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一年级历史教学设计
授课教师
课题 第3课 中国近代至当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课时 3课时
课标要求 了解近代以来共和制取代君主制在中国建立的曲折过程;理解中国政治发展的艰巨性、独特性,树立制度自信,推进政治文明建设。
教 学 目 标 唯物史观: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根据中国社会主要矛盾、革命任务变化适时进行政策调整。 时空观念:了解近代以来共和制取代君主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建立和完善的过程。 历史解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近代史上的作用;分析国民党“训政”的实质是独裁统治,认识这是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最终垮台的原因之一。 史料实证:认识中国共产党在民主革命时期所建立的人民政权所产生的的深远意义。 家国情怀:通过学习理解中国政治发展的艰巨性和独特性,树中立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坚定为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不写努力的理想。
重难点 教学重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教学难点:理解近代以来中国政治道路发展的独特性
教学方式 问题探究式、史料分析法、比较分析法
课前预习 阅读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初步认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的国家政治制度和政权组织形式
重难点突破
【情境创设】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坚持正确的政治发展道路更是关系根本、关系全局的重大问题。” ——习近平
【讲授新课】 第1课时 一、民国时期的政治制度 辛亥革命结束了中国2000多年的君主专制制度,在中国树起了民主共和的旗帜。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标志着资产阶级共和制度在中国的诞生。中国成为亚洲第一个建立共和制的国家。 1.南京临时政府(1912.1.1—1912.4.2)缔造共和 (1)新建立的中华民国,采用五色旗为国旗,改用阳历,以中华民国纪元,1912年为民国元年。 (2)结束帝制:1912年2月,12日,清帝逊位。 (3)1912年3与11日,孙中山把临时大总统位置让给袁世凯后,为防止其独裁,颁布了临时参议院制定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 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 第六条 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项之自由权…… 第十六条 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 第二十九条 临时大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总揽行政事务。 第四十八条 法院以临时大总统任命之法官组织之,行使司法权。 第十九条 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辅佐临时大总统。总理可以驳回总统的意见;总统颁布命令须由总理副署才能生效。 ——以上皆选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内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为原则,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附属才能生效。 进步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重要文件,具有反对君主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体现了从专制到民主、从人治到法治的转变,成为近代中国民主化进程的一座丰碑;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人们结社组党、参加政治事务的自由与权利,给政党的兴起提供了有利的社会环境,政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局限性:存在“因人设法”的局限;职权不明,未能真正限制袁世凯权力;导致政争不断、政局动荡。 南京临时政府的成立及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颁布,是中国近代民主政治实践的里程碑。 2.北洋军阀政府(1912.3.10—1928年底),破坏共和 (1)政党政治 今革命虽告成功,然亦只可指种族主义而言,而政治革命之目的尚未达到也。推翻专制政体,为政治革命着手之第一步,而尤要在建设专制共和政体。今究其实,则共和政体未尝真正建设也。 ——《国民党沪交通部欢迎会演说词》,《宋教仁集》 辛亥革命后,随着专制政权的土崩瓦解,各类政党、社团纷纷建立,各派政治力量迅速分化和重组。为谋求议会席位,各党派展开激烈竞争,开始了政党政治的尝试。 1912年8月,国民党成立后,以宋教仁为代表的革命派企图用合法的议会斗争实现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国民党在国会选举中获胜,宋教仁成为国会中多数党的领袖,将负责组织责任内阁。这威胁到了袁世凯的独裁统治。 1913年3月,宋教仁在上海火车站被刺杀,成为民国政治史上的大转折,预示着政党政治、责任内阁制在民国初年的失败只是时间问题。 1913年7月,国民党为保卫民主共和发动了“二次革命”,武力反抗袁世凯。由于民族资产阶级自身的局限性和国民党内部力量涣散,二次革命很快被镇压下去。 镇压二次革命后,袁世凯强迫国会议员举选举他为正式大总统。1913年10月就任正式大总统后,袁世凯先后下令解散了国民党和国会。此后,政党政治名存实。 思考1:民国初期的政党政治有什么特点?北洋政府时期实行政党政治为什么不能成功? 民国肇建,开放党禁,以议会为中心,一瞬间冒出几百个政党。…国会伊始…无论是革命党还是立宪派,各路人马都对政党政治信心满满,相信只有掌握了国会,才是接近最高权力的唯一途径。梁启超在1912年民国建立之初如此说:“我国非采政党内阁制,无以善治,此殆国中稍有识者所共喻”。不仅是责任内阁,而且是多党轮流执政的政党内阁,成为民国初年……追求的目标。 ——许纪霖《家国天下》 特点:党数量多;参政意识强;党政激烈,不受监督;腐化严重 不能成功的原因: 革命阵营为鞥形成强大的社会力量重组社会秩序。革命党改组合并,人数众多,貌似强大,但往往降低其革命性;革命党人缺乏运用民主政治的经验,其举措往往不切实际,脱离群众;议会政治初行,不完善之处颇多,国会议员的选举多演变为党派之争。 中国专制主义的社会根基依然根深蒂固。分散的个体经济在中国社会生活中仍占压倒性优势,专制主义意识形态在中国有着深厚的根基和影响力;旧势力为了继续维持他们的支配地位,依仗军队暴力来镇压反对力量;帝国主义列强为了各自利益,扶植旧势力作为它们在中国的代理人,给予金钱和武器支持。 (2)袁世凯复辟帝制 1914年5月,公布《中华民国约法》,改责任内阁制为总统制;1914年12月,发布《修正大总统选举法》,规定总统任期为十年,可以连选连任;1915年5月,与日本签订“中日民四条约”,获得日本对其称帝的支持。 大权在握的袁世凯走向了复辟帝制的道路。1915年10月,参政院以“尊重民意”为由,召开“国民代表大会”,表示一律“赞成”君主立宪;袁世凯的宪法顾问美国人古德诺以及筹安会,都积极为复辟帝制营造舆论。1915年,袁世凯接受“劝进”当上了皇帝,改1916年为“洪宪元年”。1916年3月,在革命党人和各界人士的反对下,袁世凯被迫取消帝制。 一方面,民国初期的政局说明资产阶级共和制度未能在较短时间内重建社会秩序,不能解决中国社会的问题。另一方面,复辟帝制的速亡也表明民主共和逐渐深入人心。 (3)军阀割据 袁世凯死后,北洋军阀中再也找不到一个能统一整个北洋派的人,北洋军阀内部的派系纷争很快发展为军阀混战、军阀割据的局面,政治格局混乱不堪,民主共和制受到极大冲击。 3.南京国民政府(1927.4.18—1949.4.23)(假共和) “革命程序”论是孙中山三民主义政治学说的内容之一,即主张中国民主政治的建设要经过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各个时期,国民党的责任和任务不同。孙中山认为,只有经过这样的步骤,才能最后做到“主权在民”。 夫革命之目的,在于实行三民主义;而三民主义之实行,必有其方法与步骤。三民主义能影响及于人民,俾人民蒙其幸福与否,端在其实行之方法与步骤如何。文有见于此,故于辛亥革命以前,一方面提倡三民主义,一方面规定实行主义之方法与步骤;分革命建设为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期于循序渐进,以完成革命之工作。 ——孙中山《国民政府建国大纲》(1924年) 孙中山认为,军政时期的主要任务是建立革命政府,用武装斗争即战争的方式击退敌人的反扑,扫除革命的阻力,并使革命的道理深入人心。训政时期是孙中山重点阐释的内容,“现在我不单是用革命去扫除那恶劣政治,还要用革命的手段去建设,所以叫做‘训政’。”他强调:“不经训政时代,则大多数之人民久经束缚,虽骤被解放,初不了知其活动方式,非墨守其放弃责任之故习,即为人利用陷于反革命而不自知。”在训政时期,应该“以党治国”,即实行国民党一党的“党治”,政府派出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待“地方自治完备之后”,则为宪政开始时期,即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全国国民依宪法行全国大选举,党“还政”于人民,实现宪政“民治”。 1928年9月,中国国民党成为中国新的统治者后,宣告军政时期结束,训政时期开始。但国民党的“训政”,违背了孙中山“主权在民”的初衷。 1928年10月,国民党中央常务委员会通过《训政纲领》,规定:在训政时期,由国民党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国民大会领导国民行使政权;大会闭会期间,把政权托付给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行政、立法、司法、考试、监察五项职权,托付给国民政府总揽执行;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政治会议负责指导监督国民政府的重大国务。《训政纲领》是国民党实行独裁统治的政治纲领,南京国民政府自建立起就与民主共和制相背离,在形式上保留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的政治结构,但这一体制的前提是国民党专制独裁。可见,国民党的所谓“训政”,就是剥夺人民权利的一党专政。 “训政”开始之时,国民党规定“训政”的期限为六年,后来以种种借口一再拖延结束“训政”的时间。直到1948年3月,国民党才打出“行宪”的招牌,在南京召开“国民大会”,选举蒋介石、李宗仁为总统、副总统,建立总统府,取代国民政府。通过《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规定在“戡乱时期”,总统“得经行政院会议之决定,为紧急处分”,而“动员戡乱时期之终止,由总统宣告”。国民党政权作为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代表,企图以此为其独裁统治披上“宪政”的外衣,但最终逃脱不了崩溃的命运。 第2课时 二、中国共产党在根据地和解放区的制度探索(走向共和) 1.农村革命根据地:创建人民政权的尝试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武装反抗国民党独裁统治的起义和暴动中,革命根据地不断涌现,到1930年下,全国已经建立起大小十几块农村革命根据地,分布在十多个省。在各个革命根据地,各级苏维政权也陆续建立起来。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江西瑞金召开。 大会制定了宪法大纲,宪法大纲规定,苏维埃政权属于工人、农民、红军士兵及一切劳苦民众,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实行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选举产生的各级政府广泛吸收工农群众代表参加政权管理,行使当家做主的权利。 大会宣布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正式成立,推选毛泽东为临时中央政府主席。临时中央政府先后通过了土地法、劳动法等法令,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阶级性和时代特征的法律体系。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的成立,是创建人民革命政权的尝试,成为新民主主义共和国的雏形。 2.抗日根据地:抗日民主政权 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根据地逐步扩大。初期的根据地有陕甘宁、晋察冀、晋冀鲁豫、晋绥等边区,抗战胜利时发展为19个根据地。民主政权的建设是抗日根据地的重要任务。 1937年9月,中国共产党建立陕甘宁边区政府,作为民国地方政府,以适应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需要。 1939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召开了第一届参议会第一次会议,制定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推行抗日民主制度,设置各级参议会作为各级根据地的立法机关,边区政府委员由边区参议会选举产生。 在敌后抗战的严重困难时期,为巩固抗日根据地,在政权建设上实行“三三制”原则,在各级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组成上,共产党只占三分之一。中国共产党通过“三三制”原则,与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对边区建设和抗战胜利起了重要作用。 本党愿与各党各派及一切群众团体进行选举联盟,并在候选名单中确定共产党员只占三分之一,以便各党各派及无党无派人士均能参加边区民意机关之活动与边区行政之管理。在共产党员被选为某一行政机关之主管人员时,应保证该机关之职员有三分之二为党外人士充任,共产党员应与这些党外人士实行民主合作,不得一意孤行,把持包办。 ——《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1941年5月1日) 问:阅读材料,谈谈你对“三三制”原则的认识。 “三三制”原则是中国共产党在抗日根据地争取团结各阶级抗战而采取的政权组织原则。在抗日根据地各级政权机关的工作人员组成上,中国共产党只占三分之一,党外人士占其余三分之二名额。这一原则突出体现了边区政权的统一战线性质和共产党人愿与各抗日党派及无党派人士民主合作的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扩大了参政议政的群众基础,加强了抗日民主政权的建设。 思考2:为什么抗日根据地与革命根据地采用了不同的政权模式? 在抗日根据地政权建设上,中国共产党设立边区政府,作为民国地方政府,而非建立苏维埃政权,主要是由于政党的性质和革命任务所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代表人民的利益,抗战时期中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中华民族与日本帝国主义的矛盾,中国的首要任务是团结抗战。抗日根据地的政权的统一战线的性质,有助于调动一切抗日阶层共同联合抗日,对边区建设和抗战胜利起了重要的保证作用。 3.解放区的探索:大行政区制度 ①制度建设: 解放战争期间,随着战局的发展变化和解放区的日益扩大,原来分散的根据地逐步连成一片。为保证中央政令的统一和有力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在政权建设上采取在解放区设置行政区的办法,即在中央与省之间设立大行政区,巩固新兴的人民政权。 全国成立了六大行政区人民政府或军政委员会,即东北人民政府,华北、中南、西北华东、西南军政委员会。大行政区依据军事上的战略区划分和命名,各自管辖若干省级及以下行政单位,为新中国的政权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 ②理论建设: 就是这样,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起破了产。资产阶级的民主主义让位给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民主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让位给人民共和国。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可能性: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康有为写了《大同书》,他没有也不可能找到一条到达大同的路。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外国有过的,中国不能有,因为中国是受帝国主义压迫的国家,唯一的路是经过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 ——毛泽东《论人民民主专政》(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选集》第4卷 为向全国人民公开阐明中国共产党在建立新中国问题上的主张,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指出资产阶级共和国的方案在中国已经破产,资产阶级共和国应让位给人民共和国,要“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这为建立人民共和国奠定了理论基础。 第3课时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实现共和) 1949年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政治制度有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①确立与发展过程: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会议召开,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建立起来。 1957年以后,由于受反右派斗争扩大化和“左”倾指导思想的影响,民主集中制遭到破坏,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被削弱。“文化大革命”十年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更是遭受严重破坏和挫折。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逐渐恢复。1982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一步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入新的阶段。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取得许多重要进展,如:改进选举制度,把直接选举人大代表的范围扩大到县一级,实行差额选举;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固定任期,每届五年;赋予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权力;等等。1982年宪法是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是一部具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集中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成为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②内容: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核心和主要内容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这一制度的核心是保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这一组织形式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人民民主的原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切实保证人民对国家的管理。 人民代表大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国家制定法律和决定重大问题,都必须经过人民代表大会的充分讨论和民主决定。 ③优越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符合中国国情,人民群众通过这样的政治组织形式参加国家管理,行使自己的权力,从而充分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促进了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已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基本政治制度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政治协商制度(政党制度) ①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②发展过程: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 1954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为长期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 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根据我国阶级状况发生的深刻变化,中共中央提出了“长期共同、互相监督”的八字方针,明确共产党存在多久,民主党派就存在多久,共产党可以监督民主党派,民主党派也可以监督共产党,由于共产党居于领导、执政地位,主要是民主党派监督共产党,进一步确立了社会主义条件下我国多党合作的基本格局。 改革开放后,中共中央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明确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一个特点和优点,并提出了一整套关于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理论与政策。1982年,中共提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进一步完善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写入宪法,使得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走上了制度化轨道。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进入21世纪,中国共产党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进一步规范化和程序化。 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这种国体相适应的政党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这一政党制度的显著特征是: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这反映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体现了我国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和强大的生命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其中一个重要方面就是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扩大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社会利益表达渠道,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 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2005年2月18日) 思考3:阅读材料,结合实际,谈谈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认识。 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的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政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的召开,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确立。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是: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与中国共产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人民政协是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社会各方面代表人士组成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其基本职能是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不同于某些社会主义国家实行的一党制,又根本有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两党制或多党制,调动了广大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热情,开创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要把“在基层政权和基层社会生活中逐步实现人民的直接民主”作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内容之一。……党的十七大第一次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四项重要制度之一,进一步提出要把发展基层民主作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础性工程重点推进,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扩大有序参与,更多的吸收城乡居民参与基层事务的管理。 ——于建伟、黄观鸿宏,唐鸣,祁中山编著:《中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17年版,第7-8页 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制度。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地位,原则上是依据各自治地方的地域大小和人口多少决定的。自治区与省同级,自治州与地级市同级,自治县与县同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原则,体现了国家充分尊重和保障各少数民族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权利的精神。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谐发展,实现了民族大团结。 1949年,通过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确定实行“民族的区域自治”。 195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全国初步建立起一批民族自治地方,组成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民族区域自治迈出法律化、制度化的重要一步。 1954年,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载入宪法,将民族自治地方规范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县以下的少数民族聚居区设民族乡。 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指依照宪法和法律,由居民(村民)选举的成员组成居民(村民)委员会,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这一制度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的民主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并首先发育于城市。 1987—1989I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颁布,对村民和城市居民的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作了明确规定,保障民众的民主权利。 中共十五大之后,中国的基层民主制度进一步完善。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发展 ①发展: 2013年11月,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2019年10月28日至31日,中共十九届四中全会在北京召开,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会系统总结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巨大成就和显著优势,深入阐释了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对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做出新的制度安排,突出强调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 ②显著优势: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把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同法律体系、基本经济制度以及各方面体制机制等具体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坚持把国家层面民主制度同基层民主制度有机结合起来, 坚持把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 既坚持了社会主义的根本性质,又借鉴了古今中外制度建设的有益成果,符合我国国情,集中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点和优势。 ③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确保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巩固、优越性充分展现。
课后作业
课后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