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3张PPT)
领主城堡
教堂
公共草地
马厩
谷仓
领主自营地
农民份地
庄园:中古西欧基本的农业经济组织,也是基本的社会政治单位
农奴制:中古封建领主在其领地上建立起来的剥削奴役农奴的经济制度
中古西欧封建庄园
课堂导入
历史解释
什么是封建庄园?
核心素养时代
第8课
西欧庄园
新课 标
新课标新教学
第三单元 封建时代的欧洲
评价目标
评价任务
思维创新
素养评价
教学评一致性
课堂导入
Step
01
Step
02
Step
03
从史料实证的角度,理解认识领主和佃户之间的关系,把握庄园经济的性质。
2022年课程标准:
通过庄园生活,了解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
评价目标导航
史料实证
唯物史观
时空观念
从唯物史观的角度辩证客观地认识庄园法庭的评价。
立足大单元概念,认识封建社会西欧在经济和政治上的表现
西欧庄园(西欧中世纪乡村的典型组织形式) 兴起 人员 领主
佃户
土地 类型 自营地
份地
共用地
性质 9世纪,逐渐流行,大约到11世纪,遍布欧洲各地。
受封领地的封建主
包括自由的农民和缺少自由的农奴
一部分由领主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由佃户耕种,是佃户的生活来源。佃户取得份地的条件是义务耕种“自营地”,每周劳动3天(称劳役地租)。
指林地、荒山,共同使用。(不属于耕地)
自由农民是独立的小生产者
领主与佃户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自主学习)
评价任务一:庄园的领主和佃户
阅读课本第一子目,先独学后合作讨论,小组形成结论后由小组B层学生展示。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学法提示:读课本39页相关事实,分析领主和佃户的关系,教师进行历史解释
学法提示:从唯物史观分析性质
庄园的领主和佃户
说一说:结合图片和材料分析庄园的居民有哪些和西欧庄园的性质
互动探究
材料:一个领主单独管辖的特别区域的农业种植园叫作庄园,有时乡村和庄园是相当一致的,也就是说,一个农民的村落形成一个领主特有的庄园。
——(美)布莱恩.蒂尔尼西德尼.佩因特《西欧中世纪史》
性质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西欧)庄园实际上是一个独立的王国。
——《资本主义兴衰史》
领主
佃农
合作探究:领主与佃户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人员
受封领地的封建主
自由的农民
不自由的农奴
契约关系
庄园的领主和佃户
说一说:结合材料分析庄园的领主与佃户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互动探究
材料:1.佃户的生活来源,以义务耕种领主的“直领地”为条件取得,领主要征收其他捐税。
2.为领主提供劳役是佃户的基本义务,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
3.佃户使用领主的磨坊、面包炉等,都要缴纳使用费;教会也向佃户征收“什一税
自营地
份地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
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领主也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它们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说明封建领主剥削农民的主要方式是劳役地租
合作探究:根据图片分析庄园的土地有哪些?
土地
自营地
份地
共用地
领主直接经营,通常占庄园全部耕地的1/3到1/2,收入全部归领主所有。
佃户的生活来源,以义务耕种领主的“自营地”和向领主交纳捐税为条件取得。
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全体佃户都可以放牧,按照规定共同使用。
庄园法庭(维护封建统治的工具) 主持者
运行特点
惩罚手段
审判依据
作用
评价
领主或管家
随意性,无专门的工作人员,无固定开庭时间与地点
处以罚金,并全部归领主所有,佃户不得无故缺席
习惯法或村法
庄园具有司法权,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庄园法庭既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自主学习)
评价任务二:庄园法庭
阅读课本第二子目,先独学后合作讨论,小组形成结论后由小组A层学生展示。
学法提示:运用唯物史观辩证的评价庄园法庭
材料:随着庄园制度的发展,农奴渐渐地受领主的司法权管辖……有司法权的领主支配着佃户的人身和财产……甚至对他人拥有生杀大权。——《西欧中世纪史》
庄园法庭
互动探究
说一说:结合图片和材料说一说西欧法庭的特点?庄园法庭的审判内容、手段和依据,认识到庄园法庭的作用。
材料:1272年在斯塔夫德郡的阿尔鲁斯,“法庭全体人员要求领主应召前来答复他的一个佃农,领主是否依据国王的令状对该佃农提起诉讼”,在下一次法庭上,领主因未出席法庭而被扣押财物。
特点
随意性,无专门的工作人员,无固定开庭时间与地点
手段
罚金
依据
习惯法和村法
作用
庄园法庭维护了领主的利益,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同时也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庄园法庭
(司法权)
组织构架
司法程序
人员
领主或管家
时间
不定时
不固定
审判依据
惩罚手段
地点
法庭职能
维护庄园
公共秩序
习惯法或村法
罚金
主持者
工作人员
不固定
庄园法庭
庄园的特点
材料一 封建主在庄园里建有住宅、教堂、磨坊、马厩、仓库等设施,而且备有耕畜和各种生产工具。有的大庄园还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和专职手工业者。庄园生产主要为生产者自家和领主提供生活资料,庄园的产品很少拿出去卖,除非万不得已,庄园很少出去采购。
---孟广林《世界中世纪史》
材料二 (庄园制下)封建领主不但通过各种地租形态对农民进行剥削,同时也对农民施行“超经济的强制(政治、社会附属)”,有统治、惩罚农民的权力。
——齐思和《西欧中世纪的庄园制度》
思考:根据材料分析西欧封建庄园的特点
⑴经济上:自给自足
⑵政治上:拥有自己的法庭,维护庄园秩序
⑶性质: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政治单位
素养评价
马克·布洛赫在其代表作《封建社会》中指出:“这一时期地多人少,经济条件不允许以雇佣劳动力或领主家中豢养的劳力开发极为庞大的领主自领地,所以,对领主而言,与其将所有的地块控制在自己手中,不如永远支配那些自食其力的依附者的劳动和资源为好。”可以说,庄园制的产生与中世纪早期西欧这一经济条件相吻合。
西欧庄园的衰落是生产力发展的结果,9世纪以后生产力水平的逐步提高,剩余农产品增加,(手工业者)来到教堂、城堡周围或渡口、桥梁、要隘等交通路口上,生产和出售他们的产品,形成了集市,而后诞生了中世纪的工商业城市。城市的兴起和争取自治权的过程,就是不断压缩和瓦解庄园制的过程。14-15世纪,西欧社会生产力处于全面调整阶段,封建的、以庄园生产为主体的自然经济全面瓦解,这是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的前提。
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化
素养评价
素养评价
西欧庄园
人员
土地
管理
领主
佃户
自由的农民
不自由的农奴
自营地
份地
共用地
关系
庄园
法庭
管理
主持人:领主或领主管家
特点:工作人员、地点、时间不固定
①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
②权利与义务交织,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惩罚手段:罚金
审判依据:习惯法
或村法
作用(意义):
① 维护领主的利益。
② 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③ 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领主的特权。
思维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