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课件(共22张PPT)高中历史统编版(部编版)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文档属性

名称 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课件(共22张PPT)高中历史统编版(部编版)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格式 pptx
文件大小 13.0MB
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3-18 12:00:59

图片预览

文档简介

(共22张PPT)
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
与社会治理
课程标准: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
年龄
性别
籍贯
状貌
姓名
身份
户籍制度
大国点名,没你不行
户籍制度:通过各级权力机构对其所辖范围内的户口进行调查、登记、申报,并按一定原则进行立户、分类、划等和编制。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
户籍制度为何如此重要?
传统户籍制度是与土地直接联系的,以家庭为本位的人口管理方式。户籍制度是专制王权对编户齐民进行控制的最重要手段,户籍制度的核心是对人口的占有与支配。户籍制度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是登记制度,二是管理制度。它是统治者征调赋役、落实行政管理、执行法律的主要依据,也是国家实行道德教化、经济剥削、人身控制的重要途径。
政治方面:统治阶级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手段
经济方面:统治阶级征收赋税徭役,限制农民迁移稳定生产
目的: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户籍制度
战国


魏晋
隋唐




阅读课本P99-P100,填写下列表格
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分类登记制度,除一般民籍,还有宗室籍、宦籍、市籍
专门人员主管户籍,编户齐民
黄籍、白籍、土断
大索貌阅
户籍分主户和客户
诸色户计,分军户、民户、匠户、站户
黄册,以里甲制为基础,以职业定户籍,
户籍管理相对松弛,至乾隆永停编审
一、历代户籍制度演变
编户齐民:我国古代实行的一种户籍制度,规定凡政府控制的户口都必须按姓名、年龄、籍贯、身份、相貌、财富情况等项目一一载入户籍,被正式编入政府户籍的平民百姓,称为“编户齐民”。编户齐民对国家的义务:①田租:三十税一; ②人头税:A.算赋:15-56岁120钱;B.口赋:7-14岁20钱; ③徭役:每年一个月,并戍边三日,戍边三日不去则交更赋(300钱)代役; ④兵役:一生服役2年。
这一户籍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国家征收赋税,提供稳定的兵源,但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和农民的生活。
(1)丞相主管全国户籍,各级地方政府也均有专门人员主管户籍。
(2)户是政府征派赋役的单位。百姓编户入籍后,便成了封建国家的“编户齐民”。
(3)政府为掌握人口数,也定期进行人口调查。
战事频繁,人口流动加剧,豪强地主与国家争夺人口。
冲击——东汉末年
西晋:以黄纸登记户主姓名、年龄、家庭情况,装订成册,称为“黄籍”。
东晋:对南方土著居民仍然以“黄籍”进行登记,对从北方南渡而来侨居的州、郡、县人口以“白籍”进行登记,不向白籍人口征发赋役。
东晋后期和南朝,政府为增加赋役,不时将侨居户口编入所居郡县户籍,称作“土断”,使白籍人口土著化,承担赋役。
侨州郡县:西晋永嘉(公元307—313)以来,北方士民相继南渡,东晋南朝统治者为拉拢南渡士民,在长江南北和梁益通路设置侨州郡县安置侨人,保持其原来籍贯,另立户籍,给以优待特权,不受当地政府管辖。
思考:说一说东晋户籍制度为什么会发生变化?
(1)社会动乱、少数民族南下造成人口流动
(2)封建土地私有制的发展,土地兼并使农民依附地主
(3)为保障赋役征发,适应社会现实重新制定户籍分类标准
隋朝:“大索貌阅”,将人口体貌与户籍登记相比较,重核户籍,严防不实。
唐朝:承隋制,管理更严,户籍三年一造。
隋唐
由于唐政权强力推行了籍账制度,从而借此检括出大批隐漏人口,复核出人丁的实际年龄,大大防止了虚报年岁以规避税役的弊端,达到了维护社会秩序、最大限度搜刮租调征发力役的目的。
——周秀女《从敦煌户籍残卷看唐代籍账制度》
隋文帝于开皇三年(583年)下令州县官吏“大索貌阅”,即按户籍上登记的年龄和本人体貌进行核对,检查是否谎报年龄,诈老诈小。通过检查,大量隐漏户口被查出,新增丁男44.3万,新附人口164万,大大增加财政收入
宋代“不抑兼并”,允许产权自由流动,“贫富无定势”,世家大族进一步削弱;基于此,宋代废良贱户籍制,根据居城或居乡,划为“坊郭户”与“乡村户”,这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城市居民户口。又根据居民有无不动产,划分“主户”与“客户”。
——据吴钩《户口册上的中国》
宋朝:户籍分主户(指拥有土地、缴纳赋税的税户)和客户(指没有土地的佣户)。根据居城或居乡,划为“坊郭户”与“乡村户”。
思考:宋朝户籍制度变化的原因是什么?
提示:古代政府管理户籍的根本目的是掌握人口变动情况,以便征发赋税
宋代商品经济推动租佃关系的发展,人身依附关系减弱。为征收赋税对民众城乡身份的辨别提出需求
元明清时期
(1)元朝——诸色户计(职业定籍):按职业可以分为军户、民户、匠户、站户等,一旦定籍,世代相袭,不得变动。
(2)明朝——黄册:继承元以职业定户籍的做法,户籍分为民籍、军籍、匠籍等;以里甲制为基础,详列各户人口、田土、房屋;黄册和鱼鳞图册互为补充
(3)清朝前期——永停编审
【思考】乾隆年间停止户籍编审的原因是什么?该措施又具有怎样的意义?
原因:摊丁入亩使国家征发赋役不以户籍为依据,户籍作用大为削弱。
意义:政府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户籍制度不再具有财政上的功能。
人头税、田赋、徭役
租庸调制
丁税为主
赋役制度
两税法
一条鞭法
摊丁入亩
地税为主
户籍制度
两晋
南朝


战国






传统户籍制度的重要功能是赋役征发。唐中期以前,赋役主要以人丁为依据,赋役与户籍紧密结合;唐中期两税法推行后,赋役逐渐以资产(土地)为主,户籍与赋役逐渐分离,直至“摊丁入亩”完全脱离,人头税废除,户籍制度失去财政功能,仅保有人口管理功能……
大索貌阅
三年一造
诸色户计
大规模编排民户,制定户籍。
分类登记
编户齐民
黄籍

白籍

土断
主户客户
户帖
黄册
管理松弛

永停编审
中国古代户籍与赋役制度的演变
户籍制度下人身依附关系逐渐减弱
户籍与土地、赋税制度逐渐分离
基层组织
家国治理,你我有责
秦汉时期,县下设乡和里。乡设 三老,里设里正 。后代沿袭这种乡里制度,稍有变化。
唐朝以百户为里,五里为乡,城内设坊,郊外设村,设里正、坊正、村正。
郡县制
明朝实行里甲制,十户为一甲,一百一十户为一里,设甲首、里长 。
唐代
明代
邻保制度
以四家为邻,五邻为保,彼此之间相互监督
保甲制
以十户为牌,设牌长;十牌为甲,设甲长;十甲为保,设保长;每户给印牌一张,写明本户丁口、从业状况,户内外有人外出或有客来访都要注明 ; 保长、甲长、牌长每天傍晚稽查各户有无异样。
什伍组织
以五家为伍,十家为什,百家为里,互相监督
十家牌法
十家总编为一牌,开列各户姓名,由十家轮流收掌,每日沿门按牌察看动静,发现面生可疑之人向官府举报。
秦汉
唐朝
明朝
清朝
归纳古代中国基层治理的特点,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其历史意义。
在古代中国,县以下基层社会,由具有强烈自治色彩的家族、宗族、乡族等组织系列(里社保甲与行会等亦均以家族、宗族等实体组成)……成为国家末端政权的补充,起到所谓“结构—功能替代物”的作用。费正清曾说:“地方长官是中央政府任命的该地唯一代表。这种表面地位造成的结果,就是地方长官只有在与当地士绅头面人物的密切合作下,才能做他的工作。”
——摘编自张研、牛贯杰《清史十五讲》
自我管理与相互监督
地方自治色彩鲜明
宗法关系扮演重要角色
官员治理与士绅管理相结合
意义:①有效治理了基层地方;②保证了赋役征发;③稳定了基层社会秩序,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基层经济发展。
基层组织 基层社会治理
秦汉
唐朝
宋朝
明朝
清朝 邻保制度
什伍组织
保甲制
十家牌法
里甲制→保甲制



里甲制
趋势:①乡里制向保甲制、乡官制向职役制转变;
②国家对乡村治理的干预和控制逐步增强,乡村自治功能逐步减弱。
③宗族组织逐步发挥重大作用
【历史解释】根据材料概括古代乡村治理变革的基本趋势
战国时期,郡县制在各国推行后,乡、里成为基层组织,秦汉时期乡里制度则逐步成熟,既发挥基层政权的作用,又带有半自治的性质。隋唐两宋时期,处于由乡里制到保甲制、乡官制到职役制的转折时期,乡的基层官吏的人员数量比此前大为减少乡里自治功能逐步弱化,官方的控制与统治逐步增强。从王安石变法至清代,治权所代表的官治体制从乡镇退缩到县一级,县为基层行政组织,县以下实行以代表皇权的保甲制度为载体,乡村自治的色彩越来越弱。
社会救济
未雨绸缪,取用于民
社会优抚
特殊群体,温情传递
①政治:缓和阶级矛盾,维护统治的需要;
②经济:小农经济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③思想:儒家的民本观念、仁爱思想的影响;
④自然:古代社会生产力水平低,自然灾害频发,人民生活缺少保障
材料一:凡义仓之粟,唯荒年给粮,不得杂用。若有不熟之处,随须给贷及种子,皆申尚书省奏闻
—《旧唐书》
材料二:社会救济是中国古代历朝实施“仁政”的重要内容,主要依赖于政府财政
—邓云特《中国救荒史》
材料三:国无九年之蓄,曰不足;无六年之蓄,曰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
— —《礼记》
史料实证
中国古代政府推行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的原因是什么呢?
《礼记.王制》论国家备荒的必要性时说:
国无九年之蓄,日不足: 无六年之蓄,日急;无三年之蓄,曰国非其国也。
《周礼.地官 遗人》 中有各级机构储蓄和备荒的设计:遣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患: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厄;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都之委积,以待羁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
汉朝——常平仓制度:积谷备仓,调节粮价。
隋唐——置仓积谷、自置义仓:
政府既重视官方储备,也大力提倡民间积储。隋文帝置仓积谷,预防荒年,还鼓励民间自置义仓,令各州百姓在收获时按贫富分三等出粮,于当地造仓积粮。
后世:社仓、义仓的设置较为普遍。
材料:隋文帝于开皇三年“以仓库尚虚,卫州置黎阳仓,洛州置河阳仓,陕州置常平仓,华州置广通仓,转相委输,漕关东之粟以给京师。” ――《唐六典》卷20《常平署》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秦汉时期——鸠杖:皇帝有 时会赐给高龄老人手杖一鸠杖, 以示尊重。
从唐朝开始——设收容专门机构:政府设有收容贫老、孤儿和乞讨流浪人员的专门机构,如唐朝的养病坊、宋朝的福田院、元朝的众济院、明清的养济院。
明初——优抚老人:朝廷令各地有司优抚高年平民,八十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
鸠杖
福田院
《风俗通》曰:俗说高祖与项羽战于京、索,遁于薄中。羽追求之,时鸠止鸣其上,追之者以为必无人,遂得脱。及即位,异此鸠,故作鸠杖以扶老。 ——《水经注·卷七》
京师旧置东、西福田院,以廪老疾孤穷丐者,其后给钱粟者才二十四人。英宗命增置南、北福田院,并东、西各广官舍,日廪三百人。
——《宋史·志·卷一百三十一》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宋朝以后——宗族内部救助:宗族内部的救助活动逐渐兴起。北宋范仲淹在族内创设义田,赈济族人,影响深远。宗族通过设立义田、义学、义宅、义冢等族产,在衣食、住行、婚娶、蒙养、丧葬等方面资助族中贫困者。
明清时期——慈善组织开始兴起:出现了善堂、善会等慈善机构。
时吏治日弛,家楣自初莅即奏增经费,劾污吏,练捕盗营,亲决狱讼,设通州、良乡官车局、近畿教养义塾、善堂、留养局,增贡院号舍,扩金台书院,制孔庙祭器、乐器。
——《清史稿·列传·卷二百二十九》
吴人谢家福等倡义赈,集四十馀万金,推福曾董其事。四年秋,至河南分赈洛阳等十二州县。新安、渑池灾尤重,福曾创立善堂,恤嫠掩骼,收赎子女,购车马若干辆,代疲民应役。
——《清史稿·列传·卷二百三十八》
潮汕善堂
范文正公,苏人也,平生好施与,择其亲而贫,疏而贤者,咸施之。方贵显时,置负郭常稔之田千亩,号曰义田,以养济群族之人。
——〔宋代〕钱公辅 《义田记》
三、历代社会救济与优抚政策
材料一 社会救济是中国古代历朝实施“仁政”的重要内容。康熙二十一年,“会直隶、河南巡抚察明,加意抚绥,招辑复业。道官领送回籍,仍捐给籽粒,俾得耕田亩”。乾隆九年,直隶等处水灾严重,灾民极度困苦,经赈济后,皆能安心度日,也无滋事妄行之处。
——摘编自杨景仁辑:《近代中国史料必刊三编 筹济编》
材料二 “大抵(各地政府)经理不善,款项不充,致各省穷民仍多无所归者”。而民间,则有“诸乳妇多不良,第贪三百钱(育婴堂每月给乳妇工食费三百文)。得堂中之衣褓,皆用于已子;所养之子,置之不顾,故多病死”。
——摘编自唐甄著:《潜书 恤孤》
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评价中国古代的救济制度
进步性:有利于促进封建社会生产的恢复;有利于维护统治,增强百姓对政权的认同;有利于增进百姓对中国传统儒家”仁政文化的认同感。
局限:滋长政府官员及民间社会的腐败。
社会救济与优抚
户籍制度
基层管理
开始大规模编排民户
前211年
秦汉
战国
581年
960年
1368年
1840年
魏晋南北朝
隋唐
宋元
明清
分类登记 编户齐民
分“黄籍” 与“白籍”
大索貌阅
主户、客户 诸色户计
户贴、黄册制度 乾隆及后停编户籍
乡里制度 什伍组织
城内设坊 郊外设村 邻保制度
宋保甲法
明:里甲制 十家牌法 清:保甲制
汉常平仓制度秦皇帝赐老人鸠杖
隋义平仓制度唐朝开始专设救济机构
宋开始,宗族救助活动逐渐兴起
明清时期,慈善组织开始兴起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
本课小结
前475年
2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