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22张PPT)
当你穿越到了11世纪,脸先着地的你,浑身都是土,恭喜你成为了一名日夜操劳的30岁底层农奴,而你穿越的地方就是你的家,一座位于英格兰西部的广阔庄园里的一处破陋的茅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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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
欧
园
庄
部编版九年级上册第8课
课程标准:通过庄园生活,了解中世纪西欧封建社会的发展变化
制作:黎燕琳
穿越第一站之“你在哪打工”
西欧的土地被分割成一块块领地国王持有一部分之外大部分交给自己手下的贵族打理
贵族在和平时期向国王提供贡赋战争时期提供士兵
封建贵族在自己的领地上建设庄园,这是封建时代经济生产的基本单位,庄园的所有生产都由农奴完成,农奴是封建经济的劳动主力,没有允许农奴无法自由离开。
观察下图,庄园分为哪两大部分 分别有什么功能
佃户
林地
磨坊
手工坊
公共牧场
教堂
林地
领主
庄园包括土地和建筑,前者是农业生产区,后者是住宅和生活区
领主
佃户
教士
可以是国王、大贵族,也可以是骑士。
自由的农民
缺少自由的农奴
庄园的居民都有谁?
最富有
最高贵
最高权力
“812年的一项寺院调查录里,列举出两千零八十个隶农、两百二十个农奴、三十五个‘半自由人’,只有八个自由人。”——[美]汤普逊:《欧洲经济社会史(800—1300年)》 (下)
庄园土地是怎样划分的?
土地
耕地
林地
荒地
自营地
份地
每周劳动3天
共用地
可以放牧
庄园是人为形成的单位——即由一个领主控制,进行管理和经济剥削的单位。无论如何,农业例行工作如耕地、种植、收割都是以村庄组织为基础,而农民的赋税、义务、法律上及政治上的从属性,则以庄园为基础。——[美]霍莱斯特:《欧洲中世纪简史》
自给自足
封建经济是个看似封闭的系统
穿越第二站之“你的生活如何”
住
“唯一的缺点是,主人给农民们提供小屋,让他们的活财产得到些许私人生活的空间。——【法】菲利浦·阿利埃斯《私人生活史2》
“在一个屋顶下,房子的两端,既住人也住牲口,这两种占有者分享一个或两个入口,每个入口通常被分别开在房子的长边的中间位置。”——罗伯特·福西耶《剑桥插图中世纪史》
简陋的长屋
最大特色
“混合房”
“在大多数房舍里,你必须穿过餐厅或厨房到畜栏或牛棚,像布列塔尼和其他地区一样,牲畜和人用同一个入口,并且睡觉隔得不远……”——【法】菲利浦·阿利埃斯《私人生活史2》
长屋内的生活
长屋并没有非常严格的区域划分,迫于生存压力,中世纪的农民只能生活在这样的房子中。
住
现英国东北部约克郡的一处考古遗址中,人们发掘一些深埋地下的中世纪的长屋废墟。这些长屋都是长方形的,长大概40~90英尺(约12~27米),宽15~20英尺(约4.5~6米)。这是相对较大的长屋,发掘发现隔出了独立的卧室,但房间肯定有壁炉。
长屋的大小是随着时代而变化的,居住的人口和牲畜越多,人们就需要越大的空间。
“在一处地方,三个世纪的时间里修建了不下九间房子……好像没有希望使用超过一代以上。”——【法】菲利浦·阿利埃斯《私人生活史2》
住
烤面包
大麦、黑麦或者燕麦制作的粗糙面包
不添加酵母
异常坚硬
“小麦、大麦、燕麦、黑麦,所有重要谷物的生产都陷入了困境,连葡萄和其它作物都受了影响……这一轮灾难性天气让欧洲北部一些地区的粮食产量减少了约三分之一。”——威廉·切斯特·乔丹《企鹅欧洲史3》
饥荒
食
“各处的人都养猪,一个基督徒所需的全部生活用品都可以从猪身上来:猪皮可以制成皮革制品,猪身上的脂肪可以做肥皂和廉价蜡烛,猪油能用来烹饪和生产,猪鬃可以做刷子,当然,还有食物——火腿、熏肉、肋条肉、烤肉、猪肚和猪肉肠。”——威廉·切斯特·乔丹《企鹅欧洲史3》
普通农民也能偶尔吃上猪肉
贵族可以经常吃到肉类
食
农奴每周必须用三至四天时间在领主土地上服劳役,平时还要为领主做砍柴、筑路等各种杂役。农奴在使用庄园中的磨房、面包炉、牧场、森林时还须向领主交纳一定费用。——罗伯特·L.海尔布隆纳《经济社会的形成》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
给予佃户“份地”,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土地。
提供劳役(一般每周三天)
权利: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农民)。
权利:征收捐税:继承捐、婚姻捐(农奴)
我们希望少交一些税,My lord!
什么,我没有听错吧?你们在要求减税?
是的,您没有听错,我们要求减税,My lord。
你们只是区区的农民,竟然给我提要求。不要忘了,你们耕种的土地是我的,是我养活了你们。
我们当然没有忘记这一点,My lord。但是生活太困难了,又闹饥荒,希望你能给我们减免2/3的税。
什么?不可能,绝对不可能!想都别想!
税务繁重
赋税太重,可以想象,在当时就可能出现下面这样的对话
穿越第三站之“谁解决纠纷”
庄园法庭是庄园管理中的法律机构
拥有庄园的所有权和管理权
由谁担任法官?
领主通常担任法庭的主官,负责主持和监督庭审。
庄园居民(包括佃农、仆人和其他依附于庄园的人)通常参与庄园法庭的运作。他们有权提出诉讼、提供证据和作证,并接受庄园司法官员的裁决。
又当地主又当法官!
领主和农奴之间的矛盾和冲突主要通过庄园法庭协调解决。
运转模式
开庭时间:庄园法庭不是定期召开的,一般每隔一段时间为解决一些问题才召开一次
开庭地点:地点也不固定,有时在领主的宅院里面,有时在教堂内,有时可能就在庄园里一棵大树下。
工作人员:庄园法庭没有专门的工作人员
有人偷邻居家一只鸡,在这个庄园接受的惩罚可能是交一笔罚金,或者回家去拿5只老母鸡赔上就行;但是换一个庄园,那里的处罚可能是打100巴掌;第三个庄园则可能是施行鞭刑,抽鞭子50下。——钱乘旦《西方那一块土》
审判为何如此随意?
每一个庄园都有它的习惯做法,这叫“习惯法”。和罗马制定国家法律的做法不同,习惯法是惯例,是日耳曼人从部落社会带过来的。
是否可以根据习惯法,拒绝领主的不合理要求?
两大原则:一是领主的意愿,二是庄园的习惯
维护领主的利益
庄园法庭档卷中经常会提到各种各样的罚款,而那些罚款的最终归宿是领主。文献中经常提到罚金的一半归某教堂,一半归领主,正如俗语所云“司法中有大钱”。
庄园法庭上的收益是领主收入的重要构成。
农民诉讼其领主,拒绝出席法庭和拒绝担任陪审员的事情并不少见。并且一些担任陪审员的农民还在某些案例的审判上拒绝与领主合作,有的甚至公然对抗.——钱乘旦《英国通史》
庄园法庭在一定程度限制领主特权
百分百自给自足的理想状态是不可能持久的,也不可能存在。封建领地某些资源的缺乏,与需求的增长,寻求怎样的解决办法呢?敬请留意穿越2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