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5张PPT)
从周到清在不同时期 礼法 的关系?
从唐到清 教化 内容的表现?
复习提问
秩序与正义的求索
——9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导课 ● 明标
学习目标:
1.简述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2.归纳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局限性。
3.概括西方宗教伦理与教化的统治及作用,认识基督教和新教在不同时期的教化作用。
罗马世界的秩序
——西方法律之源
“国家的精神目的就是维护正义,物质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国家是人民为了正义和保护私有财产,通过协议建立起来的政治组织。”
——古罗马政治家西塞罗《论共和国》,公元前51年
导课 ● 明标
同学们阅读课本P49—P51,重点内容圈划标注,思考并回答下列问题: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概况?
2、近代西方法律发展的主要代表及两者的异同?
3、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其局限性
自主 ● 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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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补充!
我纠错!
我质疑!
展示 ● 质疑
同学们阅读课本P49—P51,重点内容圈划标注,思考并回答下列问题: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概况?
2、近代西方法律发展的主要代表及两者的异同?
3、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及其局限性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法律渊源——罗马法
(2)概况:
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1)颁布的目的:
十二铜表法
第一表 传唤 第二表 审理
第三表 执行 第四表 家长权
第五表 继承和监护 第六表 所有权和占有
第七表 土地和房屋 第八表 私犯
第九表 公法 第十表 宗教法
第十一表 前五表的补充 第十二表 后五表的补充
注重程序;
保护私有财产;
区分公法和私法。
(3)意义:
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实质上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奴隶主贵族随意解释法律的特权。
展示 ● 质疑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法律渊源——罗马法
公元6世纪
查士丁尼
《罗马民法大全》
公元3世纪
万民法
公元前5世纪
《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6世纪
习惯法
公民法
成文法
形式:
适用
范围:
(4)最高成就——《罗马民法大全》
公民法:指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万民法:指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公元前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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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法律渊源——罗马法
材料一:在海滩上发现的珍宝和其他东西,根据自然法立即属于发现者所有……根据自然法,你所有的动物所生育的小动物归你所有。
材料二: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来平等……为别人制定的法律,自己也必须遵守。
材料三:任何人在缺席时不得被判罪。同样不得基于怀疑而惩罚任何人……提供证据的责任在陈述事实的一方,而非否认事实的一方。
(5)罗马法的基本精神
保护私有财产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注重程序,无罪推定
(1)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
(2)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3)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成为近代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有力武器。
影响:
点评 ● 提升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发展——中世纪法律
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日耳曼法
罗马法复兴
教会法
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并吸收若干罗马法原则而颁布的法律,既适用于教会事务,也适用于世俗事务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与复兴。
点评 ● 提升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三)发展——法系形成
英美法系形成的概况
大陆法系形成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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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三)发展——法系形成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律渊源
基本原则
法官地位
代表国家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相同点
判例法
成文法
遵循先例(归纳法)
宪法根本(演绎法)
作用很大
不太突出
英美加澳印
法德意日
吸收的是罗马法的精神,只采纳罗马法部分原则
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罗马法很大一部分继承取得
1.本质:都是建立在近代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2.指导思想:都受到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的深刻影响。
3.背景: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族统一国家、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基础。
4.传统:都继承中古时期的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
探究比较:阅读教材历史纵横,归纳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哪些异同?
点评 ● 提升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以成文的法典为表现形式,以民法为典型,以演绎为思维特点。
以判例法为表现形式,以普通法为基础,以归纳为思维特点。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材料一:(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齐世荣《世界史》
材料二: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给予他公共保护的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
依据材料和课本内容,概括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有哪些特征?
(1)权力结构:
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2)法律内容: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3)司法实践: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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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案例:辛普森杀妻案
1994年,前美式橄榄球运动员用刀杀前妻及餐馆的侍应生,但在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由于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导致有力证据的失效,陪审团最终确定:辛普森无罪获释,仅被民事判定为对两人的死亡负有责任。本案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疑罪从无的最大案件。
在案件审理过程(15个月)中,辛普森以五万美金一天的价格聘请了一支梦之队——全员皆为顶级辩护律师。他还请了最有名的刑侦专家,甚至是科学家,最终击破证据链。另外,温纳特警长身携辛普森的血样在凶杀案现场停留了3小时,并且该警长当天不值班且无搜查令,致使这个间接证据的可信度降低。
积极影响:有利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治理,有利于维护资产阶级的统治,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局限性:(1)西方法律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2)确认私有财产制度,财产的多少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3)黑人、土著居民和妇女没有完全的公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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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训练 ● 巩固
1.(2018年全国2卷32)罗马共和国时期,平民和贵族展开了长达两个世纪的斗争,斗争的成就主要体现为其间所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恩格斯曾评论说:“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这一长期斗争的结果是( )
A.贵族的特权被取消 B.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
C.公民与贵族法律上平等 D.自由民获得相同的权利
【解析】题干提及平民与贵族斗争主要是体现为法律,要求在法律上与贵族平等,并不是取消贵族特权,故A项错误;帝国时期颁布的《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形成,与题干共和国时期不符,故B项错误;由材料“氏族贵族和平民不久便完全溶化在国家中了”可知长期斗争最终使得平民与贵族获得了平等的法律地位,故C项正确;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律(公民法)主要适用于罗马公民,罗马帝国时期法律(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故D项错误。
同学们阅读课本P51—P53,重点内容圈划标注,思考并回答下列问题:
1、中古时期西方教化的表现与影响?
2、宗教改革后西方教化的变化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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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们阅读课本P51—P53,重点内容圈划标注,思考并回答下列问题:
1、中古时期西方教化的表现与影响?
2、宗教改革后西方教化的变化与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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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中世纪的基督教
材料一:基督教会学校的教育内容以其宗教信仰、道德为主要教育内容。而这些宗教信仰和道德并非一无是处。基督教宣扬“十诫”:1.除耶和华(上帝)外不可信仰别的神;2.不可造、拜偶像;3.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4.当受安息日为圣日;5.当孝敬父母;6.不可杀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盗;9.不可做假证;10.不可贪恋他人的财物。基督教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是:1.要爱主;2.要顺服、忍辱、勿抗恶;3.要爱人如己;4.要经常忏悔罪恶。
——范立民《基督教与中世纪教育》
材料二: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都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 ——恩格斯
地位:
教化:
影响:
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①教士们搜集和抄录经典,宣讲教义的同时也保存了宝贵的古典文化 。 ②开办学校(宗教和世俗) ③深入日常生活 ④维持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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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加尔文认为:财富不是万恶之源,而是上帝祝福的标志;强调不随便乱花一厘钱,财产越多越应感到有责任为上帝的荣耀而不使财产减少;财富意味着人履行了其职业责任,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
——李会军,王罡 《加尔文的新教伦理及其启蒙意义》
(1)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因信称义”
(2)新教提倡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马丁·路德张贴《九十五条论纲》是新教的宗教改革之始。他提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的原则,认为只有上帝才能赦免罪人,信徒要得救上天堂,不靠教会或行善,更不靠赎罪券,全凭个人虔诚的信仰。
积极作用:新教伦理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2.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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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德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
——马克思
1.仍坚持基督教基本教义,麻醉人们思想
消极作用:
3.迫害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2.新教排斥其他教派
引起多次宗教冲突
2.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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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思考:根据材料结合所学,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并分析造成不同的主要原因。
1、不同:
①欧洲近代,基础上:强调法律至上;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等原则;
②中国古代,基础上:强调为君主统治服务;司法实践中:人治色彩强烈,突出教化作用。
2、原因:
(1)欧洲①欧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
②欧洲君主专制统治相对薄弱
(2)中国①中国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
②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总结 ● 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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