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课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与国际法的发展
【教学目标】
了解近代西方民族国家形成的原因,结合相关文字和图片史料从传统的历史、文化、语言或新创的政治体制的认同感等方面,分析近代西方从专制王权国家向近代民族国家的转变,理解近代民族国家与古代以来传统的帝国、王国不同。
认识国际法的形成,通过对《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的背景和相关法律条文的学习,理解17世纪中叶《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的签订奠定近代欧洲国际关系的基础。认识外交制度的建立对国际关系和国际法的作用。梳理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历程;探究二战后国际法的发展以及存在的局限性,加深对二战后国际法发展状况的认识,提升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国际关系的法制精神,并与个人实际相结合,增强规则意识和法制意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基础知识】
一、近代西方民族国家的产生
名词解读:民族国家是以一个或几个民族为国民主体的国家,其成员效忠对象是有共同认同感的“同胞”及其共同形成的体制。
1、民族国家产生之前中古西欧封建制度的特征:
封君封臣制度,封建割据;世俗王权和基督教长期并立,教权高于王权。
封建制度导致了国家分裂割据,普世的基督教世界掩盖了民族特性。
国家观念、民族意识淡薄。
16-19世纪西方国家从专制王权国家发展为民族国家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产生的背景:
①英法百年战争促进了民族意识的觉醒,国家观念逐步增强
②西欧国家的封建割据势力遭到削弱,中央集权得到加强。
③宗教改革沉重打击了教会势力,强化了各国的世俗权力,国家和民族认同观念日益显现。
④统一市场的形成与民族语言、民族文化发展,强化了民族认同,促进民族国家的形成。
⑤法国大革命及拿破仑战争,传播了自由平等思想,促进了欧洲各国民族意识的觉醒。
近代西方民族国家产生的过程:
(1)王权强化:
①英国:1534年,英国颁布《至尊法案》,宣布国王是英国教会的首脑,摆脱了罗马教廷的控制建立起国王的专制统治。
②法国:路易十四(1638-1715)统治时期,法国王权达到顶峰。欧洲国家纷纷成为专制王权国家。
(2)民族国家形成的表现:
①国家意识的加强:个人对国家的忠诚越来越超过对国王和宗教的忠诚,各国纷纷鼓励和组织对爱国人士的崇拜,出现了国旗、国歌和各种国家节日,国家在人们的意识中越来越重要。
②民族国家的产生:欧洲各专制王权国家逐渐转变为民族国家。这些民族国家有由单一组成的,更多则是由多个族群组成。民族国家主权独立,人民有共同的价值、历史、文化、语言或体制。
拓展:概念阐释:
专制王权国家:国家权力掌握在国王一个人手里,他的命令就是至高权威。国家的版图常常因为国王的婚姻或继承关系发生改变
民族国家:指近代以来通过资产阶级革命或民族独立运动建立起来的、以一个或几个民族为国民主体的国家。
拓展: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原理阐述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的历程。
近代民族国家的形成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中世纪时封建制度导致国家分裂割据,普世的基督教世界掩盖了民族特性国家观念、民族意识淡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资产阶级力量壮大,要求改变分裂局面,新兴资产阶级与王权结盟,王权强化,形成专制王权国家。王权专制阻碍资本主义发展,资产阶级抛弃国王发动资产阶级革命,形成民族国家。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的建立
1. 国际法的形成原因:
①民族国家形成后,国家主权意识的加强,各国强调国家利益至上,国家之间的利益纷争加剧,人们希望通过建立一定的法律制度来处理国家之间的关系,减少武力冲突。
②地理大发现加强了各国之间的联系与交往。
国际法形成过程
①奠基:荷兰人格劳秀斯在1625年出版的《战争与和平法》书中提出君主应该制定条约并接受约束,确定了国际法的主体是主权国家,奠定了国际法的基础。
②确立原则: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条约》签订,结束了长达30年的欧洲混战,形成了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确立了国际关系中的国家领土、主权与独立等原则,奠定了近代欧洲国际关系的基础;确认了缔约国必须遵守条约、各缔约国可以对违约国集体制裁的国际法基本准则。
③扩展:1815年,欧洲各国在维也纳会议及此后签订了一系列条约,建立起以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即维也纳体系。国际法的应用范围扩大到美洲、亚洲等其他许多地方。
外交制度
名词解读:外交通常是指主权国家为了实现国家利益,与他国或者多国的交往活动。外交自古有之,近现代外交一般认为源自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
①建立:17世纪,欧洲国家的君主们派常驻外交使节和外交使团,近代外交制度逐渐建立起来。
②进一步发展:1815年,维也纳体系建立(大国协调、欧洲均势为特征的国际关系体系)。在维也纳体系下,外交制度进一步发展。
国际法的形成与外交制度建立的影响
积极: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开辟了新途径。
消极:西方各国在国际法应用中实行双重标准,为了谋取利益经常违反国际法,导致国际冲突不断,最终引发了一战。
5、外交制度的建立对国际关系和国际法发展的作用:
为国际关系确立了一些规则,为用和平方式解决国与国之间的争端、减少战争行为开辟了新的途径。外交制度的发展使国际法的应用范围进一步扩大,有利于国际法规的制定,维护世界和平。
三、20世纪国际法的发展
1、破坏:第一次世界大战使国际法遭到严重破坏。
2、新的阶段:十月革命后,苏俄提出了不兼并不赔偿的原则,宣布侵略战争为反人类罪,为国际法开辟了新的发展阶段。
3、发展:一战后,战胜国建立了凡尔赛-华盛顿体系,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由主权国家参加的政治性国际组织——国际联盟。国联被英国和法国控制,没有美国,苏联也很晚加入,缺乏普遍性和权威性,它又规定形成决议的“全体一致”原则,国际法难以实施。
1928年8月,美、法等国签订了《非战公约》,宣布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4、破坏:法西斯国家的侵略活动使国际法再次遭到极大破坏
5、发展:
①1945年6月,50个国家签署了《联合国宪章》。宪章确定了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和制裁侵略的加剧,并赋予安理会制裁的力量,确定了“大国一致”原则,集体安全体制进一步完善。
②1946年国际法院在海牙成立,发展了国际司法制度。
③各类国际组织数量激增,推动了国际法的发展。
④国际法的领域扩大,在裁军、防止核武器及生化武器扩散、国际人权等方面,颁布了一系列具有国际法性质的公约或宣言,对世界和平与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国际法实施的评价
积极:国际法的发展对于世界和平和持续发展作出了积极地贡献。
局限性:一些大国为一己私利,不惜退出国际条约,甚至不经联合国授权就采取制裁或战争,严重威胁国际和平。
拓展:面对国际法遭遇的挑战,应如何应对:
面对强权政治、霸凌行径、双重标准、单边主义,各国应凝聚共识、携手合作,坚守国际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和平发展的核心价值,建立以联合国为中心、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新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