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数列
《4.4数学归纳法》教学设计
第2课时
1.了解数学归纳法的原理,并能以递推思想作指导,理解数学归纳法的操作步骤,能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一些简单的数学命题.
2.通过数学归纳法的学习,体会从特殊到一般的思想方法.
教学重点:能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一些简单的数学命题.
教学难点:经历试值、猜想、归纳、证明的过程来解决问题.
PPT课件.
【新课导入】
问题1:阅读课本第47~50页,回答下列问题:
(1)本节将要探究哪类问题?
(2)本节探究的起点是什么?目标是什么?
师生活动:学生带着问题阅读课本,并在本节课中回答相应问题.
预设的答案:(1)本节课主要学习数学归纳法.(2)前面学生已经学了数学归纳法.本节课在上节课的基础上继续学习数学归纳法,学习利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培养学生严谨的推理能力、训练学生的抽象思维能力、体验数学内在美.发展学生逻辑推理、直观想象、数学运算和数学建模的的核心素养.
问题2:什么叫数学归纳法?
一般地,证明一个与正整数n有关的命题,可按下列步骤进行:(1)(归纳奠基)证明当()时命题成立;(2)(归纳递推)以“当n=k(,k≥)时命题成立”为条件,推出“当n=k+1时命题也成立”.只要完成这两个步骤,就可以断定命题对从开始的所有正整数n都成立,这种证明方法称为数学归纳法.特别地,当时,命题就对从1开始的正整数成立,也就是对所有正整数都成立.
设计意图:通过复习数学归纳法的定义,温故知新,引入新课.
【探究新知】
知识点1利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
首先,数学归纳法用来证明一个与正整数n有关的命题,证明的时候需要两个步骤:一是证明当时命题成立,它为后续的证明奠定了基础,故称之为归纳奠基;二是假设n=k时命题成立,证明n=k+1时也成立,也就是要证明一个递推关系,故称这一步为归纳递推.这两个步骤缺一不可,最终证明对所有正整数n,命题都成立.
设计意图:进一步理解数学归纳法的证题步骤.进一步说明可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关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发展学生数学抽象、数学运算、数学建模的核心素养.
思考: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命题:.
下面的证明过程是否正确,若不正确,请说明理由并给出正确解法.
证明:(i)当时,左边,右边,命题成立.
(ii)假设当时命题成立,即,
则当时,
,命题也成立.
根据(i)(ii)可以断定,对任何都成立.
师生活动:让学生根据数学归纳法的证题步骤来回答本题.
预设的答案:不正确.没有用上“归纳假设”,此法不是数学归纳法.
需要将“则当时,”后面改为如下过程:
,等式也成立.
说明:缺了第(ii)步,就没有了归纳递推的过程;在证明时命题也成立的过程中,一定要用到归纳假设,否则就不是数学归纳法了.强调:第(i)步成立是推理的基础,第(ii)步是推理的依据,结论使整个数学归纳法的过程顺利完成,所以“两个步骤和一个结论”缺一不可.
教师总结: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命题时,“两个步骤和一个结论”缺一不可.即递推基础不可少,归纳假设要用到,结论写明莫忘掉.
设计意图:通过该题,让学生进一步体会数学归纳法的证题步骤.
【巩固练习】
例1. 利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对任意正整数n成立.
师生活动:让学生板演,让学生修改,教师点评完善.
预设的答案:证明:(1)当时,左边=右边,命题成立.
(2)假设当时,命题成立,即.
当时,左边
右边
因此,若时命题成立,可推出时命题成立.
综合(1)(2)步,可知命题对任意正整数n成立.
设计意图:学生通过运用数学归纳法,模仿格式规范证明,检验数学归纳法步骤掌握情况,在证明过程中,培养严谨的数学推理能力.
例2 已知数列{an}满足a1=0, 2an+1-anan+1=1(nN*),试猜想数列{an}的通
项公式,并用数学归纳法加以证明.
师生活动:先将数列{an}的递推关系2an+1-anan+1=1化为(nN*).让学生通过计算a2,a3,a4,a5的值,归纳共性并作出猜想,再应用数学归纳法证明猜想.
预设的答案:由2an+1-anan+1=1,可得(nN*).
由a1=0,可得,
同理可得
, ,
归纳上述结果,猜想(nN*).①
下面用数学归纳法证明这个猜想.
(1)当n=1时,①式左边=a1=0,右边=,猜想成立.
(2)假设当n=k(k N*)时,①式成立,即,
那么,
即当n=k+1时,猜想也成立.
由(1)(2)可知,猜想对任何nN*都成立.
设计意图:通过该典型例题,让学生明白可以利用归纳、猜想、数学归纳法证明来探求一类数列的通项公式.发展学生数学抽象、数学运算、数学建模的核心素养.
例3 设x为正实数,n为大于1的正整数,若数列1, 1+x, (1+x)2,···,(1+x) n-1,...
的前n项和为Sn,试比较Sn与n的大小,并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你的结论.
师生活动:学生分组讨论,派代表发言,教师完善.
预设的答案:解法1:由已知可得
Sn=1+ (1+x) + (1+x) 2 +···+ (1+x) n-1.
当n=2时,S2=1+(1+x)=2+x,由x>0,可得
S2> 2;
当n=3时,S3=1+(1+x)+(1+x)2=3+3x+x2,由x>0,可得
S3> 3.
由此,我们猜想,当x R*, nN*且n>1时,Sn>n.
下面用数学归纳法证明这个猜想.
(1)当n=2时,由上述过程知,不等式成立.
(2)假设当n=k(kN*,且k≥2)时,不等式成立,即
Sk> k,
由x>0,可得1+x>1,所以
(1+x) k > 1.
于是
Sk+1= Sk + (1+x) k >k+ (1+x) k > k+1,
所以,当n=k+1时,不等式也成立.
由(1)(2)可知,不等式Sn>n对任何大于1的正整数n都成立.
解法2:显然,所给数列是等比数列,公比为1+x,于是
Sn=1+ (1+x) + (1+x) 2+··+ (1+x) n-1
.
当n=2时,S2= =x+2,由x>0,可得
S2> 2;
当n=3时,S3==x2+3x+3,由x>0,可得
S3> 3.
由此,我们猜想,当x>0, nN*,且n>1时,都有Sn>n.
下面用数学归纳法证明这个猜想.
(1)当n=2时,由上述过程知,不等式成立.
(2)假设当n=k(kN*,且k≥2)时,不等式Sk>k成立,即
由x>0,知
.
所以
Sk+1=1+ (1+x) + (1+x) 2+·+ (1+x) k
1
=xk+k+1.
又x>0,所以
Sk+1> k+1.
所以,当n=k+1时,不等式也成立.
由(1)(2)可知,不等式Sn>n对任何大于1的正整数n都成立.
设计意图:通过典型例题,帮助学生掌握数学归纳法在证明与正整数有关的不等式命题.发展学生数学抽象、数学运算、数学建模的核心素养.
方法总结:该问题中涉及两个字母x和n,x是正实数,n是大于1的正整数.一种思路
是不求和,而直接通过n取特殊值比较Sn与n的大小关系,并作出猜想;另一种思路是
先由等比数列的求和公式求出Sn,再通过n取特殊值比较Sn与n的大小关系后作出猜
想.两种做法都必须用数学归纳法证明得到的猜想.
例4 是否存在常数使得等式
对于一切正整数n都成立,并证明你的结论.
师生活动:教师先分析,然后学生分组讨论,派代表发言,教师进一步完善.
预设的答案:假设存在符合条件的常数,则将代入得
,于是对于,有
下证上述等式对于一切正整数n都成立:
当n=1时,由上述知等式成立;
假设当n=k时,,则当n=k+1时,
左边
即当n=k+1时等式成立;
由①②得,等式对于一切正整数n都成立,即存在常数使得等式成立.
设计意图:通过典型例题,帮助学生掌握数学归纳法在证明关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发展学生数学抽象、数学运算、数学建模的核心素养.
方法总结:对于探索性命题,一般是先假设存在,按条件求解,求得出来就存在,求不出来就不存在.
练习:教科书P51 练习1 、2、3、4
设计意图:通过练习巩固本节所学知识,通过学生解决问题,发展学生的数学运算、逻辑推理、直观想象、数学建模的核心素养.
【课堂总结】
1.板书设计:
4. 4数学归纳法(2)
一、探索新知 二、初步应用
1.数学归纳法的应用 例1
知识讲解1: 例2
例3
例4
2.总结概括:
通过本节课的学习:
问题1. 你能说出数学归纳法的步骤有哪些?
问题2. 如何用数学归纳法探求数列的通项公式?
问题3. 如何用数学归纳法处理与正整数有关的不等式的证明问题?
师生活动:学生总结,老师适当补充.
设计意图:利用问题串,帮助学生回顾本节课知识要点.通过总结,让学生进一步巩固本节所学内容,提高概括能力.
3.课堂作业:教科书P51 习题4.4 3 、4、5
【目标检测设计】
1.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时,第一步应验证( )
A. B. C. D.
设计意图:进一步熟悉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不等式的步骤;同时,在证明过程中,培养学生逻辑推理能力.
2.证明:“对任意的正整数n成立”
设计意图:进一步巩固用数学归纳法证明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的步骤;在证明过程中,培养学生逻辑推理能力.
3.已知数列中,
(1)求,,的值;
(2)猜测的表达式,并用数学归纳法证明.
设计意图:进一步巩固用归纳、猜想、数学归纳法证明来探求一类数列的通项公式的方法和步骤;进一步培养学生数学运算、数学抽象和逻辑推理能力.
参考答案:
1.B 用数学归纳法证明,时,第一步应验证
时是否成立,即不等式为:;故选.
2.证明:(1)当时,左边右边,结论成立;
(2)假设当时,命题成立,即
当时,左边
右边
因此,若时命题成立,可推出时命题成立.
由(1)、(2)可得,对任意正整数n成立.
3.解:(1)因为,,
所以,同理,,
即,,;
(2)猜想,
证明如下:
①当时,,显然满足题意,
②设且)时,,
则,
即当时,等式也成立,
综上可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