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教版必修一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共1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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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人教版必修一第8课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共15张PPT)
格式 zip
文件大小 973.9K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人教版(新课程标准)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4-09-11 15: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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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课件15张PPT。1775年来克星顿枪声1776年《独立宣言》1783年英国
正式承认 美国独立1781年约克镇英军投降1777年萨拉托加战役邦联制: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拥有独立国家主权的国家组成一种松散的国家联盟。各邦联的权力和地位相当突出,地方自治的范围很广,而国家中央政府议会等权力相对较薄弱,国家没有元首。
联邦制:
由若干成员单位(邦、州、共和国)组成同一国家。联邦是一个国家的权力主体。国家的立法、行政、司法三种权力分别应该由议会、内阁(或总统)和法院掌握,各自独立行使职权,又相互制衡的制度。
——孟德斯鸠 《论法的精神》书影 ①行政权归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对选民和宪法负责。
②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的总司令。
③总统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为有效
④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有权任命政府官员,但须得到国会批准方可生效;美国总统的权力 美国总统的权力使 联邦的行政权保持强有力的地位,是美国政治制度的权力中心,故称总统共和制。 1、 布什总统任命鲍威尔为美国国务卿,并取得了参议院的同意。
2、 布什总统对国会颁布的某项法律予以否决。
3、 布什总统对伊拉克宣战。美国总统的权力 ①国家立法权归国会;法律经国会两院通过, 总统批准后才生效。
②总统任命的官员、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 得到国会审批后方可生效。
③国会可监督总统,对违法的总统提出弹劾。
④只有国会才有宣战权。
⑤在职的美国联邦政府官员不得成为国会议员;
⑥众议院可对违法的总统提出弹劾并交由参议院审判。国会基本权力:立法权 审批权
监督权 宣战权美国国会的权力1、国会复议时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了被总统否决的法律。
2、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国会无权过问。
3、由于克林顿的生活作风问题,美国众议院对其提出弹劾,并由参议院审判。联邦法院的权力:①最高司法权、最高审判权归联邦法院;
②大法官由总统任命,但需经参议院同 意。他们除非犯罪,否则终身任职;
③具有解释法律的权力,对违背宪法原则的法律宣布无效(最高司法解释权)联邦法院的权力1、美国最高法官可以对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有最高审判权。
2、美国总统认为某最高法官不合格(该法官也没有犯罪记录),就下令解除该法官职务。总统
(行政权)国会
(立法权)联邦法院
(司法权)法院可宣布法律不合宪法,可以解释一切法律和条约总统任命的法官须经参议院确认可否决国会的法律国会可以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总统否决的法律;可以弹劾总统总统任命大法官联邦法院可宣布总统法令违宪,审查行政行为,行使最高审判权分权与制衡1787年宪法的评价
1、进步性2、历史局限性(1)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
(2)西欧的启蒙思想政治学说与美国实际结合,促进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也对其他资本主义国家制度建立起到示范作用。
(3)“分权与制衡”原则防止了专制独裁,体现了民主精神,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1)承认奴隶制的存在(2)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剥夺妇女、印第安人、黑人奴隶的选举权驴象之争比较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 美国总统制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不同点:国王、皇帝等世袭“统而不治”(阅读与思考)议会议会产生首相由下院大选中获胜的多数党产生,首相提名组成内阁
政府对议会负责不对元首负责,当议会通过对政府不信任案时,政府就得辞职或呈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重新选举 。
总统选举有实权,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总揽行政权力 总统总统任命政府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总统行使权力时对议会不负政策上责任,议会只有在总统违反宪法时,才能对总统提出弹劾案。议会不能因政策问题投不信任票使总统和政府辞职,而总统也无权解散议会 。
相同点:都属———————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由———————国家性质决定并为之服务;都体现了———————原则 。资本主义资产阶级三权分立巩固复习君主立宪制 就是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皇帝等)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它是资产阶级和封建势力分享权力、互相妥协的产物。民主共和制 是指国家的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政权组织形式。民主共和制政体可分为总统共和制、议会共和制。
目前资本主义国家政体主要有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