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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单元
明清中国版图的奠定
与面临的挑战
课标要求
通过了解明清时期统一全国和经略边疆的相关举措,知道南海诸岛、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是中国版图的一部分,认识这一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奠定的重要意义;通过了解明清时期封建专制的发展、世界的变化对中国的影响,认识中国社会面临的危机。
第12课 从明朝建立到清军入关
一、明朝政治制度的变化
二、海上交通与沿海形势
三、内陆边疆和明清易代
第13课 清朝前中期的鼎盛与危机
一、康雍乾时期的君主专制
二、疆域的奠定
三、统治危机的初显
明清专制主义的发展和影响
课标要求
通过了解明清时期统一全国和经略边疆的相关举措,知道南海诸岛、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岛屿是中国版图的一部分,认识这一时期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奠定的重要意义;通过了解明清时期封建专制的发展、世界的变化对中国的影响,认识中国社会面临的危机。
第12课 从明朝建立到清军入关
一、明朝政治制度的变化
二、海上交通与沿海形势
三、内陆边疆和明清易代
第13课 清朝前中期的鼎盛与危机
一、康雍乾时期的君主专制
二、疆域的奠定
三、统治危机的初显
了解明清两代经略边疆的相关举措,理解统一多民族国家版图的奠定及意义
政治上明确归属、纳入行政区划;
军事上疆域稳定、边防巩固;
经济上内地与边疆相需相靠、联为一体;
民族关系上融洽相处、相互认同。
课标要求
了解明清时期社会经济、思想文化的重要变化。
第14课 明至清中叶的经济与文化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局限
二、思想领域的变化
三、小说与戏曲
四、科技
明清时期商品经济发展的表现、思想文化领域出现的新变化
第12课 从明朝建立到清军入关
第13课 清朝前中期的鼎盛与危机
第14课 明至清中叶的经济与文化
第12课 从明朝建立到清军入关
一、明朝政治制度的变化
1.元末农民战争和明朝建立
2.中枢权力机构的变化
3.宦官专权
二、海上交通与沿海形势
1.郑和下西洋
2.戚继光平定倭寇
3.西方殖民势力东来
三、内陆边疆
1.明朝与蒙古族的关系
2.藏族和西藏地区
3.女真族和东北边疆
四、明清易代
1.明末农民战争
2.清朝确立对全国的统治
目录页
庙号 年号 在位时间 重大历史事件
太祖 洪武 1368-1398 明朝建立;废丞相
惠宗 建文 1398-1402
成祖 永乐 1402-1424 设内阁;郑和下西洋;亲征蒙古;设奴儿干都司
仁宗 洪熙 1424-1425
宣宗 宣德 1425-1435
英宗 正统/天顺 1435-1449/1457-1464 土木之变
代宗 景泰 1449-1457
宪宗 成化 1464-1487
孝宗 弘治 1487-1505
武宗 正德 1505-1521 王阳明心学
世宗 嘉靖 1521-1566 倭患严重;葡占澳门;本草纲目
穆宗 隆庆 1567-1572 俺答封贡;隆庆开关
神宗 万历 1572-1620 援朝抗倭;赋役征银;西学东渐;农政全书;满族兴起
光宗 泰昌 1620
熹宗 天启 1621-1627 农民起义
思宗 崇祯 1627-1644 荷西争台;天工开物
朱元璋
朱
堂堂大元,
奸佞专权,
开河变钞祸根源,
惹红巾万千。
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
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
贼做官,官做贼,混愚贤。
哀哉可怜!
——元无名氏《醉太平小令》
元末农民起义与明朝的建立
中书省
吏
户
礼
兵
刑
工
皇 帝
[胡惟庸]独相数岁,生杀黜陟,或不奏径行。内外诸司上封事,必先取阅,害己者,辄匿不以闻。四方躁进之徒及功臣武夫失职者,争走其门,馈遗金帛、名马、玩好,不可胜数。
——《明史》卷三零八
明初中枢机构
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并不曾设立丞相。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今我朝罢丞相……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实时核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皇明祖训》
吏
户
礼
兵
刑
工
皇 帝
废丞相
内阁
吏
户
礼
兵
刑
工
皇 帝
设内阁
据统计,在洪武十七年(1384)九月十四日到二十一日共8天的时间内,内外诸司奏札多达1660件,共3391件事情。平均每天要处理208件奏章、424件事。
时期 议政机构发展
太祖 十三年(1380) 春、夏、秋、冬四辅官 “协赞参事”。
十四年(1381) 翰林官兼平驳诸司平章事。
十五年(1382) 殿阁大学士备顾问:“大率咨询道理,商榷政务,评骘经史,而使之援据古今以对”。
成祖 创立内阁制度,翰林官辅政制度化、得以“预机务”:“天下事朕与若等共计之,非若六卿只分理也。”(成祖语)
宣宗 地位提高、执掌明确:一是“献替可否”(议兴议革),二是“奉陈规诲”(辅弼君德),三是“点检题奏,票拟批答”。
神宗 “部权尽归内阁”。
设内阁
祖宗设立阁臣不过文学侍从,而其重亦止票拟。其委任权力,与前代宰相绝不相同。
——《明神宗实录》卷五一一
(宰相)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缺一不可。即必须拥有议政权和必须拥有监督百官执行权。
——祝总斌《两汉魏晋南北朝宰相制度研究》
明朝宦官专权不是君权削弱的体现,而是君主专制强化的特殊形态。
通政司 司礼监 皇 帝 司礼监 内 阁 司礼监 皇 帝 司礼监 内
阁
票 拟 批 红
代批红
宦官专权
人主不亲政事,故事权下移,长君在御,尚以票拟归内阁,至荒主童昏,则地近者权益专,而阁臣亦听命矣。
——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三三
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首先,皇帝总揽大权,为提高治事效率,需要身边有贴近的辅佐;身份不高的近臣因接近皇帝、掌管机密、参与决策而逐渐获取大权,“外化”为朝廷重臣;而当其“外化”之后,帝王便会赋予新的近臣以权力,同时产生再度“外化”的可能。如此层层剥离,中枢权力围绕着专制君权,由内及外不断转移。
其次,中枢机构变化的走势,是由皇帝与官僚机构、官僚队伍的矛盾决定的:皇帝一方面要设置得力的办事机构,需要赋予它权力;一方面担心掌握权力的大臣权势日高,威胁到皇权,因此要另设亲信机构予以制约。中枢机构权力分立的格局,正是出于相互制衡的考虑。
——邓小南《中国古代史的纵与横》
明朝自从废除了丞相制度以后,逐渐演化出这样一个权力运作流程:凡是重大问题一定要先廷议,然后内阁票拟,皇帝批红;诏令出紫禁城还要六科审核;六科审核后,交通政使司转具体行政部门执行;六部同意下发的诏令是复本,正本从内阁到翰林院,准备修历史。就是这样一套环环相扣的制度,造就了明朝两百多年的稳定。
——王天有《君与相:明王朝的权力运作》
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
——《明太祖实录》卷68,洪武四年
禁濒海民不得私自出海。
——《明太祖实录》卷70,洪武四年
(永乐皇帝)沿用了父亲的政策,把所有的贸易都看做进贡体系的一部分。中国与海上世界的关系与它同陆上世界的关系,仍然存在着差别。陆上贸易基本是与蒙古人以及边境上其他民族之间的马匹交易,马是中国所需要的。做为交换,中国人提供各种各样的货物,最主要的还是茶、丝和纺织品……但是在南方海外,就没有这种经济动机。南方提供的东西对中国的经济没有什么是至关重要的,大多数商品只能说是异国特产。一些东西,例如胡椒、大米和各种香料是中国所需要的,但需要量不大。中国不依赖于其中的任何一种商品。……所有的贸易都应通过进贡体系开展,这是永乐皇帝的父亲的决定,永乐皇帝加强了这一体系而没有做任何的变动。
——王赓武《永乐年间中国的海上世界》
诸藩国遣使来朝,一皆遇之以诚,其以土物来市易者,悉听皆便。
——《明太宗实录》卷12
朝贡贸易,即入贡国家表明臣属于中国,愿意接受中国皇帝的册封,将本国或其他国家的奇珍异物以供品的名义进献给中国皇帝,中国则用丝绸、金银、瓷器等以“赏赐”的名义回赠。或中国派使臣出访主动“颁赐”,外国回赠品仍被视为贡品。
这种表面上的外交往来,实质上是官方的易货贸易,长期成为中国官方贸易的主要方式。为体现明王朝天朝上国的气度,明朝实行 “厚往薄来”的原则,对“朝贡”的国家回赠品要大大超过“贡品”的价值。
——《中国对外贸易史》
成祖疑惠帝亡海外,欲踪迹之,且欲耀兵异域,示中国富强。永乐三年六月,命和及其侪王景弘等通使西洋。
——《明史·郑和传》
明成祖还加强对南海诸岛包括西沙、东沙、中沙和南沙诸群岛的经营和管理。我国很早就对这些岛屿进行勘查和经营。郑和率领庞大的舰队下西洋,都对所经的南海岛屿进行反复的勘查,并对一些岛屿进行命名。如将西沙群岛的西部岛群命名为“永乐群岛”,将南沙群岛中较大的一个岛屿命名为“景弘(郑和副使王景弘)岛” ,另一个岛屿命名为“马欢(郑和译员马欢)岛”……这些命名,是明朝在那里行使主权、进行管理的有力证据。
——陈梧桐 彭勇《明史十讲》
他的七次下西洋,不但使明朝的中国人对南海的情况有了更多更真实的了解,这对有志于海外移殖的人帮助很多,给了他们极大的鼓励与保障,也奠定日后我国华侨在南洋经商、开垦的基础。
——陈捷先《明清史》
郑和船队大规模的访问对那些国家形成了巨大的文明冲击。一时间,“愿比内郡依华风”,“仰慕中国衣冠礼仪,乞冠带还国”之类的记载比比皆是。在这股“依华风”的热潮下,各国纷纷的遣使来华。其中,国王亲自率团来访者就是四国八次。渤泥国王麻那惹加纳乃因病客死中国,临终上表,愿“体魄托葬中华”,对中华礼仪文明倾慕之心,至死无悔。
——何芳川《文明视角下的郑和远航》
永乐八年“诏日本十年一贡,人止二百,船止二艘,不得携军器,违者以寇论”。
——《明史》卷322《日本传》
勘合(贸易凭证)
第一阶段:元末明初
日本各地大名组织武士、浪人、商人到中国沿海骚扰劫掠。
永乐十七年(1419年),辽东总兵刘江在望海埚大败倭寇,“自是海上数十年,民各安业”。
第二阶段:“嘉靖大倭寇”
日本室町幕府名存实亡,大名们支持向外掠夺。嘉靖二年(1523年)日本贡使为入贡资格发生争斗,沿途大掠,杀死明军将领多人。于是罢市舶,绝日本贡使。
“自鲁迨粤,海僵糜沸,江浙受祸尤酷。”
嘉靖朝45年间,倭患猛增到628次,占明时期倭患次数的80%。
“倭至扬州……突犯淮安,掠民船四十余艘,旋复入宝应,烧毁官民廨舍,掘县北土坝,泄上河水入,乃驾舟入溯东乡,由盐城至庙湾,入海居数日,开洋东遁。”(《嘉靖东南平倭通录》)
海防政策是明朝政府面对海疆危机作出的最初反应,因为海疆危机对王朝的稳定和安全已构成了威胁。不能不逼使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以应对。过去的研究偏重于认为明朝海禁政策是中国海洋发展收缩的开始,较宋元时期是一个极大的退步,殊不知宋元时期我们的王朝并没有遭遇海洋安全的威胁。明朝的海禁政策实际上是从维护海洋安全的角度出发的。这一海洋安全威胁是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其中包括航海技术的进步、世界经济从分散走向整体的进程等因素。
——摘编自王日根《明清海疆政策与中国社会发展》
实行海禁、闭关的可能性 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
实行海禁、闭关的必要性 来自海上的威胁:
明朝的倭寇;
明末清初的抗清力量;
西方殖民势力的东来;
其选编之法,凡城居者不用,尝败于敌者不用,服从官府者不用。 得四千余人,其前绍兵弊习一切反之。 遂以成军练之,期月皆入彀,再易月而偏部中法,无不以一当百也。
——《戚少保年谱耆编》卷一
倭贼勇而憨,不甚别生死,每战,辄赤体提三尺刀舞而前,无能捍者。
——王世贞《倭志》
嘉靖末,东南沿海,“倭患始息”(《明史纪事本末》卷55)。
戚继光在鲁、浙、闽、粤的抗倭,具有历史的正义性与民族性。或言史载“真倭十之三,从倭十之七”,以此认为这是一场国内战争。是为不然。其一,上述《明史·日本传》引文前有地域限制,即太湖以北地区。其二,上述引文前有“大抵”二字,仅概略言之。其三,真倭为主,所俘大隅岛主之弟辛五郎等现首京师,蒋洲在倭中谕山口、丰后二岛主源义长、源义镇放还被掠人口而具方物入贡,即是例证。其四,汉人为从,所掠人口,“男则导行、战则令先驱”,当然也有甘心助纣为虐者。其五,掳掠子女送回日本,即“以所掠象、奉、泰、宁子女,附舟于巢,髡首跣足,定拟次年归国”(《戚少保年谱耆编》)。所以,解民于倒悬、救民于水火的抗倭战争,其性质是一场在中国土地上进行的,反抗早期外来侵略的正义战争。戚继光在这场长达十五年的御倭斗争中,铸成为中华民族的民族英雄。
——阎崇年《论戚继光》
嘉靖年间,在倭寇队伍中起主导的决定作用的是“真倭”,即与日本国王、大名有密切联系的商人、浪人和武士,他们依靠武力……危害中国人民的性命财产,破坏了中国社会的安宁和生产的发展,其性质是外族对中国的一场掠夺性战争。中国海盗和“小民”的卷入,并没有改变倭患的性质。因为中国海盗在投靠倭寇之后,命运掌控在倭寇手里,只是充当帮凶和工具而已,起到为虎作伥的作用。
——彭勇《明史》
第三阶段:抗倭援朝
丰臣秀吉统一日本两年后发动对朝鲜半岛的侵略战争,即壬辰倭乱。战争延续了7年(1592-1599),丰臣秀吉死后战争终结。
时间 事件
1517 正德十二年 葡萄牙到达广东屯门岛(深圳东),建筑堡垒。
1521 正德十六年 明军驱逐葡萄牙殖民者,收复屯门岛。
1523 嘉靖二年 明军在广东新会海面击败葡萄牙舰船。
1553 嘉靖三十二年 葡萄牙借口商船遭遇暴风,请求在澳门晾晒货物。葡萄牙贿赂明朝海道副使汪柏得入据澳门。初搭棚栖息,后筑室居住,聚众至万余人,后在青州建立大教堂。
1605 万历三十三年 葡萄牙借口防御荷兰人进攻,在澳门建筑城墙和炮台工事。
申明约束,内不许一奸阑入,外不许一倭阑入,无启衅,无驰防,相安无患之为愈也。
——1614年两广总督张鸣冈上疏,《明史》卷325《佛郎机传》
明朝政府从未正式将澳门租借给葡萄牙人,故中国一直对澳门行使着主权与治权。
万历四十二年(1614),明廷制定了“海道禁约”,在香山县刻石立碑,内列禁蓄养倭奴,禁买人口,禁船骗饷(舶税),禁接买私货,禁擅自兴作房屋亭舍,如有违犯,即行治罪。三年后,在澳门附近的雍陌设参将,领兵千人扎营驻守。天启元年(1621),明朝毁掉了葡萄牙人所筑的青州城。
西方殖民者东来
万历四十七年(1619),荷兰人进攻澳门失败,抢占澎湖;
天启四年(1624),福建巡抚南居益派舟师进攻澎湖,荷兰人全部撤出。随后在台南登岛,修建安平城(荷名热兰遮城)、赤嵌城(均在今台南一带),并以此为基地与中国、日本进行贸易;
天启六年(1626),西班牙入侵台湾北部,侵占了台湾北部的鸡笼(基隆)和淡水;
崇祯元年(1628),明廷招抚海盗郑芝龙,任其为总兵官抵御牵制荷兰人;
崇祯六年(1633),荷兰人大举进攻福建沿海,被明军击溃;
崇祯十五年(1642),荷兰人打败台湾北部的西班牙人,独占台湾;
康熙元年(1662),郑成功驱逐了荷兰侵略者,收复台湾。
方位 重大事件 政策和影响
北方 对蒙古的战与和,“俺答封贡”(隆庆和议) 威德兼施,克诘戎兵,怀之以恩;以夷治夷、因俗而治。
西藏 封授僧俗首领,设置政、军机构,开设茶马互市
东北 设奴儿干都司,后羁縻统治
虽然明朝在广大边境地区不设置流官管理,也未曾都进行编户齐民,但以都司卫所的形式,仍然可以有效控制这些地区。这些地区的官民百姓,对明王朝也保持着高度的文化认同。这些地区仍然是明帝国版图的一部分。
——彭勇《明史》
明朝的边疆治理
为清朝中国疆域的最终形成奠定基础
改土归流
设立卫所
瓦 剌
鞑 靼
永乐八年(1410)至永乐二十二年(1424),明成祖五次亲征蒙古,取得部分胜利。
明代长城和九边重镇
正统十四年(1449年),明英宗亲征瓦剌,大败于土木堡,明英宗被俘。
瓦剌军队乘胜进攻北京,被击退。
嘉靖时,鞑靼俺答汗最为强盛。嘉靖二十九年(1550),俺答汗军队由古北口直抵北京城下,希望逼迫明朝扩大“贡市”往来,因蒙古各部“生齿浩繁,事事仰给中国”。
关于蒙古与明朝和好前,蒙古牧民的生活状况,《北狄顺义王俺答臣贡表》记载:“衣用全无,毡裘不耐夏热,段布难得。”《明经世文编》卷317记载:“生锅破坏,百计补漏用之,不得已,至以皮囊贮水煮肉为食。……每次攻城陷堡,先行掳掠,以得锅为奇货。”
穆宗隆庆五年(1571),明与蒙古达成和议。明廷封俺答汗为顺义王,其家庭成员和蒙古其他各部首领也受封官职,双方恢复通贡关系,并在大同、宣化一带开设互市,史称“俺答封贡”。
俺答封贡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结束了蒙古各部与明朝近二百年兵戈相加的局面。“三陲晏然,一尘不扰,边氓释戈而荷锄,关城熄烽而安枕。”(《明穆宗实录》卷五九)
第二,促进了蒙汉人民之间经济、文化的交流。“南京的罗缎铺、苏杭绸缎铺、潞州绸铺、泽州帕铺、临清的布帛铺、绒线铺、杂货铺,各行交易,铺沿长四、五里许。”(嘉靖《宣府县志》卷二0)
第三,再一次确立了蒙古各部与中央政权的从属关系,从长远看对我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巩固有重大意义。如果说后来满族建立的清朝对我国统一做出了贡献,那么早在清朝以前,俺答封贡就已经为这一历史趋势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清人魏源评价此事说:“不独明塞息五十年之烽燧,且为本朝开二百年之太平。”(魏源《圣武记》卷一二)
——摘编自王天有 高寿仙《明史:一个多重性格的时代》
明太祖下诏设置乌斯藏和朵甘思两个都指挥使司;
明太祖敕封藏传佛教各派首领为大国师和国师,利用藏族僧俗贵族进行统治;明成祖时期进一步提高藏传佛教领袖法王、王等封号,多封众建、以教固政;
明太祖时,在藏区设立多个茶马互市,开展茶马贸易;
明成祖时,开通自雅州(四川康定)至乌斯藏的驿道,促进与藏区的茶马贸易和经济文化交流。
满族的前身是女真族。女真族在明初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
万历十一年(1583),建州女真首领努尔哈赤统一女真各部。
万历四十四年(1616),努尔哈赤即汗位于赫图阿拉(辽宁新宾),定国号为后金。
万历四十六年 (1618),发动对明朝的战争。
天启元年(1621),夺取沈阳,后迁都沈阳,改称盛京。
天启六年(1626),围攻宁远(辽宁兴城),努尔哈赤受重伤而死,皇太极继承汗位。
崇祯八年(1635),皇太极将族名由“诸申”(女真)改为“满洲”;次年自称皇帝,改国号为清,欲进占中原。
1643年,皇太极死,子福临继位,年号顺治。此时山海关以外都在清的统治之下。
明亡后,明将吴三桂引清兵进山海关南下,共同镇压农民起义。公元1644年5月,清军入关,清政权迁至北京,建立了统治全中国的最后一个帝制王朝。
顺治二年(1645),清军攻克南京。南明弘光政权覆灭。
康熙元年(1662),南明永历政权覆灭。
康熙三年(1664),夔东十三家起义军被消灭,清朝统治完全确立。
第13课 清朝前中期的鼎盛与危机
一、康雍乾时期的君主专制
1.康乾盛世
2.君主专制的加强
二、疆域的奠定
1.统一台湾
2.中俄《尼布楚条约》
3.巩固北方边疆
4.稳定西北边疆
5.加强对西藏的管辖
6.清朝的民族政策
7.清朝的疆域
三、统治危机的初显
1.人口膨胀和矛盾激化
2.西方的侵扰和闭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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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乾盛世
清代前期,康熙、雍正、乾隆三帝均励精图治。政治上,皇权和中央集权加强,社会秩序稳定;经济上,财政收入在百余年的时间内,一直稳步上升,而国库也颇为充盈,康雍年间,国库存银最少时也有八百万两,至乾隆年间情况更好,国库存银大体上保持在七八千万两;疆域上,经过三帝不断开拓,陆地面积就有1300多万平方千米;在文化、民族、对外交往方面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达到了传统社会新的高峰。这就是为后人所称道的“康(雍)乾盛世”。
——倪玉平《清史:1616—1840》
奏折制度是清朝的开创。
康熙中叶,康熙皇帝允许一些亲信官员用奏折报告机密事件,派遣专人投送京师,不经过通政使司、内阁,直达皇帝。皇帝的批示,用朱笔写于奏折上面,发还执行。
绕开了如下常规的文书制度:
康熙朱批
朕体安善,尔不必来。明春朕欲南方走走,未定。倘有疑难之事,可以密折请旨。凡奏折不可令人写,但有风声,关系匪浅。小心、小心、小心、小心!
此等奏折,皆本人封达朕前,朕亲自览阅,亲笔批发,一字一句皆出朕之心思,无一件假手于人,亦无一人赞襄于侧。
凡有密奏,密之一字最为切要。臣不密则失身,稍有疏漏,传播于外,经朕闻知,则贻害于汝非浅,追悔莫及矣。
——雍正《朱批谕旨》
雍正以后,奏折应用的范围扩大,许多官员都获得了使用奏折的权力。奏折逐渐成为清朝最重要的官文书。
奏折具有密、速、详的特点。通过奏折制度,清代皇帝不仅能够多渠道地了解下情,对官僚机构及官员个人的控制也大为强化。
通过奏折制度,清朝皇帝不仅能够多渠道地了解下情,同时对官僚机构的控制也大为强化。由于写折官员都通过奏折与皇帝形成单线联系,皇帝就可以使不同等级、不同部门的官员进行复杂而秘密的互相监督,自己则从中充分施展权术,或进行“私人”感情笼络,或挑拨离间令臣下互相猜疑,使得官员们“涕泪如雨,肺肝感振”,反复表白“惟知有皇上,不知其他”。这种效果是以前很难达到的。
——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议政王大臣会议始于入关前努尔哈赤首创的八王共议国政制,由满族宗室王公及八旗高级官员组成。入关前是商议与处理军国要务的最高权力机构,入关之初不仅作为中枢机构继续存在于清中央,而且有所扩充,成员多时达数十人……议处政务包括:军事作战对策的筹划,重大案件的审断或复审,高级官员的选任与罢黜,律例典章行政制度的订立与完善,圈地、投充、逃人法的实施,汉藩王的安置及有关事宜的处理,八旗重要事务的商议等几乎所有重要政务,表明其仍是当时实际议处国家大政的最高权力机构。
——张研 牛贯杰《清史十五讲》
清代沿明制,以内阁为中枢机关,然不设首辅,权力分散。加之入关之初的议政王大臣会议、雍正以后奏折制度的推广和军机处的设立,均分割了内阁的权力。尽管如此,内阁并未被取代和取消,大量繁杂的例行公事仍由内阁办理。经过内阁的题本量相当大,一年“多至六七千道”……正因为如此,雍正后才增设协办大学士,以保证内阁人手,发挥其应尽的职能……据说乾隆帝通常晚膳后审阅内阁本章,偶尔有误,有关大学士必遭严斥,谁也不敢有丝毫懈怠……清代内阁是法定的国家最高政府机关;清代内阁大学士的品秩,大大高于明代内阁大学士的正五品,而为正一品,位列百官之上。
——张研 牛贯杰《清史十五讲》
军机大臣和军机章京无定员,由雍正特旨选任。军机处只有值房,没有正式衙门。因此人说军机处“无公署,无专官”。军机大臣常侍皇帝左右以备顾问咨询;参与军国大政的议论;面聆并按皇帝旨意,撰拟机要文书。军机处撰拟的上谕涉及核心机要的军国大事,不经由内阁,由朝廷直接寄出,又称“廷寄”,交由兵部驿站递相传送,极其迅速、机密。军机处是皇帝私人的秘书班子。
——张研 牛贯杰《清史十五讲》
清朝是满洲贵族所建,一些汉族知识分子受传统“夷夏”观念影响,对此多少有些排斥。一部分人不愿入仕清朝,甘愿隐逸山林,以明遗民自居;一部分人虽被迫出仕,但偶尔还是难免在诗文中流露出故国之思;更有一部分人坚决不承认清朝的正统地位,立志反清复明。清政府虽然标榜满汉一体,对许多汉族知识分子也多加重用,但对于思想控制从不放松。
——倪玉平《清史》
庄廷鑨《明史》案在叙及南明史事时,仍奉明朝为正朔,不承认清朝的正统,还提及明末建州女真故事,如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并称之为为“奴酋”,写明将李成梁杀死努尔哈赤的父祖,斥骂降清的尚可喜、耿仲明为“尚贼”“耿贼”,称清军为“建夷”“夷寇”等。最终,《明史》案处死的共70多人,18人凌迟。受株连的有200余人。
徐 骏: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
徐 骏: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
徐述夔:大明天子重相见,且把壶儿搁半边。
沈德潜:夺朱非正色,异种也称王。
“恩荣已千日,驱驰只一时,
知主多宿忧,能排难者谁”
“维民所止”
前期诸帝通过文字狱,打击威胁皇权的势力,泯灭了汉族知识分子的反清思想,士人从此噤若寒蝉,不敢再抨击黑暗的社会现实,而是埋头故纸堆,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与进步,造成了极其严劣的影响。
——倪玉平《清史》
郑经:台湾远在海外,非中国版图……若照朝鲜事例,则可。
——江日升《太歪外記》卷六
康熙:至于比朝鲜不剃发,不登岸、愿进贡投诚之说,不便允从。朝鲜系从来所有之外国,郑经乃中国之人。
——《明清史料·丁編》
康熙:台湾皆闽人,不得与琉球、高丽相比。
——《清圣祖实录》卷一零九
若弃其地、迁其人,以有限之船,渡无限之民,非阅数年,难以报竣。倘渡载不尽,窜匿山谷,所谓藉寇兵而赍盗粮也。
且此地原为红毛所有,乘隙复踞,必窃窥内地,鼓惑人心。重以夹板船之精坚,海外无敌,沿海诸省,断难安然无虞。至时复勤师远征,恐未易见效。如仅守澎湖,则孤悬汪洋之中,土地单薄,远隔金门、厦门,岂不受制於彼,而能一朝居哉?
臣思海氛既靖,内地溢设之官兵,尽可陆续汰减,以之分防台湾、澎湖两处。台湾设总兵一、水师副将一、陆营参将二、兵八千;澎湖设水师副将一、兵二千。初无添兵增饷之费,已足固守。其总兵、副将、参、游等官,定以二三年转升内地。其地正赋杂粮,暂行蠲豁。驻兵现给全饷,三年后开徵济用,即不尽资内地转输。盖筹天下形势,必期万全,台湾虽在外岛,关四省要害,断不可弃。并绘图以进。
——施琅《恭陈台湾弃留疏》
到光绪十三年(1887)台湾建省时大陆移民台湾及其后裔已有320万人。
雅克萨自卫反击战
1582年,哥萨克军洗劫西伯利亚;
1644年(顺治元年),哥萨克侵略军来到黑龙江流域,先后入侵喀尔喀蒙古、索伦等部;
1660年,清廷基本肃清黑龙江中下游沙俄势力,但其残部盘踞在尼布楚,并于1665年重占雅克萨;
1685年(康熙二十四年),都统彭春进攻雅克萨城,俄军败;1686年再次包围雅克萨,俄军投降。
一、以流入黑龙江之绰尔纳河,即鞑靼语所称乌伦穆河附近之格尔必齐河为两国之界。格尔必齐河发源处为外兴安岭,此岭直达于海,亦为两国之界……惟界于兴安岭与乌第河之间诸川流及土地应如何分划,今尚未决,此事须待两国使臣各归本国,详细查明之后,或遣专使,或用文牍,始能定之。又流入黑龙江之额尔古纳河亦为两国之界……
二、俄人在雅克萨所建城障,应即尽行除毁。俄民之居此者,应悉带其物用,尽数迁入俄境。
三、此约订定以前所有一切事情,永作罢论。自两国永好已定之日起,嗣后有逃亡者,各不收纳,并应械系遣还。
四、现在俄民之在中国或华民之在俄国者,悉听如旧。
五、自和约已定之日起,凡两国人民持有护照者,俱得过界来往,并许其贸易互市。
六、和好已定,两国永敦睦谊,自来边境一切争执永予废除,倘各严守约章,争端无自而起。
瓦 剌
鞑 靼
厄鲁特
喀尔喀
分支 地域 部别 与清朝关系
漠南蒙古 大体上同今内蒙古相合 察哈尔、科尔沁、土默特、鄂尔多斯等部 崇德元年(1636),漠南16部49贝勒在沈阳奉皇太极为“博克达彻辰汗”(宽温仁圣皇帝),臣服清朝。清对其封爵并与之联姻。
漠北蒙古 大体为今蒙古国地域 喀尔喀部,后分为土谢图汗、札萨克图汗和车臣汗三部 崇德三年(1639),喀尔喀遣使约定“九白之贡”,象征性建立臣属关系。
康熙三十年(1691),康熙亲自主持多伦诺尔(河北承德)会盟,在喀尔喀蒙古部划旗、颁布法律,明确由清廷对漠北实行直接管辖。
漠西蒙古 (瓦剌,卫特拉) 活动范围以今新疆伊犁为中心 准噶尔、和硕特、杜尔伯特、土尔扈特等部 康熙:三次亲征噶尔丹;晚年两次出兵西藏驱逐准部策妄阿拉布坦的势力,保证了对西藏的控制。
雍正:清军与准部大战于和通泊与额尔德尼昭,与准部长期对峙。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平定南疆回部大小和卓之乱,将天山南北两路纳入版图。
昔秦兴土石之功,修筑长城,我朝施恩于喀尔喀,使之防备朔方,较之长城更为坚固。
——《清圣祖实录》
札萨克(一旗之长)职责:总理旗务,管理属民;对中央有征戍奉调、遵从军令,以及会盟、进贡、朝觐之责。
盟长职责:在理藩院允准下,组织会盟事宜;调查各旗牧地之境界等,发生贼盗命案时札萨克报盟长审理,后报理藩院定夺;约束所辖札萨克,有扰累属民者报理藩院,查实后严惩;春季阅各旗之兵,令其修理器械,练习骑射等。
(1)顺治九年(1652),清朝册封五世达赖喇嘛,从此确立了历代达赖喇嘛都必须经过清朝中央册封的制度。
(2)康熙五十二年(1713) ,清廷册封五世班禅罗桑益喜为“班禅额尔德尼”,从此正式确立了“班禅额尔德尼”这个称号以及班禅在西藏的政教地位。
(3)雍正六年(1728)设置 “钦差驻藏办事大臣”,简称西藏办事大臣,后提高职权而全称为“钦命总理西藏事务大臣”。
(4)乾隆五十六年(1791),设立“金瓶掣签”制度。
(5)乾隆五十八年(1793),《钦定西藏章程》。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围绕三个基本点而制定:
第一,全面制定了西藏地方的主要制度:建立藏军;对西藏地方官职的设定、征收赋税、外事等做了具体规定。
第二,在肯定达赖喇嘛政治、宗教权力的前提下,对其施加约束:“金瓶掣签”制度等。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基本点,是大大提高了驻藏大臣的权力和地位:“一切事权俱归驻藏大臣管理”。
“善后章程”明确规定了西藏是清朝中央政府直接管辖的一个地区,极大加强了清朝中央政府对西藏的管理和统治。
——摘编自杨学琛《清代民族关系史》
理藩院是管理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事务的机关,其体制同于六部,地位列于工部之后。职官有尚书一人,左、右侍郎各一人,额外侍郎一人,其下又有属官若干人。主要官员由满洲、蒙古人担任。属官亦有少数汉军旗人担任。理藩院的职务是掌管内外蒙古及青海、新疆、西藏等地区的蒙、维、藏族事务,诸如政令、爵禄、朝会、刑罚等等。此外,理藩院也掌管一部分外交事务。凡与俄罗斯交涉事宜,皆归理藩院办理。
清前期在继承先秦至元、明时期历代疆土的基础上“自然凝聚”,又在18世纪末期全球化进程加快、“国际大棋局”日趋复杂的背景之下实现全国统一,巩固了中国对边疆地区的主权,其统一范围和程度超越以往的中原王朝。清前期在“西力东渐”“西学东渐”的特殊背景下,继承中国历代王朝开发、拓展的疆土,运用近代国际法与邻国划定了部分陆地边界,以官方全国性地图和《大清统一志》《大清会典》等典章制度的形式,同样使1300万平方公里的疆域具有国内法律的效力,从而明确了当时中国疆域的法律地位。
——邢广程、李大龙《清代国家统一史》
清代形势图
十七世纪中叶至十八世纪中叶,即清康熙雍正乾隆三朝,是清朝实现全国统一的重要时期。从整个中国古代史来说,是中国作为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形成过程的最后阶段。
清前中期土地人口变化情况
年代 土地面积(顷) 人口(人) 每人实得土地(亩)
乾隆十八年(1753) 7801142 138678258 4.25
乾隆三十一年(1766) 7807156 208095796 3.75
嘉庆十七年(1812) 7913939 361600000 2.19
道光十三年(1833) 7420000 398942036 1.86
——复旦大学经济系人口理论研究室 编《人口问题与理论》
清朝平定三藩和收复台湾后,废除了海禁政策,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颁布了开海贸易命令,“无论满汉人等一体,令出洋贸易,以彰富庶之治,得旨允行”。次年即康熙二十四年(1685),又宣布江苏松江(今上海)、浙江宁波、福建厦门、广东广州为对外贸易港口,并分别设立江海关、浙海关、闽海关和粤海关,中国的海关制度诞生。
康熙颁布实施开海贸易政策反映了这一时期东南沿海人民发展海外贸易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统治集团内部开海与禁海思想斗争的结果。
清朝之所以实行闭关政策,从深层次的原因来讲,中国当时还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国家,它自己完全可以供给了,一切都靠国内来解决,就不需要发展对外贸易。如果像欧洲一些沿海国家就不一样,它自己不能自足,它只能生产粮食,没有别的东西,必须要到别的国家去买。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因为满族是少数民族入主中原,它对汉族防范担心,就是怕汉族跟外国接触以后,滋生反清的思想、增强了反清的力量。所以它在中外通商关系里,如果发现中国人跟外国人交往就要治罪,治罪最重的是中国人,不是外国人,对中国人就是杀头,对外国人是圈禁,把他关在澳门,关几个月放走。另外还有一个原因,中国的地理位置处在东亚的一隅,跟世界联系较困难,不了解世界发展的大势,它也不去了解,因为国内的事情多得不得了。
——戴逸《清史三百年》
外商不得与中国商人直接贸易,也不能直接交税给海关,而必须经过清朝特许的对外贸易商进行贸易。这些贸易商习称为十三行,其实并不是十三家,有时可达四五十家。
十三行除了负责贸易,也负有管理约束外商的责任,如果外商有任何不守法行为,也由它们负责,因此责任也很重。
马戛尔尼要求签订正式条约:
1.允许英国商船在舟山、宁波、天津等处登岸经商。
2.允许英国商人在北京设洋行买卖货物。
3.在舟山附近划一小岛给英国商人居住和存放货物。
4.于广州附近得到同样的权利,英国商人自由往来不加禁止。
5.英国货物自澳门运往广州者,予以免税或减税。
6.英国商船按照中国所定之税率切实上税,不额外加征。
1.西洋各国前赴天朝地方贸易俱在澳门,设有洋行,收发各货,由来已久……其浙江宁波、直隶天津等海口,均未设有洋行,尔国船只到彼,亦无从销卖货物。况该处并无通事,不能谙晓尔国语言,诸多未便。
2.京城为万方拱极之区,体制森严,法令整肃,从无外藩人等在京城开设货行之事。
3.天朝尺土俱归版籍,疆址森然,即岛屿沙洲亦必划界分疆,各有专属。
4.况西洋各国在广东贸易多年,获利丰厚,来者日众,岂能一一拨给地方分住耶。
5.纳税皆有定则,西洋各国均属相同,此时既不能因尔国船只较多,徵收稍有溢额,亦不便将尔国上税之例独为减少。惟应照例公平抽收,与别国一体办理。
6.粤海关徵收船料,向有定例。
——《清高祖实录》卷1435
第14课 明至清中叶的经济与文化
一、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局限
1.农业的发展
①高产作物的引入
②农副产品的商品化
2.手工业的发展
3.商业的发展
①货币白银化
②区域间的长途贩运贸易
③地域性的商人群体
④工商业市镇的繁荣
二、思想领域的变化
1.王阳明心学
2.李贽的异端思想
3.明末清初三大思想家
三、小说与戏曲
四、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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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引进和传播的外来作物如甘薯、玉米、土豆、花生等具有耐干旱的特点,不需要很好的水土条件,这使地形崎岖和干旱贫瘠的土地得到了利用。
居民倍增 ,稻谷不给 ,则于山上种苞谷、洋芋或厥薯之类 ,深山幽谷 开辟无遗。
——同治《建始县志》
一亩收数十石,一也;色白味甘,于诸土种中,特为敻绝,二也;益人与薯蓣同功,三也;遍地传生,剪茎作种,今岁一茎,次年便可种数百亩,四也;枝叶附地,随节作根,风雨不能损,五也;可当米谷,凶岁不能灾,六也;可充笾实,七也;可以酿酒,八也;干久收藏屑之,旋作饼饵,胜用饧蜜,九也;生熟皆可食,十也;用地少而利多,易于灌溉,十一也;春夏下种,初冬收入,枝叶极盛,草秽不容,其间但须壅土,勿用耘锄,无妨农耕,十二也;根在深土,食苗至尽,尚能复生,虫蝗无所奈何,十三也。
——徐光启《农政全书》
高产 不择地 易种植
纤维作物 染料作物 园艺作物 油料作物 糖料作物 嗜好作物
棉 麻 桑 红花 紫革 栀子茜草 地黄 各种菜蔬 各种瓜类 各种豆类等 油菜 花生芝麻荏 大麻等 甘蔗 茶叶 烟草
槟榔 罂粟
明清时期主要经济作物
嘉(定)土沙瘠,宜木棉,不宜禾(水稻),而禾与木棉必相间种植,一年种稻,方可三年种棉。
——万历《嘉定县志》
春作悉以栽(棉)花为本业。
(棉)花财入筐,即为商贾所贩。
——康熙《嘉定县志》
地产木棉花甚少,而纺之为纱,织之为布者,家户习为恒业,不止村落,虽城中亦然。往往商贾从旁郡贩棉花列肆吾土,小民以纺织所成或纱或布,侵晨入市,易木棉以归,仍治而纺之。明旦复持以易,无顷刻闲。纺者日可得纱四五两,织者日成布一匹。
——天启《海盐县图经》
明清时期商品生产的发展,首先是农产品的商品化,而经济作物的广泛种植又是农产品商品化的起点。棉花、蚕桑,甘蔗、烟草是主要的经济作物。经济作物区粮食缺乏,粮食作物区则粮食自给有余,于是,粮食向经济作物区运销而商品化。例如,盛产棉花的江苏南汇、川沙两县的农民所种粮食仅够吃两个月,无锡县“乡民食于田者,惟冬三月”,其余各月均是“抢布贸米以食”。大量的农产品卷入了市场流通领域,从而打破了稻作农本经济的模式。也就是说,明清时期,一部分农民已经由过去为使用价值生产变为交换价值而生产了。农业生产开始出现了向近代化发展的趋势。
——摘编自彭雨新主编《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史》
发展产品加工及副业经营,调节农业忙闲。我国农副产品加工非常广泛,且有悠久历史。在产蔗区每年要加工数以万吨计的蔗糖,为适应不同消费对象的需要,还制成黑片、黄片、赤沙和冰糖等多种类型。这些加工大都利用冬季、初春或夜晚农闲时进行。如台湾榨糖“大约十二月,正月间始尽兴工,至初夏止”。广东一些地方“每初冬,遍诸村岗垄,皆闻戛糖之声”。“榨至清明而毕”。内江县的榨糖业,“入冬辘轳煎煮,昼夜轮更。”在梅产区,则“冬春之际,以落梅醅酒”出卖获利。松江棉区“农暇之时,所出布匹,日以万计,……衣食全赖此”。近海地区“大禾田既获,则以海水淋秆烧盐。”
——王达《我国传统农业中的多种经营及其历史经验》
官府资本的丝织工场固然有相当规模,民间丝织工场的规模也逐渐扩大。明清的私营丝织业,大体上已经脱离了家庭副业的性质,而以专业的机户或机坊为主。机户或机坊有很多是家庭工场,他们或者自备织机、从事原料生产;也有的缺乏资本,而由经营纱缎庄的账房提供织机与原料,产品则交给提供资本的账房。家庭工场之外,雇佣工匠生产的工场也存在着。徐一夔《始丰稿》的《织工对》中所述元明之际杭州的丝织工场不过是“杼机四五具”“工十数人”;明代中叶,杭州已经可以见到拥有织机二十余张的丝织工场。这一类雇佣生产的工场,在明清时代长江中下游的城市与市镇普遍存在。
——梁庚尧《中国社会史》
凡一炉场,环而居者三百家;司炉者二百余人,掘铁矿者三百余,汲者、烧炭者二百有余,驮者牛二百头,载者舟五十艘。
——屈大钧《广东新语》
机杼为阖镇恒产,男妇籍此养育者累累皆是。计其名,有络丝,有织工,有挽工(拽工),有牵经,有刷边,有运经,有扎扣,有接头,又有接收,有收绸,有看庄。或人兼数事,或专习一业。
——嘉庆《濮院琐志》
唐末至五代时期,白银进入流通。两宋时期,白银在政府收支中的地位日重;民间用银的习惯也超过前代。元世祖忽必烈建立了统一的纸币制度,最初就是以银为本位的,后来推行纸币制度,明令禁止民间白银流通,但实际上白银还是很普遍使用。明代中期以后,白银成为主要货币。《明史》记载,正统元年(1436)明英宗“弛用银之禁”、“朝野率皆用银”。万历九年(1581),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一切赋税、徭役统一折银缴纳,明朝政府正式承认了白银的本位货币地位。
白银货币化,将社会各阶层都毫无例外地卷入到市场之中。赋役的货币化,使农民必须把收获的粮食和家庭手工业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或者改种获利较高的经济作物,以换取白银向官府交纳。匠户以银代役,使工匠获得独立经营手工业的条件,促进了民营手工业的快速发展。而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加上役银摊入地亩的改革,户籍管理制度的松弛,又促进了商业的发展、商人的侨寓和定居化以及商品货币经济的繁荣。到明中后期,集市庙会贸易在各地迅速兴起,形成地方小市场的网络。商业发达的市镇大量涌现……从而形成相当规模的城市市场。由于社会分工的发展,各地自然条件和生活习俗的不同,区域市场也得到一定的发展……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晋商、徽商等各大商帮的崛起,长途贩运贸易的发展,又使国内市场逐渐突破区域性的地方市场向全国性市场发展。国内统一市场由此逐步形成,并通过广州-澳门-果阿-里斯本、广州-澳门-长崎、广州-澳门-马尼拉-阿卡普尔科和广州-澳门-东南亚等几条贸易航线,与世界连接起来,参与世界市场的建构。
——摘编自陈梧桐、彭勇《明史十讲》
国内的长途贩运贸易
中国市镇兴起于宋代,发展于明代,繁荣于清代。最发达的是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两个地区。按市镇经济职能来划分:
第一类,手工业市镇。这种市镇以生产一、二种或数种手工业产品著称。如苏州府的盛泽镇、震泽镇等以丝业市为主。以棉织业为主的手工业市镇有松江府的枫泾镇、洙泾镇等。
第二类,商业性市镇。这类市镇主要是农副产品和手工业品的集散地。
正统(明英宗年号)之后,帝王日渐怠政,官僚队伍渐失进取之心。与政治腐朽相应带来诸多新的社会问题。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导致传统农耕经济加速分化,许多农民流入城镇,从事商品生产,一批工商业市镇迅速崛起。与此同时,流民问题成为困扰社会的大问题。加之,明中期以后官方朝贡贸易衰落,私人海外贸易日渐兴盛,导致传统城乡经济结构内部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城镇居乡违礼越制的现象突出,社会各阶层“锱铢共竞”,形成了一股拜金逐利、奢侈享乐的社会风气。程朱理学构建的道德伦理支持下的社会关系发生了巨大变化,传统的伦理纲常、礼法秩序受到猛烈的冲击。急剧变迁的社会现实,使一些学者、文人开始意识到程朱理学无力解决商品货币经济带来的社会新问题,转而去寻找新的理论,构建新的意识形态。阳明心学以及随后兴起的各种思潮,就是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
——彭勇《明史》
良知者,孟子所谓“是非之心,人皆有之”者也。是非之心,不待虑而知,不待学而能,是故谓之良知。
——王阳明《大学问》
见父自然知孝,见兄自然知悌,见孺子并入井自然知恻隐,此便是良知不假外求。
——王守仁《传习录》
吾心之良知即所谓天理也。致吾心良知之天理于事事物物,则事事物物皆得其理矣。
——王守仁《答顾东桥书》
性无不善,故知无不良。……但不能不昏蔽于物欲。故学以去其昏蔽。
——王守仁《答陆原静书》
无善无恶是心之体,有善有恶是意之动,知善知恶是良知,为善去恶是格物。
——王守仁《年谱三》
人心是天渊,心之本体无所不赅。原是一个天,只为私欲障碍,则天之本体失了;心之理无穷尽,原是一个渊,只为私欲窒塞,则渊之本体失了。如今念念致良知,将此障碍窒塞一齐去尽,则本体已复,便是天渊了。
——王守仁《传习录》
我的灵明,便是天地鬼神的主宰。 天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仰他高? 地没有我的灵明,谁去俯他深? 鬼神没有我的灵明,谁去辨他吉凶灾祥?天地鬼神万物,离却我的灵明,便没有天地鬼神万物了;我的灵明离却天地鬼神万物,亦没有我的灵明。
——王守仁《传习录》
六经者非他,吾心之常道也。
故六经者,吾心之记籍也。
——王守仁《稽山书院尊经阁记》
夫学贵得之心,求之于心而非也,虽其言之出于孔子,不敢以为是也,而况其未及孔子者乎?求之于心而是也,虽其言之出于庸常,不敢以为非也,而况其出于孔子者乎?
——王守仁《传习录》
共同点 不同点
程朱 理学 1.都认为世界本原是天理 2.都提倡仁、礼等封建纲常 理在 万物 格物致知
陆王 心学 理在 内心 反省内心(致良知,知行合一)
李贽和心学的关系
王阳明→王艮(王阳明之徒)→王襞(王艮之子、徒)→李贽(王襞之徒)
王艮(1483-1541),江苏泰州人,世代为灶户,本人做过“灶丁”,以烧盐为生。“七岁受书乡塾,贫不能竟学”,11岁辍学,随父兄煮盐为生,同时坚持自学儒家经书。后来“家道日裕”。38岁时成为王阳明弟子。创立了心学的“泰州学派”。
泰州学派是具有思想启蒙色彩的学派,它发扬王守仁的心学思想,反对束缚人性,影响了明朝后期的思想潮流。泰州学派的影响超过了王守仁后学的各个学派,其门人上至师保公卿,下逮市井细民,樵子农夫,成为晚明显学。
夫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于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取待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
——李贽《焚书》
夫六经、《语》《孟》,非其史官过为褒崇之词,则其臣子极为赞美之语,又不然,则其迂阔门徒,懵懂弟子,记忆师说,有头无尾,得后遗前,随其所见,笔之于书。
——李贽《焚书》
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
——李贽《焚书》
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欤。
——李贽《藏书》
当士人桎梏于训话词章间,骤而闻良知之说, 一时心目俱醒,恍若拨云雾而见白日,岂不大快然。而此窍一凿,混沌几亡,往往凭虚见而弄精魂,任自然而藐兢业。陵夷至今,议论益玄,习尚益下,高之放诞而不经,卑之顽钝而无耻 。
——顾宪成 《 小心斋札记》 卷三
经世致用,是指学问必须有益于国计民生。经世致用一词由明清之际思想家王夫之、黄宗羲、顾炎武等提出。他们认为学习、征引古人的文章和行事,应以治事、救世为急务,反对当时的理学家不切实际的空洞之学。
古者以天下为主,君为客,凡君之所毕世而经营者,为天下也。今也以君为主,天下为客,凡天下之无地而得安宁者,为君也。是以其未得之也,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曰:“我固为子孙创业也。”其既得之也,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曰:“此我产业之花息也。”然则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今也天下之人,怨恶其君,视之如寇仇,名之为独夫,固其所也。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夫工固圣王之所欲来,商又使其愿出于途者,盖皆本也。
——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有亡国有亡天下。亡国与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号,谓之亡国。仁义充塞而至于率兽食人,人将相食,谓之亡天下……是故知保天下,然后知保其国。保国者,其君其臣肉食者谋之。保天下者,匹夫之贱,与有责焉耳矣。
——顾炎武《日知录》
天下兴亡 匹夫有责
以天下论者,必循天下之公,天下非夷狄盗逆之所可私,而抑非一姓之私也。
一姓之兴亡,私也,而生民之生死,公也。
——王夫之《读通鉴论》
人 物 时代 主要思想
王守仁 (阳明) 明中期 理在心中;
破心中贼;
致良知,知行合一
李 贽 明后期 否认孔孟的绝对权威;
人皆有私
黄宗羲 明末 清初 抨击君主专制,要求限制君权;
提倡学问要经世致用;
经济上主张工商皆本
顾炎武
王夫之
昆曲原名“昆山腔”或“昆腔”,发源于14世纪苏州昆山,至今已有600多年的历史。昆曲糅合了唱念做打、舞蹈及武术等,以曲词典雅、行腔婉转、表演细腻著称。昆曲以鼓、板控制演唱节奏,以曲笛、三弦等为主要伴奏乐器,其唱念语音为“中州韵”。
乾隆末年,安徽的徽剧戏班进京演出,风行一时。道光年间,又有湖北汉剧艺人进京,参加徽班的演出,形成“徽汉合流”的局面。经过广大徽汉艺人的表演实践,徽剧与汉剧互相融合,兼收其他民间曲调的唱腔、剧目和表演方式,形成了一个新剧种,就是后来的京剧。同治、光绪年间,京剧走向成熟,涌现出程长庚、谭鑫培等号称“同光十三绝”的著名艺人。
篇幅 52卷
字数 190万
药物 1892种
其中新增药物 374种
药物形态图 1160幅
药方 11096个
其中新增药方 8160个
参考文献资料 800多种
部(纲) 类(目)
草 山草、芳草、隰草、毒草、蔓草、水草、石草、苔、杂草类
谷 麻麦稻、稷粟、菽豆、造酿类
菜 荤辛、柔滑、蓏菜、水菜、芝栭等类
果 五果、山果、夷果、味果、蓏、水果等类
木 香木、乔木、灌木、寓木、苞木、杂木等类
植 物 药
部(纲) 类(目)
虫 卵生、化生、湿生类
鳞 龙、蛇、鱼、无鳞鱼类
介 龟鳖、蚌蛤类
禽 水禽、原禽、山禽类
兽 畜、兽、鼠、寓怪类
动 物 药
水、火、土、金、玉、石等部
矿 物 药
《本草纲目》先后流传到日本(1606年)、朝鲜、越南等地,1656年,波兰人卜弥格将《本草纲目》译成拉丁文本,书名《中国植物志》(Flora sinensis),在欧洲维也纳出版。1676年米兰出版了意大利文译本,1735年以后又被翻译成法文、德文、英文、俄文等多种文字。
《农政全书》共60卷,近60万字。全书内容分为农本、田制、农事、水利、农器、树艺、蚕桑、蚕桑广类、种植、牧养、制造、荒政等十二门。全书十分之九是对历代农书的辑录,仅有十分之一为徐光启自己撰写,但它是全书最精彩的部分。
《农政全书》对发展农业生产的政策、制度、实施措施等进行了专门论述,尤其突出了屯垦、水利和荒政三方面的内容,占了近一半的篇幅,这是以前农书从未有过的,也表明徐光启认识到了政府的行为对农业生产的重要性。
明朝科学家宋应星所著《天工开物》初刊于1637年(明崇祯十年),记载了明朝中叶以前中国古代的各项技术,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农业和手工业生产技术的综合性著作,是中国古代一部综合性的科学技术著作。外国学者称它为“中国17世纪的工艺百科全书”。
粮食
衣料
染料
粮食加工
食盐
食糖
陶器和瓷器
铸造金属物品
造车船
锻造金属物品
石灰、煤炭等
榨取植物油
造纸
金属开采冶炼
造兵器
造墨和颜料
酿酒
玉器珠宝开采加工
崇祯版《天工开物》
徐弘祖所著《徐霞客游记》是系统考察中国地貌地质的开山之作,同时也描绘了祖国山河的风景资源,优美的文字也使之成为文学佳作,在地理学和文学上都有着重要的价值。
《徐霞客游记》主要按日记述作者1613年至1639年间旅行观察所得,对地理、水文、地质、植物等现象,均做了详细记录。
《农政全书》中收录了西方传教士口授介绍欧洲水利的《泰西水法》。
徐光启与利玛窦合作翻译了《几何原本》的部分内容。
徐光启和一些西方传教士合作,参考西方的成果,编订了《崇祯历书》。
徐光启和利玛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