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共15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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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共15张PPT)2023-2024学年高中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9.6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3-10-31 07: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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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5张PPT)
法律教化
礼法结合
司法独立
依法治国
法治——政令、刑罚——约束行动
德治——礼制、教化——内心自律
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汉朝《九章律》
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 郑国子产“铸刑书”
1.产生:
夏朝
商朝
西周
君王及奴隶主贵族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西周统治者建立了以宗法为核心的礼制,同时提出“敬天保民"的思想
(1)德治思想的渊源:西周的礼制和“敬天保民”思想
一、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礼法之争
材料: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
——《左传·昭公六年》
《禹刑》
《汤刑》
《九刑》
(2)法治思想的渊源:①早期国家可能已经有了法律
②第一部成文法——春秋郑国子产“铸刑书”
学派 治国思想 治国手段 理论来源
儒家
法家
孔子:①为政以德;
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
孟子:①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②民贵君轻
主张德治,通过道德教化民众。仁和礼的手段
人性善
韩非:①君主要以法、术、势驾驭臣下。
②君主赏罚分明,臣民必能守法奉令。
“以法为教”
“以吏为师”
法和刑的手段
人性恶
商鞅:保护新兴地主阶级利益
(2)德治与法治之争思想体现
2.德治与法治之争
(1)开始:春秋时期,郑国子产“铸刑书”引发讨论。
儒法之争的实质:寻求理想的治国道路之争(治理方式之争)。
(3)结果:儒家思想在当时受到冷落;法家思想得到统治者的重用。

①德治:
A、积极: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稳定秩序。
B、局限性:战国战乱不断,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无助于国君实现他们的强国抱负。并不适应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的需要。
②法治
A、积极: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在法家思想的指引下,秦国富国强兵,最终统一六国,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
B、局限性:过于强调刑罚,容易导致矛盾的激化和暴政出现。
(4)评价:
秦 朝
(1)秦朝:以法家思想治国,推动了律的编纂
◎ 把工作带进坟墓的秦简主人喜
◎《云梦睡虎地秦简》局部
汉 朝
(2)汉朝:沿袭秦律,
制《九章律》
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
(3)秦汉律令并行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以礼入法
1、秦汉时期——礼法分离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以礼入法
2、魏晋时期——律令儒家化
(1)原因:
①汉武帝以后儒家思想更成为主流思想,儒家知识分子以经注律。
②魏明帝在朝廷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了律令的儒家化。
(2)结果:
以经注律,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为量刑原则之一,
(3)目的:是维护儒家的三纲五常。
材料:《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把“五服”制度与法律相结合,凡亲属之间犯罪,在刑法方面的适用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中国法制史》
专门负责教授法律知识;培养司法人才,成为我国最早设置的专门从事法律教育的机构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以礼入法
3、唐朝——律令儒家化的完成
(1)法律——礼法结合
1)进程:
地位:《唐律疏议》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是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
2)特点:
唐律是礼法结合的典范,如对儒家伦理中的“孝”特别重视。
《唐律疏议》书影
恶逆者,常赦不免,决不待时。闻父母丧,匿不举哀,流;告祖父母、父母者绞,从者流;祝诅祖父母、父母者,流。诸犯死罪,若父母、祖父母年七十以上,无成人子孙,旁无期亲者,具状上请,流者鞭笞,留养其亲终则从流。 ——《唐律疏议》
【概念解析】
二、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以礼入法
(2)教化——提倡礼治 ,重视家训
3、唐朝——律令儒家化的完成
①提倡礼治:标志性法典732年《大唐开元礼》
>特点(地位)P47
②社会层面:重视家训,强化基层教化
基层教化:唐朝将这种经验予以推广,强化基层教化。唐朝出现了唐太宗教育太子的《帝范》、杜正伦《百行章》、李恕《戒子拾遗》、柳沘《柳氏叙训》等。这些家训,无一不是从儒家的伦理出发,教育子孙要谨守儒家的忠孝等伦理,要在行为规范上谨守礼法。
重视家训:颜之推的《颜氏家训》视为最早的“家族教育著作”。
延伸
思考点:
为什么法律与儒学的结合越来越紧密?
(1)政治上,符合维护大一统中央集权统治的需要
(2)经济上,符合小农经济下稳定社会的需要
(3)思想上,法家符合官僚政治的需要,儒学成为统治思想,理学的影响。
(4)历史上,秦朝仅用法家来治理国家,二世而亡。单一的治国思想的教训使两者的结合成为常态。
法律 教化
宋朝 基本沿用唐朝法律体系,制定的法律:《_______》《天圣令》,多以______为蓝本 ⑴__________逐步控制教育与科举,深入族规家训,广泛传播;(朱熹《家礼》、《小学》)
⑵宋朝以后,
_________投身__________,以______教化乡里
元朝 放弃唐宋法律,实践援引唐律
明朝 ⑴以唐律为蓝本制定《_______》 ⑵在司法实践中特别重视“____”,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开创了__________的体例 乡约改为宣讲________________的“六谕”。六谕主劝谕,但也有禁约成分,使乡约逐渐带有_________;
清朝 法典沿袭《大明律》,制定了《________》 ⑴乡约宣讲内容变成了________“圣谕十六条”和_______《圣谕广训》
⑵原本由儒学士人发起的教化百姓的乡约,经_____利用和推广而具有约束力,并与_____合流
宋刑统
唐律
大明律
律例合编

大清律令
思考:宋朝以后的法律有什么特点?
①多以《唐律》为蓝本。
②开创了律例合编的新体例。
程朱理学
儒学士人
基层教化
乡约
明太祖朱元璋
强制力
康熙帝
雍正帝
法律
政府
探究:根据所学内容和书本49页学思之窗,从宋朝到清朝,乡约所讲内容有何变化 有什么作用?
三、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礼法融合
变化:
主导者:从儒士乡绅到政府官吏
内容上:从儒家道德教化到宣讲皇帝圣谕
强制力:从自我约束到具有一定法律强制性
作用:
政治:有利于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经济:有利于发展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社会:有利于匡正民风,协调人际关系
思想:有利于儒家文化和传统道德的传播
时期 法治 德治/教化 礼法关系
夏朝 《禹刑》 《汤刑》 统治者可以随意残害奴隶 刑礼分野
商朝
西周 《九刑》 礼制、敬天保民
春秋战国 铸刑书(成文法)、法家法治 儒家德治 礼法对立
秦 《秦律》、严刑峻法 焚书坑儒
汉 沿袭秦律、《九章律》 以经注律:用儒家思想来解释律令 礼法结合
德主刑辅
魏晋 设置律博士,专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进一步推动律令儒家化
唐 《唐律疏议》:中华法系确立 礼治:《大唐开元礼》 社会:家训,基层教化
宋 宋承唐律:《宋刑统》《天圣令》 理学基层教育、乡约 约律分立
元 废唐宋法律,援引唐律
明 《大明律》、《问刑条例》律例合编 乡约:明太祖六谕 约律合流
清 《大清律例》 乡约:圣谕十六条、《圣谕广训》
材料一:在中国的传统社会……如果政府官员受儒家道德思想熏陶,尊奉儒家思想,就会贤明有德,就奉公守法。然而,当政府以道德的名义滥施暴政,人民很难判定什么是真正道德的。
——《潘维:什么是法治?—区分法治与法律,<宪法>与宪政》
材料二:由于礼的侵入,法律思想的德化,法律制度的儒化,使道德高于一切,法律始终处于从属地位。在人们的意识中道德的标准高于一切,道德意识较强,法律意识是服从于道德意识的。另外,由于德礼为先,属主导,将法的作用限制到一个极小的范围即罚以内,人们对于法的认识仅在于是镇压、惩罚,这样一来,人们避犹不及,更谈不上运用和掌握。——郑永流 萧伯符《再议中国法律思想发展的基本线索》
积极:
1、推动中华法系的形成与发展,弘扬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
2、以礼入法,以仁为本,慎用刑罚,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消极:
1、礼法结合,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模糊化,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及随意性。
2、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法治意识淡薄。
如何看待在“国家统治”和“社会治理”的过程中“礼法结合,儒法并用”这一特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