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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礼教概念解析
法治: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皇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是“君权之上”、“国权至上”的法治。
礼教:即礼仪教化,礼教是指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礼乐文化,因其重视名份,又称名教,即以名为教。礼教思想统治影响中华民族两千余年。对名教系统的破坏行为称为"僭越"。
法律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二者相辅相成。
法律与教化:中国社会治理的两种方案
德治:
法治:
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
壹
重要名词
敬天保民、铸刑书、《九章律》、律令儒家化、《唐律疏议》、《大唐开元礼》、《大明律》、《大清律例》、律例合编
贰
课程标准
①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②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本课
重点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标要求: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铸刑书于鼎
2016年4月14日,杜志浩等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的催债队伍对于欢母亲苏银霞极尽侮辱,不仅非法拘禁苏银霞,还辱骂她、抽她耳光、用鞋子和袜子捂她的嘴,还将其头部塞入马桶。杜志浩甚至公然露出下体侮辱苏银霞。
于欢目睹母亲受辱,拿起一把水果刀乱捅,导致杜志浩因失血性休克死亡,另外两人重伤,一人轻伤。
后于欢被依法刑事逮捕并被提起诉讼。
如果你是本案主审法官,你会如何审判于欢?
请表明你的观点并阐述理由。
法治——依法理治国理政,具有强制约束力。
教化——用情理敦风化俗,注重教育和引导。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目 录CONTENT一、先秦时期:德法之争二、秦汉隋唐:法礼相融三、宋元明清:约律分合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一、先秦时期:德法之争(一)夏商西周时期:夏朝商朝西周《禹刑》《汤刑》《九刑》左传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材料二: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说明当时只有习惯法材料一: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礼记·曲礼上》德治思想的渊源法治思想的渊源一、先秦时期:德法之争(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一、先秦时期:德法之争1.背景:宗族和姻戚的情谊经过了世代愈多,便愈疏淡,君臣上下的名分,最初靠权力造成,名分背后的权力一消失,名分便成了纸老虎,必被戳穿,它的窟窿愈多,则威严愈减。光靠亲族的情谊和君臣的名分去维持的组织必不能长久。何况姬周帝国之外本来就有不受这两种链索拘束的势力。——张荫麟《中国史纲》领域 特征 佐证事例 影响
政治 诸侯争霸、王室衰微 宗法分封制瓦解 三家分晋 田氏代齐 社会 转型
地缘国家形态兴起
经济 铁犁牛耕使用,井田制瓦解, 土地私有制确立,小农经济发育 “初税亩” “相地而衰征” 文化 礼崩乐坏,学术下移,百家争鸣 孔子“有教无类” 民族 民族交融 华夏族与周边 少数民族交融 1.背景:
◎子产作刑书子产前536年,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法治叔向叔向反对刊布法律,理由是刑罚适用于乱世,公布刑书会使老百姓更注重争端,而不顾道德礼义。德治思考:双方争论的焦点是什么?子产“铸刑书”引发了辩论,这是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一、先秦时期:德法之争2.过程:(1)第一次德法之争代表人物1人性2治国3儒家与法家之争儒家法家代表人物1人性2治国3孔子孟子商鞅、韩非人性本善人性本恶为政以德、节用爱人实行仁政、轻徭薄赋实行法治、赏罚分明以法为师、以吏为师VS(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一、先秦时期:德法之争2.过程:(2)第二次德法之争(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一、先秦时期:德法之争3.结果:孟子与梁惠王商鞅与秦孝公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王何必曰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故吾以彊(强)国之术说君。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结合所学,思考:谁的主张会被接纳?为什么?(二)春秋战国时期:德法之争一、先秦时期:德法之争3.结果:结合所学,思考:谁的主张会被接纳?为什么?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儒家法家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法家思想更适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VS有积极意义符合时代需要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二、秦汉隋唐:法礼相融1.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2.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3.秦汉朝廷还颁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云梦睡虎地秦简◎江陵张家山汉简材料一:或与人斗,缚而尽拔其须眉,论何也?当完城旦。士伍甲斗,拔剑伐,斩人发结,何论?当完为城旦。——云梦睡虎地秦简材料二:贼杀人、斗而杀人,弃市。其过失及戏而杀人,赎死;伤人,除。谋贼杀、伤人,未杀,黥为城旦舂。贼杀人,及与谋者,皆弃市。未杀,黥为城旦舂。——江陵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二、秦汉隋唐:法礼相融(一)秦汉时期:引礼入法思考:汉律承袭秦律,汉律的基本精神与秦律是否一贯?二、秦汉隋唐:法礼相融(一)秦汉时期:引礼入法材料: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董仲舒《决狱》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以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谓殴父,不当坐。——(宋)李昉编纂:《太平御览》第六卷思考:根据材料,指出董仲舒判案的依据。这表明汉代法律实践有何特点?引用儒家经典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称“引经决狱”。律令儒家化的开始“原心定罪”汉代—— 以经注律
材料1: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元帝纪》
材料2: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史记·太史公自序》
★思考:汉代的统治思想有什么特点?有何目的,原因是什么?
特点:外儒内法
原因:
①汲取秦朝实行暴政、严刑峻法导致速亡的教训。
②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确立了儒家的统治地位。
③儒家和法家在强调社会等级差异性方面具有共同特征。
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二、秦汉隋唐:法礼相融(二)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1)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入)律。1.原因:(2)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材料一:古代礼律关系密切,而司马氏以东汉末年之儒学大族创建晋室,统治中国,其所制定之刑律尤为儒家化,既为南朝历代所因袭,北魏改律,复采用之,辗转嬗蜕,经由(北)齐隋,以至于唐,实为华夏刑律不祧之正统。——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材料二:魏晋时对法律进行了重大改革。大量行政法规被编辑为“令”,由具体行政部门掌握。改定的新律以刑法为主体,共20篇、620条、27600字,大大降低了官吏判案时任意引用法令条文的可能性。与汉代明显不同的是,新律不少条文突出上下尊卑,同罪而不同罚。——张晋藩《中国法制通史》2.特点:以经注律,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目的是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晋律》首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制度。“服制”本是中国古代以丧服为标志,规定亲属之间亲疏远近的一种制度。此时被纳入法典,成为确定亲属相犯时刑罚轻重施川的原则。它规定在刑法适川上,凡服制愈近,以尊犯卑,处罚愈轻;以卑犯尊,处罚愈重。礼法走向结合(1)过程:①隋朝制定《开皇律》;②唐朝:(2)影响: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3)特点:礼法结合;礼是法的指导,法是对礼的维护;重视孝道《贞观律》《永徽律》《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不道”、“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唐律疏议》二、秦汉隋唐:法礼相融(三)隋唐时期:礼法结合1.法律:编纂《唐律疏议》(1)标志性法典:732年,颁布《大唐开元礼》。(2)内容:分吉、宾、军、嘉、凶五礼。(3)特点: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之作。材料一: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材料二: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新唐书·柳公绰传》◎《大唐开元礼》◎《颜氏家训》二、秦汉隋唐:法礼相融(三)隋唐时期:礼法结合2.提倡礼制:3.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简表朝代法律教化成果统治手段礼法关系秦代《秦律》严刑峻法礼法对立西汉《九章律》独尊儒术,以经注律德主刑辅,霸王道杂之,礼法融合魏晋南北朝 设律博士,推动律令儒家化律令儒家化唐代《唐律疏议》《大唐开元礼》以礼入律,法律儒家化礼法结合成型小结:大一统下的法律儒家化二、秦汉隋唐:法礼相融最早成文法
“铸刑书”
春秋
战国
秦朝
秦律
汉朝
《九章律》《二年律令》
魏晋
唐朝
《唐律疏议》
宋 元 明 清
援引唐律
律例合编
德法论争
引经注律 引经入律 礼法合一
律令儒家化趋势
思考: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越来越紧密?
先秦
早期国家
法律萌芽
刑礼分途
一断于法
思考: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答案提示:
(1)作为造法依据的儒家思想逐渐发展为主流意识形态;
(2)封建统治者的推崇(魏明帝设置律博士、唐朝提倡礼治);
(3)吸收先秦儒家德治思想所蕴含的社会治理价值;
(4)反思秦朝“一断于法”的教训。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三、宋元明清:约律分合法律教化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的法律:《_______》《天圣令》,多以______为蓝本。(1)_________逐步控制教育与科举;(2)________投身________,以____教化乡里;(3)《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幼童的行为规范。元朝放弃唐宋法律,实践援引唐律明朝⑴以唐律为蓝本制定《_______》⑵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____”,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__________的体例。乡约改为宣讲_____________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_________;儒学士人常常引用《大明律》来解释“六谕”。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制定了《________》。⑴乡约宣讲内容变成了______“圣谕十六条”和_______《圣谕广训》。⑵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____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____合流。宋刑统唐律大明律律例合编例大清律令思考1:宋朝以后的法律有什么特点?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程朱理学儒学士人基层教化乡约明太祖朱元璋强制力康熙帝雍正帝法律政府思考2:那些力量推动儒学向基层渗透?政府和儒学士人的良性互动三、宋元明清:约律分合凡同约者: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吕氏乡约》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明太祖“六谕”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诫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康熙帝“圣谕十六条”思考:结合材料分析,从宋朝到清朝, 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说明了什么?三、宋元明清:约律分合答案提示:1.变化:(1)内容:宋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也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2)主体:从民间儒学人士自发推动到政府推广,逐渐具有强制性。2.说明:乡约已完全由教化手段沦为统治阶级的教化工具,呈现出乡约法律化的趋势,这也是礼法合流的表现。时期法治教化礼法关系夏朝《禹刑》礼不下庶人刑礼分野商朝《汤刑》西周《九刑》敬天保民、礼制春秋战国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儒家德治礼法对立秦《秦律》、严刑峻法焚书坑儒汉沿袭秦律、《九章律》尊崇儒术、以经注律德主刑辅礼法合一魏晋律令儒家化,以经注律,纳礼入律唐刑罚为用、《唐律疏议》德礼为本、《大唐开元礼》宋《宋刑统》、《天圣令》《吕氏乡约》、《家礼》约律分立明《大明律》、律例合编明太祖六谕约律合流清《大清律例》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春秋战国
汉朝
魏晋
隋唐
宋 元 明 清
德法论争
律令儒家化……
乡约法律化……
礼法融合
为什么中国古代这两种不同的治理方式都不约而同地
呈现出礼法融合的趋势呢?
总结提升:辩证理解法治和教化的关系
总结提升:辩证理解法治和教化的关系
统一
法治
教化
礼法融合
律令儒家化
乡约法律化
法家法治思想
人性恶
惩戒
儒家德治思想
人性善
引导
儒表法里
有善有恶
对立
聊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2017年2月17日
回应好人心的诉求,审视案件中的伦理情境、正视法治中的伦理命题,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人民日报:《辱母杀人案:
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2017-03-26。
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的判决,必定会传递人伦情理的温度。
——新华网:《刀刺辱母者案:
司法要给人伦留空间》,2017-03-26。
聊城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定于欢属防卫过当,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有期徒刑5年。
于欢案入选2017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刑事案件。
山东聊城“辱母杀人案”当事人于欢减刑出狱。
2017年2月17日
2017年6月23日
2018年1月6日
2020年11月18日
引礼入法,礼法融合是我国传统司法最鲜明的特征,它所体现的道德与法律的结合,亲情义务与法律义务的统一,对我们当今时代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对审判注重天理、国法与人情三者的和谐一致具有直接影响。
——袁春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制度的本质属性》[J],《人民法院报》,2020年4月2日第05版。
1.唐代律法常有同罪异罚的规定,比如:骂人本不构成犯罪,但骂祖父母、父母罪当处死;又如常人通奸徒一年半,而子孙与父祖妾通奸,亦为死罪。这些规定
A.冲击了世家大族统治地位 B.不利于规范社会秩序
C.渗透了传统思想文化观念 D.造成了社会矛盾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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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亲亲相隐”是中国封建社会一项重要的司法原则,是指亲属之间藏匿、包庇犯罪不负刑事责任。如以严苛著称的《大明律》规定“同居亲属有罪互相容隐”“弟不证兄、妻不证夫、奴婢不证主”。这一司法原则本质上
A.确保明朝司法的公正 B.损害明朝法律的权威性
C.反映宗法观念对法治的影响 D.体现对人情伦理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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