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共27张ppt)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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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历史统编版(2019)选择性必修1第9课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共27张ppt)第三单元 法律与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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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1-12 07:3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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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7张PPT)
第9课
近代西方
的法律与教化
学习目标:
1.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
2.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时空定位
前7世纪
希腊石刻成文法
1517
宗教改革
新教伦理
392
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前5世纪
罗马
成文法
3世纪
罗马
完善
6世纪
东罗马
民法大全
4世纪
西欧
教会法
5世纪
西欧日耳曼法
13世纪
大宪章
1689
权利法案
英美法系
13世纪
统一法
1804
民法典
大陆法系
宗教伦理与教化
新教伦理与教化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与发展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目录
三、西方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的发展演变
1.从习惯法到成文法:
BC509年
BC450年
BC27年
BC8世纪
罗马建城
罗马共和国
习惯法
成文法
没有固定的成文形式,依靠祖辈传承下来的习惯规定来调整社会关系,具有伸缩性和不确定性,贵族垄断并随意曲解法律。
以成文形式出现的法律文件。
目的: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时间: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地位: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的发展演变
2.从公民法到万民法:
BC509年
BC27年
罗马共和国时期
476年
罗马帝国时期
公民法
万民法
用以调整罗马公民关系的法律,只适用于罗马公民。包括部分习惯法,《十二铜表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法律。
适用于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的法律,用来调整罗马公民和异邦人及异邦人和异邦人之间的民事关系。【疆域扩大,民族矛盾,商品经济发展】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罗马法的发展演变
3.《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与他的廷臣
意义: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实质:
维护少数奴隶主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中世纪欧洲法律制度
1.日耳曼法:
日耳曼法日耳曼人以部落习惯法为基础,等级色彩浓厚。受《罗马法》影响归纳总结形成的一套成文法。
创建了纠问式诉讼。所谓纠问,也就是一问一答,我问你答,当事人完全成为审问对象,施以刑讯逼供,毫无诉讼权利,整个社会进入了司法专横和黑暗时代。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中世纪欧洲法律制度
2.基督教教会法:
教权和王权长期对立,教会法和世俗法二元并存。
人人都是基督徒。
中世纪教会是“西方第一个真正的国家”,教会法影响巨大。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中世纪欧洲法律制度
3.罗马法复兴:
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12世纪,实现法律统一,取消封建特权和等级制度的束缚,实现人的权利平等、契约自由,成为新的社会经济环境的迫切要求,而当时西欧各国现有法律都不能适应这种客观需要。西欧由此兴起了一个研究和采用罗马法的热潮,史称罗马法复兴。
——摘编自何勤华主编《外国法制史》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1)11世纪,诺曼王朝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巡回审判。
(2)12世纪,在英国逐渐建立普通法。
(3)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4)“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5)美国等国也制定了本国法律,他们构成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1.形成过程: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
1689年《权利法案》确立了“议会主权”与“法律至上”等基本宪政原则……议会上院作为最高司法机关……
1701年《王位继承法》第7条则明确规定“罢免法官的决定必须由议会上、下两院联合做出”。对法官任职的有效保障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通常被认为是英国“司法独立确立的标志”。
——《革命与司法:17世纪英国普通法法院的独立》
2.内容:
议会至上、王在法下、司法独立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大陆法系
1.形成:
1804法国《民法法典》封面
大陆法系,又称民法法系、罗马一日耳曼法系或成文法系。指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大陆法系
2.代表:
天赋人权主权在民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法典确立了民事权利平等、财产所有权无限制和契约自由等资产阶级民法的基本原则,巩固了法国大革命的成果,打击封建势力,促进了法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我真正的光荣并非打了四十次胜仗,滑铁卢之战抹去了这一切的记忆。但有一样东西是不会被人忘却的。它将永垂不朽,那就是我的法典——拿破仑
3、区别: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律渊源
法官
涵盖范围
判例法、遵循先例
以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强
调宪法的根本地位
地位突出(可以创立先例或作出新的解释)
作用不太突出
(明确立法和司法的分工)
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二)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大陆法系
①立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
②行政权: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
③司法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一)国家权力结构方面
国家权力结构方面: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二)法律内容上
材料二:纵观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法律思想,其具体制度设计上颇具差异,但无一例外的彰显了对个人本位个人价值的强调……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观念仍然是西方社会法治的价值基础
—李盼盼《对西方个人本位法律传统的几点思考》
材料三:“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三)司法实践过程中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司法实践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法定职权和法定程序,具体运用法律处理案件的专门活动(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积极:①有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与权威性。
②可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③可以迅速灵活地反映社会发展对法律调整提出的不同要求,及时确立合乎社会需要的法律规范。
④有利于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防止法官专断和任意处理问题,保持法律的公正。
消极:①西方法律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②对个人权利的认定也有逐渐改进的进程,直到20世纪,黑人、土著居民和妇女还在为完全的公民权积极斗争。
(四)评价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性质: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宗教伦理——宗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一整套完整的道德修养体系,关乎人与神、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其社会作用是通过道德的感化而影响信众。
历史解释
宗教法庭
中古时期的婚礼
三、西方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宗教改革前-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
1.发展:
三、西方宗教伦理与教化
(一)宗教改革前-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
2.影响:
基督教影响中古时期欧洲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
中世纪完全是从野蛮状态发展而来的……在僧侣手中,政治和法学同其他一切科学一样,不过是神学的分支,一切都按照神学中适用的原则来处理。教会的教条同时就是政治信条,圣经词句在各个法庭都具有法律效力。
——【德】恩格斯《德国农民战争》
(二)宗教改革后-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
马丁·路德张贴《九十五条论纲》是新教的宗教改革之始。他提出了"信仰耶稣即可得救"的原则,认为只有上帝才能赦免罪人,信徒要得救上天堂,不靠教会或行善,更不靠赎罪券,全凭个人虔诚的信仰。
新教反对教皇权威,主张“因信称义”
1.内容:
(二)宗教改革后-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
1536年,【法】加尔文出版《基督教原理》,主张信仰得救和先定论。永生与永罚、成功与失败,甚至贫富荣辱,都是上帝先定的,人的意志没办法改变。从神学的角度论证了世俗生活和个人奋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为资产阶级革命提供了意识形态方面的依据。
新教提倡节俭积极入世,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1.内容:
(二)宗教改革后-基督教的伦理与教化
路德把人从外在的宗教笃诚解放出来,是因为他把宗教笃诚变成了人的内在世界...
——马克思
2.评价:
局限:新教还排斥其他教派,引起多次宗教冲突,造成巨大损失,迫害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异端”
英美法系与近代中国法制
近代中国的法制史,是中国人在认识和实践方面与英美法系不断接触的过程。1840年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中国开始了与西方接轨的艰难历程。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使列强在整体国际环境下拥有了强势话语权,其对中国的侵略一方面使中国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另一方面在客观上也推动了中国近代的法制建设。如:近代中国的改良和重建法制时,始终注重判例法的比例和作用,晚晴修律把简单判例作为进一步完善法律的重要任务来抓;司法体制改革是晚晴修律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时期在司法诉讼中引入了陪审制和律师制。
近代中国无论实在法律渊源还是诉讼技术方面,都深受英美法系的影响,至民国时期形成了发达的大理院判例体系及陪审律师制度,英美法系的一些原则丰富了近代中国法制建设的内涵,推动了中国法律的近代化进程。
【知识拓展】
【合作探究】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思考: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并分析造成不同的主要原因。
1、不同:
①欧洲近代,基础上:强调法律至上;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等原则;
②中国古代,基础上:强调为君主统治服务;司法实践中:人治色彩强烈,突出教化作用。
2、原因:
(1)欧洲:①欧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
②欧洲君主专制统治相对薄弱
(2)中国:①中国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
②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课堂小结】
渊源 发展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罗马法
近代资本主义法律
特征
评价
西方法律:
宗教伦理与教化:
基督教 新教
强化控制,社会教化
思想解放、推动资本主义发展;麻醉思想,迫害“异端”
西方法律有着自己的路径以罗马法为基础,形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强调司法独立,保护个人权利;宗教在西方社会生活中起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