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1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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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选择性必修1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件+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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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试卷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03-21 17:26:47

文档简介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标要求】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重点难点】
学习重点:认识罗马法是西方近代法律的渊源;了解西方近代法律的特征。
学习难点:认识基督教和新教在不同时期的教化作用
【教学目标】
(1)通过时间轴和地图的梳理,掌握古罗马法律制度变迁的基本史实及其内在原因,通过对史料的分析能理解为什么说罗马法是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时空观念、历史解释)。
(2)通过多种材料的呈现,对基督教和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进行评价,培养辨证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历史解释、史料实证)。
(3)通过探索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或借鉴意义,学会将历史所学与社会、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更全面的来关注现实问题、反思社会需要(家国情怀)。
【时空定位】
【名词解释】
(1)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指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它是西方国家中与英美法系并列的渊源久远和影响较大的法系。
(2)英美法系:亦称“普通法系”、“判例法系”。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的总称。指英国从11世纪起主要以源于日耳曼习惯法的普通法为基础,逐渐形成的一种独特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英国的其他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传统、判例和习惯为判案依据。
【问题引领】
1.阅读教材P49第一目【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分析查士丁尼编纂《罗马民法大全》的影响。
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法律制度的渊源。
(2)概括“大陆法系”的形成过程
中古时期:“日耳曼法”颁布,教会法制定,罗马法复兴。1804年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一起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此后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大陆法系得以确立。
2.阅读教材P50第二目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在国家结构层面的特征是什么?
权力制衡:法律由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2)在司法实践中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坚持程序公正,建立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和无罪推定原则。
3.阅读教材P51第三目【宗教伦理与教化】
(1)概括基督教在中古时期欧洲社会中教化的手段
教士们收集和抄录经典;开办学校;控制社会生活
(2)概括宗教改革后新教的基本教义
新教仍坚持基督教基本教义;反对教皇权威,主张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因信称义;提倡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深入探究1】
法律始终将它的作者的世界图景包含在抽象的形式中,而任一历史的世界图景全都包含一种政治——经济的倾向,此种倾向依据的并非这个人或那个人所想的事物,而是实际上掌握政权并因此掌握立法权的阶级所实际打算造成的事物。任何一种法律都是由一个阶级用大多数的名义而建立起来的。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著《西方的没落》
阅读材料,联系课本内容,谈谈你对法律的认识。
法律决定于经济基础,并为经济基础服务;属于阶级社会的产物,有立法机关制定,符合统治阶级利益;是维护社会秩序的工具,是被国家赋予的强制性社会规范。(言之有理即可)
【深入探究2】阅读材料,结合所学知识回答问题。
材料一 《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这些法律渗透着“敬天保民”“尊亲卑疏”的理念。商鞅集先代诸法之精华,“改法为律”,厉行赏罚,秦律、汉律对其加以完善,高扬“行天下一统,治民于无序”的大旗。唐高宗时,以儒经解释历代律文,撰成《唐律疏议》,历代王朝大多以其为蓝本创制法律。它标志着神化皇权、德刑并重、礼法教化的中华法系确立,对日本、朝鲜等国产生了重大影响。明清继续“以经注法”,《大明律》《大清律例》一度纳入科考,儒士常以国律教化乡里,约束民众。——摘编自《普通高中历史教科书·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材料二6世纪编撰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收录了自《十二铜表法》颁布以来的大部分罗马法律,成为了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13世纪英国的《大宪章》重审了“法律至上”的罗马法精神,1688年后英国又逐步形成“遵循先例”的模式,法官判案遵循先例,也可对先例作出新解释。美国、加拿大等纷纷仿效,形成“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组织律师和专业人士制订了《法国民法典》,它继承了罗马法“合法民产不可侵犯”的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天赋人权”“理性平等”等成果,突出成文法地位,很快推广到欧洲大陆,形成“大陆法系”。
——摘编自《普通高中历史教科书·近代西方的法治与教化》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古代中国与近代西方在法治建设上的异同
异:
古代中国法律植根于先秦律法,近代西方以古罗马法律为渊源;
古代中国法律渗透宗法观念、法家和儒家思想,近代西方法律融入启蒙思想;
古代中国法律维护皇权,强调德刑并重,近代西方突出法律至上,天赋人权等;
古代中华法系以儒经注解法律,英美法系遵循先例,大陆法系突出成文法地位;
古代中国法律曾纳入科举考试,重视对民众的教化,近代西方重视法律的专业性,重视法官、成文法典的作用。
同:
法治建设历史悠久,不断完善;
在不同历史阶段都呈现出继承性与创新性;
都形成了适合自身需要的法律体系;
都对后世及周边地区产生了重大影响。
【知识框架】
【我的困惑】(共27张PPT)
统编新教材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第8课 中国古代的 法治与教化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第10课 当代中国的法治与精神文明建设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与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与引导。两者相辅相成。
统编新教材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西南大学临高实验中学 王鹏
【课标要求】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学习目标】
(1)通过时间轴和地图的梳理,掌握古罗马法律制度变迁的基本史实及其内在原因,通过对史料的分析能理解为什么说罗马法是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时空观念、历史解释)。
(2)通过多种材料的呈现,对基督教和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进行评价,培养辨证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历史解释、史料实证)。
(3)通过探索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或借鉴意义,学会将历史所学与社会、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更全面的来关注现实问题、反思社会需要(家国情怀)。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时空坐标
构建知识体系
两者相辅相成
防范与惩处
教育与引导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宗教伦理与教化
渊源
发展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法学家 椰林 《罗马法的精神》
罗马如何征服世界?
武力征服
宗教征服
法律征服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学习思路: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
大陆法系形成
英美法系形成
(三)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点
自主学习:
阅读教材P49-51
了解教材的基础知
识,构建近代西方
法律制度的知识框架。完成导学案中的相关问题。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罗马建城
BC8世纪
BC509年
BC450年
BC27年
罗马共和国
习惯法
成文法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
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十二铜表法》公元前449年罗马共和国时期公布。最早的罗马法文献。
BC509年
BC27年
476年
罗马共和国时期
罗马帝国时期
公民法
万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BC27年
罗马帝国时期
476年
东罗马帝国
1453年
西哥特
东哥特
法兰克
汪达尔
勃艮第
阿勒曼尼
摩尔人
苏维汇
东罗马帝国
盎格鲁人
《查士丁尼新律》
535年后所颁布的法律
《查士丁尼法典》
汇编罗马帝国仍生效的法律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供当时学习法律之用的基本教材
《查士丁尼学说汇编》
历代法学家对罗马法的学说和解释
《罗马民法大全》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查士丁尼法典》既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法律制度的渊源。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不断发展
走向成熟
按照《神统纪》所记载,忒弥斯是天神乌拉诺斯和大地女神盖娅所生。作为法律和正义的女神,忒弥斯的形象通常是一身披白袍、头戴金冠,左手提一秤,右手举一剑,倚束棒的蒙眼女神。束棒缠一条蛇,脚下坐一只狗,案头放权杖一支、书籍若干及骷髅一个。按照欧洲像章学的解释,白袍,象征道德无瑕,刚直不阿;蒙眼,因为司法纯靠理智,不靠误人的感官印象;王冠,因为正义尊贵无比,荣耀第一;秤,比喻裁量公平,在正义面前人人皆得所值,不多不少;剑,表示制裁严厉,决不姑息;束棒,原是古罗马最高执法官的标志,是权威与刑罚的化身;蛇与狗,分别代表仇恨与友情,两者都不许影响裁判。
正义女神--忒弥斯(又名辛西亚)
材料一:资本主义生产是在简单商品生产的基础上产生的,以《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为代表的罗马法就是一种完整地体现了简单商品生产的法,它对这种商品生产的各种法律关系,例如所有权、债权和契约等等,都做了极为详尽的规定,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材料二:17、18世纪新兴资产阶级的自然法学说的一般公式是:人类处于自然状态中,由自然法所支配,享有各种自然权力: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而这直接导源于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认为:“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 ——以上均摘自沈宗灵《略论罗马法的发展及其影响》
结合材料,谈谈你如何理解“《罗马民法大全》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为近代西方法律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是自然法理论的思想渊源
思维拓展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大陆法系形成
476年
1453年
西罗马帝国灭亡
东罗马帝国灭亡
中古时期
西哥特
东哥特
法兰克
汪达尔
勃艮第
阿勒曼尼
摩尔人
苏维汇
东罗马帝国
盎格鲁人
日尔曼法律
教会法
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 受罗马法影响,归纳总结形成的一套成文法,等级色彩浓厚。
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当时欧洲的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但法律制度仍然比较落后,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罗马法是古代最发达的法律,尤其是它的市民法,是调整商品经济活动的最完备的法律,适应了经济发展的需要。
11世纪后罗马法复兴
欧洲大陆的法律纷纷以罗马法为仿效对象,形成大陆法系的雏形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大陆法系形成
思考:近代意义上大陆法系的模式是如何确立的?
以罗马法为基础
(权力分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等原则)
1789年,法国大革命,摧毁了封建制度,在启蒙思想指导下,确定了一系列资产阶级法制原则,颁行了一系列法律
1799年,拿破仑上台后亲自领导了大规模的立法活动,编撰了“拿破仑法典”
此后逐渐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大陆法系得以确立。
此前实行的法国宪法
1810年《刑法典》
1808年《刑事诉讼法典》
1807年《商业法典》
1806年《民事诉讼法典》
1804年《法国民法典》
“六法体系”
标志着法国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形成
开创了制定有完整体系的成文法模式
(适应资本主义社会的需要)
“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40次胜仗,滑铁卢一战抹去了关于这一切的记忆。但是有一样东西不会被人忘却,它将永垂不朽,就是我的民法典”。
——拿破仑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英美法系形成
11世纪,诺曼征服后,王室派法官在各地参照古日耳曼人的习惯进行审判,根据他们的判例逐步形成全国通行的不成文法,因此,英国法又被称之为“普通法”或“判例法”。
以日耳曼习惯法为主
“即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七一页
也受着罗马法的影响
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英美法系。
1066年诺曼底公爵威廉(约1028~1087)为首的法国封建主对英国的征服。史称“诺曼征服”。英国盎格鲁-撒克逊时代结束,诺曼底王朝建立。
判例法是英美法系国家的主要法律渊源,它是相对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成文法或制定法而言的。判例法的来源不是专门的立法机构,而是法官对案件的审理结果,它不是立法者创造的,而是司法者创造的,因此,判例法又称为法官法或普通法。只要案件的基本事实相同或相似,就必须以判例所定规则处理。这就是所谓"遵循先例" (stare decisis) 原则。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两大法系的区别
结合教材“历史纵横”以及所学内容,完成两大法系的对比填空
区别 大陆法系 英美法系
法的渊源
立法与司法相互关系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成文法为主
判例法为主
立法绝对中心地位,司法从属地位
法官地位突出,司法绝对中心地位
以罗马法为基础
只吸收部分
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社会主义法系称为“六大法系”,但有争议。
总结: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
三、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点
1.国家权力结构层面
行政机构
议会
决定议会的集会与毕会;
制止议会越权行为
制定、修正和废止法律的权力
监察行政机构执行法律情况
在法律的框架内行驶行政权
法院
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司法权独立
立法权
行政权权
材料:伴随着中世纪的消亡、文艺复习和宗教改革运动的兴起,人的理性权威开始取代神法的精神权威作为自然法的基础...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伏尔泰等一大批思想家,从不同的角度为他们的个人主义而奔走呐喊,汇集到法律上突出地表现为资产阶级的人权理论...人权是人的基本权力,它是人的理性和自由意志的产物,而不是上帝赐予的,因此,是不可剥夺和侵犯的。 ——张中秋 《西方个人本位法变迁述论》
2.法律内容上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3.司法实践中
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坚持无罪推定原则,程序公开公正。
林肯在法庭上辩护
法庭上的陪审员
无罪推定原则
无罪推定原则,意指未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前,推定被控告者无罪。
1764年7月,意大利人贝卡里亚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材料体现了“无罪推定”或“疑罪从无”的思想
法律思想来源
陪审团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但当时只适用于奴隶主和自由民。…11世纪,英国确立了陪审团制度。…律师制度的起源也可以追溯到罗马时期。…1878年德国颁布的国家律师法,奠定了近代律师制度的基础。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1764年7月,意大利人贝卡里亚提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只要还不能断定他已经侵犯了…契约,社会就不能取消对他的公共保护。
——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
西方法律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思想来源于何处?
继承传统法律思想,融合启蒙思想
二、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基督教的发展
(二)中古时期基督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三)近代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学习思路:
自主学习:
阅读教材P51--52
了解教材的基础知
识,完成导学案中的相关问题。
宗教伦理——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道德修养体系,关乎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社会作用是通过道德的感化而影响信众。
(一)基督教的发展
西哥特
东哥特
法兰克
汪达尔
勃艮第
阿勒曼尼
摩尔人
苏维汇
东罗马帝国
盎格鲁人
公元1世纪,基督教发源于罗马帝国的巴勒斯坦省。
公元313年,罗马皇帝君士坦丁联合李锡尼共同颁布《米兰赦令》,正式承认基督教的合法地位。
公元392年,基督教正式成为罗马国教
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逐渐接受基督教。
二、中古时期基督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材料一:如果没有上帝,人什么都可以做。——陀思耶夫斯基
材料二:基督教会学校的教育内容以其宗教信仰、道德为主要教育内容。而这些宗教信仰和道德并非一无是处。基督教宣扬“十诫”:1.除耶和华(上帝)外不可信仰别的神;2.不可造、拜偶像;3.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4.当受安息日为圣日;5.当孝敬父母;6.不可杀人;7.不可奸淫8.不可偷盗;9.不可做假证;10.不可贪恋他人的财物。基督教道德伦理的基本要求是:1.要爱主;2.要顺服、忍辱、勿抗恶;3.要爱人如己;4.要经常忏悔罪恶......—范立民《基督教与中世纪教育》
材料三:在《圣经·新约》里,耶稣叫门徒卖掉财物并给人施舍,教会率先垂范,以自己的地产、信徒的捐献物和其他财富去救济穷困者,还建立收容所和慈善院。社会人士和工匠行会在基督教“善功”思想的推动下也参与其中。在1216年-1350年的100多年间,英国建有700所慈善院。
材料四:违背基督教伦理的人即为“异端”,1480-1820年西班牙宗教法庭将十多万“异端”判处火刑。(阅读P52【历史纵横】---宗教法庭)
问题探究:阅读上述材料分析中古时期基督教在宗教伦理与教化的作用。
基督教奠定着西方的道德观念和行为准则,对维护当时社会的安定有积极作用
通过道德教化,发扬济助弱者的美德
宗教伦理成为基督教控制人们思想的手段
三、近代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马丁·路德张贴《九十五条论纲》是新教的宗教改革之始。他提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的原则,认为只有上帝才能赦免罪人,信徒要得救上天堂,不靠教会或行善,更不靠赎罪券,全凭个人虔诚的信仰。
(1)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因信称义”
加尔文认为:财富不是万恶之源,而是上帝祝福的标志;强调不随便乱花一厘钱,财产越多越应感到有责任为上帝的荣耀而不使财产减少;财富意味着人履行了其职业责任,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
——李会军,王罡 《加尔文的新教伦理及其启蒙意义》
(2)新教提倡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积极作用:新教伦理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路德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摘P53【史料阅读】) —马克思
问题探究:阅读下列材料,你认为新教有哪些消极性?
1.仍坚持基督教基本教义,麻醉人们思想
2.新教排斥其他教派
引起多次宗教冲突
3.迫害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教派冲突
1553年塞尔维特被判火刑
相同:都是基督教,二者都以《圣经》为经典。信奉基督和上帝的所谓“三位一体”
(圣父、圣子和圣灵);都持原罪说;都认为灵魂不灭和末日之说,宗教节日差不多。
不同:对教义的理解不同。“因行称义”(天主教);“因信称义”(新教)。
拓展:新教与天主教有哪些相同和不同?
教材P52【学思之窗】
想一想:基督教在中古时期的欧洲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答案提示:中古时期,基督教神学影响了欧洲社会的各个方面,几乎所有思想文化和生活习俗都渗透了基督教的说教。无论政治、法律、还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其他方面,都受到基督教的影响。
教材P53【问题探究】阅读材料,联系课文内容,谈谈你对法律的认识。
答案:任何一种法律读书一定政治、积极基础的反映,都是统治者进行国家统治和
社会治理的工具。所以,法律尚未统治阶级服务的。
教材问题答疑解惑
课堂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