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案】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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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学案】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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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试卷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07-31 08: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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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学习目标
课程标准 核心素养 重难点
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的成就。 1、立足于历史观念,了解汉至隋唐选官制度的演变,多角度对科举制的作用作出历史解释。 2、了解三省六部制的发展脉络、运作方式以及特点,辩证评价三省六部制。 3、通过史料实证认识两税法相对于之前的赋税制度的创新之处,运用唯物史观分析实行两税法是国家根据当时的形势作出的决策。 重点:了解古代选官制度演变的总趋势 难点:理解科举制的进步意义和汉唐之间各种赋税制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变化总趋势
知识梳理
一 选官制度
(一)九品中正制
1、创立:曹魏时期。
2、内容: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
3、沿革:选官标准从初创时期的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演变为西晋时期主要看重家世。
4、影响:九品中正制逐渐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二)科举制
1、背景:随着士族的没落,九品中正制无法继续。
2、产生与发展
隋朝建立后,废除九品中正制,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唐朝继承和完善科举制度。唐太宗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3、意义:科举制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的基础,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
二、三省六部制
(一)历史沿革
阶段 主要内容
雏形始现 魏晋南北朝时期,尚书台改称尚书省,与中书省和门下省形成三省,它们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确立完善 隋文帝时,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隋唐时期,三省的职权分工明确,又彼此制约。三省长官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
(二)运行机制
1、职能:中书省负责草拟皇帝的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有不妥者驳回;尚书省负责执行。
2、机构: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分工处理各项具体政务;宰相议事的地方叫政事堂,后改称中书门下。
(三)深远影响
1、政事堂的设立,提高了工作效率,三省出现了一体化的趋势。
2、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对此后历朝产生了深远影响。
三、赋税制度
(一))租(庸)调制
1、沿革
魏晋时期,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北魏孝文帝改革,颁布均田令。规定一夫一妇每年纳粟为租,纳帛或布为调。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唐初,开始实行租庸调制。将赋税征收对象定为21至59岁的成年男子;除租、调外,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2、意义:保证农民的生产时间,有利于农业发展;政府的赋税收入也有了保障。
(二)两税法:唐朝中后期
1、原因
客观上:天宝年间,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均田制无法推行,租庸调制也无法维持,政府财政收入锐降。
主观上:为了解决财政困难。
2、提出: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
3、内容
(1)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2)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4、意义
(1)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2)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难点突破
一、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变历程和趋势
(一)历程
时期 选官制度 标准 方式
西周 世卿世禄制 血缘世袭 世袭
战国—汉初 军功爵制度 军功 立军功
汉武帝 察举制和征辟制 德才 地方举荐、中央征召
东汉末年开始 九品中正制 门第 地方举荐
隋唐以来 科举制 考试成绩或才学 考试
(二)演变趋势
选拔标准:由血缘门第逐渐演变为学识才能。
选拔方式:由地方举荐演变为中央考试选拔。
选拔原则:由封闭变为相对公平、公开、客观的原则,趋向制度化,越来越严密。
选官基础:逐渐扩大,官员素质不断提高。
二、三省六部制的特点及评价
(一)特点
相权三分 中书省起草政令,门下省审核政令,尚书省执行政令,这样既能互相制衡,也能分工合作,从而提高行政效率
职权分明 三省职权按行政程序划分,一切政令从起草(中书省)、审核(门下省)至执行(尚书省),都经由三省处理
加强皇权 分散了宰相及中央机构的权力,互相牵制;同时,将尚书省权分六部,推动了部门牵制与机构运转
节制君权 皇帝所颁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以相权节制君权,可弥补君主才干的不足
(二)评价
三省六部制是一套较为完备严密的封建官僚体系,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减少决策失误,防止个人权力过分膨胀,加强了中央统治力量。
三省的分工,使宰相的权力一分为三,这就削弱了相权,加强了皇权。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完备,使封建中央集权制度更加完善,为此后历代王朝沿用。
随着君主专制中央集权恶性的发展或朝政腐败,权力失去制约和平衡,三省六部制也就失去了维护封建统治的积极作用。
三、两税法的积极性和局限性
积极性
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人民的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两税法扩大收税对象,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两税法“惟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即依照财产多少,按照纳税人负税能力大小征税,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有利于改变贫富不均的现象,相对地使税收负担比较公平合理,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广大贫苦人民的税收负担;
由“舍地税人”向“舍人税地”的方向发展,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两税法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局限性
两税中户税部分的税额是以钱计算,因市面上钱币流通量不足,农民不得不贱卖绢帛、谷物或其他产品以交纳税钱,增加了农民负担;
两税法下土地合法买卖,土地兼并更加盛行,土地集中达到前所未有的程度。
课堂训练
1、冲破了造成的“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封闭局面,使出身寒微的知识分子也有可能通过努力,改变自己的社会地位,获得从政机会。题中应分别填入(  )
A、九品中正制、科举制 B、科举制、察举制
C、九品中正制、察举制 D、科举制、九品中正制
【解析】根据材料,新制度冲击了“世胄蹑高位”的局面,打破了门第限制。根据所学知识可知科举制通过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人才,打破了九品中正制下高门贵族垄断选官的局面,故选D项。
【答案】D
2、下表为曹魏到北宋《入仕群体中寒门子弟所占比例变化表》,对此表认识正确的是(  )
朝代 曹魏 西晋 东晋 隋 唐 北宋
比例 26% 15% 4% 17.2% 24.5% 46.1%
A、国家统一时期寒门子弟入仕比例最高
B、北方地区的寒门子弟入仕比例比较低
C、九品中正制促使士族子弟入仕比例下降
D、寒门子弟入仕比例上升与科举制度有关
【解析】由材料可知隋唐以后寒门子弟入仕人数明显增加,结合所学科举制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使寒门可以入仕,故选D项;寒门子弟入仕得益于科举制,与国家统一没有关系,排除A项;材料中没有南北方的对比,不能体现出南北方寒门子弟入仕的差异,排除B项;九品中正制以门第为选官的标准,促使士族子弟入仕比例上升,排除C项。
【答案】D
3、它是官僚政治进入完善和成熟时期的产物。它把朝廷的决策和行政职能分离,但决策权力本身也被分割;它与秦汉时丞相集决策与行政于一身的旧制度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奠定了中枢机构的总体格局,并为以后历代所沿用。它指(  )
A、郡国并行制 B、九品中正制
C、三省六部制 D、猛安谋克制
【解析】根据“它把朝廷的决策和行政职能分离,但决策权力本身也被分割;它与秦汉时丞相集决策与行政于一身的旧制度相比发生了很大变化,奠定了中枢机构的总体格局,并为以后历代所沿用”可得知,这一制度把相权一分为三,加强了皇权,是官僚政治进入完善和成熟时期的重要标志,这一制度是隋唐时期的三省六部制,故C项正确;A、D两项都是地方行政制度,与材料无关,排除;B项是选官制度,与材料中分割相权无关,排除。
【答案】C
4、(2021·滨州期末)政事堂制度是唐代议政制度。唐初,政事堂设在门下省,后迁至中书省,三省长官在此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政事堂的变化有利于(  )
A、加强中央集权 B、分割宰相权力
C、提高行政效率 D、避免决策失误
【解析】据材料“唐初,政事堂设在门下省,后迁至中书省,三省长官在此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可知唐代政事堂设在中书省有利于军国大事迅速决策,故选C项;加强中央集权是相对于地方分权而言,而政事堂只存在于中央,排除A项;宰相还具有参政议政权,并没有分割宰相权力,排除B项;政事堂公议国事只能减少决策失误,并不能避免,排除D项。
【答案】C
5、(2021·汕头市潮阳区期末)北魏至唐初,政府都出台颁授土地给成年人的相关法令。这些做法的目的最可能是(  )
A、扩大国家赋税来源 B、实现儒家社会理想
C、应对地方藩镇割据 D、促进农耕技术改良
【解析】北魏至唐初,政府授田给成年人,作为劳动力,可以为国家提供税收,故选A项;封建政府授田给成年劳动力,主要是为了扩大赋税来源,并非是实现儒家社会理想,排除B项;授田给成年人,得到土地的成年人向国家缴纳赋税,并非是为了应对地方藩镇割据,排除C项;促进农耕技术的改良不是目的,排除D项。
【答案】A
6、唐朝租庸调制规定男子除租、调外,还可以纳绢或布代役;两税法规定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这反映出(  )
A、农民生产时间得到保证
B、政府不再抑制土地兼并
C、传统小农经济出现了突破性发展
D、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解析】输庸代役可以让农民用绢或布代劳役,这可以保证农民的农业生产时间,两税法缴纳户税和地税,这些现象反映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故选D;输庸代役可以保障农时,但只是表象,故A项错误;中国古代政府除了宋代都抑制土地兼并,故B项错误;材料内容不涉及小农经济的相关内容,故C项错误。
【答案】D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唐代实行租庸调制,成年男子是国家赋役的主要承担者,每年需向国家交纳粟二石,为租,交纳绢二丈、棉三两或布两丈五尺、麻三斤,为调,需为政府服徭役二十天,如不服徭役,丁男可采取“输庸代役”的方式以免役。随着均田制的破坏,农民大量逃亡。安史之乱爆发后,政府新增很多税收项目,但并没有解决经济困局。780年,宰相杨炎将此前的租庸和名目繁多的杂税合并为地税和户税,地税是履亩征税,户税是按户等高低征收绢帛和钱,分夏秋两次征税,此为两税法。
——摘编自李军《从租庸调到两
税法:唐代赋税制度变迁》
材料二 唐初立租庸调之法……杨炎变为两税……虽租庸调之名浑然不见,其实并庸调而入于租也。相沿至宋,未尝减庸调于租内,而复敛丁身钱米。……嘉靖末行一条鞭法,通府州县十岁中,夏税、秋粮、存留……均徭、里甲、土贡、顾募、加银之例,一条总征之。……杂役仍复纷然。……嗟乎!税额之积累至此,民之得有其生也亦无几矣。
——摘编自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唐朝两税法与租庸调制相比有何新变化,并分析两税法的历史作用。
(2)根据材料二,概括古代中国赋税制度演变过程中出现的主要弊端,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形成的原因。
【答案】(1)新变化:税收标准从以人丁为主到以人丁和资产为主;税种由繁到简。
作用: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2)弊端:征税越来越多,百姓负担越来越重。
原因:封建专制,阶级压迫严重;决策随意,缺乏监督;统治后期吏治腐败,搜刮百姓;土地兼并严重影响政府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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