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性必修1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3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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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选择性必修1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课件(31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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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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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09-30 11: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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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1张PPT)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从晚清法律转型看社会变迁
“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去。”
——许慎:《说文解字》

中国古代裁决法律的神兽——獬豸
修律风云
(2022年山东卷)1863 年,学者张斯桂在为《万国公法》所作的序言中说:“间尝观天下大局,中华为首善之区、四海会同、万国来王,遐畿勿可及已,此外诸国,一春秋时大列国也。——今美利坚教师丁韪良器译此书,其望我中华之曲体其情而俯从其议也。——则是书亦大有裨于中华用。储之以备筹边之一助云尔。”这反映了当时部分中国人
A.否定传统宗藩体制
B.力主融入国际社会
C.倡导采用西方外交制度
D.主张选择性吸收国际法原则
修律风云
(2022年山东卷)1863 年,学者张斯桂在为《万国公法》所作的序言中说:“间尝观天下大局,中华为首善之区、四海会同、万国来王,遐畿勿可及已,此外诸国,一春秋时大列国也。——今美利坚教师丁韪良器译此书,其望我中华之曲体其情而俯从其议也。——则是书亦大有裨于中华用。储之以备筹边之一助云尔。”这反映了当时部分中国人
A.否定传统宗藩体制
B.力主融入国际社会
C.倡导采用西方外交制度
D.主张选择性吸收国际法原则
修律风云
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八月,清朝工部尚书商约大臣吕海寰、工部侍郎盛宣怀与英国商业大臣马凯在议定通商行船条款十六款时,第十二款规定:
“中国深欲整顿本国律例,以期与各西国律例改同一律,英国允愿尽力协助以成此举,一俟查悉中国律例情形及其审断办法,及一切相关事宜皆臻妥善,英国即允弃其治外法权。”
在与美、日、葡等国修订的商约中,也将类似条款列入条约。
——摘编自《光绪朝东华录》卷五等
材料一 以下是清初制定的《大清律例》与1906年制定的《大清新刑律草案》相关内容:
深入探究一:从中法到西法
根据材料一,说明《大清律例》与《大清新刑律草案》的异同。(6分)
《大清律例》 《大清新刑律草案》
目录内容 有礼律,户律(户役、田宅、婚姻、钱债);刑律;兵律;工律(营造、河防)等 礼律弃置不用,内容专注于刑事,将近代意义上的民事如婚姻、财产、家庭纠纷等均排除在外。
刑罚标准 沿元明“五刑”之制(根据血缘亲疏有不同的判决标准) 罪刑法定,人道主义,死刑唯一(取消了血缘关系、社会地位在法律上公开的不平等)
危害王室罪 十恶之人悖伦逆天,乃王法所必诛(十恶:谋反、谋逆、大不敬、不孝等) 第90条:凡加危害于帝室缌麻以上之亲者处死刑无期徒刑或一等有期徒刑。
对亲属暴行罪 凡子孙殴祖父母、父母,及妻妾殴夫之祖父母、父母者皆斩,杀者皆凌迟处死。 第305条规定:对尊亲属加暴行未至伤害的仅处四等有期徒刑。
【链接高考】
(2022年湖北卷)第17题【古代农书与农业】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阐述中国古代北方与南方农业生产的异同。(8分)
(二月调考)第18题【红色音乐】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知识,比较红色音乐在两个根据地时期的异同。(8分)
同:目的上都维护君主统治;内容上都考虑到家族关系
异:内容上《大清律例》民刑合一,涉及内容广泛;
《大清新刑律草案》只涉及刑事部分
标准上《大清律例》受宗法影响较深,量刑较重;
《大清新刑律草案》按照犯罪结果定罪,量刑较轻。
深入探究一:从中法到西法
材料二 1901年1月,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新政上谕,宣布新政变法开始。7月,两江总督刘坤一和湖广总督张之洞联衔会奏“变法三折” 。它所提出的禁讼累、省刑责、重众证,修监羁,制定矿律、商律和交涉刑律等内容,得到朝廷嘉许并予以采纳。1902年2月,清廷再下诏:“中国律例,自汉唐以来,代有增改。我朝《大清律例》一书,折衷至当,备极精详……今昔情势不同……并责成袁世凯、刘坤一、张之洞,慎选熟悉中西律例者,开馆编撰,请旨审定颁发。”1903年,修订法律馆奉旨成立,沈家本、伍廷芳担任修订法律大臣。1910年《大清新刑律》颁布,民国初年得以援用。
——摘编自《张文襄公全集》等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分析《大清新刑律》颁布的时代背景。(8分)
政治:清朝统治危机和民族危机日益加深;汉族地主官僚的崛起;
经济: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
文化:西学东渐的影响。
【链接高考】
(2021年湖北卷)第18题【思想观念与社会生活】
(1)根据材料一并结合所学,概述晚清至民国星期制普及的时代背景。(6分)
深入探究一:从中法到西法
在一个动态的社会中,当对变化的愿望转化为法律规范后,法律的不可避免的确定性以及时常出现的实施新规则的困难,便会成为热衷改革者所掀起的暴风骤雨的障碍。
——【美】埃尔曼:《比较法律文化》
光绪五年,河南省李金木听从他人教唆,图财谋杀年仅五岁的小功服侄。
李金木该如何判罪?
——摘编自《新增刑案汇览》卷8
修律风云·李金木案
修律风云·晚清的礼法之争
湖广总督张之洞
“袭西俗财产之制,坏中国名教之防,启男女平等之风,悖圣贤修齐之教,纲伦法纪,隐患实深。”
“刑律当与国家风俗民情相吻合,方不至人心涣散,天下大乱;收回领事裁判权,毋须脱离中国风俗民情,效仿西法。”
宪政编查馆参议劳乃宣
(2021年全国乙卷)明清时期,“善书”在民间广为流行,这类书籍多由士绅编撰,内容侧重倡导忠孝友悌、济急救危、受辱不怨,戒饬攻诘宗亲、凌逼孤寡等,以奉劝世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善书”的流行
A.确立了理学思想的主导地位 B.强化了社会主流的价值观
C.阻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推广 D.冲击了儒家经典的神圣性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清朝的乡约仪式
(2021年全国乙卷)明清时期,“善书”在民间广为流行,这类书籍多由士绅编撰,内容侧重倡导忠孝友悌、济急救危、受辱不怨,戒饬攻诘宗亲、凌逼孤寡等,以奉劝世人“诸恶莫作,众善奉行”。“善书”的流行
A.确立了理学思想的主导地位 B.强化了社会主流的价值观
C.阻碍了官方意识形态的推广 D.冲击了儒家经典的神圣性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清朝的乡约仪式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清朝的乡约仪式
材料三 中华文化的古典形态,其内结构是伦理——政治型的,家族道德成为维系社会秩序的精神支柱,每个人都在这种家国同构的社会关系网中接受制约,从而满足农耕——宗法社会所需要的稳定性和文化自我维护能力。从北宋起,社会上以纲常名教为指导思想的“家训”“宗规”之类的族内成文法广泛流行。至明清,为约束族众,执行家法而形成的族内组织不断扩大。这种由家法与国法共同组成二元的法律体系,是中国所独有的。
——摘编自冯天瑜:《中华文化史》等
修律风云·晚清的礼法之争
湖广总督张之洞
“袭西俗财产之制,坏中国名教之防,启男女平等之风,悖圣贤修齐之教,纲伦法纪,隐患实深。”
“刑律当与国家风俗民情相吻合,方不至人心涣散,天下大乱;收回领事裁判权,毋须脱离中国风俗民情,效仿西法。”
宪政编查馆参议劳乃宣
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
宪政编查馆提调杨度
“修订刑律所以为收回领事裁判权地步,刑律中有一、二条为外国人所不遵奉,即无收回裁判权之实,故所修刑律专以摹仿外国为事。”
“旧刑律以家族主义为精神,适用于专制统治时代,而今时代不同了,新刑律当合符国家主义精神,即宪政精神,才能发达国民,振兴国家。”
(2022年全国乙卷)明后期有士人称,江南流行“好名喜夸”之风,家中但凡有千金之产,必定会营建一园,“近聚土壤,远延木石,聊以矜眩于一时耳”,但“俗气扑人”。这可用于说明
A.士大夫传统观念的颠覆
B.世俗化审美趣味的初现
C.士农工商社会结构解体
D.江南市镇工商业的繁荣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2022年全国乙卷)明后期有士人称,江南流行“好名喜夸”之风,家中但凡有千金之产,必定会营建一园,“近聚土壤,远延木石,聊以矜眩于一时耳”,但“俗气扑人”。这可用于说明
A.士大夫传统观念的颠覆
B.世俗化审美趣味的初现
C.士农工商社会结构解体
D.江南市镇工商业的繁荣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材料四 明中叶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冲击,社会伦理的背离倾向日趋严重。晚明泰州学派的何心隐便置君臣、父子、夫妇等宗法伦常规范于不顾。社会上,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唐律定为徒罪,明律改为杖罪,之后实际流于形式。清初礼部原规定妇女守节即予以旌表,但清末官员对旌表“有法不依”,不少人理所当然改嫁,甚至连族长也出面支持孀妇另行从人。轿舆仪仗原本是等级身份的象征,但光绪庚子以后,汽车,人力车以轻便迅速等特点日益获得民众青睐。1910年,效仿西法的《大清新刑律》颁布,而修订《通礼》则随着清朝的灭亡自然废除,这表明清末礼制与法制已开始分离。
——摘编自张仁善:《礼·法·社会——清代法律转型与社会变迁》等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根据材料三、四,概述宋代至晚清礼法关系的演变进程,
并简析明清以来礼法变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8分)
【链接高考】
(2021年湖北卷)第17题【财税体制与国家治理】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归纳宋代至晚清不同时期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特征。(8分)
(二月调考)第17题【二十四节气】
(1)概述“二十四节气”形成发展的过程。
宋代至明中叶:礼法合一,仍旧是传统律令儒家化的延续;
明中叶到晚清:礼法松弛,受到社会生活的冲击;
清末新政:礼法分离,资本主义法制与传统封建社会的礼制分开。
影响:为个人生活提供更多可能性;促进社会消费; 改变社会风尚,减轻传统等级观念,使人们生活更加松弛。
光绪五年,河南省李金木听从他人教唆,图财谋杀年仅五岁的小功服侄。
李金木该如何判罪?
——摘编自《新增刑案汇览》卷8
修律风云·李金木案
光绪五年,河南省李金木听从他人教唆,图财谋杀年仅五岁的小功服侄。
李金木该如何判罪?
——摘编自《新增刑案汇览》卷8
修律风云·李金木案
材料四 明中叶以后,由于商品经济的冲击,社会伦理的背离倾向日趋严重。晚明泰州学派的何心隐便置君臣、父子、夫妇等宗法伦常规范于不顾。社会上,祖父母、父母在而子孙别立户籍分异财产者,唐律定为徒罪,明律改为杖罪,之后实际流于形式。清初礼部原规定妇女守节即予以旌表,但清末官员对旌表“有法不依”,不少人理所当然改嫁,甚至连族长也出面支持孀妇另行从人。轿舆仪仗原本是等级身份的象征,但光绪庚子以后,汽车,人力车以轻便迅速等特点日益获得民众青睐。1910年,效仿西法的《大清新刑律》颁布,而修订《通礼》则随着清朝的灭亡自然废除,这表明清末礼制与法制已开始分离。
——摘编自张仁善:《礼·法·社会——清代法律转型与社会变迁》等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根据材料三、四,概述宋代至晚清礼法关系的演变进程,
并简析明清以来礼法变化对社会生活的影响。(8分)
宋代至明中叶:礼法合一,仍旧是传统律令儒家化的延续;
明中叶到晚清:礼法松弛,受到社会生活的冲击;
清末新政:礼法分离,资本主义法制与传统封建社会的礼制分开。
关系:礼法观念规范人们的社会生活;社会生活的变化又会推动礼法观念的革新。
宋代至明中叶:礼法合一,仍旧是传统律令儒家化的延续;
明中叶到晚清:为何已经出现礼法松弛的现象,但没有诞生《新刑律》?
清末新政:礼法分离,资本主义法制与传统封建社会的礼制分开。
影响:为个人生活提供更多可能性;促进社会消费; 改变社会风尚,减轻传统等级观念,使人们生活更加松弛。
就全社会来看,男耕女织、自给自足的传统小农经济还占据压倒优势。日益僵化的专制统治,也压制和阻碍着社会的进步和转型。正当西方国家大步迈入近代工业文明的时候,中国社会仍旧停滞不前,埋下了落后挨打的伏笔。
——《中外历史纲要(上)》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材料五 《大清新刑律》标志着中国传统法系的瓦解,此后中国的立法工作一直在模仿近代西方法律体系,至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以宪法为根本法的近代法律体系基本完善。但“新”法能否立成,往往取决于其是否与社会、文化、政治相适应;即使是移植外来法律文化,也要有能使其植根的土壤气候条件。以1906年颁布的《破产律》为例,尽管其体系和内容表现出世界商事立法接轨的先进性,但由于这些规定与晚清时期经济发展水平和运行机制产生了严重的抵牾,而受到开明企业家的批评和政府官员的抵制,最终流于具文。
——摘编自张晋藩:《中国法律的传统与近代转型》
根据材料结合所学,评析的晚清法律转型。(6分)
晚清修律运动是法制近代化的体现,是中华法系向大陆法系的转变。它是由内因外因双重作用促进的,反应了清末民初的社会变迁。
背景:政治上清政府统治危机和民族危机日益加深;汉族地主官僚的崛起。
经济上商品经济与民族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
文化上西学东渐的影响。
影响:它有利于中国快速实现从传统法制向现代法制的转变,为以后的法律转型提供了经验,推动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一定程度上扭转了僵化儒家伦理思想;但却没有充分考虑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局限性,没有将传统法律与现实国情充分结合。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选必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法律始终把它的作者的世界图景包含在抽象的形式中,而每一历史的世界图景都包含一种政治——经济的倾向,这种倾向一句的不是这个人或那个人所想的事物,却依据的是事实上掌握政权并因之掌握立法的阶级所实际打算造成的事物。每一种法律都是由一个阶级里大多数的名义建立起来的。
——「德」奥斯瓦尔德·斯宾格勒著,齐世荣等译《西方的没落》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通过学习,请提取以上一幅或多幅图片信息,围绕“法律转型与社会变迁”,任选角度,自拟论题,展开论述。(要求:主题明确,史论结合,表述清晰)
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系统整合了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5000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是一部体现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
——选必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2012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188条第1款规定: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没有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其到庭,但是被告的配偶、父母、子女除外。
谈谈你对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当代价值的认识。
我们在采纳先进法制文明的同时,必须对本国的法律传统和现实国情持有清醒和尊重的态度,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最终实现中华法制文明的伟大复兴。
THANKS
图1:《云梦睡虎地秦简》
法律转型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新法也能推动社会发展。
西周统治者为维护社会等级秩序,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但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礼崩乐坏,分封制崩溃,井田制瓦解,铁犁牛耕的出现,使社会经济有了长足发展,旧的贵族等级体系开始瓦解,新兴的地主阶级兴起。诸侯国君出于争霸需要,纷纷采用以韩非为代表的法家思想,用法与刑管理国家,逐步建立起君主专制政治制度。其中,商鞅顺应历史潮流,参照魏国李悝《法经》制定《秦律》,在秦国颁行了一系列法令,如“废井田,开阡陌”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行政管理上普遍推行郡县制,县的主要官员由君主任免等。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空前统一的封建国家促进了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推动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
法律的实质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应,当社会政治经济变化,法律也随之转变,事实上体现了每个时代统治阶级的意志。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图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法律转型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新法也能推动社会发展。
随着近代民族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清政府统治危机逐渐加深,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运动在全国迅速广泛地开展起来。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君主专制。为了防止袁世凯专权,孙中山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国务员须副署临时大总统公布的法律及命令”,实际上确立了责任内阁制。在政治上,它以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主权在民”“平等”“自由”的原则,建立起中国历史上从来不曾有过的共和政体;思想上,传播了民主共和理念,推动了中华民族思想解放,促使社会经济、思想文化和社会风俗等方面发生新的变化,冲破了封建主义的藩篱,打击了帝国主义在华势力,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它没有解决近代中国社会的根本矛盾,没有完成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历史任务,这是当时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主义的影响导致的,具有一定的局限性。
由此可见,法律的实质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应,当社会政治经济变化,法律也随之转变,事实上体现了每个时代统治阶级的意志。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图3:《查士丁尼民法大全》
法律转型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新法也能推动社会发展。
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东罗马帝国继续发展,帝国境内工商业发达,6世纪查士丁尼在位时,拜占庭一度扩张,先后占领北非和意大利等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过去的法律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查士丁尼在位期间编订的《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剔除了法律中那些矛盾和过时的内容,使罗马法成为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地有效工具,它为新兴资产阶级的民权理论提供了思想渊源,为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和巩固提供了现成的法律形式。
由此可见,法律的实质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应,当社会政治经济变化,法律也随之转变,事实上体现了每个时代统治阶级的意志。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图4:《法国民法典》
法律转型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新法也能推动社会发展。
13世纪以后,随着王权的加强,法国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沉重打击了欧洲其他国家的封建制度。此后,法国在启蒙思想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一起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肯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把大革命中形成的小土地所有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确立了现代民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但也存在着许多局限性,每个人财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由此可见,法律的实质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应,当社会政治经济变化,法律也随之转变,事实上体现了每个时代统治阶级的意志。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图1到图2:从《云梦睡虎地秦简》到《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法律转型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新法能推动社会进一步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王室衰微,大国争霸,铁犁牛耕的出现,使社会经济有了长足发展,旧的贵族等级体系开始瓦解,新兴的地主阶级兴起。商鞅顺应历史潮流,制定《秦律》,其中“废井田,开阡陌”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权益;行政管理上普遍推行郡县制,县的主要官员由君主任免等,汉魏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不断推动了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发展。
但到了近代,随着清政府统治危机逐渐加深,民族资本主义的不断发展,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君主专制。为了防止袁世凯专权,孙中山颁布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实际上确立了责任内阁制,政治上建立起共和政体,思想上传播了民主观念,冲破封建主义的藩篱,促使社会经济、思想文化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发生了新的变化。
由此可见,法律的实质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应,当社会政治经济变化,法律也随之转变,事实上体现了每个时代统治阶级的意志。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
图3到图4:从《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到《法国民法典》
法律转型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映,新法能推动社会进一步发展。
6世纪查士丁尼在位时,拜占庭一度扩张,先后占领北非和意大利等地,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外来人口的增多,各种新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过去的法律不足以解决帝国疆域内出现的各种复杂的问题,《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剔除了法律中那些矛盾和过时的内容,使罗马法成为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成为维系东罗马帝国统治的有效工具。
随着13世纪以来王权逐步加强,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1789年法国大革命,沉重打击了欧洲其他国家的封建制度。同时在启蒙思想的影响下,法国19世纪以来颁布了包括《法国民法典》在内的“拿破仑法典”。该法典把大革命中形成的小土地所有制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由此可见,法律的实质是社会政治经济的反应,当社会政治经济变化,法律也随之转变,事实上体现了每个时代统治阶级的意志。
深入探究二:从旧法到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