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导学案
【课标要求】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重点难点】
重点:先秦成文法的出现和德治与法治思想之争
难点:法律与教化的关系
【概念梳理】
法律: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国家的统治工具,着眼于防范和惩处。
教化:教育感化,指儒家所提倡的以教导者为核心,以自己的行动感化别人。教化的目的是形成好的社会民风。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着眼于教育和引导。
法治: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中国古代法治有着“法自君出”的特点,突出君主的无上权威,帝的言行就是法律,所以法家的“法治”是“君权至上”“国权至上”的法治。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
德治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德治要求统治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课前预习】
将表格补充完成整,总结中国古代法律的变化特点。
【任务一】探究先秦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叔向:昔先王议事以制(先王衡量事情的轻重来断定罪行),不为刑辟(不公布刑法),惧民之有争心也。(法律公布后)民知有辟(法律),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子产:若吾子之言,侨(子产)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
(1)叔向和子产在争论什么?
(2)子产为什么要“救世”?
(3)子产“铸刑书”带来什么影响?
2.将表格补充完成,分析德治与法治之争的实质。
【任务二】探究秦汉以后的法律与教化。
1.阅读汉朝薛况案的有关材料,回答相关的问题。(审判结果应包括案情的基本经过、凶手触犯的法条以及凶手依律应接受的惩罚。)
2.阅读唐朝房强案的有关材料,回答相关的问题。
3.综合以上案例,总结秦以来判案和量刑标准的变化。
4.思考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5.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和形式有何变化 为何会出现这种变化?说明了什么?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悲难相恤。
——《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做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戒窝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贼,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