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 人教版 必修一第一单元复习课件(9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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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高中历史 人教版 必修一第一单元复习课件(90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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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15-06-14 23: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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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90张PPT。一、从封邦建国到中央集权
二、中央集权与分裂割据
三、专制君主与官僚系统
一、从封邦建国到中央集权
1. 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
(1)早期国家的形成?
(2)商的王室与诸侯?
(3)夏商国家的神秘色彩?
2. 分封制和宗法制
(1)分封制?
(2)宗法制?
(3)部族国家的基本特征?
3. 旧制度解体和变法运动
(1)宗法分封制的衰落?
(2)社会转型和变法运动?
4. 中央集权制和官僚制的建立? 根据史书的记载,最早的“朝代”为夏,它的出现若能证实无讹,也只能把中国历史的前端摆在公元前2000年左右。可是关于“夏朝”的传说虽多,也仍没有考古的实证确断它的存在。怀疑的人提出,要是这朝代确曾出现,至少应当在古物附近有文字出现。相信夏朝实有其事的人则辩说,中国文字出现于公元前2000年,只是最初的文字写在竹简和丝织品之上午久月深业已腐朽。现存关于夏代的事迹,出自口传,再由记事者写在竹简之上,辗转抄传,所以较迟。两方所说都有理由,也仍不能成定论。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 《左传》昭公六年:“夏有乱政,而作禹刑。”
禹……既服九州,乃收天下之铜,铸九鼎,以象九州之物。……禹致(召集)群臣于会稽,防风氏后至,戮之。 自契至汤八迁其都※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尚书·酒诰》)
※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殷复兴,诸侯归之。商王武丁早期征讨方国的卜辞(龟腹甲)同姓诸侯(受封的主体,封于富庶之地或战
略要地)异姓诸侯功臣、姻亲
先代贵族(旧属国,殷商旧族等)分封对象西周的封国◇对象:宗室,功臣姻亲,现代贵族
◇地区:王畿以外的广大地区
◇义务:政治上:听命天子,朝觐述职
军事上:镇守疆土,随从作战
经济上:交纳贡赋
◇权利: 世袭领有封土,在封土内再分封,高度自主的行政权力(设置官员、建立武装、征派赋役等)商周区域比较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天子平民诸侯卿大夫嫡长子嫡系余子、 庶子诸侯嫡长子余嫡子及庶子大宗
(宗主)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庶人小宗
(大宗)小宗
(大宗)小宗
(大宗)政治组织与亲族组织合一
政治权力分配基于血缘关系嫡长子继承制 西周的分封与其说是一种制度,不如说是一系列的历史事件,因为周王分封同姓、姻亲为诸侯主要集中于成、昭、穆王时期,而且对巩固加强西周王朝统治起到积极作用,并在两周历史中扮演过重要角色的齐、鲁、晋、卫、燕等大国在成王之世已经分封了。西周王朝分封诸侯的宗旨在于巩固并开拓周人统治的疆土,并让四方的请侯藩屏王室。由于这样一种用心,西周历史上周王分封诸侯并非集中在某一个王世,也不是分散于各个王世,而是根据政治、军事的形势、巩固和开拓疆土的需要,把已经占领的土地分封给子弟与姻亲,使之担当藩屏王室的职责。
——任伟《西周封国考疑》 中国古代最早的国家,是在原始社会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原始社会,基本的社会关系是血缘关系和亲缘关系,这种社会结构在国家诞生后被较为完整地保留下来。因此,中国古代的早期国家(夏商周三代)是一种部族国家,它的政治、法律和选官制度,都带有浓厚的部族色彩,形成了以宗法制为核心的制度体系,用分封制作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用世卿世禄制作为选拔官吏的基本方式。这种制度体系,以西周最为典型。
——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宗 法 制:制度体系的核心
分 封 制: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
世卿世禄制:选拔官吏的基本方式 诸侯们毕竟是独立或者基本独立的政治实体……虽然从血缘上看宗主和诸侯都是一家人,但宗法制的特点就是随着代际传递而关系逐渐疏远,所以,诸侯立国之初可能与王室关系尚近,几代以后就变成疏族远亲了,因此,对他们的控制就更多地依赖礼仪、意识形态特别是军事力量的威慑。……诸侯之间的能力也有很大的差异,时间一长,诸侯之间的原有平衡不能永远保持,有的扩张,有的缩小甚至灭亡。西周初年,当王室力量尚强的时候,还可以通过王室的调节来维持诸侯间的均衡,而时间一久,调控势必出现问题……尽管有宗法血缘的联系,但掌控整个王朝不离散的关键,还是王室的实力特别是军事实力。
——张鸣《中国政治制度史导论》 在这两阶段间,中国社会产生了一种革命性的变化,衍进了好几世纪才成定局。周朝的组织是使一切事物按照固定的方式维持一成不变的关系,可是人口激增之后,环境更变,这种安排已无法维持,原来各国间的无人地带,此时已不存在;各国当面接触之后冲突肘起。外交问题,也影响到内政。周王本身靠自有韵地盘维持他的军事实力,丧失了这领域之后,对诸侯的仲裁也鲜有成效,更使王室窘迫的是各国的进贡也告终止。
——黄仁宇《中国大历史》 ◆楚春秋时即称王:前879;前704
◆齐威王、魏惠王“徐州相王”:前334年
◆秦惠文王称王:前325年
◆韩宣惠王、赵武灵王、燕易王称王:前323年春秋战国时代的社会变动●经 济:土地公有(井田制)→土地私有
●政治格局:诸侯分封→争霸·兼并·县制
●政治权力:宗法贵族→专职官僚
●社 会:世袭→流动?
●学 术:贵族→民间(私学,百家争鸣)各国的变法运动建立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制度和官僚制度 有学者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之类的著作里,把周代视为一个与后世王权专制无异的制度,是错误的。严格地说分封所形成的政治体制,是一种贵族分权制政体。分封出去的国家都是实体性的存在。有自己的军队,有自己的内政、外交等主权,所以《公羊传》讲“王者据土与诸侯分职,俱南面而治,有不纯臣之意”。什么叫“不纯臣”?秦汉以后皇帝与臣下的关系是“纯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是“纯臣”。但是,在周代诸侯还不是这样的君臣关系。同样,诸侯把土地、人民分给了他的下属卿、大夫,卿、大夫再分;这样层层下分,每一级都有大小不等的权利。诸侯对周王,卿大夫都诸侯,都得尽义务,但诸侯国的事情,周王是无权一一过问的。这和后代的王朝不同。
——李山《先秦文化史讲义》 春秋以前,我国政治组织的形式总体上是一种以君主为首包括各级宗法血缘贵族的共同专政。这种政治体制承认君主至高无上的权威,但由于各级贵族世袭权力尚存,亦造成君主权利的分散和贵族对君主权力的制约。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亦因为地方氏族组织的存留,尚未形成中央对地方绝对的控制,包括没有一套有逐级隶属关系的地方行政系统和由中央直接任命的地方行政官吏。由于这些原因,学者或将我国春秋以前的政治组织形式归于早期国家范畴。
——沈长云等《战国史与战国文明》封邦建国→君主专制 中央集权
世卿世禄→职业官僚 (贵族制度→官僚制度)西周春秋等级秩序天子诸侯卿大夫士没落的旧贵族平民之有
军功者平民之有
才艺者战国的新兴士阶层战国士阶层╳不可流动流动流动二、中央集权与分裂割据
1. 秦朝大一统的中央集权?
2. 西汉初年的王国问题?
3. 魏晋南北朝的大分裂?
4. 隋唐大一统和军阀割据?
5. 地方割据问题的基本解决?
6. 元朝的行省制?
7. 明朝控制地方政权的措施?中央集权制度的概念
相对于地方分权制而言的制度。古代的分封建制和现代的联邦制度都是地方分权的制度。
中央集权制最根本的特点在于,地方政府没有政治、经济、军事和文化上的独立性,必须严格地服从中央政府的政令。中央集权的主要表现
⑴ 郡国、郡县无立法权。
⑵ 人事权都归中央政府;
⑶ 司法、财政、军事各方面,地方都无自主权。
⑷ 地方政府必须接受中央的监督。中央集权的作用
(1)积极作用:
①促进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巩固与发展
②为社会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治环境
(2)消极作用:
①地方官员一切“倚办于上”,地方政治具有保守性
②庞大的官僚队伍和社会管理成本
③思想文化控制严密的专制,易导致科学文化的保守性,新的社会因素不易成长中央集权与专制主义
中央集权不等同于专制主义,但联系密切。中国中央集权制是伴随君主专制制度的建立而建立的。秦朝的郡●初设郡
●后置郡中央县 尉
县令(长)
县 丞游徼 亭长

三老 里正
啬夫
郡 尉
郡 守
监御史郡 县 乡 里秦朝的地方行政区体系分封制和郡县制之比较前期分裂:东汉末到三国;政治性分裂
后期分裂:西晋末到南北朝;民族性分裂唐朝后期藩镇节度使的权力后梁:朱 温,原任梁王、宣武节度使
后唐:李存勖,原任晋王、河东节度使
后晋:石敬瑭,原任河东节度使
后汉:刘知远,原任北平王、河东节度使
后周:郭 威,原任邺都留守将军 五代建立者的起家《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
建隆二年(961),太祖召赵普问曰:“天下自唐季以来,数十年间,帝王凡易八姓,战斗不息,生民涂地,其故何也?吾欲息天下之兵,为国家长久计,其道何如?”
普曰:“……此非他故,方镇太重,君弱臣强而已。今所以治之,亦无他奇巧,惟稍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则天下自安矣。”
语未毕,上曰:“卿勿复言,吾已喻矣!”●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禁军的布置采取 “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策略,20余万禁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10余万,地方分驻10余万。
剥夺禁军将领和节度使军权分散军权调兵权:枢密院统领权指挥权:临时委任削弱地方军队军事措施■殿前都指挥使司
■侍卫亲军马军都指挥使司
■侍卫亲军步军都指挥使司更戍法掌控军权的措施●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禁军的布置采取 “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策略,20余万禁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10余万,地方分驻10余万。
●稍夺其权:控制中央和地方官员的行政权力。
(1) 中央:分割宰相权力
(2)地方:废节度使,文臣知州,设通判。削实权的措施●收其精兵:全国精锐部队悉集于禁军,禁军的布置采取 “强干弱枝”、“守内虚外”策略,20余万禁军之中,京师附近驻扎10余万,地方分驻10余万。
●稍夺其权:控制中央和地方官员的行政权力。
●制其钱谷:改变过去节度使把持地方财政,以大量财物留使、留州之现象,令各州财赋除留必需之经费外一律上缴,由中央财政机构——三司统一管理。北宋制度设计中的分权原则·地方机构
1.虚三级制:路┉┉州 县
2.宋朝“路”的特点:
(1)没有统一的行政机构和单一的行政长官
(2)在州之上,不存在单一的行政区划秦(二级)
郡、县两汉(二级到三级)
(州)郡、县魏晋南北朝(三级制破坏)
州、郡、县唐朝(算不上虚三级)
(道)州、县宋朝(虚三级)
(路)州、县元朝(四级)
省、路、州、县历代最混乱的地方行政体制 元朝的行省“凡钱粮、兵甲、屯种、漕运、军国重事,无不领之。”(《元史》卷91)
在元代以前中国主要以“山川形便”来划分行政区,政区独立的自然属性与经济、文化一体化趋势较强,容易产生割据局面。从元代开始,采取“犬牙交错”的原则,任意将自然环境差异极大的地区拼成一个省级行政区,削弱地方的经济、文化认同感。
——蓝勇《中国历史地理学》 明朝建国以后,在各省“置左、右布政使各一人,掌管民政、财政。同时设提刑按察使司,置按察使一人,掌管司法;设都指挥使司,置都指挥史一人,掌管军政。都、布、按并称‘三司’。三司官只有官秩品级的差别,不相统属,分别隶属于朝廷。通过这样的改置,原来无所不辖的行省,变成了军、政、司法三权分立的格局,从而有效地避免了地方长官事权专擅”。
——王玉祥《明朝简史》 三、专制君主与官僚系统
1. 君主专制制度的确立?
2. 汉武帝的中外朝制度?
3. 唐宋分散相权的措施
(1)唐朝程序性的分权?
(2)宋朝事权性的分权?
4. 元朝的一省制?
5. 明清君主专制的强化
(1)明朝的内阁制度?
(2)清朝的军机处?
6. 官员选拔制度的演变?
? 大将军(相当于丞相)
亲卫武将 重号将军(相当于三公)
杂号将军(相当于九卿)
尚 书 台 尚书令或中书令
侍从近臣 侍中、议郎、中大夫等中朝官(决策)外朝官(执行)三公九卿等皇帝 东汉末年,权臣董卓、曹操等恢复丞相或相国的官职,而且自我任命担任此职,实权在皇帝之上。魏晋南北朝时期也屡次设置丞相或相国,几乎都是权臣自命或皇帝迫不得已而任命的,成为权臣篡位的一种过渡和信号。“自魏晋以来相国丞相多非寻常人臣之职”([清]王正功《中书典故汇纪》),既不能看成是本来意义的宰相,更不能与东汉有名无实的三公相提并论。
——郑海峰《中国古代官制研究》六 部九 卿吏部
掌职官铨选户部
掌税收财政礼部
掌文仪外事兵部
掌兵籍军令刑部
掌司法刑狱工部
掌营造工程六部与九卿之比较三省、六部有名无实 前元之世,政专中书,凡事必先关报,然后奏闻。其君又多昏蔽,是致民情不达,寻至大乱,深可为戒。
—余汝楫《礼部志稿》

元中书省权大,“诸大小机务必由中书,惟枢密院、御史台、徽政、宣政诸院许自言其职,其余不由中书而辄上闻,既上闻而又不由中书径下所司行之者,以违制论”。
—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研究》 皇 帝左右丞相 以后子孙做皇帝时,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
明太祖《皇明祖训首章》内 阁 明朝废了宰相,形成了部分的权力真空,这为明代宦官专权提供了空间,使得宦官得以以皇帝家奴的身份窃取了部分皇权。 批红司礼监←皇帝←司礼监←内阁票拟↓内阁→司礼监→皇帝→司礼监→通政司明朝长期宦官专权的原因 曾经在万历、天启年间两度出任内阁首辅的叶向高说:
我朝阁臣,只备论思顾问之职,原非宰相。中有一二权势稍重者,皆上窃君上威灵,下侵六曹之执掌,终以贾祸。
——叶向高《纶扉奏稿》 清朝内阁的权力不是始终如一的,而是前后有所变化,总的趋势是愈来愈低。清朝初年,在内阁之外,又设有议政王大臣会议,皆由满洲大臣组成,凡军国机要重务,均不经内阁票拟,而径由议政王大臣会议来策划方案,最后由皇帝裁决。同时,康熙时又有南书房,处以翰林文学之士,凡一切特颁诏旨,皆由南书房翰林撰拟,内阁之权更分。到雍正年间,清廷又普遍推行奏折制度,凡属密办之事,皆令内外官员先用奏折径达皇帝,由皇帝亲自批答,发还具奏人付诸执行,然后再由具奏人用题本补报,以全手续。由是许多题本变成例行公事,已无机要可言,内阁之权力遂大为削弱。
——张仁忠《明清简史》 第一,规定实行以八王(和硕贝勒)“共议国政”为基础的国家政治体制。国君由八王于八王中共同推举。国君如所行非善,八王可以随时将其撤换,另立新君。……第三,由八王共同决定对国家大臣的任免,并规定各旗拥有同等的大臣名额。第四,由八王共同掌握国家的最高司法权,并规定了对刑事案件等的审理程序。第五,八王均等享受国家的一切财富,并规定了对“八份”所得以外另行贪隐者的惩治办法。第六,规定了国君每月“御殿”的日期,并规定在除夕朝拜仪式上国君要与众叔、诸兄“并坐于一列”。
——魏千志《明清史概论》康熙时的中枢权力机构
内阁
议政王大臣会议
南书房保和殿乾清门军机处军机处南书房军机垫及御用文房四宝 只供传述缮撰,而不能稍有赞划于其间也。
——赵翼《檐曝杂记》

军机处的职权既重要,又广泛。它是皇帝私人的工作班子,直接听命于皇帝,“常日值禁廷以待召见”,帮助皇帝出主意,写文件,处理重大政务,如升革文武官员、审理重大案件、制定大典礼节、查考兵马钱粮等等,“军国大计,罔不总揽。自雍、乾后百八十年,威命所寄,不于内阁而于军机处”(《东华录》乾隆朝,卷二十八。)
——戴逸主编《简明清史》 军机处职掌主要有六:
一是撰拟谕旨和处理奏折;
二为议大政,议后提出应因、应革、应止、应行等处理意见,奏报皇帝裁夺;
三系谳大狱,参与重大案件审拟;
四乃参与重要官员的任免和考试;
五是随侍皇帝出巡,奉旨出京查办事件;
六系为皇帝准备处理政事的参考资料。权力所及,均系朝廷军政大计。
——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军机处成立后,议政王大臣会议于乾隆时废止,内阁只是办理例行事务,军机处总揽军、政大权,成为执政的最高国家机关。但军机处完全置于皇帝的直接掌握之下,等于皇帝的私人秘书处,在形式上始终处于临时机构的地位。军机处无专官,军机大臣都是以原官兼职,皇帝可以随时令其离开军机处,回本衙门。军机大臣无品级、无俸禄。军机大臣之任命,无制度可循,完全出于皇帝的意志。军机大臣的职务也没有制度上的规定,一切都是皇帝临时交办的,所以军机大臣只是承旨办事而已。春秋以前(贵族制):世卿世禄
战国至汉(官僚化):军功和养士(战国)
军功和事功(秦)
察举和征辟(汉)
隋唐以后(贵族制残余肃清和官僚化完成) :科举制 古代选官制度的变化 《史记·郦生陆贾列传》:“陆生时时前说称《诗》《书》。高帝骂之曰:‘乃公居马上而得之,安事《诗》《书》!’陆生曰:‘居马上得之,宁可以马上治之乎?’” 官僚
政治士族
政治官僚
政治西周春秋
世卿世禄战国秦汉
才能道德魏晋南北
门阀地位唐宋明清
文化文章血缘贵族文吏儒生世家子弟士人学子贵族
政治选官的标准、对象和古代政治 有其才者,靡捐于甕牖绳枢;无其才者,讵系于王公子孙。
(王定保《唐摭言》)

缙绅家非弈叶科第,富贵难以长守。
(王士性《广志绎》) 据何炳棣《中华帝国的进身之阶》 北宋进入《宋史》的官员46%来自寒族。
南宋非官僚家庭出身的进士,1148年为56.3%,
1256年为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