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高中历史第9课两宋的政治和军事(共1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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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统编版高中历史第9课两宋的政治和军事(共1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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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08-11 21:5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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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张PPT)
祖宗之法
在中国古代历史上,“行先王之教”“奉先王之制”的理念,自先秦时代即广泛存在并流布。汉唐以降,历代开国者所颁布所实施的具有本朝特色的法令规矩,常被称为“祖宗故事”乃至“祖宗圣训”,后嗣帝王经常引述祖宗朝的典制法规,作为处理目前事务的裁断准则。
——邓小南《祖宗之法:北宋前期政治述略》
纲要上第3单元 第9课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祖宗之法:在因革两难之间
通过了解两宋的政治和军事,认识这一时期在政治方面的新变化。
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宋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十姓,兵革不息,苍生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建长久之计,其道何如?”
普曰:“唐季以来,战斗不息,国家不安者,其故非他,节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矣。今所以治之,无他奇巧也,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司马光《涑水记闻》
思考:赵普认为唐末五代以来政局动乱的原因是什么 他认为应当怎样做?
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一)加强对地方的控制
中央派文官出任各州长官,节度使逐渐变为虚衔
制钱谷(财政)
收精兵(军政)
削实权(行政)
将地方精锐部队编入禁军,守内镇外定期换驻地
设路转运司统管地方财政,赋税大部分上交朝廷
收补禁军,聚之京师……皆一以当百。诸镇皆自知兵力精锐非京师之敌,莫敢有异心者,由我太祖能强干弱支,致治于未乱故也。
——司马光《涑水记闻》
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二)分散机构权力
1. 地方行政制度
②州一级增设通判,与知州共同签署文书,彼此制约。
①增加“路”一级,并设置四监司从不同方面对各州进行监控。
军队
财赋
刑狱
仓储
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二)分散机构权力
2.中央:二府三司制
皇 帝
财 政
行 政
军 事
监 察
盐铁
度支
户部
台 谏
(宰相)
中书门下
(政事堂)
同平章事
参知政事
(执政)
枢密院
三 衙
殿前司
侍卫马军司
侍卫步军司
三 司
二 府
唐三省六部制:程序分权
宋二府三司制:职能分权
①设置枢密院、三司分割宰相权力
②增设参知政事为副相
皇帝牢固掌握军权,削弱相权,强化了君主专制
③枢密院与三衙分权,前者有调兵权,后者有统兵权
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三)崇文抑武:“不杀士大夫”
抑武:罢免宿将兵权,用文官担任枢密院长官;
崇文:扩大科举规模,抬高文官和士人的地位。
统治时间 榜数 取士总数 年均取士
唐 290 266 6603 23
宋 320 130 110000+ 344
元 98 16 1139 12
明 277 93 24624 89
清 268 114 26888 100
状元登第,虽将兵数十万,恢复幽蓟,逐强虏于穷漠,凯歌劳还,献捷太庙,其荣亦不可及也。
——(宋)田况《儒林公议》
分化事权,专制集权;
守内虚外,强干弱枝;
崇文抑武,文官政治。
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有哪些特点?
一、祖宗之法形成: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思考:北宋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有何利弊?
材料1:太祖、太宗平一海内,惩累朝藩镇跋扈,尽收天下劲兵......兵无常帅,帅无常师,是以天下晏然,逾百年而无犬吠之惊,此制兵得其道也。
——《文献通考》
材料2:今内外上下,一事之小,一罪之微,皆先有法以待之。……虽然,人之才不获尽,人之志不获伸,昏然俯首一听于法度,而事功日隳,风俗日坏,贫民愈无告,奸人愈得志。
——叶适《水心别集》卷10《实谋》
材料3: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遂尽夺藩镇之权,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行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祸,虏骑所过,莫不溃散。
——《朱子语类》
利:强化了中央集权,有效预防了内部动乱,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和安定。
弊:1.制度过于僵化,权力分割过细,影响行政效率,助长因循守旧的政治风气。
2.造成地方贫弱,削弱了军事实力,为宋的灭亡埋下了祸根。
二、祖宗之法困局: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
(一)边防压力
辽 契丹
(907-1125年)
西夏 党项
(1038-1227年)
北宋 汉
(960-1127年)
1004年宋辽澶渊之盟
1044年宋夏庆历和议
①辽宋为兄弟之国,辽圣宗年幼,称宋真宗为兄,后世仍以世以齿论。
②以白沟河为国界,双方撤兵。
③宋方每年向辽提供“助军旅之费”银十万两,绢二十万匹,称为“岁币”。
西夏保持帝号,名义上向宋称臣;北宋每年送给西夏绢15万匹、7万两银和3万斤茶叶,称为“岁赐”。
北宋 “以钱财换和平”的做法是否可取?为什么?
二、祖宗之法困局: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
(二)财政危机
州县不广于前,而官五倍于旧。
——[宋]宋祁
1065年,朝廷收入达到一亿一千六百十三万八千四百五十贯,而收支相抵尚亏一千五百多万贯。
——《宋史·食货志》
冗官
冗兵
冗费
积贫
积弱
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
庆历新政:以整顿官僚队伍为宗旨,触犯了官僚集团的既得利益,改革很快失败。
(富弼)弼性虽锐,然亦不敢自出意见,但举祖宗故事,请陛下择而行之。
——欧阳修《论杜衍范仲淹等罢政事状》
望酌祖宗旧规,别定可行之制。
——《续资治通鉴》
祖宗之法
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
1069年熙宁二年,宋神宗任王安石“参知政事”,主持变法。
宗旨:富国强兵
原则:加强国家在农业、商业、军事、科举等领域的管控
领域 内容 作用
富国 向农民提供农业贷款
朝廷拨巨资从事商业经营
纳钱代役
农田水利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
强兵 兵农合一,取代募兵制
保马法、将兵法、设军器监
青苗法
市易法
保甲法
免(募)役法
政府增加了大笔收入,达到富国目的
节省军费开支,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军队战斗力
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
思考王安石变法为何失败?
①改革涉及范围过广;
②变法过程中用人不当;
③触犯大官僚、大地主的利益,遭到他们的阻挠与破坏;
④只是一场地主阶级内部针对北宋统治危机的制度改良,没有触及社会的根本问题,所以不可能从根本上摆脱封建统治的危机。
(青苗法)王安石定的标准是年息二分,即贷款一万,借期一年,利息二千。……由于执行不一,有些地方利息之高,有些达到原先设定的35倍;手续还麻烦,给衙役交“好处费”,各地下定贷款指标,硬性摊派。
——易中天《帝国的惆怅》
三、祖宗之法求变:王安石变法
祖宗法制俱在,不必更张以失人心。
——《通鉴长编纪事本末》
天变不足畏,
人言不足恤,
祖宗之法不足守。
至于祖宗之法不足守,则固当如此。且仁宗在位四十年,凡数次修敕,若法一定,子孙当世世守之,则祖宗何故屡自变改?
——《续资治通鉴》
VS
1085年,宋哲宗即位,高太后垂帘听政,起用司马光为宰相,新法几乎全被废掉,史称“元佑更化”。此后,新党旧党轮流上台彼此争斗,北宋逐渐走向衰亡…
四、祖宗之法固守:南渡君臣
公元1127年,赵构南渡称帝,改元建炎,即历史上的宋高宗,后定都临安(今浙江杭州),史称南宋。
抗金卫国战争中,宋军战力大增,形成了几支有战斗力的军队,其中岳飞、刘光世、张浚、韩世忠抗金功绩最为突出,合称“中兴四将。”
中兴四将图
三、祖宗之法固守:南渡君臣
思考:宋高宗和秦桧为何视抗金名将岳飞为心腹之患?
南宋初宋高宗屈杀岳飞,不但未与宋太祖的誓约相违背,而且完全与其祖宗猜忌、迫害武将的家法一脉相承。宋高宗因其特殊经历,使其对武将的猜忌更深、更重,对武将的防范重于其他国务,甚至重于抗金雪耻、收复中原之大业。
——顾宏义《岳飞之死与宋太祖“不杀大臣”誓约考》
岳飞死于宋朝建国以来确立的“崇文抑武”的祖宗家法!
三、祖宗之法固守:南渡君臣
金、南宋、西夏对峙图
和议 时间 内 容
绍兴和议 1141年 以东起淮水、西至大散关一线划界,南宋对金称臣,每年向金朝缴纳白银25万两、绢25万匹,称为“岁贡”
隆兴和议 1164年 维持原有疆界;宋帝不再对金称臣而称侄;宋每年向金朝缴纳白银和绢各缩减至20万两、匹。
嘉定和议 1208年 宋金改为伯侄之国;岁币绢、银各增至30万匹、两;犒军钱300万贯;维持原来边界
小结
两宋的政治和军事
宋初中央集权的加强
王安石变法
南宋的偏安
加强地方控制:削实权、制钱谷、收精兵
分散机构权力
崇文抑武
中央:二府三司、三衙、台谏
地方:四监司、通判
边防压力与财政危机
边防压力
财政危机——三冗二积
北宋与辽——澶渊之盟
北宋与西夏——庆历和议
目的、原则
主要内容(富国强兵)
败因
靖康之耻,南宋建立
宋金之战
岳飞抗金
偏安局面的形成(三大和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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