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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标要求:
通过了解三国两晋南北朝政权更迭的历史脉络、隋唐时期封建社会的高度繁荣,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的制度变化与创新、民族交融、区域开发和思想文化领域的新成就。
选官制度
官吏是统治的基础
官僚的正式权力来自皇帝。皇权的合法性和神圣性,是官僚政治的权威来源和观念支柱。皇帝必须保持对官僚的足够控制力,包括施加奖惩制度升黜奖惩的能力,以维系日常法制和功绩制。
——阎步克《波峰与波谷》
九品中正制
(1)创立:曹魏时期,曹丕采纳吏部尚书陈群建议推行
(2)选官标准:家世、德才→家世(门第)
西晋时期演变为主要看中家世
(3)选官程序:中正官(士族门阀)→评定等级→授官
(4)评价:
①进步性:由于中正官为中央派出,将选举权收归中央,有利于巩固中央集权。
②局限性:考核标准主观随意,后期沦为士族门阀统治的工具(实质),最终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局面形成。
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
选官制度
官吏是统治的基础
随着门阀世族的衰落,九品中正制在开皇年间被隋文帝废除,改为主要通过察举选拔官员。隋唐时期,……崛起的庶族地主阶级强烈要求加入政权,分享政治权力,唐代统治者也在治国方针上确立了“人尽其才,才尽其用”,“选天下之才为天下之务”的原则。从南北朝时代考试取士措施中发展起来的科举制便在这样的氛围中确立。
——邓嗣禹《中国科举制度起源考》
①随着经济的发展,门阀世族衰落,庶族地主势力增强,九品中正制不再适应社会需要;
②统治者打破门阀世族的政治垄断,为扩大统治基,加强中央集权,重视选拔人才;
③继承发展前代选官制度。
选官制度
官吏是统治的基础
隋文帝
隋炀帝
唐太宗
武则天
唐玄宗
宋太祖
光绪帝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正式形成
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
扩大科举取士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糊名法,锁院、誊录。进一步完善。
明:南北分卷制度;八股取士(僵化)1905年清末新政废除科举制度
明经科:主要考儒家经典
进士科:主要考试诗赋和政论。一般来说,进士科的考试难度更大,当时曾有一句话叫做“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武举:为选拔军事人才而设置的考试科目
殿试:皇帝亲策贡士的科举最高一级考试
选官制度
官吏是统治的基础
特点
以学识和考试成绩为准,标准具有客观性;
以考试的方式作为聘官依据,方式具有公平性;
不论贫贱皆可报名参加,范围具有广泛性;
持续时间长,时间具有延续性;
自由报名,通过考试差额录取
但是科举选官的范围较之九品中正制要广泛得多,一般地主子弟均有资格参加科举,这对排除当时门阀士族的残余势力,提高官员素质和改善吏治,都有着一定的进步意义。
——朱绍侯主编《中国古代史》
儒家学说在中国历史上地位的升沉演变,跟科举制度的发展演变正是同步的。
——金诤《科举制度与中国文化》
“太宗皇帝真长策,赚得英雄尽白头”
选官制度
官吏是统治的基础
积极影响:
①扩大了统治基础,加强了中央集权;
②打破贵族垄断官场情形,推动社会阶层流动;
③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④提高官员文化素质,提高行政效率;
⑤有益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和以儒学为核心的社会道德伦常;
⑥为近代西方文官考试制度所借鉴;
消极影响:
①注重考试成绩,忽视了对品德的考察;
②考试以儒学为主,忽视实用性,不利于科技的发展;
③八股取士,严重禁锢读书人的思想,使被选拔之人缺乏进取和创造精神。
④官本位主义(学而优则仕)。
走向公开与公平
三省六部制
中央官制
东汉中央官制
皇帝
三公
尚书台
六曹
太尉、司徒、司空
唐朝中央官制
皇帝
中书省
(决策)
门下省
(审议)
尚书省
(执行)
吏
户
礼
兵
刑
工
吏部
户部
礼部
兵部
刑部
工部
在做了在做了。
尚书省
执行诏令
最近朝中
人才不够啊……
来场科举考试如何?
中书省
起草诏令
可。
门下省
审核诏令
安排了安排了。
三省六部制
中央官制
特点:
①分工明确、彼此制约;三分相权、加强皇权
②以皇权为中心;
③节制君权:皇帝所颁布政令,未经政事堂通过,不能施行。
意义:
①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相权,加强了皇权;
②三省分工明确,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③集体决策,一定程度上节制君权,减少决策失误;
④三省六部制标志着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成熟,对后世影响深远。
唐初,为了三省之间协调行动,提高办事效率,三省首长定期在门下省的政事堂议事。唐高宗时,政事堂由门下省迁至中书省,由此确立了中书省的中心地位
唐玄宗开元年间,政事堂改称中书门下(有了独立行使权力的“中书门下之印”)原来只是开会地点的政事堂,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三省制演变为中书门下制,三省合一,决策与行政趋向一体化。
分权制衡与强化皇权
赋税制度
国家经济方面管理手段
租调制
租庸调制
两税法
贡赋
西周
春秋(鲁)
隋末至唐初
唐中后期
编户齐民
初税亩
秦汉
魏晋至隋末
时期 税制 特 征
西周 井田制 (公田课税、贡赋) 井田制分公田、私田
春秋 齐国,管仲,初税亩 不论公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是我国征收土地税开始
秦汉 编户齐民 户口登记,收取:田租(土地税)、算赋和口赋(人头税)、徭役、兵役
赋税制度
国家经济方面管理手段
男子授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女授露田20亩,不授桑田。死亡者或年满70岁后免课者,露田归还国家。桑田为世业,身死不还官,露田均不得买卖,桑田也限制买卖。
——《魏书》卷一百一十译编
均田制的意义
使政府控制的自耕农数量大大增加,在一定程度抑制了土地兼并,保证了赋役来源,从而增强了中央集权
魏晋
租调制
北魏
均田令
一夫一妻
唐初
租庸调制
21-59成年男子
隋朝
大索貌阅
输籍定样
大索貌阅:隋代搜括逃避赋役户口的举措。隋朝初年逃避赋役的现象十分严重,为增加政府控制的劳动人口,扩大剥削面,隋文帝于585年下令在全国整顿户籍,要求各州县按照户籍上注明的年龄和个人的体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有诈老诈小,如有不实,里正、党长要远配,此为大索貌阅。这一措施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输籍定样是一种古代法律文书的制作方法,用于确认土地所有权。 具体来说,它是指将地契、地租等土地相关文书的副本存入官府档案,同时将原件交由地主保管。 这样一来,即使原件丢失或损毁,仍然可以通过档案中的副本进行确认。
前提:政府拥有大量土地资源
赋税制度
国家经济方面管理手段
唐初赋敛之法曰租庸调 玄宗之末,版 籍浸坏,多非其实。及至德兵起,所在赋 敛,迫趣取办,无复常准。赋敛之司增数而 莫相统摄,各随意增科,自立色目,新故相 仍,不知纪极。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 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 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
——《资治通鉴》卷226
两税法出台的历史背景:
安史之乱,自耕农大量破产;
藩镇割据,征税来源锐减;
土地兼并,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不足;
租庸调制本身:百姓负担愈重,特权阶层却得以免税
税收对象
税收方式
注意事项
不分主、客户,以现居住地编户交税
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
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
杂役;夏秋两季征税
明确税收对象
扩大征税来源
以财产为征税标准
减轻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简化税收名目
减轻百姓负担
体现了从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的历史趋势
赋税制度
国家经济方面管理手段
每州各取大历中一年科率钱谷数最多者, 便为两税定额,此乃采非法之权令以为经制,总无名之暴赋以立恒规。
——[唐]陆贽:《翰苑集》卷 22
国家定两税,本意在忧人。①厥初防其淫,明敕内外臣: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奈何岁月久,贪吏得因循,浚我以求宠,敛索 无冬春。织绢未成匹,绿丝未盈斤。里胥迫 我纳,不许暂逡巡……昨日输残税,因窥 官库门。缯帛如山积,丝絮如云屯。号为羡馀物,随月献至尊。夺我身上暖,买尔眼前 恩。进入琼林库,岁久化为尘。
——[唐]白居易:《白居易集》卷 2《重 赋》
积极性:
①简化税收名目,扩大税收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②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③以货币为主要征税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
④是中国古代税制上的一次重大变革。
局限性:并没有减轻纳税农民负担
与时俱进,人民立场
《开皇律》
《开皇律》废除前代的鞭刑及枭首、辕裂等酷刑和孥戮相坐之法,刑罚定型为死、流、徒、杖、笞五刑;完善了“八议”和“官当”制度,使古代特权法走向系统化和固定化;还将北齐时的“重罪十条”列入法典,正式确立了“十恶”重罪,规定在《名例》篇中,对后世法律影响很大是隋代第一部成文法典,在篇章体例和基本内容诸方面总结和发展了以往各朝代的立法经验,为中华法系的典型代表——唐律提供了直接蓝本,成为后世立法的模板。《开皇律》代表了隋朝立法的最高成就,是法制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一部成文法典。
《唐律疏议》
《唐律疏议》是指唐初经几代统治者修纂完成的法典。 原名律疏,又名唐律、永徽律疏,是中国现存最古、最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全面体现了古代法律制度风格和基本特征,代表了中国古代立法的最高水平,共三十卷。
特点:以礼制律,礼法合一。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将儒家伦理道德与法律相结合(礼法合一,德主刑辅);立法审慎,内容周详,条目简明,解释准确,刑法适中,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选官制度
三省六部制
赋税制度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内容
特点
意义
租调制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庶族地主经济力量崛起
均田制
官员选拔更加公开和公平,中国古代选官制度走向成熟。
中央决策和行政体系日臻完备。
国家对农民的人身依附逐渐放松,征税的主要标准从人丁转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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