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版必修1第二单元第7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共2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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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岳麓版必修1第二单元第7课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共2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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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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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4-11-02 10: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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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28张PPT。法学泰斗耶林有一段名言:
“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灭,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和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法制经纬》 “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著名法学家耶林格(1)第一次,以武力征服,是指罗马征服了地中海周围的地区,创建了罗马帝国。(2)第二次,以宗教征服,是指基督教在世界的传播。(3)第三次,以法律征服,是指罗马法的创建与发展,不但维系了整个帝国,而且由于具有广泛的灵活性和适用性,罗马法在更广阔的时间和空间范围内发挥了潜移默化的积极作用。作为近现代西方法律的基础,罗马法泽被后世。由此可见,以和平方式而非动辄武力镇压,是进行国家有效治理与统治的有效途径。谈谈你对这句话的理解。第7课 古罗马的政制与法律重点、难点:
《十二铜表法》、《查士丁尼法典》的内容和意义。课标要求: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生活中的价值君主制共和制元首制帝制主要机构BC8
世纪BC6
世纪末BC27
年公元3
世纪自主学习古代罗马政治体制的演变元老院公民大会执政官平民保民官古雅典政体演变及机构习惯法成文法——《十二铜表法》公民法万民法完 备——查士丁尼法典(民法大全)君主制共和制帝制东罗马帝国罗马政治的两条线索———军事征服和内部改革法律讲堂习惯法:指未被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之规则的法律。其仍未以文字符号形式表现出来,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 成文法:指由国家特定机关制定和公布,并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现的法律。 法律讲堂之法律概念公法:与国家利益有关的法律。如宪法、行政法、刑法 私法:保护私人利益的法律。 如民法、商法 自然法:古罗马的法律:指罗马建城一直到罗马帝国灭亡所出现的法律总和。公民法(市民法)万民法材料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
材料二 “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是其中关于动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71页
《拿破仑法典》被誉为“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确立了资本主义社会的立法规范,是以罗马法为蓝本制定的。
材料三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 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结合以上材料,并联系现实生活谈谈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①为新兴资产阶级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②为资产阶级法律体系的建立提供了立法依据,奠定了近现代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③对亚洲国家的法制建设也产生积极影响。史料解读之罗马法之我见材料四:
  “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 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它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 ——摘编自《民法大全》罗马法是古代奴隶制社会的法律,不可避免的具有时代的局限性,它宣扬君权神授,维护罗马的奴隶制,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广大奴隶的自由和权利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后期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1、维系帝国(对当时的罗马而言):(1)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而极大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2)在帝国时期,万民法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3)随着罗马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法律逐渐影响到国家和个人生活的各个领域。……有利于罗马帝国的长治久安与繁荣进步。 《法律讲堂》之评罗马法2、泽被后世(对后世而言): (1)罗马法在世界法制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2)罗马法又直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 (3)罗马法中所蕴涵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观念,具有超越时间、地域和民族的永恒价值。 局限性:维护贵族利益探究:有人说,罗马法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造就罗马帝国彪炳辉煌的同时,又设置了埋葬罗马帝国的陷阱,你如何理解与评价这句话? 答案提示:罗马法在调节罗马社会生活,维护罗马国家统治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使罗马国家基本上沿着法律规范的轨道或快或慢地向前发展。在东方“人治”专制盛行时,罗马的“法治”建制促进了社会经济与文化不断发展,并走向繁荣。
但罗马法保护了罗马奴隶主阶级的利益,作为广大奴隶、平民在为奴隶主提供丰富产品的同时,得到的只有枷锁和杀戮!所以,它在后期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导致帝国全面衰落,直至灭亡。
公元前286年,阿奎里亚法确立——
现代民事侵权法的开端与罗马法同时代的中国法律相比,罗马法有何显著区别? 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该法典对西方文明的影响被认为仅次于《圣经》,其基本思想和原则已融入西方乃至世界各国的法律中。领略罗马法的博大精深,如对证据、公正、思想自由和契约精神的肯定。罗马法缓和贵族与平民之间矛盾习惯法的汇编(民法、刑法、诉讼程序)
开端(基本法)
公民法 总结(完备)
民法大全发展
万民法《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查士丁尼学说汇纂》
《查士丁尼新敕》法律规模庞大,
使用不方便缓和贵族与平民之间矛盾;保证对外战争的胜利保护平民权益,调解与被征服民族关系的一系列法律起源习惯法《十二铜表法》发展公民法万民法成熟自然法不断发展 走向成熟从习惯法到成文法:平民和贵族斗争国家发展 疆域扩大罗马法的发展过程罗马国家的发展过程罗马的两条线索罗马建城罗马共和国罗马帝国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对外扩张的结果完备 民法大全 在蒙昧的古代世界里,在地中海沿岸升起了两盏璀璨的航灯。一盏是( ),她指引着我们去追寻自由、权利;另一盏是( ),她指引着我们去追寻平等、有序。今天在我们追求政治文明的时候,请记住这两个词:( )。记住这两个伟大的国度——( )希腊的民主罗马的法系民主和法治希腊和罗马法官会偏袒罗莫洛的家人。 为什么? 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 罗莫洛是一个仁慈、善良的贵族,也是罗马一支军队的首领。生前立遗嘱,希望把他一半的财产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但罗莫落死后,他的家人却不履行罗莫洛的遗嘱,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因此告上了法庭。1、请想一想,罗马共和国初期的法官会怎么判呢?2、根据《十二铜表法》,法官会怎么判罗莫洛案呢? 根据《十二铜表法》第五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罗莫洛一半的财产将捐给那些跟随他作战受伤或战死士兵的家人。 《庭审现场》之一审《庭审现场》之二审第3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债务的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5表: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9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盎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摘编自《十二铜表法》请思考:第3、5表反映的共同原则是什么?这些法律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请阐述你的理由。答案提示:法律主要还是在于维护贵族利益:第3表中债务奴隶制是直接有利于贵族的,而第9表、第11表则直接明确地维护贵族利益,奴隶、平民受到的待遇是不公平的,因此条文不能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大家看法》(一)第一部成文法:《十二铜表法》1、原因:3、内容:2、颁布: 4、评价: (1)局限性: 搀杂着原始、落后的古老习俗,保留了某些维护贵族特权的不合理法规。 (2)进步性:⑴限制了贵族的专横,打破了他们对法律知识的垄断,从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的利益。
⑵ 《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有章可循的成文法,是后世罗马法以至欧洲法学的渊源。 《法律讲堂》之罗马法的雏形---十二铜表法本质上是维护贵族利益。平民与贵族的长期斗争和强烈要求。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基本上是习惯法的汇编,内容庞杂市民法,又叫公民法平民根据《十二铜表法》及其它法案,经过一个多世纪的斗争,获得越来越多的权利,后来终于取得与贵族平等的地位,享有完全的公民权。
这以后,罗马公民大会和元老院根据社会生活的实际,陆续通过一些带有规范性的决议以及其他一些习惯法规范,在罗马公民范围内适用,被称作市民法,又叫公民法。内容涉及罗马共和国的行政管理、国家机关及一部分诉讼程序。 古罗马大将恺撒进兵埃及,与美丽的埃及女王克丽奥佩特拉一见钟情,两人还有了一个私生子,取名托勒密·恺撒。当恺撒归国执政之后,克丽奥佩特拉携儿子赴罗马与恺撒相会,并向罗马法庭为自己和儿子申请罗马籍。
请问按照公民法,法官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吗?为什么? 不会,因为公民法的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而克丽奥佩特拉是埃及女王,私生子也是在埃及出生的,无法享受罗马公民权,所以法院不会判给克丽奥佩特拉和她的儿子享有罗马籍。 《庭审现场》之三审1、概念: 从公元前509年到公元前3世纪中叶,罗马产生的法律统称为公民法 。2、特点:(1)范围:(2)操作:(3)内容:3、意义: 在罗马共和国时期,公民法的实施,使平民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地位空前提高,从而极大激发和调动了他们爱国热情与参政的积极性。 专门适用于罗马公民的法律。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缺乏灵活与变通。侧重于国家事务和法律程序等方面,而涉及个人财产关系等问题的私法规范不够完善。《法律讲堂》之公民法 万民法意为“各民族共有的法律”。万民法的适用范围是罗马统治范围内除奴隶以外的一切自由民。它主要调整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和私有财产权神圣不可侵犯。提倡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1、背景: 在由共和国到帝国的过程中,随着不断对外扩张,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2、特点: (3)操作:突破了公民法的局限,变得简法灵活而有实用有效,(1)范围:(2)内容: 借鉴了外邦人的法规;注重调解贸易及财产等经济和民事纠纷。 3、意义:适用于罗马境内各族人民;⑴取代公民法,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工具;
⑵在帝国时期,从而巩固了罗马政权,促进了社会稳定和帝国境内各民族的共同发展。 《法律讲堂》之罗马法的发展---万民法 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一世设立专门委员会编纂罗马法,形成了法律汇编,即《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的最终完成。《十二铜表法》 开端(基本法)
《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总结(完备阶段)
《查士丁尼法典》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
《查士丁尼学说汇纂》
《查士丁尼新敕》查士丁尼一世及其大臣背景: (1)历代制定的法律庞杂,使用不便:
   (2)鉴于西罗马灭亡的教训  
  《法律讲堂》之罗马法的完备---查士丁尼法典 我认为法源于自然,而“自然赋予所有人理性”,所以也赋予所有人“法”;自然界存在一些普遍的法则,如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这些原则永恒不变,这些原则也必须体现在法律中。
      ——古罗马法学家 西塞罗 自然法:1、概念: 自然法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而是一种法律观念。 在自然法体系下,人人生而平等,都有资格享有某些基本权利。 2、提出: 西塞罗(“自然法之父”)3、意义: 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形成理性观念)《法律讲堂》之罗马法的成熟---自然法 自然法是整个法律科学的思想基础和各种具体法规的指导原则,它高于一切人定法和人为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