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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单元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学习目标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
思想家对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需要更多地正视这些人心经验,正视转型时代保护伦理价值的重要性,从而把握好逻辑与经验的关系、条文与人情的关系、法律与伦理的关系。
——《辱母杀人案:法律如何回应伦理困局》摘自《人民日报》
课堂导入
4.14聊城于欢案
在法律和伦理道德并存的当代社会,何以法律受到伦理道德如此大影响?
两者在中国历史上有着怎样的发展规律?
主题
“礼”“法”
之变
汉代
以经注律
秦朝
礼法分离
先秦
礼法之争
魏晋
引礼入律
宋元
礼法合一发展
唐代
礼法完全融合
明清
律例结合,乡约法制化
目录
儒 家
社会引领者
法 家
社会督促者
德治: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
法治: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法律至上”、“保障权利”等。
概念阐释
1.夏、商、西周时期
夏、商、西周时期德治和法治思想发生了什么变化?
夏朝:严刑峻法;商朝:统治者已有仁德之心;
西周:建立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提出“敬天保民”思想。
一、先秦——礼法之争
材料一 禹时,令民皆则禹。不如言,刑从之。 ——《史记·夏本纪》
材料二 商汤见野外有人捕猎鸟兽,张设的罗网四面密实,认为这样便将
鸟兽杀绝了,“乃去其三面”。 ——《史记》
材料三 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 ——《尚书·酒诰》
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 ——《尚书·梓材》
2.春秋、战国时期
背 景
政治
经济
阶级
思想
王室衰微,
诸侯争霸,
分封宗法体系破坏
士阶层的崛起
铁农具牛耕兴起,
解放了生产力,
土地私有趋势
学术下移,
思想活跃,
百家争鸣
总结:德治、法治产生的背景
一、先秦——礼法之争
2.春秋、战国时期
(1)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一、先秦——礼法之争
“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自损,吾以救世也”。
“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
叔向
问题一、子产、叔向之争的实质是什么?
问题二、子产、叔向之争的影响是什么?
要不要维护奴隶主贵族的特权。
①子产“铸刑书”限制贵族特权,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平民的利益。
②刑书的内容具有鲜明的改革色彩,为法家的“以法治国”提供了经验,也为历代王朝法制建设的发展奠基,是中国法律史上划时代变革。
③对维护封建经济基础、促进封建社会的形成起到推动作用。
2.春秋、战国时期
(2)儒家与法家之争
儒家 法家
代表 孔子、孟子 商鞅、韩非
主张
影响
一、先秦——礼法之争
人性善,主张德治。孔子提出“为政以德”,孟子建议统治者施仁政
人性恶,主张法治。商鞅在秦国颁行法令;韩非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儒家主张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但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集权的愿望
孔子认为“礼”是规范社会秩序的核心,“礼”可分成“礼义”和“礼制”两部分。“礼”向上连接“德”,是“德”落实的保障;向下连接“法”,以“法”作为维护“礼”的手段。 ——《中国儒学史》
故明主使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韩非子·有度》
问题一、韩非强调“法不阿贵,绳不挠曲”的实质是什么
厉行法治,否定贵族特权。
史料探究
孔子认为“礼”是规范社会秩序的核心,“礼”可分成“礼义”和“礼制”两部分。“礼”向上连接“德”,是“德”落实的保障;向下连接“法”,以“法”作为维护“礼”的手段。 ——《中国儒学史》
问题二、依据史料表明,孔子在社会治理上的主张是什么?
儒家和法家的共同目标是什么?
主张:强调教化与制度的约束;
共同目标:重建社会秩序。
史料探究
故明主使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韩非子·有度》
孔子认为“礼”是规范社会秩序的核心,“礼”可分成“礼义”和“礼制”两部分。“礼”向上连接“德”,是“德”落实的保障;向下连接“法”,以“法”作为维护“礼”的手段。 ——《中国儒学史》
问题三、结合所学分析史料分别反映了何种治国思想?
诸侯国君会采用哪种思想,为什么?
原因:①儒家思想并不适合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孟子“仁者无敌”无助于国君实现强国抱负。②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
法家。
史料探究
故明主使群臣不游意于法之外,不为惠于法之内,动无非法……法不阿贵,绳不挠曲。 ——《韩非子·有度》
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制定《秦律》。
汉朝沿袭秦律,秦汉朝廷发布法律文告,称“令”。还制定《九章律》《二年律令》。
二、秦汉——从“礼法分离”到“以经注律”
秦 朝
汉 朝
秦汉法律变化
里耶秦简
“上造(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上造妻以上有罪,其当刑及当城旦舂(一种刑罚,男犯筑城,女犯舂米),耐(不剃发,仅去其鬓)以为鬼薪白粲(一种刑罚,比城旦舂的刑罚轻)。”
《二年律令》
“上造、上造妻以上……其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耐以为鬼薪白粲。”……“子告父母,妇女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听而弃告者市。(杀头)”
问题一、辨析里耶秦简和汉简《二年律令》的内容,能够得出哪些结论?
汉代初年继承了秦朝时期的法律、刑法(或汉承秦制);秦汉时期同犯不同刑(宗室、外戚等统治阶级享有特权);男女刑罚不同,有城旦舂等劳役刑罚;秦汉时期存在军功爵制。
史料探究
秦汉法律变化
里耶秦简
“上造(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上造妻以上有罪,其当刑及当城旦舂(一种刑罚,男犯筑城,女犯舂米),耐(不剃发,仅去其鬓)以为鬼薪白粲(一种刑罚,比城旦舂的刑罚轻)。”
《二年律令》
“上造、上造妻以上……其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耐以为鬼薪白粲。”……“子告父母,妇女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听而弃告者市。(杀头)”
问题二、对比里耶秦简和汉简《二年律令》的内容,汉代法律发生了
什么变化?
儒家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
史料探究
秦汉法律变化
里耶秦简
“上造(爵位名,秦、汉二十等爵的第二级)、上造妻以上有罪,其当刑及当城旦舂(一种刑罚,男犯筑城,女犯舂米),耐(不剃发,仅去其鬓)以为鬼薪白粲(一种刑罚,比城旦舂的刑罚轻)。”
《二年律令》
“上造、上造妻以上……其当刑及当为城旦舂者,耐以为鬼薪白粲。”……“子告父母,妇女告威公,奴婢告主,主父母妻子,勿听而弃告者市。(杀头)”
问题三、指出里耶秦简和《二年律令》的史料类型,分析其史料价值。
史料类型:文献史料。
史料价值:是研究秦汉时期法律制度及其发展的重要一手
史料,对研究秦汉文明有着重要意义。
史料探究
二、秦汉——从“礼法分离”到“以经注律”
法治和德治都有局限性
汉家自有制度,
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元帝纪》
①
②
③
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
董仲舒对儒学的改造(发展)
统治者的支持
④
总结:从“礼法分离”到 “礼法结合”的背景
1
2
3
推动因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魏明帝设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法律特点:引礼入律,律令儒家化。
量刑原则: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
魏晋法律代表——《晋律》
三、魏晋——引礼入律
四、唐朝——礼法完全融合
唐朝法律
唐朝教化
发展:《贞观律》→《永徽律》→《永徽律疏·唐律疏议》
法律体系:律、令、格、式
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唐律疏议》
地位:是中国现存最早、最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影响: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推广家训:在社会层面,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唐律疏议》
史料体现了《唐律疏议》有哪些特点?
礼法结合;礼是法的指导,法是对礼的维护;重视孝道。
史料探究
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
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
——《唐律疏议》
唐朝社会治理的特点
《大唐开元礼》
《严氏家训·教子篇》
1.礼法结合,提倡礼治。
2.重视家训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
——《新唐书·柳公绰传》
整齐门内,提斯子孙。
——颜之推《颜氏家训》
史料探究
五、宋元——礼法合一发展
宋
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编纂于963年的《宋刑统》,其条目与《唐律疏议》基本相同,只是有些内容略有改变。天一阁所藏宋朝《天圣令》,是以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
元
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宋元法律
五、宋元——礼法合一发展
儒学发展出理学,并向基层渗透
理学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实行乡约制度,以乡约教化乡里
宋朝教化
①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在中国古代,介于国法和家规之间的还有乡约。乡约有一套入约民众必须遵守的生活规则,这套规则鼓励人们崇礼向善、守望相助。《吕氏乡约》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乡约。
②
③
明
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
清朝法典非常重视例,沿袭《大明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明清法律
六、明清——律例结合,乡约法制化
六、明清——律例结合,乡约法制化
01
明朝
教化
02
清朝
教化
宣讲明太祖的“六谕”,使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
乡约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使乡约约束力加强
明清教化
宋朝到明清乡约的变化
宋代一些地方实行乡约制度,其主要功能是扬善惩恶,制定规约进行道德教化,并建立民间组织和相关的赏罚制度。明清时期,宣讲“圣谕”成为乡约最重要的内容。当时,由地方官吏广泛推行乡约制度,设立乡约组织,每月召集百姓宣讲、教化。康熙九年颁布了乡约组织必须宣讲的《上谕十六条》,内容包含“重农桑以足衣食”“训子弟以禁非为”等。
——据杨开道《中国乡约制度》等
根据史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概况宋代到明清时期乡约制度的变化,并说明乡约的积极作用。
变化:宋代以道德教化为主;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乡约从民间自发到地方官吏推动设立。
作用: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发展生产;
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史料探究
新时代的礼法治国方略
礼法结合的理念与制度成果深刻影响到了东亚儒家文化圈内各个国家的法制文明建设。……时代“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正是传统“礼法治国”思想在当代的表现形式。礼法结合的治国方略并不因为传统而过时,关键在于要与世推移,以符合时代的发展要求。
(1)新时代“礼法结合的治国方略”中"礼”“法”的内涵分别是什么?
礼: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社会主义法律制度。
史料探究
(2)新时代我们应当怎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强化法治意识?
爱祖国、爱国家,学法、守法、用法等。
时期 法律 教化
先秦
秦汉
魏晋
唐
宋
元
明
清
法家:法治
律、令
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
宋刑统、天圣令
废唐宋法律,援引唐律
大明律、问刑条例
大清律例
儒家:德治
汉:以经注律
大唐开元礼,礼仪集大成
理学基层教育、乡约
乡约:六谕
乡约: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引礼入律,律令进一步儒家化
课堂小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