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专题训练--------《宋书·范晔传》
一、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①范晔字蔚宗,顺阳人,车骑将军泰少子也。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年十七,州辟主簿,不就。高祖相国掾,彭城王义康冠军参军,随府转右军参军,入补尚书外兵郎,出为荆州别驾从事史。寻召为秘书丞,父忧去职。服终,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
②元嘉元年冬,彭城太妃薨,将葬,祖夕,僚故并集东府。晔弟广渊,时为司徒祭酒,其日在直。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宿广渊许,夜中酣饮,开北牖听挽歌为乐。义康大怒,左迁晔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寻迁左卫将军,太子詹事。
③晔不满七尺,肥黑,秃眉须。善弹琵琶,能为新声,上欲闻之,屡讽以微旨,晔伪若不晓,终不肯为上弹。上尝宴饮欢适谓晔曰我欲歌卿可弹晔乃奉旨上歌既毕晔亦止弦。
④后以图主不轨入狱。晔本意谓入狱便死,而上穷治其狱,遂经二旬,晔更有生望。狱吏因戏之曰:“外传詹事或当长系。”晔闻之惊喜,狱吏笑之曰:“詹事尝共畴事时,无不攘袂瞋目。及在西池射堂上,跃马顾盼,自以为一世之雄。而今扰攘纷纭,畏死乃尔。设令今时赐以性命,人臣图主,何颜可以生存。”晔谓卫狱将曰:“惜哉!薶如此人。”将曰:“不忠之人,亦何足惜。”晔曰:“大将言是也。”
⑤狱中与诸甥侄书以自序曰:“于史书,班氏最有高名,既任情无例,不可甲乙辨。余博赡不及之,整理未必愧也。”晔《自序》并实,故存之。
⑥晔少时,兄晏尝云:“此儿进利,终破门户。”终如晏言。
(节选改编自《宋书·范晔传》)
1.下列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上尝宴饮/欢适谓晔曰/我欲歌/卿可弹/晔乃奉旨上歌/既毕/晔亦止弦。
B.上尝宴饮欢适/谓晔曰/我欲歌卿/可弹/晔乃奉旨上歌/既毕/晔亦止弦。
C.上尝宴饮欢适/谓晔曰/我欲歌/卿可弹/晔乃奉旨/上歌既毕/晔亦止弦。
D.上尝宴饮/欢适谓晔曰/我欲歌卿/可弹/晔乃奉旨/上歌既毕/晔亦止弦。
2.下列有关文学常识不正确的一项是()
A.掾,原为佐助的意思,后为副职官员或官署属员的通称如:~史,~吏,~属,~佐。“相国掾”就是指辅佐相国的属员。
B.父忧去职,父忧是指父亲去世,类似的还有“丁父忧”“父艰”“失怙”等说法。古代父母去世,都要遵循服丧三年的守丧制度。
C.谓天子死为“崩”或“驾崩”,诸侯死为“薨”,大夫死为“不禄”,士死曰“卒”,庶人(平民)死曰“死”。清代对王、公、侯、伯的世爵之死,称为“薨”;有官职、有名望的死曰“卒”。
D.祖夕,古文中“祖”出行时祭祀路神,祖夕既指出殡前一天晚上。在古代,祭祀制度是国家典章制度之一。就像现代的宪法一样,是一个国家和地方基本的礼法制度。
3.根据原文的内容,以下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A.范晔爱好广泛,在多方面有所成就。范晔爱读书,广泛阅读经史书籍,他很会做文章,能写隶书,熟悉音乐。
B.范晔生性洒脱,不拘礼节。刘义康的母亲王太妃去世,即将下葬,发丧的那天晚上,竟然随性地喝酒吃肉。
C.范晔不畏权贵,任性而为。他擅长琵琶,却不愿为皇帝演奏。直至皇帝直言请求,他才勉强答应。
D.范晔为人谦和,懂得反思。他认为在创作史书方面,班固的《汉书》十分优秀,无人能比。
4.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上欲闻之,屡讽以微旨,晔伪若不晓,终不肯为上弹。
(2)晔本意谓入狱便死,而上穷治其狱,遂经二旬,晔更有生望。
二、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范晔,字蔚宗,顺阳人,车骑将军泰少子也。母如厕产之,额为砖所伤,故以砖为小字。出继从伯弘之,袭封武兴县五等侯。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年十七,州辟主簿,不就。高祖相国掾,彭城王义康冠军参军,随府转右军参军,入补尚书外兵郎,出为荆州别驾从事史。寻召为秘书丞,父忧去职。服终,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道济北征晔惮行辞以脚疾上不许使由水道统载器仗部伍军还为司徒从事中郎顷之,迁尚书吏部郎。元嘉元年冬,彭城太妃薨,将葬,祖夕,僚故并集东府。晔弟广渊,时为司徒祭酒,其日在直。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宿广渊许,夜中酣饮,开北牖听挽歌为乐。义康大怒,左迁晔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在郡数年,迁长沙王义欣镇军长史,加宁朔将军。兄皓为宜都太守,嫡母随皓在官。十六年,母亡,报之以疾,晔不时奔赴;及行,又携妓妾自随,为御史中丞刘损所奏。太祖爱其才,不罪也。服阙,为始兴王浚后军长史,领南下邳太守。及浚为扬州,未亲政事,悉以委晔。寻迁左卫将军、太子詹事。晔长不满七尺,肥黑,秃眉须。善弹琵琶,能为新声。上欲闻之,屡讽以微旨,晔伪若不晚,终不肯为上弹。上尝宴饮欢适,谓晔曰:“我欲歌,卿可弹。”晔乃奉旨。上歌既毕,晔亦止弦。时晔与沈演之并为上所知待,每被见多同。晔若先至,必待演之俱入;演之先至,尝独被引,晔又以此为怨。晔累经义康府佐,见待素厚,及宣城之授,意好乖离。谢综为义康大将军记室参军,随镇豫章。综还,申义康意于晔,求解晚隙,复敦往好。
(节选自沈约《宋书·范晔传》)
5.下列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道济北征/晔惮行/辞以脚疾/上不许/使由水道统载器仗/部伍军还/为司徒从事中郎
B.道济北征晔/惮行/辞以脚疾/上不许/使由水道统载器仗部伍/军还/为司徒/从事中郎
C.道济北征/晔惮/行辞以脚疾/上不许/使由水道统载器仗/部伍军还/为司徒从事中郎
D.道济北征/晔惮行/辞以脚疾/上不许/使由水道统载器仗部伍/军还/为司徒从事中郎
6.下列对文中加点词语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经史,经主要指儒家经典,史主要指各种正史。经史子集,是我国传统图书的四大部类,泛指我国古代典籍。
B.服阕,指守丧期满。古代守丧分五服,以亲疏关系规定服丧时间长短和穿不同丧服,期,是指服丧期一年。
C.太守,原称郡守,汉景帝更名为太守,为一郡的最高行政长官,除治民、进贤、决讼、检奸外,还可自行任免所属掾吏。
D.古代职官变动有专用动词,如“领”指兼任;“加”指任用、加封;“转”“迁”均指官职升迁;“出”指京官外调。
7.下列对原文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范晔博览群书。年少好学,涉猎广泛;善为文章,删削各家《后汉书》史料,编成《后汉书》。
B.范晔精通音律。擅弹琵琶,能作新曲;皇帝在一次宴饮畅快之时,自己唱歌,请范晔伴奏。
C.范晔待人真诚。对同僚沈演之以真诚相待;与刘义康虽有嫌隙,但经谢综调和,能冰释前嫌。
D.范晔不拘礼法。彭城王母亲去世,范晔却以听挽歌为乐;知道母亲生病,仍携带妓妾去探望。
三、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下面小题。
范晔,字蔚宗,顺阳人,车骑将军泰少子也。母如厕产之,额为砖所伤,故以砖为小字。出继从伯弘之,袭封武兴县五等侯。
少好学,博涉经史,善为文章,能隶书,晓音律。年十七,州辟主簿,不就。高祖相国掾,彭城王义康冠军参军,随府转右军参军,入补尚书外兵郎,出为荆州别驾从事史。寻召为秘书丞,父忧,去职。服终,为征南大将军檀道济司马,领新蔡太守。道济北征,晔惮行,辞以脚疾,上不许,使由水道统载器仗部伍。军还,为司徒从事中郎。顷之,迁尚书吏部郎。
元嘉元年冬,彭城太妃薨,将葬,祖夕,僚故并集东府。晔弟广渊,时为司徒祭酒,其日在直。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宿广渊许,夜中酣饮,开北牖听挽歌为乐。义康大怒,左迁晔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在郡数年,迁长沙王义欣镇军长史,加宁朔将军。兄皓为宜都太守,嫡母随皓在官。十六年,母亡,报之以疾,晔不时奔赴。及行,又携妓妾自随,为御史中丞刘损所奏。太祖爱其才,不罪也。服阕,为始兴王浚后军长史,领南下邳太守。及浚为扬州,未亲政事,悉以委晔。寻迁左卫将军、太子詹事。
晔长不满七尺肥黑秃眉须善弹琵琶能为新声上欲闻之屡讽以微旨晔伪若不晓终不肯为上弹。上尝宴饮欢适,谓晔曰:“我欲歌,卿可弹。”晔乃奉旨。上歌既毕,晔亦止弦。
(选自《宋书·范晔传》,有删改)
8.对文中画波浪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
A.晔长不满七尺肥/黑秃/眉须/善弹琵琶/能为新声/上欲闻之/屡讽以微旨/晔伪若不晓/终不肯为上弹
B.晔长不满七尺/肥/黑秃眉须/善弹琵琶能/为新声/上欲闻之/屡讽以微旨/晔伪若不晓/终不肯为上弹
C.晔长不满七尺/肥黑/秃眉须/善弹琵琶/能为新声/上欲闻之/屡讽以微旨/晔伪若不晓/终不肯为上弹
D.晔长不满七尺/肥黑/秃眉须/善弹琵琶能/为新声/上欲闻之/屡讽以微旨/晔伪若不/晓终不肯为上弹
9.下列对文中加点词的相关内容的解说,不正确的一项是
A.“高祖”是对曾祖父的父亲的称呼,而与之对应的亲属称谓是玄孙,文中用于皇帝的庙号。
B.“吏部”是古代中央官署之一,掌管天下官员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和科举考试等事务。
C.“服阕”,古代在父母丧期满后脱去丧服称为“服阕”。
D.“太子詹事”是中国古代内侍职官之一,秦朝起设立,主要掌管皇太子宫中的事务。
10.下列对文章内容的分析和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范晔勤奋聪慧。从小爱好学习,博览经史,善于写文章,能写隶书,通晓音乐。十七岁时,州里征召他为主薄,没有赴任。
B.为彭城太妃设奠的那天晚上,范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畅饮,打开北面的窗户听挽歌取乐。义康大怒,贬范晔为宣城太守。范晔在宣城待了好几年,才升任长沙王刘义欣的镇军长史。
C.范晔曾任高祖刘裕的相国掾,彭城王刘义康的冠军参军,后来随府转任右军参军,入朝补任尚书外兵郎,又离京任荆州别驾从事史。不久被召回朝廷任秘书丞,但因父亲担心所以辞职。
D.范晔善弹琵琶,能够作曲。皇上想听范晔弹奏,多次委婉地表达这一意愿,范晔却假装听不懂,不肯为皇上弹奏。
11.把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
(1)道济北征,晔惮行,辞以脚疾,上不许。
(2)及行,又携妓妾自随,为御史中丞刘损所奏。太祖爱其才,不罪也。
答案
1、C本句意为:皇帝曾经设宴喝酒,正当高兴的时候,对范晔说:“我要唱支歌,你帮我弹曲子吧。”范晔于是顺从皇帝的意思。但是皇帝歌声刚落,范晔也就停下不弹了。
“欢适”修饰“宴饮”,应在“欢适”后面断开,可排除A项和D项;
“可弹”的主语应该是“卿”,应在“卿”前面断开,与“卿”之间不断开,可排除B项。
2.C“大夫死为‘不禄’,士死曰‘卒’”错误,“天子死曰崩,诸侯死曰薨,大夫死曰卒,士死称不禄,庶人死称死”,可知应该是大夫死为“卒”,士死曰“不禄”。
3.D“班固的《汉书》十分优秀,无人能比”错误,原文“余博赡不及之,整理未必愧也”,意思是“我在文章渊博方面比不上他,但是在整理逻辑条例方面却不在他之下”,可知他认为自己在整理逻辑方面比《汉书》强。
4.①(皇帝)想听他的演奏,并且用含蓄的方式暗示他,范晔假装不明白,始终不肯为宋文帝弹奏。
②范晔开始时的想法以为一到监狱就会被处死,但是宋文帝要把他们的案子追查到底,于是用了二十几天,范晔又觉得自己还有可能活着。
参考译文:
①范晔字蔚宗,顺阳人,是车骑将军范泰的小儿子。范晔小时候就爱读书,广泛阅读经史书籍,他很会做文章,能写隶书,熟悉音乐。十七岁时,本州选他当主簿,范晔没接受。初任宋武帝刘裕的相国掾、彭城王刘义康的冠军将军之职,又随其所在府署转任右军参军,后到京城补任尚书外兵郎,再外出任荆州别驾从事史。不久范晔又被调回任秘书丞,因父亲去世他离职,三年孝服期满,出仕任征南大将军檀道济的司马,兼领新蔡太守的职位。
②元嘉元年(424年)冬天,彭城王刘义康的母亲王太妃去世,即将下葬,发丧的那天晚上,官员都集中在东府中。范晔的弟弟范广渊,当时是司徒府祭酒,当天轮到他值班。范晔和司徒左西属王深住在范广渊处,半夜喝酒吃肉,打开北边的窗子欣赏挽歌并把这当成一件快乐的事。刘义康听了大怒,就贬他去宣城当太守。范晔在那里很不得志,于是整理各家关于后汉的史籍自己编成《后汉书》。不久升迁为左卫将军,太子詹事。
③范晔身高不满七尺,又胖又黑,眉毛和胡须都很稀少。他很会弹琵琶,而且能作新曲,皇上想听他的演奏,多次用含蓄的话暗示他这样做,范晔假装不知道,始终不肯为皇上弹奏。皇上曾经设宴喝酒,正当高兴的时候,对范晔说:“我想唱歌,你为我弹琴吧!”范晔于是顺从皇帝的意思。皇上刚一唱完,范晔立刻停止弹奏。
④后来因为谋害皇上而被捕入狱。范晔开始时的想法以为一到监狱就会被处死,但皇上要把他们的案子追查到底,于是过了二十天,范晔又觉得自己还有活着的希望。狱吏于是跟他开玩笑说:“外面传闻说詹事你有可能被长期关起来。”范晔听了之后感到很惊喜,狱吏讽刺他说:“詹事你先前共同筹划这件事时,举手叫喊,昂头瞪眼。等到在西池射堂上,你骑在马上扬扬得意,以为自己是当世最了不起的英雄。现在却纷纷纭纭,怕死到这种地步。即使现在允许你活下去,做臣子的谋害皇上,又有什么脸面活着。”范晔对卫狱将说:“我就这么死了太可惜了。”卫狱将说:“不忠诚的人,有什么可惜的。”范晔说:“你说的有道理。”
⑤在监狱里给诸位外甥侄子写信来自序说到:“关于史书,班固一家最有名声,但是又比较任性妄为没有条例,不能够条分缕析。我在文章渊博方面比不上他,但是在整理逻辑条例方面却不在他之下。”范晔的《自序》都是真话,所以保存了下来。
⑥范晔年少时,他的哥哥范晏曾经说:“这个孩子急功近利,终究会败坏我们的家族。”最后果然像范晏所说的那样。
5、D句中“道济北征”是主谓结构,且“晔”作后句主语,所以“晔”前断句,排除B项;“晔惮行”是主谓宾结构,所以在“行”后断句,排除C项;“部伍”在这里是动词“进军”的意思,是前句的谓语,所以在其后断句,排除A项。译文:檀道济北征,范晔害怕随行,借口脚有疾病,皇上不允许,让他由水路统率船队装载武器北上。军队回来以后,范晔担任司徒从事中郎。
6、D项,“‘转’‘迁’均指官职升迁”错误。“转、迁”指官职调动。
7、C项,无中生有,“能冰释前嫌”错误。依据“综还,申义康意于晔,求解晚隙,复敦往好”可知,谢综回朝时,申述义康的意向,请求范晔消除两人之间的不和,恢复往日的友好关系,但无双方“冰释前嫌”信息。
译文:
范晔,字蔚宗,顺阳人,是车骑将军范泰的小儿子。他的母亲上厕所时生下他,他的额头被砖弄伤了,所以他以“砖”作为小字。他过继给伯父范弘之,袭封武兴县五等侯。范晔从小好学,博览经史,善写文章,能写隶书,通晓音乐。他十七岁时,州里辟召他为主簿,他没有去。曾任高祖刘裕的相国掾,彭城王刘义康的冠军参军,随府又转任右军参军,入朝补任尚书外兵郎,出任荆州别驾从事史,不久又召回朝任秘书丞,因父亲去世而卸职。服丧期满他担任了征南大将军檀道济的司马,兼任新蔡太守。檀道济北征,范晔害怕随行,借口脚有疾病,皇上不允许,让他由水路统率船队装载武器北上。军队回来以后,范晔担任司徒从事中郎。旋即,升任为尚书吏部郎。元嘉元年冬天,彭城太妃逝世了。将要安葬的时候,设奠祭那天晚上,官员故旧都集中在东府。范晔的弟弟广渊,当时为司徒祭酒,那一天正好值日。范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在广渊的府中住宿,夜里二人畅饮,打开北面的窗户听挽歌取乐。义康大怒,贬范晔为宣城太守,范晔不得志,于是删削数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范晔在宣城待了好几年,才升任长沙王刘义欣的镇军长史,又加官为宁朔将军。范晔之兄范皓担任宜都太守,其生母跟随范皓在所任上。元嘉十六年他们的母亲去世了,但遣人报告范晔却只说母亲有病,范晔没有及时奔赴。等到范晔启程(去看望他母亲时),又携带了妓妾跟从,这件事被御史中丞刘损上奏了,太祖爱范晔的才华,没有降罪。为母服丧期满后,范晔担任了始兴王刘浚的后军长史,兼任南下邳太守。刘浚治理扬州,没有亲自过问政事,都委托给范晔。不久范晔又升任左卫将军、太子詹事。范晔身高不超过七尺,又胖又黑,没有眉毛和胡须。他善于琵琶,能够作曲,皇上想听范晔的弹奏,多次用含蓄的话暗示他,范晔却假装听不懂,最终也不肯为皇上弹奏。皇上曾经在一次宴会上很快活,便对范晔说:“我想唱歌,你来伴奏。”范晔才依旨(而为皇上弹奏)。皇上唱完了范晔也停止了弹奏。当时范晔与沈演之同被皇上当作知心,接见都受到同等待遇。范晔若先到,一定要等沈演之来了才一起入内,有一次沈演之先到,就独自被引见了,范晔对此事有怨气。范晔多次担任义康的府佐,义康待他一向优厚。自从范晔被贬到宣城太守之后,两人意见和喜好就有了分歧。谢综担任义康大将军记室参军,随义康镇守豫章。谢综回朝时,申述义康的意向,请求范晔消除两人之间的不和,恢复往日的友好关系。
8、C“晔长不满七尺”,是说“范晔身高不超过七尺”。“不满七尺”说的是“长”,即身高,“肥黑”是说体态和肤色,“秃眉须”是说没有眉毛和胡须,这是对范晔外形的描述,各自应该断开,排除AB两项;“弹”的宾语是“琵琶”,动宾短语后应停顿,且“能”说的是“为新声”,所以“能”应放在后句中,排除D项。此句的完整翻译是“范晔身高不超过七尺,又胖又黑,没有眉毛和胡须。(他)善于弹琵琶,能够作曲。皇上想听范晔弹奏,多次委婉地表达这一意愿,范晔却假装听不懂,最终也不肯为皇上弹奏”。
9.B“‘吏部’……掌管天下……科举考试等事务”错误,“科举考试”是礼部主持的事务,且出现在唐以后。
10.C“因父亲担心所以辞职”错误,“忧”在文中指父亲去世。
11.(1)檀道济向北征伐,范晔害怕随行,以脚有病为借口推辞,皇上没有答应。
(2)等到范晔起程去看望嫡母时,又携带了侍妾跟从自己,这件事被御史中丞刘损上奏给皇上。太祖爱惜范晔的才华,没有降罪。
参考译文:
范晔,字蔚宗,是顺阳人,是车骑将军范泰的小儿子,他的母亲上厕所时生下了他,(他的)额头被砖弄伤了,所以把“砖”作为他的小名。(他)出生后被过继给他的伯父范弘之,继承爵位被封为武兴县五等侯。
(范晔)从小爱好学习,博览经史,善于写文章,能写隶书,通晓音乐。十七岁时,州里征召他为主薄,(他)没有赴任。(他曾任)高祖刘裕的相国掾,彭城王刘义康的冠军参军,随府转任右军参军,入朝补任尚书外兵郎,离京任荆州别驾从事史。不久(范晔)又被召回朝廷任秘书丞,因父亲的丧事而离职。服丧期满,(范晔)担任了征南大将军檀道济的司马,兼任新蔡太守。檀道济向北征伐,范晔害怕随行,以脚有病为借口推辞,皇上没有答应,让他由水路统率军队、装载兵器北上。军队回来以后,(范晔)担任司徒从事中郎。不久,升任尚书吏部郎。
元嘉元年冬天,彭城太妃去世了,在将要安葬、祭奠的那天晚上,同僚故旧都聚集在东府。范晔的弟弟广渊,当时任司徒祭酒,那一天正好当值。范晔与司徒左西属王深在广渊处住宿,夜里二人畅饮,打开北面的窗户听挽歌取乐。刘义康大怒,贬范晔为宣城太守。(范晔)不能得行其志,如愿以偿,于是删削多人所著的《后汉书》变成自己一人的作品。(范晔)在宣城待了好几年,才升任长沙王刘义欣的镇军长史,又加官为宁朔将军。范晔的兄长范皓任宜都太守,嫡母跟随范皓住在任所。元嘉十六年,嫡母去世了,但前来报告的人却只说她生病了,范晔没有及时奔向兄长任所,等到范晔起程(去看望嫡母时),又携带了侍妾跟从自己,(这件事)被御史中丞刘损上奏给皇上。太祖爱惜范晔的才华,没有降罪。为母亲服丧期满后,(范晔)担任了始兴王刘浚的后军长史,兼任南下邳太守。等到刘浚治理扬州时,(他)没有亲自过问过政事,全都委托给范晔。不久(范晔)又升为左卫将军、太子詹事。
范晔身高不超过七尺,又胖又黑,没有眉毛和胡须。(他)善于弹琵琶,能够作曲。皇上想听范晔弹奏,多次委婉地表达这一意愿,范晔却假装听不懂,最终也不肯为皇上弹奏。皇上曾经在一次宴会上畅饮,便对范晔说:“我想唱歌,你来伴奏。”范晔才依旨(为皇上弹奏)。皇上唱完了,范晔也停止了弹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