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33张PPT)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本课导言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学习目标:
1.从时空观念的角度了解英国和法国分别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发展。
2.从史料实证角度认识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证个人的权利。
3.从唯物史观的角度理解基督教宗教伦理的两面性,即强化迷信和对大众的教化。
重点难点:
重点:罗马法、日耳曼法、近代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宗教改革。
难点:近代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宗教改革。
时空坐标
前5世纪 3世纪 中古时期 6世纪 11世纪 12世纪前后 13世纪 光荣革命后 19世纪初
《十二铜表法》
罗马万民法形成
日耳曼法
教会法
《罗马民法大全》
罗马法复兴运动
英国普通法形成
英国《大宪章》限制王权
英国资产阶级法律形成
《拿破仑法典》
英美法系逐渐形成
大陆法系逐渐形成
基督教宗教伦理和教化影响欧洲人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基督新教伦理和教化适应了近代欧洲资产阶级的发展需要
世界近代史主要是资本主义兴起、发展的历史时期。近代西方法律与教化主要是资本主义的法律和宗教伦理。
本课导言
希腊克里特岛有着辉煌的古代文明,这里的一些城邦,很早就有习惯法,也出现了成文法。在当地的一处遗址中,发现了公元前7世纪的石刻,上面的铭文记载了有关法律的内容。这就是早期的成文法。
习惯法: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并随意曲解法律以欺压民众。
成文法:是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和公布的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PART 01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学习聚焦:
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1.《十二铜表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1)背景:为了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2)标志: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将《十二铜表法》张贴在广场上,引起人们的围观与讨论
思考:根据以下材料,概括《十二铜表法》的特点:
第3表: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第6表:凡主张曾缔结"现金借贷"或"要式买卖"契约的,负举证之责;缔结上述契约后又否认的,处以双倍于标的的罚金。
第8表: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复仇而“毁伤其肢体”。
第八表:折断自由人的骨头的,处300阿斯的罚金;如被害人为奴隶,处150阿斯的罚金。
第9表: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11表: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保护私有财产
重视契约精神
保留了落后习俗
具有阶级性,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实质:维护奴隶主的特权。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1.《十二铜表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罗马成文法的诞生
(1)背景:为了缓和平民与贵族的矛盾
(2)标志: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3)特点:
(4)评价:
①是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奠定了基础。②审判量刑有法可依,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的利益。
③局限:保留了一些较野蛮的习惯法;保护私有财产,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和特权。本质是维护奴隶主利益。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罗马扩张
公民法
主体狭小
疆域扩大、人口激增、商品经济发展
民族矛盾、社会动荡
《查士丁尼法典》
《法学汇纂》
《法理概要》
《新法典》
《罗马民法大全》
适用范围变化:
(1)罗马共和国时期:公民法
(2)罗马帝国时期:万民法(罗马帝国统治境内一切自由民)
(3)罗马法的完备: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渊源——罗马法
3、罗马法发展的趋势:
(1)法律的表现形式:习惯法到成文法。
(2)法律的适用主体:公民法(市民法)到万民法。
(3)自然法(法律观念)精神的提出,使得罗马法有了新的法律境界。
4、罗马法对后世的影响(如何理解“《罗马民法大全》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1)对欧洲法律:罗马法是各国立法遵循的范本(为立法提供了依据);奠定了近代欧洲法律的基础,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代法律的先驱。
(2)对欧洲政治:资产阶级利用和发展了罗马法中的思想和原则,作为反对封建制度、推进资本主义发展的有力武器。
查士丁尼与他的廷臣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中世纪立法: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复兴
1.日耳曼法: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受罗马法影响,创建了纠问式诉讼,编撰的一套成文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等级色彩浓厚。
日耳曼法的历史地位:
(1)它是在西欧封建社会早期占主导地位的法律,适用范围极其广泛,是当时欧洲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的集中反映。
(2)它直接导致了欧洲封建法律的形成,并始终是封建法的重要构成因素。
(3)它是近现代西方法律的一个重要历史渊源,如英国法。
(4)它相符人们展示了一种全新的法律观念、法律文化,丰富了人类的法律宝库。
1.财产制度:土地制度:马尔克公社土地制度、大土地占有制、采邑制度和农奴份地制度;其他:武器、牲畜、农具、猎具和奴隶等;
2.债权制度:没有形成民事违法观念,侵权行为作为犯罪;契约关系简单,只有买卖、借贷和使用借贷;保留债务奴役制;
3.婚姻家庭和继承制度:买卖婚、一夫一妻制和家长制;
4.刑事制度:犯罪种类简单(叛逆、逃兵、放火、暗杀等)。刑罚有死刑和放逐。死刑有绞刑、活埋。被宣布处于法律保护之外者,丧失一切权利,任何人都可以将他杀死;
5.审判组织:民众大会、普通法庭、封建法庭、王室法庭、教会法庭。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日耳曼法: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编撰的一套成文法。
2.教会法: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广义:泛指任何历史时期的各种基督教会的各个独立教会等所制定并认可的全部法律。狭义:特指中世纪西欧地区由罗马天主教教会制定、适用并执行的法律。
1.教阶制度:教皇—红衣主教—主教—神父——其他(司门员、诵经员、修女、修士);
2.财产制度:教会土地权不受世俗侵犯;在其封建地产上设置“什一税”等税目;
3.契约制度:重视个人诚信在契约中的作用、禁止高利贷;
4.婚姻家庭:教会主张只要男女当事人双方同意即可构成合法婚姻、确认“一夫一妻”原则、婚姻是一种“神圣契约”,一旦有订立便不能解除、允许分居但不许离婚、婚姻双方上帝面前平等,但丈夫仍是家庭首脑;
5.犯罪与刑罚制度:“原罪”说;
6.法院制度:主教法庭——大主教法庭——教皇法庭(完备的宗教法院体系);
(二)中世纪立法: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复兴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日耳曼法: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编撰的一套成文法。
2.教会法: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教会法的作用:
(1)教会法与世俗法既相互排斥,又相互渗透和影响,教会法是西方法律传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罗马法、日耳曼法一同构建了欧洲中世纪三大法律支柱。
(2)罗马法通过教会法的桥梁作用在中世纪得以延续。
(3)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的罗马法复兴运动有赖于教会法和教会法学家的努力。
(4)是披宗教外衣的封建法,是西方法律文化的承启者。
(二)中世纪立法: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复兴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日耳曼法: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编撰的一套成文法。
2.教会法: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
3.罗马法复兴:
①原因:西欧的法律状况不适应商品经济发展和城市生活,而罗马法是资本主义社会以前调整商品生产者关系的最完备的法律,这一法律遗产可以满足当时西欧各国一般财产和契约关系的发展变化的需要。
②表现: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罗马法由此逐渐为欧洲和世界所继受。
(二)中世纪立法: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复兴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中世纪立法: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复兴
1.日耳曼法: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编撰的一套成文法。
2.教会法: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
3.罗马法复兴:
1.法国:《查士丁尼法典》摘要集、以法律教育为核心奥尔良大学并刊印一系列法学著作和法律汇编,形成罗马法学派;
3.德国:13世纪以《学说汇纂》为主要内容的普通法通行德意志全境。到14世纪,在各大学里罗马法被列为学生必修课;
4.荷兰:15世纪开始,各大学中开始开设罗马法课程。15世纪后,罗马法逐渐取代荷兰地方习惯法;
5.英国:12世纪以来,英格兰各大学里开设罗马法课程;《论英国的法律与习惯》的大部分内容均取自《民法大全》和法学家对于《民法大全》的注释。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三)形成体系:“海洋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民法系)
诺曼王朝巡回审判
巡回法庭
11世纪诺曼征服
12世纪形成
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普通法)。
13C发展
《大宪章》
法律至上
王权有限
光荣革命后
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传播
构成了普通法系
(英美法系)
▲“失地王”约翰一世签署《大宪章》
▲1689年《权利法案》
1、英美法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三)形成体系:“海洋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民法系)
诺曼王朝巡回审判
巡回法庭
11世纪诺曼征服
12世纪形成
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普通法)。
13C发展
《大宪章》
法律至上
王权有限
光荣革命后
确立了君主立宪制
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传播
构成了普通法系
(英美法系)
▲“失地王”约翰一世签署《大宪章》
▲1689年《权利法案》
1、英美法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三)形成体系:“海洋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民法系)
民族国家形成;王权加强,法国统一法律步伐加快。
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13世纪以后
1789年
启蒙运动和法国大革命影响下,制定一系列法律。
1804年
《拿破仑法典》
后来
2、大陆法系
思考点: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建设有什么贡献?
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1、大革命推翻封建王朝,建立资产阶级统治,宣扬了自由、平等、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
2、大革命中拿破仑捍卫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对资产阶级法律进行总结,最终确立法国的法律体系。
拿破仑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法国民事诉讼法典》、《法国商法典》、《法国刑事诉讼法典》、《法国刑法典》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3、比较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异同(历史纵横)
(三)形成体系:“海洋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民法系)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异 法律渊源 判例法 成文法
基本原则 遵循先例 宪法为根本法
法官地位 司法地位高,可以开创先例 地位低,(立法地位高),立法司法分工明确
法官作用 制定、解释、执行法律 执行法律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只吸收部分 以罗马法为基础
代表国家 英美加澳印 法德意日
同 (1)性质:都是资本主义法律体系 (2)指导思想:都受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影响 (3)背景: 都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族统一国家、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为基础。 (4)传统:都受罗马法影响
PART 02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学习聚焦: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障个人权利。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形成的背景:
(1)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2)资产阶级代议制度确立。
(3)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等促进公民权利观念的发展。
2、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点:
(1)国家权力结构: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①立法权: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
②行政权: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
③司法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2)法律内容: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护个人权利
①法律体现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
②注意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3)司法实践:程序公正、无罪推定
①程序公正: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程序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②无罪推定: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
历史纵横:陪审团制度和律师制度的起源
陪审团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时期,但当时只适用于奴隶主和自由民。古代的日耳曼人也留有“同侪裁决”的遗风。11世纪,英国确立了陪审团制度。①陪审团在法庭上聆听证据,就事实问题作出决定;②法官决定法律问题,判断某项证据是否可以被引入审判。
律师制度:的起源也可以追溯到罗马时期。资产阶级革命后,各国纷纷颁布法律,支持被告自己或聘请律师辩护。1878年德国颁布的《国家律师法》,奠定了近代律师制度的基础。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有这样一场谋杀案,嫌疑人的毛发、血液、证据、证人、作案动机全都有,但是嫌疑人最终被判无罪,这件案子就是1994年轰动美国的橄榄球球星辛普森杀妻案。
案发后,辛普森花费1500万美元重金聘请了一支全美顶级的律师辩护团为自己作无罪辩护。在审讯过程中,由于警方的几个重大失误导致有力的证据失效,由9名黑人2名白人和1名西班牙裔(10女2男)组成的陪审团,做出辛普森无罪的判决。最终,法官根据陪审团的一致意见宣判:辛普森无罪释放。
通过辛普森一案人们会注意到,美国司法制度对程序公正和确凿证据的重视程度超过了寻求案情真相和让罪犯受审判。假如美国司法制度的目的是寻求案情真相,那么犯罪嫌犯根本就不应该拥有沉默权。实际上,整个美国宪法和司法制度的核心是防止“苛政猛于虎”,是注重保障公民权利和遵循正当程序。
辛普森杀妻案
阅读材料,分析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1)财产限制:个人财产的多少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2)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法律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不具有普遍性;
(3)阶级局限: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根本原因)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3、评价近代西方法律制度:
(1)积极性:
①政治:否定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调节缓和社会矛盾,稳定资产阶级统治。
②经济:促进资本主义经济发展。
③对亚洲及其他地区产生广泛影响。
(2)局限性:
①西方法律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每个人财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②同时,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也有逐渐改进的进程,直到20世纪,黑人、土著居民和妇女还在为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PART 03
宗教伦理与教化
学习聚焦:
基督教的宗教伦理不仅强化了对人们的控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
宗教伦理: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道德修养体系,关乎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社会作用是通过道德的感化而影响信众。
基督教在罗马兴起
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西罗马帝国灭亡后,日耳曼人也逐渐
接受基督教
1世纪
392年
476年
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路德教、加尔文教、英国国教)。
。
16世纪以后
中世纪的历史只知道一种形式的意识形态,即宗教和神学。
——恩格斯
出生 神父主持洗礼
教育 宗教学校课程 七艺
结婚 时在教堂由神父主持婚礼
临终教父主持涂香油仪式,
死后 在教堂举行葬礼,遗体被葬教堂附属墓地
如何认识基督教的地位和教化作用?
地位:基督教影响了中世纪欧洲人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作用:
①为封建主阶级提供现实的统治思想,成为欧洲中世纪封建制度的精神支柱;
②在客观上起到一定的保留文化、促进各民族文化交流的作用;
③基督教教义为司法实践提供了依据;
④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实质),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1、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2、宗教改革后:新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
基督教
1054
东正教(拜占庭帝国、沙皇俄国)
天主教
16世纪
新教(路德教、加尔文教、英国国教)
天主教
英国 国教
瑞士 加尔文教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马丁·路德张贴《九十五条论纲》是新教的宗教改革之始。他提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的原则,认为只有上帝才能赦免罪人,信徒要得救上天堂,不靠教会或行善,更不靠赎罪券,全凭个人虔诚的信仰。
加尔文认为:财富不是万恶之源,而是上帝祝福的标志;强调不随便乱花一厘钱,财产越多越应感到有责任为上帝的荣耀而不使财产减少;财富意味着人履行了其职业责任,它不仅在道德上是正当的,而且是应该的、必须的。
——李会军,王罡 《加尔文的新教伦理及其启蒙意义》
新教主张:
★提出“因信称义”: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提倡节俭:简化宗教仪式
★提出“预定论”:鼓励人们积极进取,
★提倡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宗教改革后: 如何认识新教新思想的教化作用?
(1)积极:①新教适应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②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自己阅读《圣经》,促进了文化的普及。
③新教还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2)局限:①但是新教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②还排斥其他教派,引起了多次宗教冲突;③迫害异端等。
1553年,西班牙科学家塞尔维特在日内瓦被加尔文派判处火刑。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比较:中国古代与西方近代法律不同】
中国古代 西方近代
基础上 强调为君主专制服务 强调法律至上
司法实践中 人治色彩强烈,突出教化作用 坚持程序公正等原则
原因 ①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 ②封建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③封建儒家思想长期处于正统思想。 ①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
②君主专制统治相对薄弱。
③先后经历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启蒙运动,解放了民众思想。
【真题研析】
(2023·全国甲卷·9)共和之前的古罗马部分诉讼中,败诉方须将用于担保的牛羊祭神,以赎伪誓之罪。担保的牛羊多超出诉讼物价值,且影响农牧生产。共和国早期,败诉方改向国家缴纳罚金,到公元前3世纪末,罚金已无足轻重。这一变化表明罗马共和国时期( )
A. 系统完备的罗马法体系形成 B. 法律注重保护公民的利益
C. 法律事务受到神权严格控制 D. 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扩大
【答案】B【解析】【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本质题。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时空是: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根据材料“共和之前的古罗马部分诉讼中,败诉方须将用于担保的牛羊祭神,以赎伪誓之罪。担保的牛羊多超出诉讼物价值,且影响农牧生产。共和国早期,败诉方改向国家缴纳罚金,到公元3世纪末,罚金已无足轻重。”可知,共和之前至罗马共和时期,败诉方承担的败诉成本越来越少,更多的维护了公民的利益,故法律注重保护公民的利益,B项正确;公元六世纪,查士丁尼编纂民法大全,系统完备的罗马体系形成,排除A项;材料未涉及法律事务受到神权严格控制,且神权对法律事务的控制逐渐削弱,排除C项;罗马共和国虽维护的是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但材料未涉及贵族对法律的解释权扩大,排除D项。故选B项。
【真题研析】
(2023·海南高考·10)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传统法庭在庭审时,诉讼当事人除列举事实外,还可广泛援引谚语,比如“勿因黑猩猩丑就杀死它”“到癞蛤蟆家做客只能自贬身份”等,善用谚语的一方往往更占优势。有学者认为,当地谚语的效力相当于英美法系中的法律箴言。据此可知( )
A. 文化传统影响司法实践 B. 风俗习惯奠定立法基础
C. 程序公正助推法律进步 D. 遵循先例成为审判原则
【答案】A【解析】【详解】本题是单类型单项选择题。据本题主题干的设问词,可知这是推断。据本题时间信息可知准确空间是: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根据材料可知,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传统法庭在庭审时,除了可以列举事实,还可以援引谚语,而谚语是指广泛流传于民间言简意赅的短语,能够反映劳动人民的生活实践经验,属于传统文化的一部分,非洲传统法庭上可以援引谚语,体现了文化传统影响司法实践,A项正确;材料只是强调诉讼当事人可以援引谚语,并没有强调谚语是立法的基础,排除B项;材料并没有涉及公正的程序,且司法实践中更应重视证据,而材料强调在诉讼时援引谚语的一方往往更占优势,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法律的进步,排除C项;遵循先例指的是在以前判决中的法律原则对以后同类案件有约束力,援引谚语不等于遵循先例,排除D项。故选A项。
近代西方法律与教化的发展趋势:
①由封建时代以宗教伦理为主,到资本主义时代以法律体系为主。
②西方法律体系逐渐完备,宗教伦理逐渐适应社会发展。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课堂小结
近代西方法律与教化的发展趋势:
①由封建时代以宗教伦理为主,到资本主义时代以法律体系为主。
②西方法律体系逐渐完备,宗教伦理逐渐适应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