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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权益与海洋发展战略
第四章 第三节(第1课时)
新课导入
2016年12月23日至2017 年1月13日,由人民海军辽 宁舰等组成的航母编队,首 次完成跨海区、跨年度远海 训练航行。
强大的人民海军在维护我国海洋权益方面发挥着什么样的作用?
能结合《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了解海域的划分,说明我国的海洋权益及其意义。
能运用史料及我国公开发表的政府声明等,说明南海诸岛、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
能结合实例,说明我国海洋发展战略的举措及其意义。
一、海洋权益及其范畴
海洋既是人类赖以生存发展的资源宝库和环境保障,也是国际政治、经济、科技和军事竞争与合作的平台。
对海洋权益的争夺,从过去主要围绕军事目标、战略要地和海峡通道,发展到更广阔的海洋资源及其他相关经济利益。
海洋牧场示意图
4·1中美南海撞机事件
2001年4月1日,美国海军EP-3电子情报侦察机在中国海南岛附近海域上空侦查,中国海军航空兵派出2架歼-8II战斗机进行监视和拦截,其中一架僚机在中国海南岛东南70海里(110公里)的中国专属经济区上空与美军飞机发生碰撞,中国战斗机坠毁,飞行员王伟跳伞下落不明,后被中国确认牺牲。而美国军机则未经允许迫降海南岛陵水机场。
中国指责美国侦察机故意撞向歼-8战斗机,并且在没有通知和许可的情况下降落于中国领土;而美国则说,EP-3是被失控的歼-8战斗机所撞击,并且被中国的另一架歼-8带到飞机场。
中美双方就事件责任僵持不下,更演变成为了一场外交危机。经过政治角力,事件最终以美国发表一段含糊其辞的“道歉”,中国释放人员、交还飞机告终。
海洋权益是海洋权利和海洋利益的总称,是属于主权性质的权利和由此衍生的部分利益。
指沿海国依法行使的权利,如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
“权”
指应该享受的不容侵犯的利益。如海洋安全利益、科学利益、文化利益。
“益”
1.海洋权益
2.范畴
海洋文化利益
海洋科学利益
海洋安全利益
海洋经济权益
海洋政治权益
包括海洋主权、海洋管辖权、海洋管制权。
包括开发领海、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的自然资源、发展海洋经济等。
将海洋作为国防屏障,通过外交、军事等手段,防止和抵御海上军事冲突。
将海洋作为科学实验基地,以及认识海洋自然规律等。
包括海上观光旅游、举办跨海域的文化活动等。
一国可主张海洋权益的范围包括本国的内水和领海,还包括本国管辖的毗连区、专属经济区,以及大陆架海床和底土等。
各类海域分布示意
领海基线
内水
陆地领土
领海
(12海里)
内水:领海基线向陆地一侧的水域,包括沿海沿岸的河口、港口、海湾、海峡等。
领海是国家领土的组成部分,其上空、海床和底土,均属沿海国主权管辖,外国船舶享有无害通过权。
内水完全处于一国主权管辖之下,非经该国许可,他国船舶不得驶入。有关内水的法律制度由各国国内法律规定。与陆地领土的地位相同,享有完全的排他性主权。
例如,琼州海峡和渤海海峡是中国的内水。
领海基线
海域划分,首先需确定沿海国或群岛国的领海基线。领海基线是领海与内水的分界线,也是测算领海宽度的起算点,一般采用正常基线法和直线基线法等划分。
正常基线法也称低潮基线法,即以退潮时海水退至离岸边最远的那条水边线为领海基线。它一般适用于岸线较为平直、变化不明显的海区。
直线基线法是在岸线极为曲折或者接近海岸有一系列岛屿的地方,确定适当点后再用直线连接而成领海基线。我国领海基线以直线基线法确定。
沿海国家也可交替采用正常基线法和直线基线法来确定领海基线。
领海基线
内水
陆地领土
领海
(12海里)
毗连区:领海以外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
毗连区
(12海里)
沿海国在其毗连区内具有防止和惩治在其领土或领海内违反其海关、财政、移民或卫生等法律和规章事项的管制权
领海基线
内水
陆地领土
领海
(12海里)
毗连区
(12海里)
专属经济区:在领海以外并邻接领海的一带海域。
(200海里)
专属经济区
沿海国享有勘探、开发、养护、管理等权利和从事科学研究、海洋环境保护等管辖权。所有国家享有航行、飞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自由,但不得从事危害沿海国主权和安全的活动。
领海基线
内水
陆地领土
领海
(12海里)
毗连区
(12海里)
大陆架的外部界限,若其自然延伸不足200海里,则扩展到200海里;若自然延伸超过200海里,则一般不应超过350海里。
(200海里)
专属经济区
大陆架
(200海里,可延伸到350海里)
沿海国享有勘探,开发包括海床、底土的自然资源的主权权利。其他国家享有在大陆架上铺设海底电缆和管道的权利,以及航行和飞越的自由。
领海基线
内水
陆地领土
领海
(12海里)
毗连区
(12海里)
(200海里)
专属经济区
大陆架
(200海里,可延伸到350海里)
公海
国际海底区域
公海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对所有国家开放,对于公海上的海盗行为、走私毒品等罪行,各国都可依法行使管辖权。
国际海底区域及其资源为全人类共同的财产
白礁岛争端
白礁岛西距新加坡24海里(约44.5公里),西北距离马来西亚柔佛州7.7海里(约14.2公里),在低潮时面积8560平方米,是一个花岗岩小岛。白礁岛虽然仅八千多平方米,但其战略价值颇高。因为白礁岛地处新加坡海峡东口,控制着欧亚海运咽喉。所以从二十世纪下半叶以来,新加坡和马来西亚均声称享有该岛主权。后来为解决争端,两国在2003年的时候将白礁岛问题提交给了国际法院。
白礁岛
白礁岛位置示意图
海洋曾与空气、阳光一样被视为“共有之物”。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欧洲早期航海国家提出“领海”概念。起初人们以站在海边“目力所及的地平线”作为领海宽度。18世纪初,西方法学家将海洋分为领水和公海,并提出以大炮射程(当时约3海里,1海里=1.852千来)作为领水宽度,此后海洋军事强国大多接受3海里领海宽度。显然,沿海国领海越狭窄,则公海范围越大,强国攫取的海洋利益越多;而发展中国家则要求有足够的领海宽度,以保障本国防卫以及海洋资源免遭侵占。因此,长期以来各国对领海宽度一直争论不休。
1994年生效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打破了将世界海洋划分为领海和公海的二元结构,规定了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等海洋权益。中国于1996年批准该《公约》。
海域划分的历史演变
视频:《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20周年
活动
1.读图4-3-3,根据图中所示领海基点,以直线基线法绘出该海域的领海基线。
2.设计合理的比例尺,在图中标注12海里领海线。
探讨沿海国(或群岛国)享有主权和管辖权的海域划分
图4-3-3 领海直线基线及海域划分示意
图4-3-3 领海直线基线及海域划分示意
领海基线
领海线
0
10km
比例尺
海洋权益与海洋发展战略
海洋权益及其范畴
海洋权益
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