宪法正式确认
1984年 《民族区域自治法》
第一单元
三、践行共和政体—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四)基层民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制度。
根本政治制度
民主集中制原则
基本政党制度
基本民族制度
少数民族当家作主
人民代表
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民族区域
自治制度
新中国的政治制度——
基层群众
自治制度
基本基层村民自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独具特色的民主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结合起来
......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教材20页
“坚定我们的制度自信”
1920年代
1984年,上海
治理一个近14亿人的大国、推进一份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没有强有力的制度体系,是不可能成功的。
中国的发展实践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具有强大的生机与活力,并在改革中不断完善。
此刻,广州
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中华民国成立和《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北洋政府:政党政治的尝试和失败
国民党训政、宪政下的专制独裁
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
革命根据地:
建立苏维埃政权
抗日根据地:
建立边区政府与“三三制”原则
解放战争时期:人民民主专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
建国初期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确立
“文革”时期政治制度的破坏
改革开放后政治制度的重建和完善
新时代民主政治的完善与发展
照搬西方民主制度
不符合中国国情
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奠定基础
建立和完善适合
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
认识:
①政治体制发展趋势:由专制到民主、由人治到法治。
②民族独立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前提条件。
③民主政治建设必须符合国情,不能照搬西方模式。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以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 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为原则,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多数党产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院副署才能生效。——教材14页
比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异同
相同:都体现出对于民主的追求
不同:
①性质不同:前者是资产阶级性质的宪法,后者是无产阶级性质的宪法。
②法律地位不同:临时约法是临时性的纲领性文件,而宪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法;
③民主保障性:临时约法没有指出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而宪法明确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