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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选择性必修一 第三单元
课堂导入:
假如你是班主任,班里同学考试作弊被学校发现,应该如何对这位同学进行教育?
正确做法:一方面结合学校规定进行相关要求;
另一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
法律与教化:中国社会治理的两种方案
德治:
是中国古代的治国理论,是儒家学说倡导的一种道德规范,被封建统治者长期奉为正统思想。要求统治者以身作则,注意修身和勤政,充分发挥道德感化作用;重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为政以德,德主刑辅”。
法治:
先秦时期法家的政治思想,主张以法治国。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强调“依法治国”“依法办事”的治国方式、制度及其运行机制和“法律至上”“制约权力”“保障权利”的价值、原则。重视法的规范与惩处。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和教化度
课程标准: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
知道自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1)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
材料:夫礼者,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行修言道,礼之质也。
——《礼记·曲礼上》
《尚书》里保存不少西周初年的政治文诰,每篇都说到如何治民。其中《无逸篇》说治民要“先知稼穑之艰难”,“怀保小民,惠(加惠于)鲜(穷人)鳏寡”;《立政篇》说“继自今文子文孙,其勿误于庶狱庶慎。”重农与慎狱尤为封建政治的重要纲领。……要永命必须保民。
——范文澜《中国通史》
①西周统治者为了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礼制;
②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有一定进步性。
(2)法治思想的渊源
①夏商周:
夏朝
商朝
西周
《禹刑》
《汤刑》
《九刑》
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夏商周时期颁行的刑书上只有刑名、刑种的规定,而无确切的罪名,人民对罪与非罪的区别只能依据传统的观念及社会道德、风俗习惯去加以甄别。
——武树臣:《中国成文法的起源》
习惯法
②春秋时期:
子产:春秋时期郑国著名政治家、思想家
郑国子产“铸刑书”,制定了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
夏商: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
公元前536年郑国子产“铸刑书”。晋国叔向曾写信反对:“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惧民之有争心也……制为禄位,以劝其从,严断刑罚,以威其淫……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民知有辟,则不忌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而徼幸以成之,弗可谓也。……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锥刀之末,将尽争之,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终子之世,郑其败乎!”子产:“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自损,吾以救世也。” ——摘编自徐喜良:《中国通史》
思考: 叔向和自产在争什么?
要不要公布刑罚
叔向为什么发对子产?
子产为什么要救世?
大变革大动荡时期(王室衰微、铁犁牛耕、礼崩越坏)
“铸刑书”有何影响?
宣告了成文法诞生,确立了“法律公开”的新兴地主阶级的立法准则;推动了各国变法运动的开展和依法治国理念的传播;限制了贵族特权,维护了平民利益。
不愿丧失贵族阶级生杀予夺的特权,认为公布刑法违反“礼治”。
德治 法治
主要思想
代表人物
观点
春秋战国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在思想界体现为:儒家与法家之争
人性善,主张德治
孔子和孟子
孔子:统治者
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
③使民以时、不要过度消耗民力
孟子:统治者
① 施仁政于民,
②省刑罚,薄税敛”;
③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民贵君轻)
人性恶,主张法治
商鞅与韩非
商鞅在秦国颁布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
韩非
①君主不要谈礼义,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守法奉令;
③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孟子与梁惠王
商鞅与秦孝公
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王何必曰利
亦有仁义而已矣。
吾说君以帝王之道比三代,而君曰:“久远,吾不能待。……”故吾以彊(强)国之术说君。
子何以中吾君?吾君之欢甚也。
结合所学,思考:谁的主张会被接纳?为什么?
德治 法治
评价 积极: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宣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消极:(局限性)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战国时期。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 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最终促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的建立。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1.秦汉时期
秦 朝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 把工作带进坟墓的秦简主人喜
◎《云梦睡虎地秦简》局部
汉 朝
(2)汉朝:沿袭秦律,
制《九章律》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3)秦汉律令并行
相关史料
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
——《汉书·元帝纪》
基础梳理
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史记·太史公自序》
汉代的统治思想有什么特点?
外儒内法(儒表法里)
这种统治思想得以实现基础是什么?
儒家和法家在强调社会等级差异性方面具有共同特征。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春秋决狱——法律儒家化的开端
董仲舒《决狱》曰: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或曰:殴父也,当枭首。论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怵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伊欲诟父也。《春秋》之义,许止父病,进药于其父而卒。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甲非律所殴父,不当坐。
相关史料
《春秋》决狱的基本原则是什么?这说明汉代法律实践有什么特色?
《春秋》决狱的基本原则是“原心定罪”;
根据案情事实来探究当事人动机,这体现了经义对法律的主动渗透,法律与经义的双相融合。 《春秋》决狱——法律儒家化的开端。
相关史料
(当时注律者)“十有余家,家数十万言,凡断罪所当用者合二万六千二百七十二条。”——《晋书·刑法志》
基础梳理
《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魏明帝设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的重要原则之一。
目的:维护儒家提倡的三纲五常
表现:
基础梳理
①律在唐初经过删繁就简。
②唐高宗永徽年间,在《贞观律》的基础上修订颁布《永徽律》。
③后来,唐高宗又命人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永徽律疏》,即《唐律疏议》。
①《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此后,历代王朝大多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的法律。
②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要求维护孝的伦理的相关律文有数十条之多。
评价:
唐朝的法律与教化
法律
基础梳理
提倡礼治:《大唐开元礼》
相关史料
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唐朝的礼乐制度主要体现在开元礼中,……其中吉礼的内容主要是祭祀,宾礼的主要内容是接待周边国家的君主和使节,军礼的主要内容是军事活动中的仪式,嘉礼主要包括成人、婚嫁、朝议、养老等嘉庆仪式,凶礼主要内容则是有关丧、葬及凶年赈抚、劳问疾苦等。
——赵毅、赵轶峰《中国古代史》
(南北朝)颜之推
整齐门内,提斯子孙
颜之推《颜氏家训》
家法备,然后可以言养人。 《新唐书·柳公绰传》
朝代 法律实践活动
唐朝 删繁就简,制定《贞观律》、《永徽律》、《大唐开元礼》。
对律文逐条解释,撰成便于官吏使用的《唐律疏议》。
宋朝 天一阁所藏《天圣令》以唐开元二十五年令为蓝本。
元朝 对唐宋法律整体弃用,但在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明朝 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重视“例”,重修《问刑条例》,开创清朝律例合编的体例。
清朝 沿袭《大明律》,重视例,制定《大清律例》。
思考:宋朝以后的法制建设有什么特点?
多以《唐律》为蓝本。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教化
宋 (1)理学的渗透
①理学发展的过程:开始、集大成者、代表、统治地位确定
②渗透的表现
A.控制教育与科举;
B.通过授徒、书院讲学等方式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深入族规、家训之中。
C.朱熹的《家礼》和《小学》也成为家庭和幼童的行为规范。
(2)乡约的约束
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北宋吕大钧的《吕氏乡约》
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毋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
凡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 ——朱熹《家礼》
乡里中订立的共同遵守的规约
德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
业谓……读书治田,营家济物,畏法令,谨租赋,如礼乐射御书数之类,皆可为之。非此之类,皆为无益。 ——《吕氏乡约》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
时期 教化
明 ①乡约宣讲 ,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乡约带有 ;
②儒学士人引用《大明律》解释六谕,不遵乡约要受 。
清 ①乡约基本 的模式,
②宣讲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常 。
明太祖的“六谕”
强制力
处罚,甚至治罪
延续明朝
引用《大清律例》
教材P47【学思之窗】思考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有什么作用?
一、德业相劝;二、过失相规;三、礼俗相交;四、患难相恤。
——宋代《吕氏乡约》
孝顺父母,尊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
——明太祖“六谕”
敦孝弟以重人伦,笃宗族以昭雍睦,和乡党以息争讼,重农桑以足衣食,尚节俭以惜财用,隆学校以端士习,黜异端以崇正学,讲法律以儆愚顽,明礼让以厚风俗,务本业以定民志,训子弟以禁非为,息诬告以全良善,诚匿逃以免株连,完钱粮以省催科,联保甲以弭盗威,解仇忿以重身命。 ——康熙帝“圣谕十六条
变化:宋以道德教化为主,用来教育百姓向善互助;明清增加了宣讲“圣谕”的内容,也更多强调顺从、安分守己。
作用:①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②有利于发展生产;③促进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课堂探究】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礼教
先秦
德治:西周“敬天保民”——春秋战国儒家的仁、礼
法治:春秋“铸刑鼎”——战国法家“法、术、势”
秦——唐
秦汉:改法为律,律、令皆法
魏晋:律令儒家化
唐朝:《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
宋——清
法治:明清律例合编
教化:宋代理学、乡约
【课堂小结】
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