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1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2张PPT)+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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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选择性必修1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22张PPT)+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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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大小 13.7MB
资源类型 试卷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03-22 09:30:01

文档简介

(共22张PPT)
教化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1
中国古代的
法治

【课程标准】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教化
中国古代的
法治

都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防范与惩处
教育与引导
学习活动一:
梳理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时期 法律实践活动
夏 《禹刑》
商 《汤刑》
西周 《九刑》
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三辟(编者注:三代时犯罪)之刑(编者注:刑法),皆叔世(乱世)也。
——魏晓立先秦时期“议事以制不为刑辟”问题研究
西周统治者建立起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夏商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殄灭民命 “人殉”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左传·昭公六年》

习惯法

时期 法律实践活动
夏 《禹刑》
商 《汤刑》
西周 《九刑》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东周 春秋子产“铸刑书”
战国法家兴盛
公元前536年3月(阴历),郑国执政子产将郑国的法律条文铸在象征诸侯权位的金属鼎上,向全社会公布,史称“铸刑书”。这是中国最早的成文法。拉开了中华法系的序幕。
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叔向曾写信反对:“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谓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摘编自徐喜良:《中国通史》
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后演变为春秋战国时期礼法之争

子产
春秋战国
案例一:
鲁国一个人,三次跟随君主出征打仗,三次当了逃兵,问他为什么逃跑,他说:因为我是独生子,家里有老父亲,我要尽孝道,所以当了逃兵。
礼法之争


这种人,不能惩罚。
这种人,应该严惩。
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任务一:梳理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各自的治国主张与教化思想
任务一:梳理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各自的治国主张与教化思想
代表 时代 治国思想 教化思想 理论来源
孔子 春秋
孟子 战国
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主张德治,
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人性善

韩非 战国
商鞅 战国

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要赏罚分明。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人性恶
任务二:历史分析:先秦时期礼法之争的胜利者是谁?
为什么其思想能得到君主的重用?
任务二:历史分析:先秦时期礼法之争的胜利者是谁?
为什么其思想能得到君主的重用?
促膝长谈
孟子与梁惠王
商鞅与秦孝公
相同的时代不同的道路
儒家思想不适用于列强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无助于国君实现强国抱负。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不断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君主专制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子产
(子产临终对后继者的遗言)
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
——《左传·昭公二十年》
学习活动二:
梳理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法律实践活动
秦朝 制《商鞅六律》
出土: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
汉朝 沿袭秦律,制《九章律》
出土: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

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篡,称《秦律》。秦朝还颁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有法律效力。
思考1
汉律承袭秦律,但汉律的基本精神与秦律是否一贯?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偷)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论语·子路第十三》
告奸免罪,知奸不告连坐!
秦·法家
子首匿父母、妻匿夫、孙匿大父母,皆勿坐。罪殊死者,皆上请廷尉以闻!
汉宣帝
时期 法律实践活动
秦朝 制《商鞅六律》
出土: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
汉朝 沿袭秦律,制《九章律》
出土: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董仲舒《决狱》曰:父子至亲,扶杖而救之,非殴父也。《春秋》之义,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
案例二:
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廷尉观点:殴父,当枭首。
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法律实践活动
魏晋南北朝时期 魏明帝设律博士,律令儒家化


晋制《晋律》时,第一次将礼中的
“ 服制 ” 列入律典中,作为定罪量刑的原则。
“ 五服 ” , 即以丧服为标志表示亲属间血
缘亲疏及尊卑,共分五等,故称 “ 五服 ” 。
“ 准五服以制罪 ” 的原则是: 服制愈近,即血缘关系越亲,以尊犯卑者,处刑愈轻;相反,处刑愈重。服制愈远,即血缘 关系疏远者,以尊犯卑,处刑相对加重;以卑犯尊,相对减轻。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目的在于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法律实践活动
唐朝 删繁就简,制定《贞观律》、《永徽律》、《唐律疏议》
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
推广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唐律号称“一准乎礼”,明确宣称“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作为德礼的孝道成为立法和司法必须尊奉之圭臬,在法律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十恶”罪中,关乎孝道的有罪逆、不孝、不睦;在刑罚制度中,大力贯彻矜 恤老幼原则;在民事家庭制度中,极力强化父权,并以无子、不顺公婆作为丈夫休妻的法定理由;在国家政策上,大力褒奖、宣扬孝子贤孙事迹。
——龙大轩《孝道:中国传统法律的价值核心》
礼法结合
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完成了礼仪方面正统的构建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法律实践活动
唐朝 删繁就简,制定《贞观律》、《永徽律》、《唐律疏议》
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
推广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案例三:
李杰为河南尹,有寡妇告其子不孝。其子不能自理,但云“得罪于母,死所甘分。“杰察其状,非不孝子,谓寡妇曰:“汝寡居,惟有一子,今告之,罪至死,得无悔乎“寡妇曰:“子无赖,不顺母,宁复惜乎!”杰曰:“审如此,可买棺木来取儿尸。”
因使人觇其后。寡妇既出,谓一道士曰:“事了矣。”俄而棺至,杰尚冀有悔,再三喻之,寡妇执意如初。道士立于门外,密令擒之,一问承伏:“某与寡妇私,尝苦儿所制,故欲除之。”杰放其子,杖杀道士及寡妇,便同棺盛之。
礼法结合
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简表
朝代 法律教化成果 礼法关系
秦代 制《商鞅六律》 出土: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 礼法对立
西汉 沿袭秦律,制《九章律》 出土: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 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魏晋南北朝 魏明帝设律博士  律令进一步儒家化
唐代 《删繁就简,制定《贞观律》、《永徽律》、《唐律疏议》 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 推广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礼法结合成型
任务一:结合表格梳理秦汉至隋唐法律儒家化的过程(小结)
(1)秦朝实行以法家思想为指导的极端重刑主义统治,导致社会 矛盾尖锐、二世而亡,这使得后代统治者重新审视法家思想。
(2)董仲舒提出“天人合一”的君权神授说和“大德小刑”说,主张治理国家应以德为主、以刑为辅。其主张既神化了儒家“德主刑辅”的传统见解,又把刑法提高到了神圣的地位;
(3)汉武帝时儒学正统地位确立,并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此后皇帝下诏、大臣奏章无不据用儒家经典,以儒家经义为最高指导思想。
(4)大批儒家知识分子进居官吏行列,获得修订法律和参与重大司法活动的机会,用儒学精神改造现行法律。
任务二:历史分析:汉代以后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学习活动三:
梳理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法律实践活动
宋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宋刑统》、《天圣令》。
元朝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开创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思考2
宋以后的法律制定的什么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新体例

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乡约发展活动
宋朝 理学兴起,社会广泛传播、深入族规家训。
(朱熹《家礼》《小学》成为家庭和幼儿行为规范。)
乡约创立:北宋吕大均《吕氏乡约》,以乡约教化乡里。
(我国最早的成文乡约,是儒学士人教化乡里的范本。)
明朝 明太祖《教民榜文》(六谕》),包括禁约;引用《大明律》解释《六谕》;违反要受处罚或治罪。
清朝 宣讲《圣谕十六条》(康熙)和《圣谕广训》(雍正),引用《大清律例》。

任务一:教材P47【学思之窗】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说明了什么?
任务一:教材P47【学思之窗】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说明了什么?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宋代《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诚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威,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也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形式上从民间自发建立到有地方官吏推动设立,具有一定强制性。
说明:乡约已完全有教化手段沦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也是礼法合流的表现。
材料一: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如果政府官员受儒家道德思想熏陶,尊奉儒家思想,就会贤明有德,就奉公守法。然而,当政府以道德的名义滥施暴政,人民很难判定什么是真正道德的。
——《潘维:什么是法治?—区分法治与法律,<宪法>与宪政》
材料二:由于礼的侵入,法律思想的德化,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人们的意识中道德的标准高于一切,道德意识较强,法律意识是服从于道德意识的。另外,由于德礼为先,属主导,将法的作用限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即罚以内,人们对于法的认识仅在于是镇压、惩罚,这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
——郑永流 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积极:
1、推动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进一步弘扬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
2、以礼入法,以仁为本,慎用刑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消极:
1、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也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及随意性。
2、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任务二:如何看待关于“社会治理”和“国家统治”过程中“礼法结合,儒法并用”这一特点呢?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标要求 ☆课堂备注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基础落实
(一)学习活动一:梳理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任务一:梳理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各自的治国主张与教化思想。
代表 时代 治国思想 教化思想 理论来源
儒家 孔子 主张德治, 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人性善
孟子 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法家 韩非
商鞅 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2.任务二:历史分析:先秦时期礼法之争的胜利者是谁?
为什么其思想能得到君主的重用?
(二)学习活动二:梳理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任务一:结合表格梳理秦汉至隋唐法律儒家化的过程
朝代 法律教化成果 礼法关系
秦代 制《商鞅六律》 出土: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
西汉 沿袭秦律,制《九章律》 出土:江陵张家山汉墓《二年律令》
魏晋南北朝 魏明帝设律博士 
唐代 《删繁就简,制定《贞观律》、《永徽律》、《唐律疏议》 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 推广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2.任务二:历史分析:汉代以后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会越来越紧密?
(三)学习活动二:梳理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任务一:教材P47【学思之窗】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说明了什么?
2.任务二:如何看待关于“社会治理”和“国家统治”过程中“礼法结合,儒法并用”这一特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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