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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立志成才 报效祖国
1、立足时空观念,梳理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历程。运用唯物史观,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知道中古时期以来基督教和新教的主张,分析宗教伦理与教化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提高历史解释能力。
课标
要求:
时空坐标
《十二铜表法》颁布
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罗马民法大全》颁布
罗马法复兴
英国逐渐形成普通法
公元前450年左右
英国通过《大宪章》
宗教改革开始
“光荣
革命”
《权利法案》颁布
《法国民法典》颁布
392年
6世纪
11世纪
12世纪
13世纪
1517年
1688年
1689年
1804年
本课导入
希腊克里特岛有着辉煌的古代文明,这里的一些城邦,很早就有习惯法,也出现了成文法。在当地的一处遗址中,发现了公元前7世纪的石刻,上面的铭文记载了有关法律的内容。这就是早期的成文法。
克里特岛上的一处遗址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渊源:罗马法
《十二铜表法》
《罗马民法大全》
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其本质目的不是保护平民的利益,而是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
《十二铜表法》 《罗马民法大全》
时间 罗马共和国时期颁布 东罗马帝国时期颁布
背景 贵族与平民长期斗争 东罗马帝国海上贸易发达,经济发展迅速;之前的法律内容庞杂,使用不便
宗旨 主要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 主要是为了协调帝国内部各种利益关系
内容 对传统习惯法的记录和整理 大量法律文献的汇编
地位 古罗马第一部成文法 标志着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
联系 后者是对前者的继承与发展。
辨析比较
特别提示
罗马法的历史特征
①从地位上看,罗马法是古代政治制度的核心,是欧洲最早一部系统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是西方政治文明的起源之一。
②从形式上看,罗马法体现出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和形势需要而演变的特点。
③从内容上看,罗马法调整了财产关系,规定奴隶制度和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内容丰富,体系完善,涉及政治、经济、思想等许多领域。
④从作用上看,罗马法是维系帝国和巩固统治的强有力工具,对后世影响深远。
⑤从局限上看,罗马法体现出帝国统治者的意志和要求,其实质是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
(1)日耳曼法:中古时期,各日耳曼王国在记载和整理日耳曼人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2)教会法:由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度和颁布。
(3)罗马法复兴运动: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2、发展
概念阐释
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建立早期封建王国后所颁布的法律的总称。
日耳曼法的特点有:
①法律保护的中心和出以发点是团体,个人行使权利、负担义务都要受团体的约束;
②日耳曼法只适用于日耳曼人;
③日耳曼法不是抽象的法规,没有一般的原则规定,而只是一些解决各种纠纷的具体办法;
④注重形式,注重法律行为的外部表现。
知识延伸
罗马法影响后世法律的表现:
①法律内容:法律分为私法和公法,强调私法,如特权法、债权法、继承法等与个人关系密切的法律
②法律制度和原则:如法人制度、物权制度、契约制度、陪审制度、律师制度。以及私人权利平等原则、遗嘱自由原则和“不告不理”原则等
③法律概念和术语:如代理、不当得利、无因管理、法律行为等。
史料阅读
史料一 “法是一种自然的权力,是理智的人的精神和理性,是衡量正义的标准。”“真正的法律,是广泛流传于所有人之中的、永恒不变的、与自然和谐一致的健全的理性”。
——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
史料二 (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罗马法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恩格斯
根据史料一、二,概括罗马法中蕴含的基本原则或精神。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罗马法对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影响。
原则或精神:自然法则、理性精神、私法精神
影响:成为现代资本主义法制的渊源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3、形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背景:
11世纪,英国诺曼王朝建立后,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庭,派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
(1)英美法系[普通法系]
①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即普通法
②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③“光荣革命”后,《权利法案》颁布,英国的君主立宪制逐步形成,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④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3、形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背景:
法国王权加强,统一法律的步伐加快,法律体系日益成熟;在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2)大陆法系[民法系]
1804年,拿破仑颁布《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法国民事诉讼法》《法国商法》《法国刑事诉讼法》《法国刑法典》)一起被称为《拿破仑法典》。《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指欧洲大陆上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
法国大革命对法律建设有什么重要贡献?
思考点
①法国大革命推翻了旧王朝的统治,建立了资产阶级的统治,使启蒙运动中资产阶级的思想得以实现。法国大革命中,法国资产阶级颁布的一系列法律,充分体现了自由、平等、人民主权、社会契约等启蒙思想。
②拿破仑捍卫了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对资产阶级法律进行了总结,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异同
辨析比较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相同点 性质 都是资本主义法律体系
指导思想 都受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影响
背景 都以商品经济、资产阶级统一民族国家、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为基础
传统 都继承了中古时期的罗马法
不同点 法律渊源 以判例法为主,遵循先例 以成文法为主,强调宪法根本法地位,一般不承认判例的效力
立法与司法的关系 法官地位突出,可创立、解释先例——司法处于绝对中心地位 明确立法和司法分工,法官作用不太突出——立法处于绝对中心地位,司法处于从属地位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受罗马法影响较小 以罗马法为基础
主要代表 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 法国、德国、日本、意大利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背景: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的思想主张,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
基本特征
20
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法律由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20
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等。
20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无罪推定原则的核心意义在于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其主要内容有:
①对任何人有罪决定的宣告,只能由法院决定,其他任何机关和组织都无权决定
②强调证据裁减主义精神,法院应当用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不能推定或假设
③在判决生效之前,被告人是无罪的,不能因为其被逮捕、被起诉、被审判而认为其有罪。
课程延伸
无罪推定原则
史料阅读
材料 材料一:在《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延续英国先贤洛克的观念,归纳出“三权分立”的治理格局。其理论特点在于治理国家的三个权力部门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似乎能够支撑起一个稳定的平面:立法、司法、行政之间恰似“石头、剪刀、布”一样,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应该能够很好的治理一个社会(国家,或者国家之下的行政机构)。
——摘自何志鹏《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
材料二:“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资产阶级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
西方法律制度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的,它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每个人财产的多少往往决定着其法律地位的高低。直到20世纪,黑人、原住民和妇女还在为享有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局限性
重难拓展
近代西方法律思想的主要特点
强调依法统治 把法治作为治理国家和社会的主要方法,主张一切个人或机构都处在法律之下,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强调法律自治 法律与道德、宗教等手段相分离,具有独立性
主张司法独立 在司法中,强调形式公正或程序公正,反对掺入具有价值意向的道义原则等。
维护个人自由 坚持市民社会与国家的区分,维护作为私域的空间,以使个人不受政府、团体或他人的非法干预
主张法律稳定 反对朝令夕改。坚持法律的公开性和明确性,反对以秘密法律不教而诛,反对制度模棱两可的法律并随意解释。
知识延伸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建立有怎样的意义?
①否定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②调节、缓和社会矛盾,稳定资产阶级统治
③对亚洲及其他地区产生了广泛影响
④有利于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防止法官专断和任意处理问题,保持法律的公正。
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在帝国废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接受了基督教。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中古时期的基督教
(1)发展
基督教影响了中古时期欧洲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中古时期的基督教
(2)宗教伦理与教化
教化 教士们搜集和抄录经典,保存了一些宝贵的古典文化,宣讲了基督教教义
开办宗教学校和一些世俗学校,主要讲授宗教内容,也教授算术、几何、天文、音乐、文法、修辞和逻辑,在教育和文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宗教伦理 人们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基督教会都要介入,几乎所有的节日都与基督教有关。教会告诫人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恋别人的财物等,要求人们逆来顺受,忍受世间的一切痛苦。
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中古时期的基督教
(3)影响
材料一:路德认为人的灵魂获救靠自己的信仰,补考繁琐的宗教仪式;上帝面前人人平等;主张建立独立的民族教会和廉俭教会,力主用民族语言进行宗教改革。使人获得灵魂得救的自主权,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民族国家的形成。
材料二:1536年,加尔文出版《基督教原理》,主张信仰得救和先定论。永生与永罚、成功与失败,甚至贫富荣辱,都是上帝先定的,人的意志没办法改变。从神学的角度论证了世俗生活和个人奋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意识形态方面的依据。
史实阅读
基督教在中古时期的欧洲发挥了什么样的作用?
学思之窗
中古时期的基督教会成为罗马帝国古典文明的“传承者”和蛮族的“文明教化者”,对欧洲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的发展都起着重要作用。
因为基督教能满足当时大多数欧洲人的心理需要而且具有多种社会功能,所以它能在中古时期欧洲成为控制性的思想体系,占据主导地位。
对于西欧社会来说,基督教的宗教规范和宗教信仰对其立法和司法活动有着一定的影响,有助于使社会成员遵守法律和道德规范,维持社会秩序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2、近代新教
背景 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宗教 伦理 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影响 新教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
新教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新教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宗教冲突,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特别提示
正确认识新教的教化作用
①主张信徒自己阅读《圣经》,促使越来越多的人学会读书认字,促进了文化的普及。
②新教认为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是不是上帝的选民,激发了人们追求财富的热情。
③新教仍然坚持基督教的基本教义,束缚了人们的思想。
数字识记:
两个核心
法律 教化
一个渊源:罗马法 两个法系: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三个特征:三权分立、注重保护个人权利、程序公正和无罪判定 两个阶段:中古时期的基督教、近代的新教
两个影响:推动了文明进程和社会进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和思想
必备术语
①在罗马法的基础上,英国和法国分别发展了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
②近代西方法律的基本特征是立法和司法独立,强调保障个人的权利。
③基督教的宗教伦理不仅强化了基督教会对人们的控制,也具有一定的社会教化功能。
知识体系
1、早期罗马法规定,无论当事人的主观状态如何,只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完成,契约就具有法律效力;从公元前1世纪起,罗马法规定,海难、抢劫等不可抗拒的状况导致的违约,司法要予以救助并允许债务人抗辩。这一变化表明( )
A.罗马共和国开始注重社会平等问题
B.法律体制的公平得到统治者的重视
C.商品经济发展推动了罗马民主改革
D.成文法取代了习惯法是历史的进步
B
课堂检测:
2.有学者指出,到17世纪,在允许教会法和教士发挥一定作用的情况下,查尔丁尼的《罗马民法大全》已经成为欧洲大多数国家的普通法,补充着当地法律和习惯的不足。其意在说明( )
A.教会专权阻碍罗马法的传播
B.罗马法对近代西方影响巨大
C.宗教法规所发挥的作用有限
D.欧洲现代法律不断得到完善
B
课堂检测:
3.近代英国宪法包括为数众多的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以及宪法判例,没有统一的宪法法典。这些以普通法律、政治习惯等方式表达出来的宪法与普通法律和政治习惯虽然在表现形式上并没有区别,但在实际的政治生活中却有具有宪法性效力。这表明( )
A.英国宪法主要是不成文的习惯法
B.英国缺乏建立法治国家的意愿
C.尊重传统是英国政治的突出特点
D.英国人对宪法的理解存在差异
课堂检测:
C
4.恩格斯说过:“当拿破仑推翻了执政内阁的资产阶级统治,恢复了秩序,巩固了农民土地占有的新条件并在自己的民法典中加以肯定,把外国军队越来越远的驱逐出法国国境的时候,农民就欣喜若狂的归附于他,成了他的主要支柱。”这说明拿破仑( )
A.确立了资产阶级社会的立法规范
B.致力于减轻农民的负担
C.推动了资产阶级统治秩序法制化
D.对外战争取得重大胜利
C
课堂检测:
5.在剑桥大学的一次会议上,本特利博士的神学博士学位被取消。本特利却没有获得任何申辩的机会。1723年王座法庭裁决恢复了本特利的神学博士学位。担任该案首席法官的普拉特评论道:“此次会议在对他进行与之不利的指控、降低其资格的时候,拒绝听取他的申辩,这与自然公平是不相容的”。这里的“自然公平”指的是( )
A.程序公正
B.无罪推定
C.证据充足
D.法条公正
A
课堂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