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祖
宗
之
法
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五代 历时 都城
后梁 907-923 开封
后唐 923-937 洛阳
后晋 936-947 开封
后汉 947-951 开封
后周 951-960 开封
材料:(安)重荣起于军卒,暴至富贵(担任节度使),而见唐废帝、晋高祖皆自藩侯(节度使)得国,尝谓人曰:“天子宁有种邪 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宋】欧阳修《新五代史·安重荣传》
一、立“祖宗之法”——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材料:(宋太祖)一日召赵普问曰:“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炭,其何故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之计,其道何如?普曰:“陛下之言及此,天下人神之福也,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司马光《涑水记闻》
思考:赵普认为五代政权更迭频繁的原因是什么?提出了怎样的应对之策?
一、立“祖宗之法”——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夺其权
收精兵
制钱谷
收权
派文官出任地方知州,节度使逐渐变为虚衔
地方精锐编入禁军,拱卫京师,镇守地方,定期更换驻地(更戍法)
设诸路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保证各州绝大部分赋税上交中央
一、立“祖宗之法”——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强干弱枝,守内虚外
一、立“祖宗之法”——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加强君主专制
加强中央集权
分权
——权力相互牵制
崇文抑武
①崇文:提倡文治,扩大科举规模,抬高文官和士人的地位
②抑武:罢免宿将兵权,用文官担任枢密院长官
一、立“祖宗之法”——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以文制武,防范武将
收 权
分 权
崇文抑武
特点
强干弱枝,守内虚外权力相互牵制
以文制武,防范武将
一、立“祖宗之法”——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祖宗之法
防弊之政
材料一:吾宋制治,有县令,有郡守,有转运使,以大系小,丝牵绳联,总合于上。虽其地在万里外,方数千里,拥兵百万,而天子一呼于殿陛间……召而归之京师,则解印趋走,唯恐不及。
——(宋)苏洵《嘉佑集》卷1
材料二: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造极于赵宋之世。后渐衰微,终必复振。——陈寅恪《邓广铭〈宋史职官志考正〉序》
积极:有效地预防了内部动乱,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强化了中央集权;促进整个社会文化素养的提高,造就了宋朝科技发达、文化昌盛、人才辈出的文治局面。
一、立“祖宗之法”——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如何评价宋初的“祖宗之法”?
消极:制度过于僵化,权力分割过细,影响行政效率,助长因循保守的政治风气。
一、立“祖宗之法”——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材料:太祖即位,常令后苑作造熏笼,数日不至。太祖责怒,左右对以“事下尚书省、尚书省下本部、本部下本曹、本曹下本局,覆奏,又得旨,复依,方下制造,乃进御。以经历诸处,行遣至速须数日。”
太祖怒曰:“谁做这般条贯来约束我?”
左右曰:“可问宰相。”
上曰:“呼赵学究来!”
赵相既至,上曰:“我在民间时,用十数钱可买一熏笼。今为天子,乃数日不得,何也?”
普曰:“此是自来条贯,盖不为陛下设,乃为陛下子孙设。使后代子孙若非理制造奢侈之物,破坏钱物,以经诸处行遣,须有台谏理会:此条贯深意也。”
太祖大喜曰:“此条贯极妙!”——【宋】马永卿《元城语录》 卷上
今经费兵居十八,官居十二。
——(宋)陈傅良《陈傅良先生文集》
整理自:邓广铭《宋史十讲》
北宋与辽 北宋与西夏
澶渊之盟 宋夏和议
“岁币” “岁赐”
二、变“祖宗之法”——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
“中国十一世纪伟大的改革家”——列宁
“安石乱天下”——《宋史》
“中国十一世纪的社会主义者”——胡适
范仲淹 庆历新政
核心:整顿吏治
二、变“祖宗之法”——庆历新政和王安石变法
特点:国家加强对社会各领域的管理和控制。
目的 措施 内容 作用
青苗法 青黄不接之时,政府贷款或谷物给农民,收获后还本付息 限制高利贷对农民剥削,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均输法 政府拨巨资从事商业经营 节省费用,增加政府财政收入,减轻人民负担
市易法 政府在东京设市易务 打破大商人垄断市场,增加政府财政收入
保甲法(对农民编制管理和军事训练) 节省军费开支,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宋军的战斗力,但效果不佳
富国
强兵
材料一:今介甫为政,尽变更祖宗旧法,先者后之,上者下之,右者左之,成者毁之,矻矻焉穷日力继之以夜,而不得息。使上自朝廷,下及田野,内起京师,外周四海,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扰,莫安其居。 ——司马光《传家集》卷66
材料二:王安石微服赴江宁,遇一老妪喂鸡豕,唤“啰,啰,啰,王安石来!”鸡豕俱来就食。问其故,老妪曰:自王安石为相公,立新法扰民。妾孀居二十年,也要出免役、助役等钱,钱既出而差役如故。妾本以桑麻为业……今桑麻失利,只得蓄猪养鸡,等候吏胥里保来征役钱,或准与他,或烹来款待他,自家不曾尝一块肉。故此民间怨恨新法,入于骨髓。 ——据《京本通俗小说·拗相公》
一方面,变法达到了富国的目的,增加了大笔收入;另一方面,变法操之过急,引起社会纷扰,一些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引起激烈争议
如何评价王安石变法?
三、守“祖宗之法”——岳飞之死和南宋的偏安
靖康之变
材料:时上颇厌兵,入其言。会诸将稍恣肆,各以其姓为军号,曰“张家军”、“韩家军”,桧乘间密奏,以为诸军但知有将军,不知有天子,跋扈有萌,不可不虑。上为之动,遂决意和戎,而桧专执国命矣。
——【宋】罗大经《鹤林玉露》
宋高宗杀武将岳飞,与金议和,偏安江南,意味着南宋放弃收复失地,一统华夏的意愿,表明国家的重点在防范内乱,而不在外。这正与宋朝的“祖宗之法”相契合,宋高宗此举,是对宋初祖宗之法的坚守。
三、守“祖宗之法”——岳飞之死和南宋的偏安
钱
穆
制
度
陷
阱
中国既往政治制度演绎的传统是,一个制度出了毛病,就再定一个制度来纠正它,相沿日久,一天天地繁密化,常常就变成了病上加病。
含
义
要重视制度建设,但也要避免落入“制度陷阱”。制度只有与具体实践相结合,不断与时俱进,其所蕴含的力量才能充分释放。
——王岐山: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