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教案 ——高中历史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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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教案 ——高中历史人教统编版选择性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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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10-30 18:4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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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简介

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教 学 设 计
教学目标
1.通过分析罗马法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形成和特点,培养时空观念、史料证实、历史解释的素养。采取史料交流、专题研讨、对比分析等方式,引导学生了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不同法系的特点,以及西方法律制度对当今世界的影响。
2.通过分析西方法律制度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法律内容上和司法实践过程中的特征,培养历史解释的素养。采取实例分析研讨的方法,通过当今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法律制度,借助于思想政治课的内容,引导学生了解西方国家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和其法律局限性。
3.通过分析宗教对中古时期欧洲的影响宗教伦理与教化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影响,培养时空观念和历史解释的素养。结合中世纪欧洲的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事例,认识宗教在文化传播、思想教化方面的影响,同时注意全面认识宗教对西方国家的影响。
教学重难点
重点:罗马法的特点;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不同法系的特点、影响;西方宗教伦理在对民众教化中的作用和影响。
难点: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的不同特点;全面认识宗教在思想教化方面的作用。
课前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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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过程
【导入新课】
出示材料:
你有权保持沉默;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可以作为不利于你的证据;你有权利获得辩护律师的帮助;如果你无力聘请,将会为你指定一名律师并由州政府承担律师的费用。
——摘编自【美】卡罗尔·S·斯泰克编,吴宏耀等译:《刑事程序故事》,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46-147页
【师】:同学们在观看欧美或是香港警匪电影时,应该对材料一中这句台词印象颇深,这就是著名的“米兰达警告”。发出这样的警告不只是警察擒获嫌犯时的例行程序,其中更隐含了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沉默权制度。这一制度始于英国,后在美国推行,并影响了欧洲诸国,以及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其所蕴含的程序正义原则,为世界各国法律所遵守。但若追溯历史,其实古罗马时期就有类似的法律格言:“不得强迫任何人做出对其不利的证词”。如同“米兰达警告”的前世今生,西方法律有悠久的历史渊源,许多法律精神与原则延续至今。而在精神世界领域,基督教自兴起以来,《圣经》的教义就逐渐传播至西方世界的各个角落,其所宣讲的伦理道德,深刻影响了人们的生活与思想意识。基督教连同西方法律制度一起成为维系西方文明的重要支柱。
那么,近代西方法律体系是如何逐步发展完善的?有怎样的特征?宗教伦理又是如何影响社会生活的?我们带着这些问题,进入“溯源之旅”。
【新课讲授】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
所谓罗马法指的是公元前6世纪末到公元7世纪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的总和。公元前8世纪左右,罗马建城,最初是没有固定成文的法律,而是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贵族垄断且随意曲解法律,造成了平民和贵族之间出现了严重的矛盾。公元前509年,罗马成立了共和国,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之间的矛盾,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共和国颁布了《十二铜表法》,将法律刻在12块铜表上,
出示图片:
【师】:这是《十二铜表法》的一些法律条文,它的颁布有怎样的影响?
【生】: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使审判量刑皆有法可依,限制了贵族对法律的随意解释,一定程度保护了平民的利益。
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的《罗马民法大全》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出示图片及材料:
【师】:以上法律条文体现了哪些法律原则?
【生】:无罪推定、思想自由、谁主张,谁举证、保护未成年人等。
【师】:罗马法是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其发展完善历经千年,至今历久弥新。
出示表格:
罗马法发展史
罗马共和国 前期(前6世纪-前3世纪) 初期贵族垄断习惯法解释权,平民斗争不断。后元老院成立十人立法委员会,他们到希腊考察法制后,编成《十二铜表法》,该法是罗马第一部成文法,但仅适用于罗马市民,维护奴隶主阶层利益。
后期(前3世纪-前1世纪) 奴隶制经济发展,经济生活复杂化,对外战争胜利,版图日益扩大。罗马设置内事、外事裁判官,调整罗马市民、被征服地区及其之间的关系,侧重私法,扩大了罗马法适用范围。
罗马帝国 前期(前1世纪-3世纪) 此时期法学家活动日益加强,罗马法学研究兴盛。随着皇权逐步加强,皇帝敕令逐渐成为法律内容的主要渊源。
后期及查士丁尼时期(3世纪-6世纪) 奴隶制社会没落和崩溃时期。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谋求罗马昌盛再现,挽救垂危的奴隶制,组织法学家对罗马法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编纂,统称为《罗马民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发展到最发达、最完备的阶段。
——摘编自曾尔恕主编:《外国法制史》,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52-60页。
【师】:根据表格,概述罗马法发展演变的历程,并指出推动罗马法发展完备的因素。
【生】:历程:习惯法——成文法;公民法——万民法;侧重公法——重视私法;零散——体系完备等。
因素:奴隶制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体制的变化;借鉴外邦经验;法律裁判官的司法实践;法学家的活动。
【师】:著名法学家耶林曾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这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罗马法何以征服世界,而且是“最为持久地征服”呢?我们必须挖掘罗马法的思想精神。
出示材料:
法的始端应导源于法律,因为法律乃是自然之力量,是明理之士的智慧和理性,是合法和不合法的尺度……它适应了所有时代,产生于任何成文法之前。
——【古罗马】西塞罗著,王焕生译:《论共和国论法律》,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190页
罗马的《学说汇纂》宣称:“根据自然法,所有人都是生来自由的”,“根据自然法,所有人都是平等的”。
——【美】约翰·麦克西·赞思著,于庆生译:《法律的故事》,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1年,第190页
【师】:根据表格及两则材料罗马法蕴含的基本精神。
【生】:自然法精神、理性精神、私法精神等。
【师】:法律体系的逐渐完备没有帮助罗马帝国阻挡住北方蛮族的刀斧,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西欧进入了中世纪。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
日耳曼法,是日耳曼人入侵西罗马帝国建立早期封建王国后所颁布的法律的总称。日耳曼法起源于日耳曼人原有的部落习惯,后来日耳曼法开始走向成熟,最终与罗马法的并存。主要有:《西哥特法》、《勃艮第法》、《萨利克法》和《里浦尔法》。由日耳曼习惯和罗马法相融合而成,带有氏族公社的残余。法律适用采取属人主义原则,即日耳曼人适用日耳曼法,罗马人适用罗马法,二者相抵触时以日耳曼法为准。
出示图片及材料:
日耳曼法的审判方式有:
神判法 决斗法
教会法:教会法又称寺院法、宗规法。但在法学著作中则通常专指中世纪罗马天主教的法律。在西欧中世纪,天主教会是封建制度的社会支柱和国际中心,在经济上、政治上和思想上形成巨大的统治力量。教会与世俗政权之间经常发生权力之争,但又互相配合,以维护封建统治。教会法就是在这一形势下,以基督教神学为思想基础,吸收了若干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它既适用于教会事务,也适用于许多世俗事务,是西欧中世纪的一种重要法律。
出示材料:
西欧中世纪法制由日耳曼法、罗马法与教会法构成。日耳曼法在西欧中世纪早期占据统治地位,带有原始民主性;教会法是天主教会制定和颁布的法规总称,对中世纪西欧社会影响巨大。公元12世纪以后,西欧商品经济获得迅速发展,西欧大陆掀起了以继承罗马法为内容的轰轰烈烈的法律改革运动。各国封建君主都乐意采用罗马法,借以论证君主的权威,摆脱教皇的控制。三支性质不同的法律体系适应统治需要相互渗透与融合,成为西欧中世纪法发展的独具特点。
——摘编自叶秋华:《西欧中世纪法制发展特点论析》,载《南京师大学报(社会科版)》,1999年第6期
【师】:根据材料概括中世纪西欧法制的基本特点,并解释罗马法得以复兴的原因。
【生】:特点:诸法并行,相互渗透:世俗法与宗教法形成二元格局。
原因: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复兴;罗马法系统相对完备;王权挑战教权。
【师】:日耳曼法、罗马法、教会法三支法律体系的冲突与融合,对近代两大法律体系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出示图片及材料:
贝叶挂毯上的诺曼征服(1066年)
11世纪,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普通法的产生与1066年诺曼征服有着密切的联系……(诺曼征服后)一方面保留了地方法院的继续运作,另一方面,对司法也进行了全面的介入。
——蒋啸《判例法研究》
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使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此为普通法。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
出示材料:
(1)基础:13世纪以后,随着王权的加强,法国法律的统一步伐加快,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2)形成:
①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此后法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14年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4部法典一起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
②《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民法系,又称“大陆法系”。
出示材料及图片:
《民法典》共有2281条,分为3篇、35章。它宣布保护私有制度,规定一切动产、不动产的私人所有权都是绝对的,受到法律严格保护的。法典根据法律上公民平等的原则,规定一切人都享有民事权利。对于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契约,法典给予了特别的重视,规定了一系列保障契约自由和契约法律效力的条款。法典在父权、夫权、妇女地位、离婚事件、继承权等问题上,有明显的封建家长制和男子为主宰的色彩。但在整体上,如恩格斯所说,这部法典“总括了革命的全部法规,在法律上承认了整个这种完全改变了的秩序”是一部“典型的资产阶级社会的法典”
出示图片:
出示材料:
英美法系的法官在拿到一个案件时经常会问:“我们以前是怎么处理的?”他们必须寻找判例并与手上的案子进行比较研究,因为构成英美法的原则和学说不是记载于任何法典之中,而是通过阅读先前的判决。而当大陆法系的法律职业者接触一个案件时,他们首先就是去法典中搜索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碰到法律上没有规定的难题时,他们很可能求助于法学著作而不是判例。
——滑锋平、饶艾:《西方两大法系判例之比较》,载《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3年第5期
【师】:根据材料并结合教材内容,分析两大法系体现出的不同特点。
【生】:英美法系以判例法为主要形式,遵循先例: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要形式,法律体系比较完整。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近代以来,西方各国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家们提出的资产阶级思想,制定了各自的法律制度。
出示材料:
如果我们过于纠缠大陆法系诸国与英美法系诸国之间的种种差异,我们将无法将西方法律作为一个整体与非西方国家法律加以区分。假如我们求之于对西方各法律制度均产生广泛影响的文化因素,例如基督教、政治民主制以及经济上的资本主义等,便发现这种影响并非在所有这些国家中都达到同样的程度……各种形式的西方法律均具有悠久而丰富的历史传统,它们或直接渊源于罗马法,或一直受到罗马法的实质性影响。
——【澳】G.萨维尔,贺卫方译:《西方法律的九个要素》,载《环球法律评论》,1991年第4期
【师】:阅读教材50页最后一段和51页第1段内容并结合材料,回答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生】:在历史渊源上,建立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历史传统悠久;
在法制理论上,在继承传统法律思想的基础上,融合了启蒙思想;
在国家权力结构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师】:在司法实践过程中,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师】:阅读教材51页第2段内容,回答近代西方法律制度有什么局限性。
【生】:局限性: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同时,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也有逐渐改进的过程。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中世纪的基督教
克洛维皈依496年 丕平献土756年 查理曼加冕800年
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在罗马帝国废墟上建立的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都接受了基督教。
抄录经典,宣讲教义 文化与教育为重要媒介
渗入到日常生活 严厉制裁违背宗教伦理者
博洛尼亚大学(官方拉丁文校名直译为“大学之母”)
基督教影响了中世纪欧洲人的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生活各个方面。
【师】:如何评价中世纪基督教的作用?
【生】:积极:客观上促进了人们的教化和文化教育的发展。推动了文明进程和社会进步。消极: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二)宗教改革后的基督教
【师】:宗教改革后新教的主张是什么?
【生】:(1)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自己阅读《圣经》,促进了文化的普及。(2)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3)认为人们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证明自己是不是上帝的选民,激发了人们追求发财致富的热情。
出示材料:
路德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
——马克思
新教信仰促成了一种新的社会伦理一现实苦行主义的形成,提倡勤奋、节俭、劳作、克制享乐,这种新的伦理改变了人们获得财富与支配财富的态度和动机。
——马克斯·韦伯
【师】:如何评价新教的伦理与教化?
【生】:积极: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消极:①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②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教派冲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③一些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
“异端”,遭到迫害。
课后总结
在古代罗马法、日耳曼法的基础上形成了近代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两大法律体系。两大法系对当今世界政治和法律产生了深远影响。宗教和政治相结合使基督教对中古时期的欧洲产生巨大影响,宗教成为西方国家对民众进行教化的主要手段。
板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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