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共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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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七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共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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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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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03-21 17:0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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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中国的四次制度革新
夏商周
部族国家过渡到了
华夏国家
春秋、战国
大一统郡县制国家的产生
隋唐、宋
制度更新奠定了后世政治制度格局
晚清
面对外界压力进行了社会变革
历代选官制度
一、选官制度
商周时期
战国—秦朝
汉代
血缘关系
先秦时人们依靠牢固的血缘联系,分封制和宗法制的保障,形成家国一体的统治模式政治格局
军功
在战场立功便可授与爵位。军功爵制度出现在春秋战国时期,商鞅变法之后,大行其道,成为当时的重要选官制度。
品行才能(孝廉)
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随时考察、选取人才并推荐给上级或中央,经过试用考核再任命官职。
世卿世禄制
军功爵制
察举制
察举制
常举
(岁举)
非常科
(特举)























察访
荐用
任用
德能才行
一种由下而上推荐人才为官的制度。
选拔权力归属?选拔依据是什么?
察举制
选拔权力:中央掌握
选拔依据:乡里清议、德才兼备
举秀才,不知书,
察孝廉,父别居,
寒素清白浊如泥,
高第良将怯如鸡。
察举制异化
选拔权力:从中央掌握到世家大族控制
选拔依据:从德才兼备到门第门生
(一)九品中正制
背景
1
察举制难以维持
东汉末年,社会动荡,人口流移,考详无地,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基础。
地方大族名士操纵选官,交结朋党,干扰选拔,威胁中央集权。
乡里清议图
进步性:对于解决东汉末期察举制滥选的流弊有很大作用;选举权复归中央,巩固了中央集权。
局限性:后来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不利于提升官吏素质;选官范围狭小,朝廷无法选择真正的人才,不利于加强中央集权。
随着门阀士族的衰落,九品中正制在开皇年间被隋文帝废除,改为主要通过察举选拔官员。隋唐时期,……崛起的庶族地主阶级强烈要求加入政权,分享政治权力,唐代统治者也在治国方针上确立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的原则。从南北朝时代考试取士措施中发展起来的科举制便在这样的氛围中确立。
——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科举制创立的背景。
①社会经济发展,门阀世族的衰落,庶族地主的势力增强,九品中正制不再适应社会需要。
②统治者打破门阀世族政治上的垄断,扩大统治基础,巩固统治。
③继承发展前代选官制度。
(二)科举制
1.背景
1
隋文帝
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3
唐太宗
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为主
4
武则天
扩大科举取士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5
唐玄宗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地位
2
隋炀帝
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继续发展
2.演变
科举考试是中国古代选拔官员的主要方法。它所一直坚持的是自由报名、公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取士的原则,其基本理念是“至公” 。……可以说,科举制是封建社会的 “平民政治”。这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皇族及豪强宗法势力对于政治权力的垄断,促进了社会的良性流动,从而扩大了统治阶级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基础 。
——摘自邹一南《浅科举制度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特点
自由报考,平等竞争,
分科考试,择优录取,
公平公正
集权
1
打破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局面,将选官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公平
2
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可以通过考试参与政权,有利于公平公正,扩大了统治基础,促进阶层流动。
文化
3
提升了官员的文化素质,提升了行政效率,有利于重学风气的形成。
(二)科举制的影响
4.影响:
①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
②忽视实用性学问,不利于科技的发展。
③阻碍了近代知识分子开眼看世界,是造成中国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
★演变趋势
【知识总结】
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世官制
(夏商周)
察举制
(汉朝)
九品中正制
(魏晋南北朝)
科举制
(隋—清)
血缘、家世
孝、廉
品德 门第
才学
官位世袭
地方推荐
中央选官
考试选拔
选拔标准:由家世门第逐渐演变为学识才能
选拔方式:由血缘、推荐、地方评论推荐演变为考试选拔逐渐走向制度化
选拔原则:趋向制度化,形式日益严密,体现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
隋文帝
唐太宗
唐玄宗
魏晋南北朝时期
中央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
尚书台改称尚书省,形成三省
以品位较低官员为相,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政事堂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的设立,三省出现一体化的趋势。
1、发展演变
二、三省六部制
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
——《贞观政要》
尚书省
门下省
中书省
执行诏令
审核诏令
草拟诏令
礼部
工程
营造
司法
刑狱
兵籍
军令
祭祀
教育
户籍
赋税
铨选
考核
2、职责
★自主学习:阅读教材,根据图示三省六部的职责,说明其办事流程
唐初每事先经 由中书省,中书做定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付门下。或有未当,则门下缴驳,又上中书,中书又将上,得者再下中书,中书又下门下。若事可行,门下即下尚书省。尚书省但主书填“奉行”而已。
——《朱子类语》
影响:
①加强君权: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
②减少失误:三省之间相互补充,分工明确,提高了行政效率;
③民主色彩:集体施政,有利于保证政治清明,减少腐败。
④政体成熟:三省六部制是中国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是古代政治体制成熟的标志之一
皇帝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省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同意后交予审议
提交上奏
审议政令
起草政令
执行
政令
通过
审议
封驳
图 三省六部分工示意图
小结: 历代中枢机构的演变
三公九卿制 三省六部制
形成与应用时代 确立于秦,盛行于汉 确立于隋,唐以后沿用
丞相地位 丞相协助皇帝处理全国政事,有相对独立的决策权、审议权和行政权 三省长官均为宰相,相权一分为三,最终集权于皇帝
作用 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建立并趋向巩固 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完善
相同点 ①都是中央行政制度;②都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加强的表现;③都对古代社会产生深远影响
三省六部制
隋唐
三省制
魏晋南北朝
尚书台
东汉
中朝外朝制
汉武帝
三公九卿制
秦代
井田制
西周
均田制
租调制
魏晋
编户齐民
田租、人头税、更赋
秦汉
均田制
租庸调制
隋-唐初
两税法
唐中期
初税亩
春秋战国
历代土地租税
汉武帝 刘彻
秦汉田租为定率田租,人头税按人头交纳
三、赋税制度
(1)历史渊源:租调制(魏晋时期)
①魏晋:
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②北魏:
孝文帝改革时颁布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2)内容
受田者 露田 死后归还 桑田
不再收回
一夫一妇 120亩 20亩
丁男 20亩 为户主者有20亩
男18岁以下 ◎均田制示意图
①对象:
将赋税征收对象定为21至59岁的成年男子;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②意义:
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
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农民负担相对减轻有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封建经济的发展。
名称 物品 实质
租 粟 土地税
庸 绢或布代役 代役税
调 绢或布 财产税
◎租庸调制示意图
1.唐初——租庸调制
三、赋税制度
玄宗时期唐朝迎来了第二个高峰期。人口也加快了增长,而皇帝则常常把大量土地和人民赏给臣下,这就使得均田制难以维持下去。赋税、徭役和兵役落在数量不断减少的农民头上,而农民的田产则越来越少。当农民实在难堪重负时,他们或者逃离农庄,或者将土地认在一些豪族权贵名下,这样他们只需缴纳收成一半的地租,与朝廷的赋税相比要轻一些。这反过来又更进一步加深了其余农民的负担。
——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
徭役兵役
丁税
田税
2.唐中后期——两税法
(1)背景
唐初赋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更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于是,炎建议作两税法。
—— 《资治通鉴》卷226
①逃户流民增加,户籍被破坏;
②军费开支加大,赋税任意加收,官吏盘剥严重 ;
③富者逃税,贫者负担增大,逃户变多;
④根源:土地兼并盛行,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2)实施: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建议,实施两税法。
“凡有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分之一(后改为十分之一),度所(取)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其租庸杂徭悉省,而丁额不废,申报出入如旧式。其田亩之税,率以大历十四年(779)垦田之数为准而均征之。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逾岁之后,有户增而税减轻,及人散而失均者,进退长吏,而以尚书度支总统焉”。
——《旧唐书·杨炎传》
(2)内容
①征税原则:“量出制入”
②征税标准:以土地、财产为主
③征税时间:夏秋两次征税
收税流程[拓展]
①定总额:量出为入,国家根据财政支出制定总税额,各地依照中央分配的数额,向当地人民征收。
② 摊税额:当地人和外来户均编人现居州县户籍,依照丁壮和财产(主要是土地)多少定出户等,按垦田面积和户等高下摊分税额。租庸调、杂徭全部废除。
③纳钱米:户税依户等纳钱,地税按垦田面积纳米粟,无论是夏税还是秋税,都要征收户税和地税。
④收商税:无固定居处的商人,要向所在州县缴纳其收入的三十分之一。
(1)积极意义:
①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重大改革;
②封建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反映了唐朝的社会经济,特别是商品经济有所发展。
③扩大了征税面,保证了封建政府财政收入,按各户贫富程度确定征税标准,较为公平。
④赋税征收在短时期内相对稳定,对于长期战乱后生产的恢复和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
(2)消极影响:
由于皇帝私欲,官吏盘剥,两税之外额外加税,人民负担依旧沉重。
(3)认识
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
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向以土地和财产为主过渡
征税时间:由不定时征收逐渐到基本定时征收
人身控制:农民由必须服徭役逐渐发展为以庸代役,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松弛
总结
选官制度
政治制度
赋税制度
九品中正
科举制度
三省六部
三公九卿
租庸调制
两税之法
封建制度走向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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