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件33张PPT。獬豸(xiè zhì)中国古代执法者的化身中国法院门口的獬豸雕塑《说文解字》解释:“ 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zhì),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法灋西方正义女神——朱斯提提亚(Justitia ) Justice:正义、 公正Justicer:法官 在欧洲文艺复兴时代,在古希腊罗马艺术复活的同时,司法女神朱斯提提亚的造像开始出现在各个城市法院。女神仍然沿用古罗马的造型,一手持剑一手持天平,天平表示“公平”,宝剑表示“正义”,紧闭双眼表示“用心灵观察”。正义女神一手提天平,用它衡量法;另一只手握剑,用它来维护法。剑如果不带天平,就是赤裸裸的暴力;天平如果不带剑,就意味着软弱无力。造像的背面往往刻有古罗马的法谚:“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基督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失,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罗马法精神》(德)鲁道夫·冯·耶林(Rudolph von Jhering) 世界上有很多美好的词汇,可以分配给欧洲各个城市,例如精致,古典,舒适,神秘,壮观,……只有一个词, ……留给那唯一的城市. 这个词叫"伟大",这个城市叫"罗马". ——余秋雨《行者无疆》 古罗马的历史一般可划分为三个时期:
王政时代(约BC753——BC509):罗马由氏族制社会向国家政权过渡的时期。
共和时代(BC509——BC27):贵族奴隶主共和国时期。
帝国时代(BC27——AD476):奴隶主贵族君主专制时期。
395年,罗马帝国分为东西两部分。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东罗马帝国则延续至1453年被奥斯曼土耳其帝国所灭。注:E表示“东罗马帝国”,W表示“西罗马帝国”。东罗马帝国亡于1453年。预备知识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考纲与课标要求:
了解罗马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在维系罗马帝国统治中的作用,理解法律在人类社会生活中的价值。 前5C中前3C中《十二铜表法》成文法习惯法公民法前6C末罗马共和国时期帝国时期万民法罗马法经历了一个怎样的发展历程?第6课 罗马法的起源与发展一、罗马法的含义二、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法律的形式变化(1)、习惯法及其弊端(2)、成文法的出台及意义1、起源阶段:习惯法——成文法( )2、发展阶段:公民法——万民法( )法律范围的变化(1)、公民法的含义和不足(2)、万民法的产生3、完成阶段:《民法大全》的出现( )法律体系的变化三、罗马法的作用与影响1、维系统治2、影响后世一、罗马法的含义罗马法指的是前6世纪末至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注意:
(1)形成时间是在罗马处于奴隶制国家时期;
(2)罗马法是综合性概念;
(3)罗马法随着罗马国家政权形态的演变不断发展完善。二、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
1.从习惯法→成文法在社会发展某个很早的阶段,产生了这样的一种需要:把每天重复着生产、分配和交换产品的行为用一个共同规则概括起来,设法使个人服从生产和交换的一般条件。这个规则首先表现为习惯,后来便成了法律。(1)、法律最初表现是什么?
(2)、什么是习惯法?习惯法有什么弊端?【神入罗马法】 案例一: 昨夜刚刚下了一场雨,今早罗马城的空气特别清新,贵族马库斯·安东尼乌斯·瓦伦斯骑着他的宝马悠闲行走在罗马街道上。也许是清新的空气令他兴致大起,他扬起马鞭向前奔驰。正当他陶醉于此时,前方拐弯处冒出一位背着粮食的行人,瓦伦斯的宝马受到惊吓狂跳起来,将那位行人踢倒在地,行人痛苦叫道:“我的胳膊断了!” 瓦伦斯跳下马,扬起马鞭愤怒地向行人抽去……两人僵持不下,寻求法官裁决 。假设1:如果这个场景发生在公元前7世纪,你是罗马城法官的话,你会依据什么法,怎样处理这一事件?(1)习惯法:未经政府明确承认而被一般人接受并默认为社会生活中相互关系的行为规则---------罗马法起源(前6世纪末)按照习惯法的判决:
法官可能会偏袒贵族瓦伦斯。因为罗马共和国早期只有习惯法,没有成文法,无形中为多由贵族担任的法官故意压迫平民,袒护贵族提供了方便。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具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特点)
多由贵族担任的法官,常常随心所欲地解释法律,保护自己,损害平民利益。(缺陷)贵族平民二、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
1.从习惯法→成文法(2)《十二铜表法》——罗马成文法的诞生(前5世纪中期)Law of the Twelve Tables(1)原因:平民强烈要求和长期斗争法律内容广泛,条文比较明晰,审判、量刑有法可依,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保护了平民利益。(2)内容:涉及法律诉讼的程序、债务、家庭关系、财产继承、宗教以及犯罪和刑罚等方面。幻灯片 13(3)积极作用:(4)局限性:维护奴隶主贵族阶级利益,体现阶级性。也保留了一些比较野蛮的习惯法.二、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
1.从习惯法→成文法 十二铜表法(节选)第2表 凡需要人证的,应在证人的门前高声呼唤,通知他在第三个集市日,到庭作证。
第3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5表 死者的财产需按其遗嘱进行处理。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头骨,他必须偿付300盎司罚金;如果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减半。
第9表 不得为了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债务与刑罚财产继承犯罪与刑罚平等原则婚姻诉讼程序▲假设2:还是上一个案例但时间却推迟到公元前4世纪,你是罗马城法官的话,你会依据什么法,怎么处理这一事件?成文法: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按照《十二铜表法》的判决:
①贵族瓦伦斯偿付赔偿金如果那位行人是位自由人,贵族瓦伦斯须偿付300阿司罚金,
如果那位行人是个奴隶,贵族瓦伦斯只需要偿付150阿司罚金。②或贵族打断自己的胳膊。(同态复仇)假设3:还是上一个案例,时间还是在公元前4世纪,只不过那位行人不是罗马公民而是位外邦人,作为罗马城法官的你该怎样判决?按照当时现行的《十二铜表法》规定:外邦人不受法律保护。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这是从形式的角度说的。那么从整体结构或者适用范围的角度来说,它又被称公民法。(教材p27第一段)外邦人罗马公民▲屋大维
公元前27年建立罗马帝国帝国元首奥古斯都的顾问叫苦不迭:“麻烦在于人口的众多,管理事务繁杂。因为公民包括了种族和能力上形形色色的人,他们的秉性和愿望更是千差万别,所以统治起来苦难之极。” 版图扩大后的统治阶级遇到了怎样的麻烦呢?思考:罗马帝国统治者是如何解决上述麻烦呢?1、不同民族的矛盾
2、征服者与被征服
者间的矛盾
3、商品贸易发展中,
政治经济活动中出现
的新矛盾伴随罗马的扩张,外来人口急增;
海外行省的建立,公民权范围扩大,原公民法无法解决新问题;
伴随战争胜利,奴隶制快速发展,为了巩固统治,有效保护奴隶主的私人利益。二、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二)从公民法→万民法1.背景:跟随帝国扩张带来的难题▲古罗马强盛时期是一个横跨欧、亚、非三洲,把地中海作为内湖的大帝国。▼随着征服地区的扩大,出现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
公民法适用范围仅限于罗马公民,在扩张中纳入到疆域中的许多外邦人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伴随对外战争的胜利,奴隶制在罗马得到快速发展,为更加有效地保护奴隶主的私人利益,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法律制度来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不受侵犯。万民法
的制定
产生哪
些作用
?万民法取代公民法,协调了罗马人和外邦人之间的关系及外邦人相互之间的关系,对于在庞大帝国内微细,缓和各地区的民族关系、社会矛盾也起到重要作用。万民法使法律具有了更大的适用范围,也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万民法▲二、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二)从公民法→万民法2.解决途径:万民法的出台(公元3世纪)适用范围: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帝国时期罗马公民罗马帝国境内自由民万民法是公民法的补充,并逐步取代公民法,成为巩固罗马统治的重要工具万民法规定:公元3世纪,帝国境内自由民内部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不复存在,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罗马的扩张社会动荡矛盾尖锐公民法演变为万民法 假设4:还是上一个案例,所以上述案件中的外邦人,在公元3世纪后,就享有和自由民一样的判决,得到赔偿金或者贵族打断自己胳膊。为什么说《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体系的完备?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体系完
整、内容丰富;
它建立了权威的法律体系;
适应面广泛(公民法与万民法合
起来),它不是只适应某一群体;
它将自然法的法理思想融入法
律的条文,如“人生而自由”、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二、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三)《民法大全》查士丁尼一世
拜占廷帝国皇帝(527~565在位)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组织法学家,汇编成《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阅读并思考:三、罗马法体现了哪些思想内容? 材料一:若某人非法杀死另一人的奴隶或牲畜,应当以去年奴隶与该牲畜的最高价格赔偿受损害人;若某人非法损坏了另一人的物品,应以近三年物品的最高价格赔偿之。 —— 罗马法
材料二:(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的法律。 —— 恩格斯
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核心内容)材料三:古代罗马人相信,在人类之外客观上存在着一种必须服从的力量,这就是约束人类的自然法则。人生而平等,都享有为任何人不能剥夺的一些基本权利。 —— 西塞罗“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奴隶除外的自由民);
“自然法”思想(公平、正义、理性)案例二:公元186年,平民戴克罗外出一年后回到家,发现家中的田产和奴隶被他伯父夺去,他上诉法庭,你觉得他会胜诉吗?
胜诉:罗马法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1、承认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核心内容);
2、提倡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四、【评价罗马法】材料一:公元前509年,罗马成为世界上第一个共和国 ,到1453年东罗马帝国被奥斯曼土耳其攻入其首都君士坦丁堡而灭亡,古罗马延续了近2000年。 中国这个有着5千年历史的悠久古国,统一的时间最久的是商的600年,一般只是300年左右,就会被下一个王朝所取代。探究:有人说,罗马法是一把双刃剑,它在造就罗马帝国彪炳辉煌的同时,又设置了埋葬罗马帝国的陷阱。 (1)“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2)“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
——美国《独立宣言》(3)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第三条: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平等。
第四条: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公民、法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材料二: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的形式。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的法律。
-------恩格斯
材料三:进步局限(实质)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为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古罗马法谚565年前3世纪共 和 制帝 制帝国版图和政体变化罗马法发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从公民法到万民法前753年前510年前27年前5世纪中叶十二铜表法民法大全法典化系统化阶段性 连续性 趋向统一案例 加图出身于平民家庭,从事橄榄油的加工贸易。长期以来,他从贵族阿格里帕的庄园里采购大量橄榄,加工成橄榄油后,再卖给一个迦太基商人杜巴尔。这一年,加图在春天的时候就与阿格里帕签订了订购橄榄的契约,并预付了定金。同时,加图也收取了杜巴尔预付的橄榄油定金。但是,阿格里帕却在罗马对外战争中战死,他的家人在秋天时把橄榄高价卖给了其他商人,致使加图没有原料生产,更无法履行与杜巴尔的契约。于是,杜巴尔把加图告上了法庭,加图又把阿格里帕的家人告上了法庭。
1.(2010 福建文综19)从适用范围看,《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制定的
A.适用于所有罗马人的法律 B.调整国内民族关系的法律
C.调整公民内部关系的法律D.调整罗马人与外来人关系的法律
【答案】C。
【解析】此题考查对《十二铜表法》准确把握,《十二铜表法》是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协调的是罗马贵族和平民之间的矛盾,贵族和平民属于公民内部之间的关系,故选C。2、(2009 宁夏文综 29)罗马法规定: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法官审判应重证据等。这些规定后来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是
A.法庭立案与否皆取决于案情B.被告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罪
C.被告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辩护D.证据是法官判案的唯一依据
【答案】 B练习 罗马法规定: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法官审判应重证据等。这些规定后来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是( )思维拓展B罗马法对今天的法治建设有何价值?不告不理无罪推定律师制度重视证据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 A. 法庭立案与否皆取决于案情
B. 被告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罪
C. 被告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D. 证据是法官判案的唯一依据3.(2010 江苏文综 14)“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A.重视法律程序 B.保留习惯旧俗
C.强调法官至上 D.体现人人平等
【答案】A
【解析】解题的关键是第一句信息“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后面举得例子是对此中心句的具体说明。这句话是“没有……就不能……”结构,一读就感觉很有原则性,则表明罗马法很重视法律程序,法律之上。那么依此,C很明显错误。法律中存在奴隶明显是等级制,不可能人人平等,故D不对。而B项在材料中根本没有体现,所以不选。4、“法律条文没有作出规定的,法官就不能受理。譬如有公民的奴隶被人拐走或偷跑掉,此公民要求法律受理就要找法官,向他申明:根据某某法律,我认为此奴隶应归我所有。法官确认后才能受理。”这一描述主要说明罗马法( )
A.重视法律程序 B.保留习惯旧俗
C.强调法官至上 D.体现人人平等A5、罗马法规定:当事人若不向法庭提起诉讼,法庭即不予受理;一个人除非被判有罪,否则即是无罪之人;一个被控有罪的人,可在宣判前为自己辩护;法官审判应重证据等。这些规定后来成为现代法治的重要原则。下列各项中,符合上述规定的是
A.法庭立案与否皆取决于案情 B.被告在法庭审理过程中无罪
C.被告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辩护 D.证据是法官判案的唯一依据B7、(2013·广东清远一模·18)古罗马法规定:善意和诚信是有效缔结契约的前提,具有欺诈故意的行为,或者是因不讲诚信而被法律认定为“不名誉”的人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这说明古罗马法
A.注重法律裁判的程序原则
B.将是否诚信作为判断案情的唯一依据
C.注重诚信而不讲究法律原则
D.把诚信作为古罗马法的原则之一6、(08海南)罗马法规定,货款月息不得超过货款额的百分之一,超过此限额者应处以四倍于所得利息的罚款。这表明
A、私有财产不可侵犯 B、债务人与债权人关系紧张
C、高利贷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 D、运用法律调节借贷关系“没有东西比皇帝陛下更高贵和更神圣。”
“皇帝敕令具有法律的效力。”
“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
——《民法大全》 不能,有君权至上和男女的不平等。罗马法提倡的自由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条件的。 罗马法宣扬君权神授,体现了奴隶主贵族的利益,罗马法是维护统治阶级利益的工具,具有鲜明的阶级特征,不能体现真正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与现代的法制有明显的不同,不可避免地带有阶级和时代的局限性。以上规定能否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为什么?▼西塞罗《对弗里斯的控告》演说片断。
在你们面前受审的是个有钱人,他指望以财富来开脱罪名;可是,在一切公正无私的人心中,他本身的生活行为就足以给他定罪了。我所说的这个人就是凯厄斯?弗里斯。假如今天他不能受到应有的惩处,那不是因为缺乏罪证,也不是因为缺乏检察官,而是因为司法官失职。
啊,自由!这曾是每个罗马人的悦耳之音!啊,神圣的罗马公民权,一度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而今却横遭践踏!难道事情真到此地步?难道一个低级的地方总督,他的全部权力来自罗马人民,竟可以在意大利的一个罗马省份里,任意捆绑、鞭打、行刑并处死一位罗马公民吗?难道无辜受害者痛苦的叫喊、旁观者同情的热泪、罗马共和国的威严以至畏惧国家法制的心理都不能制止那残忍的恶棍吗?那人凭着自己的财富,打击自由的根基,公然蔑视人类!难道这恶人可以逃脱惩罚吗?诸位元老,这绝对不可以!如果这样做,咱们就会挖去社会安全的基石,扼杀正义,给共和国招来混乱、杀戮和毁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