纲要(上)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共3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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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纲要(上)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共3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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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试卷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06-20 16: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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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2张PPT)
第七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程标准:
通过了解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的新成就
2024届高考一轮复习·《中外历史纲要(上)》
第七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基础巩固:水平1—2学习目标
1.能够简述隋唐制度在选官、职官和田赋等领域的独特设计
2.能够运用相关文献记载,简述隋唐时期在科举制上的变革举措
3.能够明确三省六部的主要职能
4.能够说出“庸”的具体含义和两税法的基本内容
拓展提高:水平3—4学习目标
1.能够对比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分析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趋势
2.能够在掌握三省六部具体职能的基础上,结合特定时期的史实,分析特定时期的历史发展特征
3.能够理解立足现实进行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
朝代 制度 途径 标准 选官权
西周至春秋 奴隶主贵族
春秋战国 国君、贵族
秦 两汉 地方官
魏晋 中正官
隋唐至明清 朝廷
世官制
世袭(世卿世禄)
血缘
举荐与军功爵制
举荐、通过战争获得军功
才能、军功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向官员学习律令而为官
明习法律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地方推荐取士
中正定品,吏部授官
分科考试
品德、才能等
家世
才学
科举制
一、官员的选拔与管理
察举制(选必一P30)
“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
——《汉书 武帝纪》
作用:拓宽了人才选拔的范围,为两汉政权选拔了大批人才。
选官标准: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主要有“孝廉”、“茂才”等。
选官方式:由地方长官在辖区内进行考察,选取符合标准的人才推举(荐)给上级或中央,由中央任命或提拔。
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汉末民谣
据材料指出察举制的弊端并分析导致产生这一弊端的原因。
弊端:难以选拔出真正的人才。
原因:以官举士,推荐权掌握在豪强大族手中。
九品中正制(选必一P30)
含义:由品评官(中正官)评定人才优劣,由吏部授官的制度。在各州、郡设置大中正、中 正,由本籍在中央任高官的人担任,中正根据家世、道德和才能评定州、郡士人的资品,分为九等,写出评语, 称为“状”。获得资品的士人,由吏部授官。
家世、道德、才能
家世
成为维护
士族特权的工具
士族没落新兴地主阶级崛起
标准单一化
特权垄断化
科举制
应运而生
选拔权由中央到地方
选拔范围
世家大族
君主强化
权力的需要
背景:①察举制后期弊端重重,难以选拔真正的人才。②社会动荡,人员流动杂乱,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③东汉末年政治与社会秩序大乱,豪强大族控制了地方选人权,国家在地方的选人权沦丧。
随着南北朝以来经济的发展,中小地主与富裕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多,他们要求打破门阀士族的限制,在政治上得到发展。这一要求与隋朝打击豪强地主,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是相符合的。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隋唐)崛起的庶族地主阶级强烈要求加入政权,分享政治权力,隋唐两代统治者也在治国方针上确立了“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的原则……科举制便在这样的氛围中确立起来了。
——《中华文化史》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思考科举制创立的背景?
①士族没落,庶族地主势力壮大,要求相应政治地位
②统治者打击门阀士族、加强中央集权的需要
③统治者选拔人才,扩大统治基础的需要
(二)科举制的建立与发展(选必一P31)
阶段 朝代 表现
形成 隋文帝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隋炀帝 设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发展 唐太宗 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
武则天 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
唐玄宗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的地位,诗赋成为进士科考试的主要的考试内容
完善 宋 科举录取名额扩大;确立了乡试、省试、殿试的系列考试制度;增加策论考试,密封卷;完善了考试环节和规则(糊名法、锁院、誊录)防止作弊;
僵化 明清 八股取士,“四书五经”命题
废除 清末 1898废八股,1905废科举
科举制发展历程
科举制的影响
材料一(唐代)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既不需要地方长官察举,更不需要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二 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宋)汪洙《神童诗》(节选)
材料三 科举考试偏重文学、历史和学术问题,使得统治阶层产生一种讲求考证、沉溺文学或一味好古的倾向,这对培养求实致用的思想是很不利的。
——[美]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
材料四 西国莫不慕之,近代渐设考试以取人才,而为学优则仕之举。今英、法、美均已见端,将来必至推广。
——丁韪良《西学考略》
选拔过程相对公平
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
扩大了统治基础
加强了中央集权
对后世影响深远,沿用至今(现代文官制度)
禁锢了人们的思想,忽视实用性,不利于科技发展,阻碍社会进步
探究:对比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分析古代选官制度有何演变趋势
下列文献史料均与古代的选官制度有关,按照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正确的是
①武帝即位,举贤良文学之士前后百数 ②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③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朝看遍长安花 ④以吏部不能审定核天下人才士庶,故委中正铨第等级
A. ①②③④ B. ②③①④
C. ②①④③ D. ①④②③
C
汉唐以来选官制度变化的实质:把官员的选拔权收归中央,加强中央集权,反映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
(2018年全国3卷25)表1 宋代宰相祖辈任官情况表
曾祖、祖父或父亲任官情况 宰相人数
表1据学者研究整理而成,反映出两宋时期
A.世家大族影响巨大 B.社会阶层流动加强
C.宰相权力日益下降 D.科举制度功能弱化
曾祖、祖父或父亲任官情况 宰相人数 北宋(71) 南宋(62)
高级官员 20 8
中级官员 15 10
低级官员 12 8
无官职记录 24 36

(2019江苏卷3)唐代诗人刘得仁系皇亲国戚,其兄弟为达官显贵,而他“出入举场三十年,竟无所成”;唐宗室子弟李洞屡考不中,竟想去皇陵哭诉。两人的经历反映了唐代
A.科举考试不重考生诗才
B.选官制度阻断贵族入仕
C.中央政府剥夺宗室特权
D.科举取士体现公平公正

(2021辽宁3)唐朝要求弘文馆生、崇文馆生研习经史须用官方正音“读文精熟”;科举考试须使用官方颁布的韵书;吏部将“言辞辩正”作为铨选四项标准之一。这些规定有利于
A.文化交流
B.扩大选官基础
C.澄清吏治
D.推动方言传播

(2022湖南3)据下表可知
A.世家大族没落 B.科举制存在严重弊端
C.门阀观念强化 D.九品中正制仍可延续
时间 事件
隋文帝开皇十五年(595) 废除九品中正制
隋炀帝大业二年(606) 始置进士科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 恢复九品中正制
唐太宗贞观初年(627) 再度废除九品中正制

隋唐的官员管理制度(选必一P31)
(1)考核
部门:尚书省吏部
隋朝:隋朝九品以上每年定期考核,地方官每年派员向中央报告,或由皇帝遣使到州县巡行考察;
唐朝:以品德和才能作为考核标准,分为九等,根据考核结果对官员升降。
①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其长官为御史大夫。
②唐太宗将全国分为十道监察区,委派监察官定期或不定期巡回监察。
(2)监察
唐朝前期,“御史出都,若不动摇山岳,震慑州县,诚旷职耳”。但到唐朝后期,出都的御史往往受到官员的怠慢乃至谩骂、殴打。这一变化表明
A. 以卑临尊无法进行有效监察 B. 中央政府权威的削弱
C. 宦官专权和朋党之争的加剧 D. 台谏合一以强化皇权

(一)中央行政制度的演变
秦朝:三公九卿制
皇帝
御史
大夫























(监察)
(辅佐皇帝处理政务)
军事(虚设)
皇帝侍卫首领
皇宫卫戍司令
宫廷车马
皇室宗族
司法、首都警卫
租税、财政
皇室财政、宫廷手工业
少数民族
宗教礼仪教化


三公
九卿
二、中央官制的变革
皇 帝
尚书令
侍 中
常 侍
丞 相
御史大夫
太 尉
有事上报
九 卿
由皇帝亲信担任
外朝—执行机构
设立中朝
中朝—决策机构
汉朝:中外朝制
加强皇权,削弱相权
东汉尚书台
皇帝
尚书台
司徒
太尉
司空
六曹
御史台
九卿
虽置三公,政归台阁(即尚书台),自此以来,三公之职,备员而已。 —《后汉书·仲长统传·法诫篇》
大司马、左右前后将军、侍中、常侍、散骑、诸吏,为中朝。丞相以下至六百石为外朝也。 —《汉书·刘辅传》
(二)三省六部制的建立(选必一P5)
三省六部制的渊源——魏晋时期:三省体制。
尚书台:东汉光武帝设,总理全国政务。
中书省:魏文帝曹丕设,执掌机要,审理奏章,发布诏令。
门下省:西晋设立,侍从和顾问机构。
三省六部制的确立与完善——隋唐
确立:隋文帝时,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唐太宗时,常给品位较低的官员以宰相名号,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政事堂(议政)
决策机构
执行机构
皇 帝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省
(起草诏令)
(封驳审议)
(负责 执行)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三省六部制的运作程序

宰相之职
(政事堂)
官吏任免
户籍、
财政
礼仪、
科举、
外交
军事
刑狱
营造、水利
三省六部制的特点
①相权三分,相互牵制,加强皇权;
②职责明确,提高效率;
③协商政务,集思广益; ④节制君权,减少失误。
⑤程序化、规范化。
唐代政府和汉代之不同,若以现在话来说,汉宰相是采用“领袖制”的,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制”。换言之,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掌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唐代宰相共有三个衙门,当时称为“三省”:一中书省,二门下省,三尚书省。此三省职权会合,才等于一个汉朝的宰相,而监察权还并不在内。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须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的命令,在当时是认为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级机关承认。故说“不经凤阁鸾台,何名为敕。”
唐中宗曾不经两省而径自封拜官职,因为心怯,自己觉得难为情,故他装置诏敕的封袋,不敢照常式封发,而改用斜封。所书“敕”字,也不敢用朱笔,而改用墨笔。当时称为“斜封墨敕”。此即表示此项命令未经中书、门下两省,而要请下行机关马虎承认之意。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时期 中央行政体系 权力分配
西汉 武帝前 三公九卿制 丞相集决策、行政、用人、审议和司法于一身
武帝后 中外朝制 中朝决策,外朝执行
东汉 三公和尚书台 三公荣誉,尚书台掌决策和行政
魏晋南北朝 尚书、中书、门下形成三省 三省共同辅助决策
隋唐 三省六部制 中书起草诏令、门下封驳审议、尚书执行
汉唐以来中枢权力体系演变的演变
汉唐以来中枢权力体系演变的特点
(1)皇帝通过不断压抑、侵夺相权来加强皇权。宰相制度伴随相权的逐步衰落和君权的逐渐强化而演变。
(2)内朝官向外朝官转化。内朝在牵制、架空外朝的同时,久而久之逐步发展为制度化、合法化的外朝中央机构。
(3)宰相职位的设置由实位转向虚位。由实位到虚位反映了宰相权限及权威的下降,宰相不再专职是对相权的限制压缩。
(4)宰相权力不断分化。宰相既实行分权,在同一机构中,往往设置几个宰相职位,又注重事权的相对集中,弥补分权的效率低下的弊端。
(2018·新课标全国Ⅱ卷·26)武则天时期,将中书、门下二省名称分别改为凤阁、鸾台,通过加授“同凤阁鸾台平章事”头衔,使低品级官员得以与凤阁、鸾台长官共同议政。宰相数量大增,且更替频繁。这一做法的目的是
A.扩大中书、门下二省的职权
B.为官员提供迅速晋升的机会
C.便于实现对朝政的全面控制
D.强化宰相参政议政职能

(2021北京高考2).下图为唐代告身(官员接受官职的凭证)书写格式示意图。该图说明唐代告身
①由中书省和门下省官员共同草拟
②在皇帝画可同意后交门下省审议
③最终由尚书省的官员签署并颁下
④可体现三省相互牵制又分工配合
A.①③ B.②④ C.①② D.③④

(2022广东3)图1为南北朝时期北齐到隋唐政府机构变化示意图,这一变化
A.加强了中枢决策权
B.避免了相权被分割
C.降低了政令的执行效率
D.使中央机构分工更明确

(一)中国古代赋役制度的演变——先秦至秦汉(选必一P92)
赋役制度:
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的基本制度。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赋税
徭役
田赋(租):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调):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其它杂税
兵役
力役
杂役
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
春秋时期:齐国“相地而衰征”
鲁国“初税亩”
以成年男子为依据,为封建国家无偿从事劳动的劳役
三、赋税制度的变革
1、中国古代土地税的开端:春秋时期:齐国“相地而衰(cuī)征”;鲁国“初税亩”
田赋
秦朝:田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即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作为田赋。
汉朝:汉初休养生息,田赋税率大大降低。(汉高祖时期实行十五税一,汉景帝时期实行三十税一)
人头税
秦朝:秦朝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即人头税。
汉朝:汉朝人头税分口赋(7-14岁未成年人)、算赋(15-56成年人),规定不分男女。(汉朝还征收财产税:如车船税、算缗钱、税民资等)
徭役
更卒:法定服务期限是一个月,服务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繁重劳动;
正卒:指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役期一般是两年。
戍卒:指到边塞屯戍,役期一般是一年。
2、秦汉时期
赋税极重
田租较轻而人头税较重


(1)魏晋时期
①特点: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②具体内容: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2)隋朝
隋朝沿用北魏以来的租调制,并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即50岁以上的男子,可以交纳一定数量的绢,以代替徭役,以庸代役的办法开始在部分受田农民中推行。
废除了前代许多苛捐杂税,主要向民众征收租调役。
租:即田赋,按亩征收产物;
调:即户调,按户征收绢帛。
(二)隋唐时期的赋税制度变革
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推行的土地制度,政府无主土地按人口数分给小农耕作,耕作一定年限后归其所有。农民向政府交纳租税,并承担一定的徭役和兵役。(租调制的基础)
【知识拓展】均田制
时 间 为丁年龄
北 魏 15-70岁
隋开皇二年 18-59岁
唐武德七年 21-59岁
唐广德元年 25-55岁
北魏时男丁、妇人、奴婢都授田;
到唐初妇女不再授田(寡妇除外)、奴婢也不再授田。
足额授田的年龄
授田的对象
(3)唐朝
户调,是人头税,交纳定量的绢或布
纳绢代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1.唐朝前期:租庸调制
①基础: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
②内容:
针对21-59岁之间成年男子征收。
每丁岁入租粟二石。调则随乡土所产,绫绢絁(shī)各二丈,布加五分之一。输绫绢絁者,兼调绵三两;输布者,麻三斤。凡丁,岁役二旬。若不役,则收其佣,每日三尺。 ——《旧唐书.食货志上》
影响:
①保证了农民生产时间,促进了农业发展;
②税收从劳役地租转变为实物地租;
③保障了财政收入。
(2)唐中后期:两税法
土地兼并严重,大批农民丧失土地成为流民,失去了提供租庸调的能力,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1.背景:
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白寿彝《中国通史》
2.实施:
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废除租庸调,改行两税法。
3.两税法内容:
“凡百役之费,一钱之敛。先度其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不居处而行商者,在所郡县税三十之一,度所与居者均,使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俗有不便者正之。 ——《旧唐书·杨炎传》
财政原则:量出制入。中央根据财政支出先做预算,定出总税额,再分配到各地征收。
课税主体:不区分主户和客户,一律以当时居住地登入户籍,缴纳赋税。商人也要交税。
课税标准:按田亩征收地税;按人丁、资产征收户税;劳役用钱代替。
纳税期限:每年分夏秋两季征收,“夏税无过六月,秋税无过十一月”。
思考:从租庸调制到两税法,赋税制度有什么变化?
以人丁为征税对象到以土地为征税对象
两税法的主要原则是"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即是不再区分土户(本贯户)、客户(外来户),只要在当地有资产、土地,就算当地人,上籍征税。
①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③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4.影响:
判断题1:因为两税法是按照土地占有多少来收税的,因此它有效地抑制了土地兼并之风?
解析:两税法是以土地占有量为主要征税依据,这实际上是政府肯定和认可了土地兼并,只要地主对农民的剥削增幅高于交税增幅,地主的土地兼并就是正收益。因此,事实上,两税法实施的结果不仅没有抑制土地兼并,反而是加速了土地兼并。
判断题2:两税法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从而减轻了人民的征税负担?
解析:两税法征税的主要标准从人丁转为财产,简化了税制,缩短了征税时间,这只能说明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但无法说明减轻了人民的征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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