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2张PPT)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1.选官制度
2.三省六部制
3.赋税制度
(政治基础)
(权力构建)
(财政来源)
九品中正制(曹魏)
三省制(魏晋南北朝)
租调制(魏晋时期)
1、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这段话充分反映了 ( )
A.两汉时期察举制的弊端 B. 魏晋时期九品中正制的腐朽
C.隋唐时期科举制的影响 D.明清时期八股取士的危害
汉代实行以察举、征辟为主体的人才选拔制度。东汉中后期强调文治,高级官员往往是儒学名家,拥有成百上千的门生。某人一旦成为某位官员的下属,则终生为其“故吏”。一些家族有人长期担任朝廷重要官职,如弘农杨氏、汝南袁氏“门生故吏”遍布天下,成为影响人才选拔的重要因素。官员们互相嘱托,推荐亲属故旧,所推荐的人才“不复依其质干,准其才行,但虚造声誉”。外戚、宦官轮流把持朝政,任人唯亲,以便控制朝廷与地方政治,世家大族干预人才选拔,一些地方的人才选拔甚至是被数个家族长期把持。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1.魏晋南北朝:九品中正制
(1)背景:
①汉末社会动荡,察举制所以来的乡里清议失去社会基础;
②地方大姓名士操纵察举制选官权,他们结交朋党,干扰人才选拔;
③曹魏统治需要大量人才,“唯才是举”
(2)设立:曹魏时,曹丕接纳陈群建议,创立九品中正制。
(3)内容
①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
②选官标准从初创时期的家世、道德和才能并重,演变为西晋时期主要看重家世。
一、选官制度
(4)实质: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5)评价:
①中正官为中央派出,将评议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②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特点:既继承了两汉乡里评议的传统,又将评议权收归中央(中正官评“状”,吏部授官)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与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 “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
官员与中正九品对应关系
2.隋唐:科举制
(1)形成
①隋朝建立后,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②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2)完善
①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
②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
③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宋代对科举制进一步完善,强化殿试,严格考试,由皇帝亲策,废除公荐,尤其是锁院、糊名、誊录等制度的实行,“取士不问家世”,使得科举考试真正体现了公开公平的竞争原则,成为选拔官员的主要途径。
锁院制度
宋代科举中糊名与誊录制度
两宋时期
①方式:元朝的官员选拔,部分保留了蒙古传统方式。
②恢复科举制:随着上层统治者汉文化素养的不断提高,元朝在1313年颁科举诏,宣布次年开考,恢复了科举制,但仍然时断时续。
③录取人数:元朝科举录取人数不多,科举出身者在官员队伍中的人数比例也不高。
元朝时期
元仁宗
明朝科举考试中采取南北卷制度
1)考试等级:科举考试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级。
①乡试:每三年在省城举行,考中者称为举人。
②会试:由礼部主持,于乡试次年春天举行,考中者成为贡士。
③殿试:在会试后举行,由皇帝主持,通过者成为进士。
2)参考人员:主要是国子监和府、州、县学的学生等。
3)命题范围:从四书五经中命题。
明清时期
县试、府试
院试
乡试
三年一试;亦称秋闱
会试
次年举行,亦称春闱
殿试
监生
童生
生员
(秀才)
举人
头名称解元
贡士
头名称会元
进士
头名称状元,
次名榜眼,三名探花
(3)评价:
积极意义:
①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基础。
②以才学为依据选官,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和行政效率。
③加强了中央集权。
④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处于一种良性流动之中,保证了封建社会架构的基本稳定。
消极影响:
①科举选拔标准单一,压抑个性;
②用儒学作为考试内容,重道轻器,忽视科技发展;
③片面应试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明清时期阻碍了中国社会的近代化。
【课堂探究】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世袭制
(夏商周)
科举制
(产生于隋,确立于唐,发展于北宋,衰落于明清)
军功爵制
(战国)
察举制
(西汉)
九品中正制(魏晋南北朝)
血缘
军功
孝廉
才能→家世
考试成绩
演变趋势
选拔标准:
选拔方式:
选拔原则:
由家世门第演变为学识、才能。
逐渐走向制度化,体现相对的公平、公开
由地方推荐演变为考试
(4)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
①选拔标准:由家世门第、财产等级等演变为学识、才能。
②选拔方式:由血缘、推荐、地方评论及品评演变为考试。
③选拔原则:逐渐走向制度化,体现相对的公平、公开。
1.诗人左思在其《咏史》中浓郁悲歌:“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地势使之然,由来非一朝。”造成这一社会状况的制度原因是
A.征辟制 B.察举制 C、九品中正制 D.科举制
2.(2016·全国Ⅱ)两汉实行州郡推荐、朝廷考试任用的察举制;经魏晋九品中正制,至隋唐演变为自由投考、差额录用的科举制。科举制更有利于
A.选拔最优秀的官吏 B.鉴别官员道德水平
C.排除世家子弟入仕 D.提升社会文化水平
1.(P39)学思之窗 科举制度对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有什么影响?
提示
积极:
(1)科举制度为封建官僚机构提供了高素质的人才,有利于维护封建统治。
(2)科举制度强化了封建统治的思想理论——儒家思想,有利于封建社会的延续。
(3)科举制度的存在导致中国社会各个阶层处于一种良性流动之中,保证了封建社会架构的基本稳定。
消极:
科举作为统治工具、束缚人的思想,不利于人才培养,从长远看不利于王朝统治。
教材疑难指导
1.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它们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2.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
(1)确立:隋文帝时,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2)职权:中书省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有不妥者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工处理各项具体政务。
二、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的运作模式
组织部、纪委等部门。
民政部、财政部、国土局等部门。
教育部、文化部、外交部等部门。
国防部,中央军委及其各军事机关。
司法部和公检法部门。
工信部、水利部、城乡建设部。
(3)特点
①三省的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决策与执行相分离,运转具有程序性且突出皇权。
②群相制:三省长官共议国事,共执宰相之职;唐太宗时常给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宰相名号,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③政事堂:宰相会议召开的地方叫政事堂。政事堂的设立,提高了工作效率,三省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
(4)影响
三省职权分工明确(程序分工),提高了工作效率;
相权一分为三,彼此制约,避免了权臣独揽大权,有利于加强皇权;
皇帝所颁诏令须经政事堂会议通过,对皇权有一定制约;
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了深远影响。
如图是唐朝三省位置的示意图,关于三省及其职能判断正确的是( )
A.①为中书省,其职能为草拟诏令
B.②为门下省,其职能为审核诏令
C.②为尚书省,其职能为草拟诏令
D.③为尚书省,其职能为执行诏令
B
汉武帝
尚书令(中朝)
东汉光武帝
尚书台
魏晋南北朝
尚书省(三省形成)
隋文帝
正式确立
唐朝
进一步发展完善
三省六部制演变脉络?
中书省
门下省
尚书省
户
(负责执行)
中书省
2.(2015 北京)某朝官员王锷通过贿赂企图兼任宰相。皇帝同意了王锷的请求,并下诏“锷可兼宰相”。时任给事中的李藩行使职权,驳回诏书。由此推断,给事中隶属于( )
A.唐朝的门下省 B.宋朝的枢密院
C.明朝的内阁 D.清朝的军机处
3. (2020.1浙江)唐朝自太宗时起,有了以他官为宰相的记载。一些官员以“参议朝政”“参知政事”等名号预宰相事;一些元老重臣则以“平章事”或“同三品”等名号参与决策。唐代的宰相是一个集体,宰相议政办公的地方就是政事堂。政事堂的设立反映了( )
A.相权有所分散 B.官僚政治趋向贵族化
C.“外朝”参议要政 D.政治决策走向透明开放
高祖,太宗
设立文学馆,弘文馆等学士,备君主顾问
高宗、武后
学士开始参与决策事务
玄宗 开元初,设翰林待诏,后改为翰林学士,建立学士院,专掌最机密的诏令起草,正式参与朝政决策
3.(2020.山东)表1为唐代翰林学士的起源和演进概况。它反映了唐代(表1)
A.翰林学士逐渐控制了决策权 B.文官地位日益提高
C.三省六部制渐趋成熟 D.朝廷内部权力的再分配
汉唐以来中枢权力体系的演变特点
(1)皇帝通过不断压抑、削弱相权来加强皇权。宰相制度沿着相权的步步削弱,君权的逐渐强化这根主线发展演变。
(2)中朝官向外朝官转化。中朝在牵制、架空外朝的同时,久而久之逐步发展为制度化、合法化的外朝中央机构。
(3)宰相职位的设置由实位转向虚位。由实位到虚位反映的是宰相权限及权威的下降,宰相不再专职是对相权的限制压缩。
(4)宰相权力不断分化。宰相既实行分权,在同一机构中,往往设置几个宰相职位,又注重事权的相对集中,弥补分权的效率低下的弊端。
1.魏晋南北朝时期:租调制
(1)魏晋时期,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2)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2.唐初:租庸调制
(1)内容
除租(田租)、调外(户调),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2)影响:
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三、赋税制度
● 重点阐释
均田制、租庸调制
均田制 封建国家的重要的土地制度,北魏创立,沿用到唐朝中叶,它是按人口分配的制度,但是分配的是国家掌握的“无主荒地”,不触动地主原有的土地。
租庸调制:租为田租,即土地税,缴纳谷物;调为户调,属人头税,缴纳绢和布;庸是服役期间纳绢或布代役,不再限制年龄,也是人头税。
3.唐后期:两税法
(1)背景
①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无法维持,政府财政收入锐降。②藩镇割据严重影响国家财政收入。
(2)目的:解决政府财政困难。
(3)实行: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两税三分:上供、送使、留州)
3.唐后期:两税法
(4)内容
①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主要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而非人丁为主)
②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5)影响
①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朝代 赋税制度
魏晋时期 开始实行 ,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北魏 颁布均田令,受田农民承担 租调
780年
接受宰相杨炎建议,实行两税法
形成了租庸调制
租调制
孝文帝改革
定额
唐初
唐德宗
魏晋至隋唐时期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
租:纳粮(田租)
调:纳绢帛布(户调)
庸:纳绢布(代役)
注:唐初赋税征收对象定为21-59岁成年男子
如图是中国古代唐朝的租庸调制,对该内容赋役
制度的相关解读正确的是( )
A.以土地财产为征税的主要依据
B.以庸代役有利农业生产
C.政府实行不抑兼并的土地政策
D.租庸调征收以货币为主
B
始于两税法
宋代实行P64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土地产权 均田制 均田制瓦解
征税前提 税额固定 量出制入
征税标准 人丁 土地、财产
征税项目 田租、户调、 力役、杂税等 户税、田税
征税对象 授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征税次数 一次 夏、秋两季
均田制崩溃
根据财政所需调整
以财产为宗
简化征收名目
扩大征收对象
分两季纳税
唐中期赋税制度的变化
注:中国古代赋税发展史上,隋唐时期是赋税变革的重要时期
人身控制放松
下图为唐代敦煌户籍残卷,它反映了唐初的籍帐制度。“籍”是户籍,“帐”是壮丁册子。这一制度推行的主要目的是( )
A.掌握国家人口状况
B.控制人民,巩固统治
C.保证租庸调制实行
D.搜刮百姓,掠夺钱财
下图为唐朝岭南道怀集百姓在缴纳庸调时,由地方官折纳成银饼上交朝廷。下图可以用来说明当时( )
A.货币地租取代实物地租
B.赋税征收方式灵活
C.政府减轻百姓赋税负担
D.白银进入流通领域
B
B
西晋:白籍黄籍
东晋:白籍土断
隋朝:大索貌阅
唐朝:三年一造
明一条鞭法
(P40)思考点:唐朝赋税制度的变化说明了什么?
提示 从唐初租庸调制到唐中后期的两税法,唐朝赋税制度发生了如下变化:
①征收的标准由人丁向田亩、资产过渡;
②征收的名目由繁杂到简单;
③征收时间由不定时发展为定时;
④农民服役由必须服役发展为可以代役等。
这些变化说明统治者为了化解财政危机,增加财政收入,不断调整赋税政策,其实质是封建生产关系的调整,反映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但每次变革都没有在本质上改变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不是生产关系的根本变革。
(P41)问题探究:阅读上材料,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你对两税法利弊的认识。
提示
利:①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②改变了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弊:①各地每年税收总额按大历年间最多者确定,并将那时非法的苛捐杂税合法化,增加了人民的负担;②两税法在执行中,由于官吏媚上求宠,两税外又额外征税,勒索无度,人民负担不断增加。
返 回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唐后期:两税法
选官制度
三省六部制
赋税制度
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
隋唐时期:科举制
隋朝:形成—唐朝:完善
魏晋南北朝时期:三省制
隋唐时期:三省六部制
魏晋南北朝时期:租调制←均田制
唐前期:租庸调制
标准:德才→家世
内容:分科考试选官
意义:扩大统治基础,加强中央集权
职权:中书(草拟)→门下(审核)→尚书(执行)
影响:分工明确,提高效率;彼此制约,加强皇权
内容:征收户税、地税,分夏、秋两季
背景:土地兼并,均田制、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影响:“以资产为宗”,改变人丁为主,减轻控制
知识
图示
材料三 两税法推行后,有人批评说(P41问题探究):
每州各取大历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便为两税定额,此乃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陆贽《翰苑集》卷22《中书奏议·均节赋税恤百姓第一条》
材料一 由于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逐渐无法维持,两种附加税——户税、地税所得收入渐增,按户税、地税之制改革租庸调,已是时所必然。另外安史之乱后赋税征收已无常规,杂税林立,各级机构巧立名目向下摊派,税制混乱导致社会骚动,亦亟需改革以整齐划一,使剥削有则。 ——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材料二 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居人之税,夏秋两入之,夏税尽六月,秋税尽十一月。人不土断而地著,赋不加敛而增入,版籍不造而得其虚实,贪吏不诫而奸无所取,轻重之权始归朝廷。 ——《新唐书·杨炎传》
根据材料一,分析唐朝两税法改革的背景
综合材料一、二,分析这一改革的积极意义
结合材料三,分析两税法的问题
均田制被破坏
租庸调制无法推行,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且赋税制度混乱,官吏巧立名目勒索百姓
严重的土地兼并
战乱致使户籍散乱
有助于国家编制财政预算
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减少官吏勒索,减轻民众负担
有利于中央集权
收税标准变更为以资产为主
有利于财政体系优化
损害百姓利益,易激化矛盾,加速李唐王朝覆灭
选取了大历年间税收最多的税额
从立法之初就不够合理
未能给百姓减负,反而有敛财的目的
1.选官制度
从曹魏九品中正制到隋唐的科举制度,官员选拔变得更加公开和公平,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与完善。
2.中央官制
三省六部制是隋唐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使得中央决策和行政体系日臻完备,为历代所沿袭。
3.赋税制度
从有利于保证农时的租庸调制到“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的两税法,征税的主要标准从人丁转向财产,反映出国家对农民人身控制逐渐放松。
(小结)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