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一五计划”的基本任务是:集中主要力量进行以苏联帮助中国设计的156个建设单位为中心的、由限额以上694个建设单位组成的工业建设,建立中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初步基础;发展部分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立对农业和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初步基础;基本上把资本主义工商业分别纳入各种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轨道,建立对私营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基础。(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毛泽东认为应分三步走。即: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首先组织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几户或十几户在一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然后在互助组的基础上,号召农民组织以土地、农具、牲畜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初级社;最后在生产发展和农民觉悟进一步提高的基础上,组织大型的、按劳分配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高级社。 中国对民族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大体上经过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和全行业公私合营两个阶段。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是在私营企业中增加公股,国家派驻干部(公方代表)负责企业的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