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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穿越记之
探秘西欧庄园
西欧庄园
庄园之源 (形成由来)
庄园之人(居民构成)
庄园之地(土地划分)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课程标准:了解西欧庄园生活,知道庄园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
庄园之法(庄园法庭)
庄园之性(庄园性质)
庄园之特(庄园特点)
学习目标
自主学习
阅读课本38-40页,结合导学案,完成自主学习。
【知识梳理】
1.(1)9世纪、庄园
(2)自给自足、佃户、不自由的农奴
(3)自营地、份地
(4)保有权
2.(1)庄园法庭、领主
(2)工作人员
(3)公共秩序、罚金
一、庄园之源
When
8世纪,改革土地分封形式
9世纪,庄园流行开来
11世纪,庄园遍布欧洲
11世纪,以土地封赐而形成封建制度普遍存在
新课讲授
二、庄园之人
领主
农民
农奴
佃户
活动:身份认证
讨论:是否喜欢新身份?
领主 佃户
权利
义务
征收捐税
提供劳役
●通过劳动获得份地
●(自由农民)拥有自己的生产工具和财产,有份地保有权
给予佃户“份地”
中世纪欧洲农奴的生活状况
······住处一般是破陋的茅棚······据说,一顿好饭经常只包括两道饭菜,非常像粥的麦糊和非常像麦糊的粥······水果几乎没听过······肉食一年难得碰上几遭······
——《西方文明史》
农奴:地位低下、生活悲惨
二、庄园之人
7世纪法兰克王国的“农民请求委身文件”
立宇人某某,谨致来高庄严之某某大人阁下
如众所周知,我因衣食缺乏,无以为主,请求大人本笃信上帝之虔诚,与慈爱为怀善心,准许我委身于大人监护之下。我已如此作了。以后您必须供给我衣食,予我以帮助和救济,我将尽我的力量为您服务,不负您的援助与保护。
在我活着的时期,我将在合乎我一个自由人身份的情形下,为您服务,维护您的荣誉。我不得脱离您的统治与监护,将毕生投靠在您的势力与保护之下。因此,您我之间,如一方欲解除此种契约,必须付与对方若干先令作为赔偿;此种谅解,永久不得破坏。
(因此,将此种合同缮写两份,立约双方,各执一份)
——法学教材编辑部《外国法制史》编写组:《外国法制史资料选编)(上册)
思考:领主与佃户的关系?
领主与佃户之间是统治与被统治、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领主分给佃户份地,佃户有义务为领主劳动,他们之间具有契约关系。
一个庄园的图解
自营地
份地
共用地
三、庄园之地
活动:领主代表分地
自营地
领主自己保留,直接经营,占耕地的1/3到1/2。
份地
除自营地外的耕地。
共用地
庄园周围的林地、荒地等。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庄园里有手工作坊、磨坊和烤面包坊等,可以生产各种生活和生产所需的物品,除非万不得已,庄园很少出去采购,只有少数庄园不能生产的物品(如盐、铁)才从城市购买。
——《世界中世纪史》(西欧)庄园实际上是个独立的王国。
——《资本主义兴衰史》
问题:通过以上材料,你能归纳出庄园是个什么性质的单位吗?
四、庄园之性
审判书
根据习惯法/村法,特审判如下:
佃户A没有认真耕种领主的田地,罚款6便士。
佃户B家的家畜误入领主的园子,罚款6便士。
佃户C家去庄园以外磨面粉(领主的磨坊能够磨面粉),罚款20先
令。
庄园法庭
五、庄园之法
问题1:根据审判书的内容和教材,找出判决的机构、依据、惩罚方式、时间、地点、人员。
机构:庄园法庭;
依据:习惯法;
惩罚方式:处以罚金;
时间、地点、人员:不固定
问题2:通过上述问题的解答,我们发现庄园法庭具有什么权?
活动:三位佃户分别收到了审判书
司法权
材料一 13世纪庄园法庭档案留下这样的记录:
无权享用公共牧场但仍在牧场内放牧的人,侵犯了全体村民的权益,判令他们从牧场牵走他们的牲畜,从此不得占用牧场,违者还要被罚款;不按规定价格卖酒的人,也要被罚款。
材料二 地方法庭渐为封建领主保持······民间传言“司法获大利”,主持法庭诉讼竟成了大封建主的生财之道。
——《世界通史》
材料三 1300年埃尔顿庄园法庭档案留下这样的记录:
几个佃户被控告对领主运草的任务没有完成,而他们坚持自己没有违反义务规定,于是向法庭申诉,法庭依据习惯法确认:佃农有义务在草地里或领主院中将牧草垛起,但没有义务将牧草装上马车,最终佃户胜诉。
小组合作探究:通过以上材料,归纳庄园法庭有什么作用?
五、庄园之法
限制领主特权
维护庄园公共秩序
维护领主的利益
14世纪中后期,英国以农奴劳役为基础的庄园制度瓦解,原来依附于封建主的农奴成为独立小农,但也失去了封建主对农奴保护的义务······
—徐生忠《15至17世纪中英两国流民问题比较研究》
庄园是一个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同桌讨论:结合材料和所学,中世纪西欧庄园有什么特点?
六、庄园之特
西欧庄园制度的基础是农奴制度;
西欧庄园是一种基本上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单位;
西欧庄园具有较强独立性,有自己的庄园法庭。
●
●
课堂小结
领主
佃户
共用地
份地
封君封臣制
独立的自给自足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庄园法庭
自营地
农奴
农民
独立的政治单位
农奴制为基础
自给自足的经济单位
庄园
根据学习目标,用思维导图的方式将零乱的知识点归位(写序号即可)
课堂小结
共用地
西欧庄园是封建领主在经济上剥削、政治上统治农奴的基层单位,也是封建社会农业生产的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是西欧中世纪社会的基础。
1.房龙的《人类的故事》中这样描述庄园:“中世纪的骑士同时也是拥有田产的乡绅……少有出现必须付钱购买某种物品的情形…他们的庄园里能够出产供他和他的家人吃、喝、穿的一切物品。”由此可以判断中世纪庄园经济的特征是( )
A.商品经济发达 B.基本自给自足
C.严格禁止竞争 D.自耕农为主体
B
课堂练习
课堂练习
2、下列属于西欧中世纪庄园中的佃户的基本义务有( )
①为领主提供劳役 ②出席庄园法庭
③利用庄园法庭维护自己的权益④在“共用地”上为领主种蔬菜
A.②④ B.①③ C.①② D.①②③
C
3、1250年英国诺丁汉姆郡某村的村法是该村所有成员同意并盖上“村庄共同体”的印章后颁发的。该村村民通过不断和领主进行斗争,最终形成了有利于维护村民利益的法律条文。材料表明“村法”有利于( )
A.瓦解庄园经济 B.扩大村民的份地范围
C.免去村民的劳役义务 D.在一定程度上限制领主的特权
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