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专题训练----情节摇摆
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五美元的尊严
麦薇
我开车从610号高速公路下来,左转的红灯让我的车停了下来。
我非常不喜欢停在立交桥下的左转处,那里有太多的乞丐。每当红灯亮的时候,他们就会走到停下的车前,拿着一个星巴克的咖啡纸杯,示意你应该有所表示。
今天路口站的是一个头发凌乱、衣衫褴褛的中年男子。虽然是白人,但是皮肤已经被休斯敦强烈的日光晒得非常黑。这一次,他手里拿的不是纸杯,而是一只草编蚱蜢。
我看出来了,他正走向我的车。在他向我走来的时候,我迅速扫了一眼不远处。立交桥下的桥墩下,有一个同样衣衫褴褛的中年女人,从她的眼神可以看出,她和男人的关系很亲密,她身边有一个大包袱——也许是他们的全部家当。在她边上趴着两只大狗,它们看上去并不瘦弱,可见主人对它们不错。
男人走到我的车边,敲了敲车窗。我迟疑了一下,还是降下了车窗。
“您好,女士。”男人很礼貌地说。
“您好。”我回答。然后等着他下面的话,也许说他是伊拉克回来的伤兵,也许说他需要帮助什么的。
但又一次出乎我的意料,男人说:“您想要一只草蚱蜢吗?这是我刚刚编的。”他把他的蚱蜢递到我的面前。用新鲜宽叶草编成的蚱蜢,看上去手工精细,隐隐还带着青草香。说实在的,虽然它是一件精美的手工艺品,可我似乎并不需要它,但是一眼瞥见远处的女人和两只狗,我还是没法说拒绝的话。
“很漂亮,多少钱?”我问。
“五美元。”他说。
我心里叹了口气,草蚱蜢并不便宜,但是我还是决定买下它。今天的温度是华氏九十九度,路面的温度更是热得可以烤香肠了。我想,生活都不容易。我打开钱包,只有十美元的纸币:“很抱歉,我没有零钱。”
“我可以找给您。”他把草蚱蜢给我,伸着手准备接我的钱。他的眼睛很真诚,我选择相信他,于是递给他一张十美元的纸币。
男人转身走到女人身边,我看到女人打开腰包找着什么。
这时候绿灯亮了,我缓慢地移动车,但是后面的车很不耐烦地按起喇叭。男人也发现了,快速往我这里走,但是已经来不及了,我不得不离开。
我向他挥挥手,告诉他不用找钱了。
然后我离开了,我跟自己说今天用十美元买了一只草编蚱蜢。
回到家,我随手把草蚱蜢放到了书架上,这件事就忘到脑后去了。
一个星期后的一天。我再一次被左转红灯拦在了610号高速出口。我又看到了那个男人,他的妻子依然坐在桥墩下,身边围着两只大狗。男人依旧穿着那件衣服,向我的车走来,手里拿着一只草编蚱蜢。这一次我打定主意不会再买他的东西了。
男人敲了敲我的车窗,我还是礼貌地摇下车窗。
“您好,女士!您想要一只——”话还没说完,我看见他的脸上露出兴奋的光芒,“太好了,终于又见到您了!”说着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皱巴巴的五美元纸币,“我在这里等您一个星期了,我们本来打算到别的地方去,上帝保佑又让我遇到您了,这下我们终于可以安心地离开了!”
男人看出我的迟疑,很有礼貌地说:“感谢上帝让我再次遇见了您,如果这五美元找不出去,那么我就不是一个生意人,也不是一个乞丐,而是一个骗子了。”
我接过男人找给我的钱,说了声“谢谢”。绿灯又亮了,我又不得不离开了。这时候我才想起来,大声说:“您的手艺非常棒!”
男人笑着朝我摆了摆手。
(选自《福建文学》2010年第10期,有删改)
1.围绕中年男人卖给“我”一只草编蚱蜢这件事,小说精心设计了三次情节摇摆,请找出来并综合分析其效果。
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
地铁里的狗
[英]伊丽莎白·罗巴德
20岁那年,我第一次离家在外居住,所以养了只狗做伴,它就是包福。它虽然比我还重,还有一口利牙,但是很温柔。不管我走到哪里,只要有它在身边,我就会感觉很安全。
为了白天有自由时间,能享受在公园散步的悠闲时光,我选了一份在波士顿市区的晚班工作,时间是下午4点到午夜12点,美中不足的是,我必须在午夜时分搭地铁回家。一段时间后我有了心得:表现疏离是很重要的生存之道,我总是避免和其他人有眼神接触,并随时带一本书,在搭车时阅读。
某个晚上下班后,我准备回家。通常我会在公园街站搭红线,然后在安德鲁站下车,走过六个街口就可以看见在家耐心等候的包福。
那天晚上不太一样。
要进站前,我努力想在口袋里翻出我仅存的一个代币型车票,却发现口袋里什么也没有,于是我只好到售票口买票。
离凌晨1点的尾班车只剩几班车,我走到售票口,掏出一元美钞,说:“麻烦买一张票。”地铁乘客通常不会注意到入口旁的售票口,所以当我买车票时我对戴着厚眼镜的售票员没有太注意也是很正常的事。但是他很注意我。
他把车票和零钱推出窗口时说:“嗨,你想要养狗吗?”
他突如其来的发问令我一时之间说不出话,过了一会儿,他才很不确定地问:“请问……你想要一只狗吗?”他又重复。
他视线往下移,用下巴指着柜台下方,我往前靠,才明白他指的是一团毛茸茸的小东西,那是一只有一身乱毛的小猎犬,我看那只狗的身体在微微颤抖着,但眼神好像是在说:“是啊,你有什么问题?”
我有一点被吓到,但身为动物爱好者,又有一些为难。
“它是从哪里来的?”我问。
“它是流浪狗,大概8点出现的。”售票员把狗抱到柜台上,轻摸它耳后的毛。
“它有颈圈,可是没有名牌,没有人来这里把它领走,而我的值班时间快结束了。”
我的理智告诉我,领养这只流浪狗是善良的,却是不可能的,因为如果我带它回家,那包福怎么办?
售票员从我的表情中看到一丝希望,于是又接着说:“我问了每个经过的人,不过都没有人要带它回家。”
我问他:“那你呢?”
他听了笑着说:“我?不,亲爱的,我老婆会杀了我。”
我无法将视线从那只狗身上移开,它怎么会跑到这里?为什么没有人来把这只可怜的小东西带回去?
售票员发出最后通牒:“你知道,如果你不带它走,我下班的时候就只好让它回到街上了。”我真不敢相信!“你怎么可以让它回到街上?这里是市区耶!它会被杀死,会饿死,它……还这么小……”
他解释道,再过几班车他就要下班了,而他既不能把它留在售票室里,也不能带它回家,换句话说,我是这只狗的最后希望。
我开始犹疑,售票员和狗都感觉到了。老天,我该怎么做?
我和售票员对视着,时间突然变得很缓慢。
最后我叹了一口气,问:“它是男生还是女生?”
他露出笑容说:“女生。”
我摇摇头,意志不太坚定地说:“可是我没有狗链。”
“没问题,我来想办法,这里有一条麻绳,它其实很坚固,你要在哪一站下车?”
“安德鲁站。”
“太好了!那只有四站而已。放心,这条麻绳一定可以让你撑到回家。”
售票员兴奋得脸都红了,他打开售票室厚重的门,欣喜地把我的新宠物交给我,松了一口气,说:“太感谢你了,我真的不想让它回到街上。”
我和那只狗开始互视着对方。
售票员则在一旁敲着边鼓,说:“你们很合喔!”
然后他打开车站入口,让我不用付钱进站,脸上带着满意的微笑。
我牵着狗走下楼梯,到下一层地铁月台,同时用轻柔的语气对我的新朋友说:“不会有事的,你会很好的。”我对它保证。
其实当售票员告诉我它是女生时,我就已经在心底为它取好了名字——我要叫它菲莉丝,我的灵感来自有一头狂野乱发的喜剧女演员菲莉丝·狄勒,而且暗自得意这名字真是取得太好了。我对它说:“噢,菲莉丝,等一下我们就可以见到包福了。”
我带着我的新朋友踏上到处都是脏污的月台,公园街站是波士顿最大、最忙碌的车站之一,因此它并非像其他车站那样只有两个月台,而是三个,一个开往多彻斯特,一个开往剑桥和哈佛广场,中间的月台则是作为转站之处。
当我们出现时,月台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转过头看着我们,就连弹吉他的年轻人,也停住把硬币收进吉他箱的动作。
突然,所有人都鼓起掌,一时之间,我有点走错地方的感觉。平时,所有乘客都埋头做自己的事,就像我一样,多数人都会看书或看报纸,根本不会多看别人一眼,但今天完全不同——每个人都在拍手,脸上还带着笑容,或是对我竖起大拇指。
这时,菲莉丝开始吠叫起来。
在开往剑桥和哈佛广场的月台上,有一对男女指着我并挥手,那个女孩兴奋地说:“她带走狗了!她带走狗了!”
我和菲莉丝站在一起,售票员给我的绳子联系着我们,置身在周遭的掌声和欢呼声中。
(有删改)
2.“摇摆”是小说情节运行的一种方式,本文的“摇摆”体现在哪里?请分析“摇摆”在本文中的作用。
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失灯影
张炜
直到现在,古登州一带还有一个村子叫“灯影”。但这个村子是否就是过去那个得而复失的地方,人们还说不准。近一二百年来的变化之速,真可以说是沧海桑田,从古登州府往西直到屺砪岛、三山岛,现在都成了人烟最稠密的地区。而不足一百年前这里只是荒野,二百年前则是莽莽苍苍的林子。
那时候这里的人走夜路,如果到了荒凉地方,最喜欢也是最害怕的,就是前边遥远处出现一处闪烁的灯影。有人就在挨近了荒郊的一点儿光亮时,才发现这是一处瓜棚,柱子上挂了一盏灯笼,有人坐在灯影里,问他话只字不答,赶路人忍不住拍拍他的肩膀,这人一回头把赶路人吓个半死。原来黑影里坐的是一头老狼,刚刚吃了一个人,正坐在那里舔嘴巴呢。类似的警示故事很多,一半是口耳相传的野趣,一半是当时的真实经历。时过境迁,现在这一带入夜常常是灯火辉煌,早就没有黑夜中星星点点的光亮了。现在所忧虑的只是太热闹了,是人气过盛,除了人什么都没有了。
就在这样的村落里,曾有一位顽皮少年,他像大多数野孩子一样好奇,聪明却不喜读书,愿意冒险,越是家长禁止的事情越是要尝试一番。他多次在夜间独自一人跑到野外,总想遇到一两桩怪事。有一次他真的在野外瓜棚那儿见到了悬挂的灯笼,也真的发现了垂头反坐的人。就像传说中那样,他伸手往那人后背一拍,结果却大失所望:转回头来的是一个上年纪的看瓜人。对方看清了是个孩子,立刻叫出了他的小名。这使他觉得实在无趣。离开瓜棚又往更深的林子里走,这在一般人是绝对不敢的,因为一旦迷路麻烦就大了。
经过了多次冒险,这个孩子胆子更大了。有一次他不知走了多远,感觉就快听到海浪声了,前面还是黑漆漆一片林子。突然他看到了树隙里有一两点灯影在闪烁,心上立刻怦怦乱跳,有不可抑制的兴奋涌出来。随着往前,那灯影竟扩大开来,渐渐显出了街道的形状,原来是一个藏在林子深处的小小村庄!这一下他就放开步子往里闯了。
进了小村庄,马上有些比他还小的孩子围上来看,一个个毛头毛脑分外好奇,问他是从哪里来的、叫什么等等。他们告诉他这个小小的村子叫“灯影”。他和他们玩儿得高兴,又跳又叫,玩儿捉迷藏之类,累了就随他们进小茅屋吃各种果子。他从来没见过这么多野果,一大堆摆满了桌子。这些野果甜得很,结果他一口气吃得肚子都圆了。左右小孩子有男有女,扯上他的手跑到街上,还让他去一个地方打秋千,看另一些有奇才异能的孩子在大树梢上蹿跳。他惊得合不上嘴,因为这是从来没有见过的。午夜过了,村里的老人扯着他的手,让另几个孩子把他送出林子,叮嘱他对谁也不要说这个灯影村,要不就来不成了。
他心里揣了个秘密,到后来每隔几天就到林子深处找这个小村子。他走熟了路,为了不再迷失,就在沿途做了一些记号。这个叫灯影的小村成了他的乐园。他在这儿有吃不完的好东西,比如果子、野蜜;还有看不完的趣事,比如连年迈的白发婆婆高兴了也会扔下拐杖,灵活无比地翻起跟头或跃上树梢。他把自己村里才有的一些玩儿法教给他们,比如踢毽子等等。这个小村从老人到小孩都喜欢他。
这样过了半年,让小孩子愁闷的事情发生了,这就是家里人要送他去很远的一个镇子上学,那里有一户亲戚。这是不能逃脱的事,他只好找一个夜晚到灯影村与大家告别了。小村的人也舍不得他,都说你只要不忘路,过多久来都行,这儿会一直等着你。
这个孩子上了外地的学堂,中间只回过一两次村子,也去灯影欢聚过一次。又是几年过去,他长大了,聪明过人,没费劲儿就考中了功名。上任后忙于应酬,一连多年后才有空回了一趟老家。因为身在官场,一时忘了灯影村,可是一回村子就想起了它,于是就打听起这个村子。村里人摇头,从老到少竟没有一个人知道附近还有这么个村庄。他觉得奇怪极了。
这天,他实在忍不住,就脱了官服,按照小时候牢牢记住的路径往林子深处来了。他料定一定会找得到,因为一个村子既然落成了,哪能轻易挪动呢?可惜他花了大半天时间,直到天黑,把记忆中的那一带找了个遍,就是没有小村的影子。就在他失望至极往回走的路上,也许是有什么在怜惜他吧,一抬头竟看见了影影绰绰的光亮。他嘴里说着“就是这儿了”,赶紧奔了过去,到了近前只见一个老人坐在那儿吸烟。他当时并没想别的,没觉得一个老人坐在荒野里吸烟有多么不正常,只脱口问:灯影在哪儿?
老人把烟嘴抽出来,说:它还在原来的地方。他说:那怪了,我怎么就是找不见呢?老人说:灯影村的人厌弃官人,躲着你。他惊讶说:怪了,我脱了官服啊。老人哼了一声说:这也没用,灯影村的人鼻子尖,他们远远一嗅就知道了。
小说即使开端和结局都很简单,作家也会想尽办法让故事情节千折百回,时而山重水复,时而柳暗花明。这就是小说中情节的摇摆。《失灯影》中有多次情节的摇摆,请列举两处简析,并说明摇摆的作用。
四、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夜归人
[美国]爱伦·坡
年轻的妇人静静站在窗台前面,她像是盼望着什么似的,倾听着屋外的动静。屋子里只有她一个人。窗外在下着大雪,这是今年冬季的第一场喜雪,大雪覆盖了窗外那荒寂的大草原。妇人隔着窗户痴痴地向外望去,但她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单身孤影投在那锃亮的窗玻璃上。
此时,她比任何时候都感到孤寂和害怕。她丈夫常常出门远走,一去就是好几天,只留下她一个人守在家里。但是,这次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现在她已确知自己怀孕了。她恨自己为什么不把这件喜事早点告诉丈夫。
他已经对工作产生厌烦的情绪了,如果知道她已有了身孕,一定不会再出远门的。然而她却不愿意让他为自己而焦灼。她回想起几小时前的一个插曲:他告诉她关于那一包钱的时候,正是站在这个窗台前,双手轻轻地搭在她的肩膀上。她丈夫是一个边区的税务员,把一大包税款拿回了家,放到一个饼干箱里,藏到厨房的地板底下。
“为什么呢?”
唉,倒大霉了!小俩口自己的那一点存款,存在老远的一家农村银行里了,现在银行就要倒闭了,他只好赶快去取回他们的钱。然而他不敢随身带着公款跑这么远,所以把它藏在家里了。
“你得答应我,我不在家你千万别离开屋子,”他说,“不许让任何人进房子,无论说什么都不能让人进来。”
“好的,我答应。”她说。
现在,他已经走了好几个小时了,天色已昏沉下来,夜幕降临了。大雪和黑暗笼罩着孤寂的木屋。她听到了声音。这不是风声,风吹门窗的声音虽然像有人想偷偷地进来,可是她能分辨得出,她听到的是一阵敲门声。声音很低,但很急促。妇人把脸紧贴在窗户边,只见有一个人靠在门前。
她连忙走开,从壁炉边取下了丈夫的手枪,真倒霉,这是一支没有用的手枪,好的那一支和火药筒都让丈夫给带走了。她只好拿着空枪,快步走到紧紧地锁着的大门边。
“是谁在外边?”她喝道。
“我是伤兵,迷了路,走不动了,请你做件好事,让我进来。”
“丈夫吩咐我,他不在家,谁也不让进来。”年轻的妇人实实在在地告诉他。
“那么,我就只好死在你们家门口了。”
再过了一会儿,他又恳求说:“你打开门看看我,就知道我不会伤害你的。”
“我丈夫是不会饶恕我的……”她哭诉着,开门让他进来了。这伤兵的确已筋疲力尽,似乎就要垮了。他高个子,步履踉跄;苍白粗糙的脸,手臂上包扎着绷带,浑身是雪花。妇人让他到火炉边,坐在她丈夫的椅子上,替他清洗伤口,换绷带;又把准备自己吃的晚餐给他吃。等他吃完,她已经在后房里用地毯为他铺了一张床,他往床上一倒,似乎马上就睡了。
真睡着了还是假的?是在骗她,等她去睡觉吗?妇人在自己卧室里走来走去,心里忐忑不安,像是要出什么乱子。深夜里,万籁俱寂,只有炉火劈劈啪啪地低声作响。忽然有一阵非常低的声音,很轻,显然是有人在干什么,鬼鬼祟祟地,比老鼠偷啃东西的声音还要轻。这到底是哪儿来的声音呢?难道是隔壁房里的那个男人?想到这,她拿起灯,轻轻地走到狭窄的通道,站着静听。伤兵的呼吸声音不会那样响,准是故意装的。她把门推开,走进后房,俯身去看伤兵,只见他睡得很甜。她走出房间,立刻又听到了那个声音。这次她知道了:有人在撬前门的锁。妇人立刻从工具箱里拿出丈夫的一把折叠式洋刀,然后轻轻摸到那伤兵床边,推醒他。他哼了一声,睁开了眼睛。
“你快听!”她低声地说,“有人要偷进屋里来,你来帮我一下忙!”
“谁要偷进来呵?”他困倦不堪地说,“这又没有什么东西可偷的。”
“有的,有很多钱,藏在那厨房地板底下。”这件事怎么可以告诉他呢?她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
“那么,你拿我的手枪,我右手伤了,拿不了枪,你把刀给我。”他说。妇人迟疑了片刻。这时,又听到前门被撬的声音。她立刻把刀递给伤兵,自己拿了他的手枪。
“你来对付头一个进来的人,”他说,“靠近门边站着,门一开就开枪,枪里有六发子弹,一定要打到他倒下来动不了为止。我拿着刀,在你后边,应付第二个进来的人。我们一站好位置就把灯吹灭。”
顿时,屋子里一片漆黑。撬锁的声音停止了,传来了扳扭东西的声音,门锁被打掉了,门开了,溜进了一个人来。刹那间,白雪衬托着那人的身影,她看清楚了,立刻一枪打去,那人倒下了,但马上又踉踉跄跄地站起来,妇人再开了一枪,他这才慢慢地倒下。脸碰着墙脚,再也不能动弹了。伤兵俯着身子,咒骂了一声,然后叫道:“原来只有一个人!好枪法呵,太太!”接着,他把尸体翻过身来仰天躺着,这才看到这强盗还蒙着一个面罩。伤兵把面罩揭开,妇人凑近去看。“认识这个人吗?”伤兵问。
“从没见过!”她说。这时妇人比任何时候都有勇气,盯着死者的脸,看着这个回来抢劫自己的人——她的丈夫。
4.小说在情节的安排上,不断地否定前面的叙述,造成情节的摇摆,请概括这些摇摆的情节并简述这样安排的作用。
答案
1.(1)三次摇摆分别是:第一次,“我”以为他只是一个乞丐甚至是骗子,不愿意给他帮助。第二次,“我”出于同情准备买他的草编蚱蜢,却发现自己没有五美元的零钱。第三次,男子还没来得及找给“我”零钱,路灯亮了,我被后面的车催促着离开,没有收到该被找回的五美元零钱。
(2)三次摇摆,充满悬念,使故事一波三折、摇曳生姿,不断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使人物形象逐渐清晰、丰满。
2.本文情节的“摇摆”指的是,“我”收养小狗从为难到最终答应的并非一帆风顺的过程。
作用:①增加了情节的曲折性,使情节有波澜,故事充满了悬念;②借此将人物内心的犹豫展开,从而丰富了“我”的形象,充分展现了一个爱狗人士、一个看似冷漠的人突破重重障碍的心理,也体现了在矛盾之中爱心的难能可贵;③增强读者意识,引人入胜,丰富了读者的阅读体验。
3、(1)传说灯影下老狼吃人,少年却平安无事。(2)少年找到灯影村,却因求学而被迫离开。(3)少年回过灯影村,做官后却打听不到。(4)他按记住的路径找,却总是找不到村子。(5)他失望而归,却发现前面有一点光亮。(6)老人说灯影村仍在,他却再也找不见。作用:使叙事节奏张弛有度,情节跌宕起伏,曲折有致,吸引读者的阅读兴趣。
4.(1)摇摆的情节:①丈夫走后,妇人听到了声音,以为有人想偷偷进来,听到的却是敲门声,一次否定;②深夜传来声音,妇人怀疑伤兵有企图,但最终看到伤兵睡得很甜,第二次否定;③门外的撬锁声,妇人以为来了一伙窃贼,却发现是自己的丈夫,第三次否定。
(2)作用:①情节设置打破常规,制造悬念,使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使得小说险象环生,节奏紧迫;②情节的变化和反差,给读者不断带来吃惊的艺术效果和审美感受,增强了文章的艺术表现力;③妇人的善良与丈夫的邪恶在摇摆的情节中得以凸显,深刻揭示了不可信任和欺骗的人际关系,表达了对恶的鞭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