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第7课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共32张ppt)

文档属性

名称 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第7课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共32张ppt)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2.5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07-20 16:40:38

图片预览

文档简介

(共32张PPT)
唐代著名诗人白居易曾写下“慈恩塔下题名出,十七人中最少年”和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这样的诗句。这两句诗体现了当时哪两种制度?
科举制和两税法
大家思考一下:隋唐制度创新,除了科举制和两税法外,还有哪些制度?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程标准
通过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政权更迭的历史脉络,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民族交融、区域开发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新成就。
学习目标
1、时空观念:掌握科举制度的演变过程,隋唐时期赋税制度的变化。
2 、史料实证:探究汉代察举制,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隋唐时期的科举制,魏晋南朝和隋唐时期的中枢政务机构,唐朝租唐调制和两税法
3、家国情怀:感悟科举制使一批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加政权。

选官制度

三省六部制

赋税制度
目录

小结
第一篇章
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是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表现。不同时期存在着不同的选官制度,从西周时期世官制、战国时期军功制、汉朝察举制到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都是为了适应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而不断调整和发展的产物。
一、察举制
汉文帝十五年,下诏举“贤良能直言极谏”平阳侯曹窋(zhú)等人联名举晁错为贤良,文帝策问后升为中大夫。
西汉晁错
察举制是一种推荐制度,主要由地方州郡长官承担推荐之责,按科目要求定期地或即时地向王朝贡上合乎相应标准地士人。定期的察举如秀才、尤异、孝廉等科,在成立之初皆不考试,举至中央后即授予相应官职;不定期地如贤良方正等科,举后须经对策方能授官。
——阎步克《察举制度变迁史稿》
【思考】察举制的特点和影响?
特点:由地方官自下而上向朝廷举荐人才;取人标准多样化,注重被举者的道德声望。
影响:选拔大量人才,有利于政权地巩固和社会地发展;西汉晚期以后,察举制成为士族把持政治地工具。
东汉末年,三国鼎立,人才地争夺成为迫切任务。曹魏时,实行九品中正制。
二、九品中正制
出身于魏晋名门琅琊王氏,王导王墩为其堂叔,王氏家族在晋代共有66人为官。其历任东晋宁远将军、江州刺史、会稽内史。
东晋王羲之
汉末丧乱,魏武始基,军中仓卒,权立九品,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 ——《宋书·恩幸传序》
【思考2】王羲之通过什么制度做官的?这项制度能否有效纠正察举制的缺点?
历史纵横:汉末社会动荡,“人口流移,考详无地”,察举制所依赖的乡里清议失去了社会基础。当时,选官多操纵在地方大族名士手中。他们交结朋党,干扰选拔
1、背景
(1)汉末社会动荡,察举制下乡里清议失去社会基础。
(2)地方大族操纵人才选拔
2、方式: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
3、标准
家世、德才→家世
4、影响
初期:
(1)为曹魏政权选拔了大量的人才
(2)评议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后期:
(3)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高门(上品)
寒门(下品)
九品中正制示意图
二、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度……在其初创之时,犹能“盖以论人才优劣,非为世族高卑”,选拔出有用人才,但后来逐渐被门阀世族所把控,以至于“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
——《秦汉以来中国古代选官制度演进研究》
三、科举制
1、背景
(1)寒门庶族地主势力崛起,要求打破门阀政治
(2)统治者要求巩固权力,加强中央集权
(3)九品中正制的弊端
随着南北朝以来经济的发展,中小地主与富裕农民的数量日益增多,他们要求打破门阀士族的限制,在政治上得到发展。这一要求与隋朝打击豪强地主,加强中央集权的政策是相符合的。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无论是察举制还是九品中正制,都是需要特定的人来举荐。选官总是在一定的范围内,一方面引起无法入围之人的不满,另一方面也造成了选官范围的狭小,不能把更多的人才选拔为官,以致影响了官员行政能力和国家治理水平。随着世家大族逐渐衰落和庶族地主逐渐兴起,科举制应运而生。
思考: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科举制创立的背景。
三、科举制
2、发展过程
隋朝创立:隋文帝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开始设立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唐朝完善:
①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明经两科为主;
②武则天:增加取士人数,首创殿试和武举;
③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宋代成熟:增加策论考试,锁院、糊名、誊录。
明清僵化:八股取士。
科举由应试人于一定时期,投牒自进,按科应试,共同竞争,试后有黜落,中试者举用之,然后为真正考试。……秀才、明经等科是由察举转化而来,进士科为新设科目。
——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
3、创新之处
(1)选官方式:
由推荐品评演变为分科考试、择优录取
(2)选官标准:
由家世门第演变为学识、才能
(3)选官原则:
制度化、公平公开
三、科举制
科举的创新之处就在不仅为社会底层的知识分子提供了持续流动的可能,而且将其制度化……它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的机制,对知识分子的社会心理是一种塑造,客观上激励了个人的奋斗精神。
—薛明扬《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科举考试偏重文学、历史和学术问题,使得统治阶层产生一种讲求考证、沉溺文学或一味好古的倾向,这对培养求是致用的思想是很不利的。这种制度虽然使中国保持了上千年的稳定,但是它同样也阻碍了中华文明的进步和发展。
——摘编自费正清《中国:传统与变迁》
思考:如何评价科举制?
4、影响
积极:
(1)有利于打破士族垄断,扩大统治基础,促进社会阶层流动。
(2)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提高官员文化素质。
(3)促进文化教育发展,有益于社会形成重学风气。
(4)把选官权从世家大族手中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5)被西方国家借鉴,发展为现代文官制度。
三、科举制
消极:
(1)科举选拔标准单一,压抑个性。
(2)考试以儒学为主,忽视实用性,不利于科技的发展。
(3)片面应试严重禁锢了人们的思想,不能与时俱进。
天子重英豪,文章教尔曹;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
少小须勤学,文章可立身;满朝朱紫贵,尽是读书人。
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将相本无种,男儿当自强。
——汪洙《神童诗》
朝代 夏商周 秦国 汉朝 魏晋南北朝 隋唐至明清
选官制度
选官方式
选官标准
世卿世禄制
世袭
血缘
军功爵制
任命
军功
察举制
自下而上
推荐
品行
九品中正制
评定授官
门第
科举制
分科考试
才学
中国古代选官、用官制度的发展趋势:
1、选官标准:趋向公开、公平
2、选官方式:趋向严密、科学
3、选官权力:从地方逐渐收归中央
4、选官基础:日益扩大、官员素质不断提高
思考:观察下图并结合所学,归纳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
第二篇章
三省六部制
科举制有利于人才的选拔,从此,中国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与完善。除了人才选拔的创新,在中央机构上,隋唐有什么创新?
一、形成过程
西汉
中朝官
尚书令
东汉
设立
尚书台
魏晋南北朝
尚书省与中书省、门下省形成三省
隋文帝
正式确立
三省六部制
唐朝
政事堂
后改称中书门下
汉武帝时形成以尚书为主的中朝决策机构,东汉光武帝扩大尚书台的职权,既为决策机构又为执行机构,形成了“虽置三公,事归台阁”的局面。至曹魏改称尚书省,新设中书省执掌机要,中书舍人多由寒人担任,西晋又设立门下省以分中书省之权。隋文帝时,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三公
九卿
皇帝
秦朝

三公九卿
皇帝
三公
九卿
中朝
尚书
皇帝
三公
尚书台
“虽置三公,
事归台阁。”
诸曹
皇帝
尚书省
中书省
诸曹
门下省
西汉
东汉
魏晋南北朝
皇帝
提交上奏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省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同意后交予审议
审议政令
起草政令
执行
政令
通过
审议
封驳
职能及运转
中书令
左右仆射
侍中
政事堂
宰相议事的地方,初设在门下省,中宗即位后,移政事堂于中书省。723年改政事堂名为中书门下。参加政事堂会议的原仅三省长官(中书令、侍中、尚书左右仆射)。其后,皇帝以他官参加政事堂会议,称为参知政事、同中书门下三品等(以后逐渐统一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之名),亦为宰相。
在唐代,凡遇军国大事,照例先由中书省属官各拟意见,再由中书省长官审核裁定送经皇帝画敕后,再须送门下省,由门下省属官覆审,若门下省不同意,还得退回重拟。因此必得中书、门下两省共同认可,那道敕书才算合法。
二、确立
1.确立:隋朝正式确立,唐朝进一步完善。
2.机构设置:
①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
②政事堂(中书门下):宰相议政场所,提高工作效率,三省出现一体化的趋势。
3.三省职能:
①中书省:草拟皇帝的诏令(起草诏令)
②门下省:审核诏令(封驳审议)
③尚书省:执行
1、特点
(1)相权三分、彼此牵制
(2)职权明确、提高效率
(3)协商政务、集思广益
(4)节制君权、减少失误
三、特点(创新之处)、影响
思考:阅读下面的材料,谈谈三省六部制是“皇权下的民主”这一判断有无科学性。
材料:政府的最高机构则在政事堂。凡属皇帝命令,在“敕”字之下,需加盖“中书门下之印”,即须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然后再送尚书省执行。若未加盖“中书门下之印”,而由皇帝直接发出命令,在当时被认为是违法的,不能为下面各机关所承认。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影响
1、分割相权,彼此制约,有利于强化皇权;对皇权有所限制但是不能完全制约皇权;
2、三省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办事效率;
3、三省集思广益,有利于决策科学化,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决策失误;
4、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是古代政治体制成熟的标志之一。
思考:有学者认为秦汉的丞相是“独相”,而唐朝的宰相是“集体班子”。阅读材料,谈谈该如何理解这一转变?
材料1:汉宰相是采用领袖制的,而唐代宰相则采用委员制。换言之,汉代由宰相一人掌握全国行政大权,而唐代则把相权分别操纵于几个部门,由许多人来共同负责,凡事经各部门之会议而决定。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2:唐代宰相是一个集体班子而非秦汉的独相。唐代各朝宰相人数之多即为以往各代所无,也为后世所罕见。太宗在位23年,当时充任宰相一职的有29人,武后在位21年,充任宰相者多达76人,同时在位者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 ——侯力《中国政治制度史》
宰相权力走向分散化,目的是分割相权,加强皇权。
历代中枢机构的演变
时期 政权组织 权力分配 趋势
西汉 武帝前
武帝后 东汉 魏晋南北朝 隋、唐 三公九卿制
中外朝制
三公和尚书台
尚书、中书、门下形成三省
三省六部制
丞相集决策、行政、用人、审议和司法于一身
中朝决策,外朝执行
三公荣誉,尚书台掌决策和行政
三省共同辅助决策
中书起草诏令、门下封驳审议、尚书执行
相权不断削弱;
皇权不断加强
第三篇章
赋税制度
赋税收入是古代封建征服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古代民众的义务:“税”+“役”
田税: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即田租。
人口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即丁税。
户税:以户为单位的财产税,即调。
古代王朝依据自己所颁布的法律向臣民征收的实物或货币
古代王朝强制民众承担的无偿劳动
力役 、军役、杂役等等
要了解租调制和租庸调制,就必须知道均田制。
485年,北魏颁布均田令。
一、租调制
1、形成过程
(1)魏晋:租调制
①魏晋: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②北魏孝文帝:均田制
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
(租:纳粮;调:纳布)
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太和九年,(北魏孝文帝)下诏均给天下民田:诸男夫十五(岁)以上,受露田40亩,妇女20亩。丁男受麻田20亩……妇女5亩。奴婢与平民一样受露田和桑田,数量相同……受田者年满70岁或死亡之后,其所受露田交还国家,并且不准买卖。桑田则不在还受之限,可以世代相传,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买卖。
——摘自詹子庆《中国古代史》
均田制:政府掌握大量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受田农民向国家缴纳赋税和服役。
中原地区的农民不是在战争中大批地被屠杀,便是饥馁死亡,或弃去自己的田园逃往江南,以及漂流异乡,变为世家大族庇护下的“部曲”和“佃客”。这样,自然使中原地区许多肥沃的土地,变成了荒田。
——王仲荤《魏晋南北朝史》
唐初:租庸调制
1、创新之处:
庸:纳绢或布代役(代役税)
2、作用:
(1)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提高积极性
(2)政府的赋税收入有所保障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唐)陆贽
二、租庸调制
均田制下国家对分配的土地拥有所有权,而授田农民获得对土地的使用权。租庸调制不计土地、财产,按丁纳税。这是建立在国家拥有大量可以支配的田地、自耕农大量存在的基础上。
战争导致大量无主土地出现
国家掌握的土地数量增加
国家为了恢复生产
授予田地给农民
农民向国家纳税
一夫一妇纳粟为租
一夫一妇纳帛或布为调
承担一定的徭役
唐初,男子不服徭役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二、租庸调制
“如闻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吞并,莫惧章程。借荒者皆有熟田,因之侵夺;置牧者唯指山谷,不限多少。爰及口分、永业,违法卖买,或改籍书,或云典贴,致令百姓无处安置,乃别停客户,使其佃食……远近皆然,因循亦久。”
——《册府元龟·卷四百九十五·邦计部·田制门》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玄宗之末,版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 ——《资治通鉴》卷226
思考:两税法产生的背景?
江南东道余杭郡
86258 / 51276
河南道河南府
194746 / 18799
河北道赵郡
63454 / 8157
河东道太原府
128950 / 124000
关内道京兆府
362921 / 241202
唐代鼎盛时期与安史之乱后部分地区户数统计对比
剑南道成都府
160950 / 46010
均田崩坏,户籍丢失,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无均田,
何来租调?
无户籍,
何来均田?
唐玄宗天宝年间,人口不过891万户,免税的有350万户。安史之乱后,人口只剩下天宝年间的1/3,而免税户达到总户数的2/3。皇帝规定了更加高昂的税额,但这些税一部分要留在州政府,一部分交给了节度使。
——据郭建龙《中央帝国的财政密码》
三、两税法
1、背景:
(1)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2)人口逃亡,户籍减少
(3)税收减少,财政困难
2、确立:780年,唐德宗实施两税法
3、内容:
(1)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2)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3)“量出制入”,由中央确定总的税额,分配到各地征收。
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资治通鉴》
阅读教材第40页,概述两税法的内容。
4、创新之处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征税项目
征税对象
征税次数
征收方式
以人丁为主
以财产为主
租庸调、杂役
户税和地税
受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一次征收
夏、秋两季
征收实物
概以钱计
放松了人身控制
简化了税收名目
扩大了收税对象
固定了收税时间
改变了征收方式
三、两税法
特征:“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以财产为主要征税标准。
三、两税法
5、影响
积极:
(1)以财产为主要征税标准,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体现社会公平;
同时减轻政府对人民的人身控制。
(2)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3)扩大收税对象,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4)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商品经济发展。
消极:
(1)田亩资产长期不核查审定,征税严重不合理
(2)以货币征税,商人易随意指定物价
(3)税外加征杂税,人民负担逐渐加重
(两税法)定税之数,皆计缗钱;纳税之时,多配绫绢。往者纳绢一匹当钱三千二百文,今者纳绢一匹当钱一千五六百文。往者输其一者,今过于二矣!虽官非增赋,而私已倍输。——《陆宣公奏议》
思考:结合教材P41【问题探究】,你认为两税法有何弊端?如何评价两税法的影响?
1.存在制度缺陷;
2.推行过程中,官吏腐败,反而加重人民的负担。
第四篇章
小结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变化:商周世卿世禄制——曹魏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创新:标准科学客观、方式公开公正、权力集中中央。
中央官制
选官制度
赋税制度
影响:扩大了统治基础,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
变化:秦汉三公九卿制—汉武帝设中外朝—三省六部制
创新:加强皇权、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决策失误、节制君权。
影响:提高了办事效率,加强了皇权,是官制史上的重大变革,
变化:魏晋租调制和均田令——唐前期租庸调制,后期两税法。
创新:从人丁到财产的流变,放松了人身控制。
影响:租庸调制以庸代役,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和政府的赋税收入。
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保证国家收入,减轻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历代基本沿用。
课堂小结
挖掘制度创新与国家发展的互动关系,关注在制度创新过程中体现出的“公开公平公正”的理念。
谢谢!
同课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