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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标要求 素养解读
1.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2.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1.运用文献资料分析理解先秦时期中国法律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理解德治与法治观念的主要内容,培养历史解释、时空观念等学科核心素养。2.树立时空观念,梳理秦汉至隋唐时期法律的发展脉络,运用唯物史观分析法律儒家化的主要原因。3.认识宋元至明清法律与教化的变化,并对这种变化的原因和影响作出正确的历史解释。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夏、商、西周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的进步性。
(2)法治:《左传》记载,夏朝有《禹刑》,商朝有《汤刑》,周朝有《九刑》,表明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2.东周时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1)起因:春秋时期,郑国的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也引发了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
(2)体现:儒家与法家之争
学派 主张 代表人物及观点
儒家 人性善,主张德治 孔子 统治者要“为政以德”“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 建议统治者“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
法家 人性恶,主张法治 商鞅 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 提倡以法、术、势驾驭臣下;君主赏罚分明,则臣民必能守法奉令;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3)抉择
①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
②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韩非的“法治”思想不能等同于今天的“法治”思想现代“法治”的目的是要实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否定任何特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韩非的“法治”是为了让君主利用刑律强化集权,是专制王权的统治手段,对专制统治者有利,认为法律是用来镇压人民的。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法律的发展
(1)秦朝开创:秦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此后,历朝法典多以“律”命名。
(2)汉承秦制:汉朝沿袭秦律,制成《九章律》。
(3)律令并行:秦汉朝廷还发布法律文告,称“令”。律和令都具有法律效力。
2.魏晋时期的律令儒家化
(1)原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2)原则: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
(3)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3.唐朝的法治和礼治
(1)唐朝的法治
表现 ①唐高宗永徽年间,在 《贞观律》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②唐高宗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评价 ①《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②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
(2)唐朝的礼治
①732年,唐朝政府颁行《大唐开元礼》,是一部体系庞大、体例严谨、内容繁复的礼仪法典,也是秦汉以来封建礼仪制度的集大成。
②社会层面,唐朝政府推广魏晋南北朝以来重视家训的经验,强化基层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宋元至明清时期法律的发展演变
(1)宋朝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法律多以唐律为蓝本。
(2)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但在司法实践中仍广泛援引唐律。
(3)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4)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2.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教化
(1)儒学的基层渗透
①宋朝儒学开始向基层渗透,并发展出理学。理学从北宋周敦颐开始,到南宋朱熹集大成。
②以程颢、程颐、朱熹为代表的程朱理学,在南宋后期逐步确立统治地位,控制教育与科举,并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甚至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③朱熹的《家礼》和《小学》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
发展历程 ①北宋吕大钧兄弟是乡约的创造者。②明朝后期,乡约改为宣讲明太祖朱元璋的“六谕”,乡约逐渐带有强制力。③清朝乡约宣讲内容是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影响 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政府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法律合流
乡约在明清时期的影响在各地的具体实践中,乡约结合当地社会环境和社会问题,发挥了文化整合的功能。明清时期存在很多地方士绅自行组织乡约的现象,他们通过邀请地方官员参与的方式获得自治合法性。另外,这些地方官员和士绅也把乡约作为构建社会新认知的途径,制定乡约惩罚偏离礼的日常行为,从反面强化了儒家价值规范对百姓生活的影响。
[助读资料·再思辨]
1.读教材P46“史料阅读”依据史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秦国在实践法家思想上的成败。
秦国奉行法家思想,进行变法,实现富国强兵;进行统一战争结束割据局面,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开创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秦朝推行严刑峻法,实施暴政,迅速灭亡。
2.读教材P48“学思之窗”,依据史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乡约制度的积极作用。
有利于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有利于儒家思想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传承和发展。
[深化认知]
1.子产“铸刑书”改革的意义
(1)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使民众有法可依,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大进步。(2)打击了奴隶主贵族。(3)有利于稳定郑国社会秩序。(4)顺应了历史发展潮流,推动了晋国等其他诸侯国的改革。(5)引起了相关法律制度和法律观念的变革。(6)为后世法学的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石。
2.《唐律疏议》的特点
(1)立法思想:“以礼入法”(礼法并用、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礼(儒家伦理道德)高于法。
(2)法律内容:以刑法为主(刑事立法,围绕刑法内容展开)。
(3)司法原则:“理不可疑”(根据犯罪事实进行判决,或判案讲求证据)。
3.乡约制度的特点和作用
(1)特点
①由人民公约,而不是官府命令。
②成文法则。中国农村的成训习俗向来是世代相续,口头相传,从没有见之于文字,见之于契约。③以乡为单位而不是以县为单位,从小处着手,易收功效。
④自愿加入,民主选举。⑤以聚会的形式,使乡人相亲,淳厚风俗。
(2)作用
①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②有利于发展生产。
③促进了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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