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8张PPT)
第3课中古时期的欧洲
【课程标准】
通过了解中古时期欧洲地区的不同国家、民族、宗教和社会变化,认识这一时期世界各文明地区(欧洲)的多元面貌。
西欧封建社会(基本特征)
政治:封君封臣
经济:庄园
Part one
西欧 中世纪的历史分期
500
1000
1300
1500
中世纪早期
中世纪中期
中世纪晚期
罗马帝国晚期
现代欧洲早期
西罗马帝国
东罗马帝国
空间:欧洲、西亚、北非
材料一在欧洲(特到是西武)、封建主义是与领地分封制在下上
配给池的封臣,以获取对方的军授义务。而且、土地分封可逐级地分下去大封建主封给比他小的封建主、最后关于农氏。这样的土地分封利形成一种全字塔式的社会等级结构、全字塔的顶端是世素的君主,其下是一层一层的大小封建主,农奴处在全字塔的最底层。封走化的程度越高,自由衣越少。在典型的封建社会中、“我的附痛的附庸不一定是我的附痛”,高一层的封建主只对他的直接受封人发号施令。反过来,低一层的封建主(或农奴)只对他的直接对主有服从义务。因此,国王不一定能号令所有的贵族(或全国“于民”),大贵族也不见得施号令全体小贵族。
封主与封臣的关系用契约形式确定、彼此间都有权利和义务。小领主成为大领主的封臣,有义务为大领主效劳,主要是为大领主打仗;大领主以保护封臣作为回报、承诺对其封臣主持公道。因此,封主与封臣的契约是一种双向契约,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就违反了封建契约。如果领主不履行诺言,他便表失其享有的权利。因此,当国王逆法律而行时,该国还民可以抗拒国王,甚至可以参与发动对他的战争,并不由此而违背其效忠义务。
--提编自刘成: 《欧洲中世纪三大特性与现代化起源),载《史学月刊)》2009年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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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在欧洲(特别是西欧),封建主义是与领地分封制联系在一起的,国王将土地分配给他的封臣,以获取对方的军役义务。而且,土地分封可逐级地分下去大封建主封给比他小的封建主、最后及于农民。这样的土地分封利形成一种全字塔式的社会等级结构、金字塔的顶端是世袭的君主,其下是一层一层的大小封建主,农奴处在全字塔的最底层。封建化的程度越高,自由农越少。在典型的封建社会中,“我的附庸的附庸不一定是我的附庸”,高一层的封建主只对他的直接受封人发号施令。反过来,低一层的封建主(或农奴)只对他的直接封主有服从义务。因此,国王不一定能号令所有的贵族(或全国“子民”),大贵族也不见得能号令全体小贵族。
封主与封臣的关系用契约形式确定、彼此间都有权利和义务。小领主成为大领主的封臣,有义务为大领主效劳,主要是为大领主打仗;大领主以保护封臣作为回报、承诺对其封臣主持公道。因此,封主与封臣的契约是一种双向契约,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就违反了封建契约。如果领主不履行诺言,他便丧失其享有的权利。因此,当国王逆法律而行时,该国臣民可以抗拒国王,甚至可以参与发动对他的战争,并不由此而违背其效忠义务。
-提编自刘成: 《欧洲中世纪三大特性与现代化起源),载《史学月刊)》2009年第11
依据材料,绘制封君封臣关系示意图,概括制度特点?
帝王
大封建主
小封建主
农民
我的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
给予土地和保护
给予土地和保护
提供农耕土地
效忠和提供军队
效忠和服兵役
服劳役和耕种
(一).封君封臣制度
(1)自然经济和社会动荡的产物
(2)8世纪逐渐与封土联系在一起
(查理 马特改革:以土地为纽带,有条件的封赐)
封君
封臣
提供土地与保护
效忠、服兵役、提供金钱
2.义务和权力
内容:地方领主为其家族和亲兵提供土地作为给养。
授予土地者为封君,领取土地者为封臣。
3.封君封臣制度的特点
以土地为纽带,层层分封;
等级森严,依次主臣关系;
契约(相互尽义务),控制力有限。
层层分封 依次互为主从
封建主作为领主在各自的领地内独自行使权力,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分裂割据局面。
国王或皇帝成为名义上最高统治者,给王权加强提供了合法性,孕育统一的力量。
4.影响
1.形成的条件
材料一在欧洲(特到是西武)、封建主义是与领地分封制在下上
配给池的封臣,以获取对方的军授义务。而且、土地分封可逐级地分下去大封建主封给比他小的封建主、最后关于农氏。这样的土地分封利形成一种全字塔式的社会等级结构、全字塔的顶端是世素的君主,其下是一层一层的大小封建主,农奴处在全字塔的最底层。封走化的程度越高,自由衣越少。在典型的封建社会中、“我的附痛的附庸不一定是我的附痛”,高一层的封建主只对他的直接受封人发号施令。反过来,低一层的封建主(或农奴)只对他的直接对主有服从义务。因此,国王不一定能号令所有的贵族(或全国“于民”),大贵族也不见得施号令全体小贵族。
封主与封臣的关系用契约形式确定、彼此间都有权利和义务。小领主成为大领主的封臣,有义务为大领主效劳,主要是为大领主打仗;大领主以保护封臣作为回报、承诺对其封臣主持公道。因此,封主与封臣的契约是一种双向契约,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就违反了封建契约。如果领主不履行诺言,他便表失其享有的权利。因此,当国王逆法律而行时,该国还民可以抗拒国王,甚至可以参与发动对他的战争,并不由此而违背其效忠义务。
--提编自刘成: 《欧洲中世纪三大特性与现代化起源),载《史学月刊)》2009年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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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庄园是中世纪西欧农村的主要经济组织形式。它是一种基本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单位,庄园内的生产活动主要是为了满足领主消费和依附农民(即农奴)及其家庭的生活需要。它的土地主要分为两部分,即领主自营地和农民份地。各户农奴的小块份地由他们自己耕种,自己收获,自己支配。领主自营地由庄园中的依附农民自带工具,无偿耕作,其收获全归庄园主,即由依附农民为领主无偿地服劳役。因此,西欧的庄园也被通称为劳役制庄园。西欧的这种劳役制庄园在经历了9--13世纪的兴盛期之后,由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商品经济的影响,从13世纪后期起就逐渐开始衰落。14世纪中期爆发的黑死病所引发的经济形式的变化更是给他以致命的打击,到15世纪时,它就寿终正寝彻底瓦解了。
-------摘编自肖翠松《试析中世纪西欧庄园制瓦解的经济影响》
结合材料和教材,说明西欧封建庄园的生活
2.庄园与农奴制度
庄
园
(中古西欧基本的农业经济组织)
领主自营地:领主直接经营,农奴耕种,收入归领主所有
农民份地:农民从领主处领有的土地,分为自由农份地和农奴份地,自耕自收
也要为领主服一定时间的劳役
法律上是非自由人,被固着于土地上,需要自备工具为领主服一定时间的劳役
领主或其管家主持的庄园法庭审理庄园内的各种案件;审判依据:习惯法或村法;评价:庄园法庭维护了领主的利益,维护庄园的秩序;自由农、农奴可以利用法庭维护自身利益,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领主特权。
◎一个庄园的图解
向领主缴纳租税
封
土
一个领主单独管辖的特别区域的农业种植园叫作庄园 ,有时乡村和庄园是相当一致的,也就是说,一个农民的村落形成一个领主特有的庄园 。但是,有时一个庄园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乡村,而有时 一 个大乡村可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庄园 。
【美】布莱恩·蒂尔尼 西德尼·佩因特——《西欧中世纪史》
庄园:9世纪逐渐流行,
11世纪遍布欧洲各地
性质: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政治单位
领主:受封土地的封建主
Part two
西欧封建社会(新变化)
王权强化
城市自治
基督教会
材料一在欧洲(特到是西武)、封建主义是与领地分封制在下上
配给池的封臣,以获取对方的军授义务。而且、土地分封可逐级地分下去大封建主封给比他小的封建主、最后关于农氏。这样的土地分封利形成一种全字塔式的社会等级结构、全字塔的顶端是世素的君主,其下是一层一层的大小封建主,农奴处在全字塔的最底层。封走化的程度越高,自由衣越少。在典型的封建社会中、“我的附痛的附庸不一定是我的附痛”,高一层的封建主只对他的直接受封人发号施令。反过来,低一层的封建主(或农奴)只对他的直接对主有服从义务。因此,国王不一定能号令所有的贵族(或全国“于民”),大贵族也不见得施号令全体小贵族。
封主与封臣的关系用契约形式确定、彼此间都有权利和义务。小领主成为大领主的封臣,有义务为大领主效劳,主要是为大领主打仗;大领主以保护封臣作为回报、承诺对其封臣主持公道。因此,封主与封臣的契约是一种双向契约,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就违反了封建契约。如果领主不履行诺言,他便表失其享有的权利。因此,当国王逆法律而行时,该国还民可以抗拒国王,甚至可以参与发动对他的战争,并不由此而违背其效忠义务。
--提编自刘成: 《欧洲中世纪三大特性与现代化起源),载《史学月刊)》2009年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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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代,从古代传下来的和新建的国家几乎全都实行君主政体。但是君主的实际权力在不同国家和不同历史阶段具有明显差别。在蛮族入侵和征服过程中新建的蛮族王国以及其他由野蛮阶段刚过渡到文明社会的新兴国家,其国王的权力是相当有限的。他们的权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贵族会议和亲属团体的限制,也受到传统习惯法的制约。在西罗马帝国领土上建立的许多王国是如此...古初期的许多国家在征服战争结束后,王权逐渐走向衰落,特别是在封建制度确立之后,享有特恩权的大贵族,独霸一方,割据自雄,篡夺了属于国王的某些权力,俨然成为“国中之国”“君外之君”,君权已经软弱无力。10至13世纪的英、法、德、俄和拜占庭都是如此。
-----摘编自朱寰: 《略论中古时代的君权与教权》
结合材料,说明中古初期,有哪些因素阻碍西欧王权
法兰西国王借助通婚和征服等手段,击败各地封建主。
到15世纪晚期,法兰西基本完成统一,王权得到强化
英格兰国王在与贵族的斗争中强化王权,到15世纪晚期都铎王朝建立后,英格兰逐渐形成较为强大的王权。
15世纪末,在伊比利亚半岛形成的国家有西班牙和葡萄牙
(一)中古西欧的 王权
封建制(中古)初期,权力分散,王权软弱。国王作为国家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被视为最高领主,拥有高于一般封臣的权力。
中古中后期(11世纪),随社会环境的逐渐稳定,经济增长,西欧各国王权有不同程度的加强。
意义:西欧新兴的王权集中国家 为西欧民族国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材料一在欧洲(特到是西武)、封建主义是与领地分封制在下上
配给池的封臣,以获取对方的军授义务。而且、土地分封可逐级地分下去大封建主封给比他小的封建主、最后关于农氏。这样的土地分封利形成一种全字塔式的社会等级结构、全字塔的顶端是世素的君主,其下是一层一层的大小封建主,农奴处在全字塔的最底层。封走化的程度越高,自由衣越少。在典型的封建社会中、“我的附痛的附庸不一定是我的附痛”,高一层的封建主只对他的直接受封人发号施令。反过来,低一层的封建主(或农奴)只对他的直接对主有服从义务。因此,国王不一定能号令所有的贵族(或全国“于民”),大贵族也不见得施号令全体小贵族。
封主与封臣的关系用契约形式确定、彼此间都有权利和义务。小领主成为大领主的封臣,有义务为大领主效劳,主要是为大领主打仗;大领主以保护封臣作为回报、承诺对其封臣主持公道。因此,封主与封臣的契约是一种双向契约,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就违反了封建契约。如果领主不履行诺言,他便表失其享有的权利。因此,当国王逆法律而行时,该国还民可以抗拒国王,甚至可以参与发动对他的战争,并不由此而违背其效忠义务。
--提编自刘成: 《欧洲中世纪三大特性与现代化起源),载《史学月刊)》2009年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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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古时代王权的振兴是在城市兴起之后。城市兴起和工商业的发展使市民阶级逐渐强大起来,成为重要的社会力量。国王为了战胜飞扬跋扈的封建贵族,取得了市民阶级的支持。王权与市民的联盟才逐渐战胜了封建割据势力。13、14世纪英、法国王正是在市民的支持下强化中央政权的。但是王权的强大尚未达到任意号令天下的程度。所以在国家遇到困难时还得向僧侣、贵族、市民等级寻求帮助。于是在国王领导下的等级代表会议应运而生。当等级代表对国王妥协时,往往要求国王以改革和让步作为回报。君主的权力实际上有一定限制。因此在此以前的君权仍然是有限君权。
-----摘编自朱寰: 《略论中古时代的君权与教权》
依据材料,说明王权是如何振兴的
材料一在欧洲(特到是西武)、封建主义是与领地分封制在下上
配给池的封臣,以获取对方的军授义务。而且、土地分封可逐级地分下去大封建主封给比他小的封建主、最后关于农氏。这样的土地分封利形成一种全字塔式的社会等级结构、全字塔的顶端是世素的君主,其下是一层一层的大小封建主,农奴处在全字塔的最底层。封走化的程度越高,自由衣越少。在典型的封建社会中、“我的附痛的附庸不一定是我的附痛”,高一层的封建主只对他的直接受封人发号施令。反过来,低一层的封建主(或农奴)只对他的直接对主有服从义务。因此,国王不一定能号令所有的贵族(或全国“于民”),大贵族也不见得施号令全体小贵族。
封主与封臣的关系用契约形式确定、彼此间都有权利和义务。小领主成为大领主的封臣,有义务为大领主效劳,主要是为大领主打仗;大领主以保护封臣作为回报、承诺对其封臣主持公道。因此,封主与封臣的契约是一种双向契约,任何一方不履行义务,就违反了封建契约。如果领主不履行诺言,他便表失其享有的权利。因此,当国王逆法律而行时,该国还民可以抗拒国王,甚至可以参与发动对他的战争,并不由此而违背其效忠义务。
--提编自刘成: 《欧洲中世纪三大特性与现代化起源),载《史学月刊)》2009年第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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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到11世纪的欧洲,随着铁犁等先 先进工具的广泛使用,二圃制和三圃制已普遍取代了原始的耕种方式,农业生产获得了长足的进步,不仅劳动生产率大为提高,主要农作物的平均产量由8至9世纪的种一收二,上升为种一收五;而且由于大片荒地和森林被开垦,耕地面积明显扩大,农产品总量显著增加,在满足农村人口需要的同时还出现了剩余。这是中世纪城市兴起和发展的基础,否则它们将得不到赖以生存的原料、粮食和商品市场。手工业技术的进步使之演变为许多需要专门技巧的部门,如冶铁、制革和纺织等,由此一般农民没有能力继续从事手工业生产,手工业者则亚求摆脱人身依附关系,突破庄园的限制,成为自由的小商品生产者,这就使得手工业和农业的分离成为一种必然的趋势。脱离农业的手工业生产已不再是为了满足领主和生产者自身的需要,其目的在于追求交换价值,各类 商人遂应运而生,商品交换日趋活跃。为了更方便地购买 原料、组织生产和销售产 品,手工业者和商人自发聚集到港湾、河口、城堡、寺院、交通枢纽和行政中心附近。随着人口的增长和城墙的矗立,这些地方逐渐演变为中世纪城市。
------ 摘编自王斯德主编,沈坚、金志霖著: 《世界通史:前工业文明与地域性历史》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
依据材料分析,中古时期欧洲城市是如何兴起的,原因是什么?
材材料四 中世纪大学一般有四个学院:神学院、法学院、医学院和艺学院。神学、法学和医学都是专科院系,以专门职业为取向。完成艺学院学习后,才能进入到自己选择的专业领域去进修。中世纪大学的基础课程包括文法、修辞、逻辑、算术、几何、天文和音乐,即“七艺”;专业课程则有法学、医学和神学。
材料二 在西欧封建社会远未衰落之际,潜结构就顺利的形成了,其标志是城市自治。自治意味着建立一个政治机构来对新经济结构进行调节,突出表现在设立一种保护机构来对抗领主,维护市民生活和商业贸易,并为市民文化生长提供土壤。
--金观涛《西方社会结构的演变》
材料三 十一世纪末,在工商业发达的意大利城市首先出现了第一所世俗大学——博洛尼亚大学。到十二世纪,又相继出现了法国的巴黎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十三世纪后,捷克的布拉格大学、奥地利的维也纳大学、英国的剑桥大学、德国的海德堡大学、法国的奥尔良大学等等均已成立。
材料一 城市的兴起与发展,引起了阶级结构和阶级斗争形势的重要变化。
---孟广林《世界中世纪史》
根据材料分析中世纪欧洲城市兴起与发展的影响。
市民阶层的兴起与壮大
城市自治运动促进工商业发展,有利于城市经济的发展,推动庄园农奴制经济的衰败;冲击封建主的力量;支持王权,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国王的统一事业,国家统一。
对瓦解西欧封建制度和孕育近现代西方文明起着重要作用。
促进理性、世俗的文化发展;兴办大学,教育振兴,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
Part three
东欧(拜占庭与俄罗斯)
拜占庭
俄罗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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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教材和地图,梳理俄罗斯
发展大事年表
(二).俄罗斯
9世纪
13世纪中期
16世纪初
17世纪末
1547
莫斯科公国
在反击蒙古统治过程中逐渐兴起,而后建立起以莫斯科为中心的统一国家
基辅罗斯
俄罗斯发端于此,深受拜占庭帝国的影响
伊凡四世
伊凡四世加冕沙皇,推行一系列措施,继续扩张
汗国臣属
被蒙古征服,成为金帐汗国的臣属
地跨欧亚
已经将疆界推进到太平洋,成为地跨欧亚两洲的庞大帝国
征服喀山汗国(1552)和阿斯特拉罕汗国(1556)、立窝尼亚战争,争夺波罗的海失败(1558-1583)1581年向西伯利亚扩张,1584年征服乌拉尔山脉以东的蒙古人汗国
1547年1 月6日,性格暴虐,咆哮如雷,人称雷帝的伊凡四世(1533- -1584年),加冕为“全罗斯沙皇”,举行受膏仪式(涂圣油),表示君权神授,执行神的意志。伊凡雷帝是第一个采用沙皇称号的俄国君主。俄国的专制制度从其起源来说,具有东方专制制度的特点。“沙皇被农民看成人间的上帝”,“农民起义反对贵族和反对个别官吏”,“从来没有反对过沙皇”。神化的沙皇是“人民之父”,是全社会大家庭的家长,凌驾于村社大会、市民大会和宗教会议之上。“伊凡沙皇是第一个在罗斯提出关于专制这种看法的人,因为古代罗斯没有这种观点,不曾把内部的政治关系同专制思想联系起来,认为专制君主只是不受外力左右的统治...他的全部政治思想可以归结为这样一个理想,即作为一个既不受“牧师’支 配,也不受‘奴隶’(指贵族作者注)管束的专制君 ...伊凡沙皇的专制政权的整个原则可以归结为下面这句简单的话:‘贱民之生死悉操吾手。”
---摘编自刘祖照:《俄罗斯政治文化与波兰政治 文化比较研究》,载《史学集刊),201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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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材料和教材,分析伊凡四世的统治特点及影响
课堂总结
中古时期的欧洲
西欧封建庄园
中古西欧的王权、教会与城市
拜占庭与俄罗斯
前提 特征:封君封臣制度,庄园与农奴制度
封君封臣制度:内容、义务和权力、影响
庄园与农奴制度:领主自营地、农民份地、庄园法庭
西欧新兴的王权集中国家 国家 意义
中古西欧的基督教会 政治、经济、思想
中世纪的城市:兴起条件、自治城市
拜占庭
俄罗斯
建立与发展
《罗马民法大全》=《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
+《法理概要》+《新法典》
走向衰亡
伊凡四世 改革
扩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