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18张PPT)
近代西方法律制
度的渊源及发展
一
拜占庭帝国皇帝查士丁尼大帝
在意大利罗马法院的广场上有一座正义女神的雕像。她神情肃穆,一手执宝剑,一手持天平,双眼被布紧紧蒙着。雕像的背后,有一句简洁的古罗马法律格言:“为了正义,哪怕它天崩地裂。”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渊源:前450年《十二铜表法》;6世纪《罗马民法大全》
发展:中古时期的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研究和传播
法律体系
基督教化
形成过程
确立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时间:1689英国确立君主立宪制后
内容:以遵循判决先例为原则
时间:1804年法国《拿破仑法典》形成
内容:重视成文法,强调宪法,法律体系完整,不承认判例的效力
特征:1.国家层面:权力制衡、三权分立;2、法律内容:重视保护个人权利;3、司法实践: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4、弊端:为资产阶级服务
宗改前
宗改后:表达了资产阶级的诉求,反对教皇权威,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发展过程
时间:1世纪产生于巴勒斯坦;4世纪成为罗马国教
内容:1、抄录古罗马经典,保存了古典文化;2、开办学校宣讲教义,但也教授算术、几何、天文等知识;3、介入人们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基督节日;4、劝诫人们孝敬父母、不许偷盗、奸淫、杀人、贪财等,但要求人们逆来顺受忍受痛苦。
评价:积极性:具有社会教化、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局限性:强化了教会对人的思想控制
古罗马及其法律发展进程
罗马共和国
罗马帝国
习惯法
成文法
公民法
万民法
前323年
476年
359年
前509年
前27年
1453年
前8世纪
前450年
535年
成文法
公民法
《十二铜表法》
《罗马民法大全》
即查士丁尼法
《查士丁尼法典》
《法学汇纂》
《法理概要》
《新法典》P18
概念解释
习惯法:是独立于国家制定法之外,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和社会组织,具有一定强制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在现代法律体系中,习惯法的作用大大减弱了,除了在非洲一些国家习惯法仍然在实际上起着比较大的作用外,在其他主要法律体系,习惯法已经不是主要渊源。但是,习惯法仍然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成文法:主要是指国家机关根据法定程序制定发布的具体系统的法律文件。成文法是"不成文法"的对称。国家机关依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表现出来的法
法律是国家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的工具,起到防范和惩处作用;教化是社会治理的工具,具有教育和引导功能
公元前3世纪,随着罗马共和国的扩张,颁布了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以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
罗马共和国扩张前,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成文法律。
公民法和万民法
【知识扩展】 结合四段材料,试评析古罗马第一部 成文法《十二铜表法》
第3表 不得为任何个人的利益制定特别的法律。
第8表 债权人有权拘禁不能按期还债的债务人。
第9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第11表 毁伤他人肢体而不能和
解的,他人亦得以同态
复仇“毁伤其肢体”。
保留了落后习俗
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一定程度限制了贵族特权)
维护贵族利益
保护私有财产
《十二铜表法》
罗马民法大全
背景: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商品经济的发展,罗马法进一步丰富发展
时间和颁布者: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意义: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罗马帝国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着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耶林《罗马法的精神》
罗马法在今天
结合材料及所学,指出罗马法如何征服世界的?
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观念具有永恒的价值;
②为近代西方法律提供现成形式,促成两大法系的形成;
③其创立的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至今仍适用。
(2)中古时期的法律
中世纪三大法律支柱:
日耳曼法、教会法、罗马法
日耳曼法 教会法 罗马法
日耳曼各国在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作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根据基督教神学,吸收了罗马法原则而形成的法律。是对古罗马法制文明的传承。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当时欧洲的商品经济迅猛发展,但法律制度仍然比较落后,不能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而罗马法司法发达,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
2.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
英美法系亦称“普通法系”、“海洋法系”,是指以英国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律总称。首先产生于英国,后扩大到曾是英国殖民地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其特点是注重法典的延续性,以遵循先例为基本原则。
红颜色的国家为英美法系国家
(1)英美法系
含义:
2.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发展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法系”或“成文法系”。是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
蓝颜色的国家为大陆法系国家
(2)大陆法系
含义:
【知识升华】 结合教材“历史纵横”以及所学内容,完
成两大法系的对比填空。
区别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的渊源
立法与司法的相互关系
受罗马法 影响的程度
判例法为主
成文法为主
法官地位不突出,强调宪法的根本法地位,立法处于中心地位
法官地位突出,司法处于中心地位。
以罗马法为基础
吸收部分罗马法
(拿破仑法典)
相同点:
①渊源:一定程度上受到罗马法、日耳曼法和教会法的影响,受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影响;
②本质:都是资本主性质的法律体系,维护资产阶级利益
(遵循先例)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国家权力结构层面:
2.法律内容:
3.司法实践:
(1)律师制度
(2)陪审团制度
4.局限性: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财富往往决定法律地位
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坚持程序公正与无罪推定:
律师制度
陪审团制度
2.对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评价
法律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维护了社会稳定
积极作用:
局限性:
①实质是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②存在等级性;
③黑人、原住民和妇女没有完全的公民权。
教化手段:
①教士搜集和抄录经典,保存了古希腊罗马古典文化
②教会开办学校(宣讲教义,也教授天文、逻辑、数学、辩论等)
③深入日常生活(人们的生老病死、婚丧嫁娶,教会都要介入;几乎所有的节日都与基督教有关。教会时刻告诫人们必须孝敬父母,不许从事违背基督教伦理之事,要逆来顺受、忍受世间一切痛苦。)
评价:
①保存了一些古典文化;②推动了欧洲文化和教育发展;
③培养了人们的道德,一定程度上缓和了社会矛盾;
④推动了西方法律的发展;⑤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欧洲人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2)宗教伦理与教化
2.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1)背景: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2)内容:
①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②新教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材料一:路德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 ——马克思
材料二:新教信仰促成了一种新的社会伦理——现实苦行主义的形成,提倡勤奋、节俭、劳作、克制享乐,这种新的伦理改变了人们获得财富与支配财富的态度和动机。 ——马克斯·韦伯
积极影响: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推动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书影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2.新教的宗教伦理与教化
(1)背景:宗教改革后,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
(2)内容:
①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
②新教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路德战胜了虔信造成的奴役制,是因为他用信念造成的奴役制代替了它。他破除了对权威的信仰,是因为他恢复了信仰的权威。他把僧侣变成了世俗人,是因为他把世俗人变成了僧侣。他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他把肉体从锁链中解放出来,是因为他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马克思《黑格尔法哲学批判》
消极影响:
①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②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教派冲突,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③一些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残忍迫害异见教徒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渊源:
发展:
罗马共和国: ;
罗马帝国: 。
《十二铜表法》
《罗马民法大全》
;
。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律
教化
宗教改革前:
宗教改革后:
特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强化控制,社会教化:孝敬父母、逆来顺受
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鼓励发财致富
思想解放,推动资本主义发展
作用
结论:法治与德治结合是巩固统治、治理国家的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