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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课 近代西方的法律与教化
2020—2021学年度高中统编历史新教材选择性必修一
英国《大宪章》封面
法国《拿破仑法典》
西方宗教救赎
【课程标准】
了解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和基本特征,知道宗教伦理在西方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
何为法律?
何为教化?
相辅相成
教育与引导
防范与惩处
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1.渊源——《罗马法》
为了缓和平民和贵族的矛盾
(1)《十二铜表法》
①颁布的目的:
②概况:
③地位:
公元前450年,罗马共和国颁布《十二铜表法》
古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
6世纪,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纂《罗马民法大全》
查士丁尼与他的廷臣
(2)《罗马民法大全》
①背景:
罗马帝国时期,随着统治区域的扩大和人口的激增,法律制度更加完善。
②创立:
③意义:
是古罗马法律的最高成就,也是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主要是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保护奴隶主的私有财产,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特权,奴隶不享有同等权利。其本质是维护奴隶主利益的法律。
史料史证能力训练:罗马法
材料 《十二铜表法》
第3、第8表 债权人可将无力偿还的债务人,交付法庭判决,直到将其戴上足枷、手铐,甚至杀死或卖之为奴。
第8表 凡故意伤人肢体而又未能取得调解时,则伤人者也需受到同样的伤害。不过,如有人打断自由人的骨头,他须偿付300阿司罚金;如被打折骨头的是奴隶,罚金可以减。
第11表 禁止贵族与平民通婚。
——摘编自《十二铜表法》
你认为,这些法律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为什么?
2、发展——中古时期的法律
(1)日耳曼法:各日耳曼王国在部落习惯法的基础上编纂了一批成文法,称为“日耳曼法”,成为庄园法庭审判的依据。
(2)教会法:教会根据基督教神学,制定和颁布了教会法
(3)罗马法的复兴:
①原因:西欧的法律状况同商品经济发展和社会生活极不适应
②表现:11世纪以后,欧洲国家出现了研究和宣传罗马法的运动,促进了罗马法的传播。
①背景:11世纪,诺曼底公爵征服英国,建立了诺曼王朝。为了加强对地方的控制,王室设立法院,并派法官定期到各地进行巡回审判。
②形成:12世纪前后,建立在习惯法基础上、全国普遍适用的法律在英国逐渐形成,这就是普通法。
③发展: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
④完善: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
⑤扩展: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它们构成了普通法系,也称“英美法系”。
(1)普通法系的形成:
(2)大陆法系的形成:
13世纪以后,随着王权的加强,法国法律的统一步伐加快,建立在罗马法基础上的法律体系日益成熟。
法国在启蒙思想和大革命的影响下,制定了一系列法律。
1804法国《民法法典》封面
1804年, 拿破仑颁布了《法国民法典》,它与此后制定的四部法典一起被统称为“拿破仑法典”。
①背景:
②概况:
《法国民法典》 继承了罗马法传统,融入了启蒙思想和法国大革命的成果
拿破仑法典与此前颁布的法律,构成了法国的成文法体系,最终确立了法国的资产阶级法律制度。后来,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世界性法律体系,称为“大陆法系”或“民法系”。
③特征:
④形成体系:
(1)本质:都是建立在近代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上的法律体系。
(2)法律指导思想:都受到近代资产阶级启蒙思想家洛克、孟德斯鸠和卢梭等人学说的深刻影响。
(3)法律背景:以资产阶级商品经济、资产阶级民族统一国家、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为基础。
(4)传统:都继承中古时期的罗马法、教会法、日耳曼法。
相同点:
探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
区别 英美法系 大陆法系
法的渊源
在适用法律的技术方面
受罗马法影响程度
涵盖的范围
判例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成文法为主要法律渊源
法官作用突出,可以遵循先例或对判例做出新的解释
强调立法与司法分工,法官必须依据法律做出判决
吸收的是罗马法的精神,只采纳罗马法部分原则
是在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对罗马法很大一部分继承取得
英国、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印度等国家和地区。
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等。
探讨:英美法系与大陆法系的区别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1)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
①立法权: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
②行政权: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
③司法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
材料一:在《论法的精神》里,孟德斯鸠延续英国先贤洛克的观念,归纳出“三权分立”的治理格局。其理论特点在于治理国家的三个权利部门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形”,似乎能够支撑起一个稳定的平面;立法、司法、行政之间恰似“石头,剪刀,布”一样,相生相克,分权制衡应该能够很好的治理一个社会(国家,或者国家之下的行政机构)。
——摘编自何志鹏《孟德斯鸠与<论法的精神>》
(2)在法律内容上:注重保护个人权利。
①法律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天赋人权和人人平等思想;
②注意保护个人的各种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财产权
材料二:纵观这些具有代表性的西方法律思想,其具体制度设计上颇具差异,但无一例外的彰显了对个人本位个人价值的强调……保护个人自由和权利的观念仍然是西方社会法治的价值基础
—李盼盼《对西方个人本位法律传统的几点思考》
材料三:“私有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除非由于合法认定的和公共需要的明显要求,并且在事先公平补偿的条件下,任何人的财产不能被剥夺。” ——法国《人权宣言》
(3)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为了保证从立案到审理再到判决的每个程序的公开公正,建立了律师制度和陪审团制度。
实行无罪推定原则,所有被审判者在判决之前都是无罪的。
近代西方法律制度评价
1.积极:
(1)有助于维护法律的统一性与权威性。
(2)可以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3)可以迅速灵活地反映社会发展对法律调整提出的不同要求,及时确立合乎社会需要的法律规范。
(4)有利于加强对司法机关的监督,防止法官专断和任意处理问题,保持法律的公正。
2.消极:
(1)西方法律过于强调保护私有财产,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
(2)确认了私有财产制度,财产的多少决定着法律地位的高低
(3)黑人、土著居民和妇女没有完全的公民权。
史料一 罗马的法律传统,即便在帝国覆亡之后的漫长岁月里,仍构成除不列颠以及其属地以外所有西方国家习惯法的基础。其中一些法律条款仍存活于现代欧洲许多国家的法律制度之中,成为西方文明的一笔重要遗产。
——摘编自陈振昌《论欧洲传统文明的统一特征》
(1)根据史料一,归纳史料中有关罗马法的观点。
【史料实证】 古代罗马法及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罗马法律传统浓厚;罗马法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和近现代法律的渊源。
史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2)根据史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的特点有哪些?
【史料实证】 古代罗马法及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特别强调法律至上;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的法律体系;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等。
史料三 “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摘编自齐世荣主编《世界史·近代卷》
(3)根据史料三,归纳近代西方法律体系的特点。
【史料实证】 古代罗马法及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特点及影响
主权在民;在国家权力结构上坚持权力制衡、三权分立;司法实践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1.宗教改革前
(1)基督教的发展演变
①392年,基督教成为罗马国教。
②日耳曼人国家为了取得罗马人和教会的支持,逐渐都接受了基督教。
(2)教会宣传:
①教士们搜集和抄录经典,宣讲教义
②开办宗教学校和世俗学校,讲授宗教内容。
(3)宗教的作用:基督教的宗教伦理和教化作用强化了教会对人们的控制,深刻影响了人们的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
2.宗教改革后
(1)教会的分裂:西欧的基督教分裂为天主教和新教。新教适应了原始积累时期新兴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诉求,提出了一些新的主张。
(2)新教的主张:反对教皇权威,主张信徒通过自己阅读《圣经》理解教义,还提倡节俭和积极入世的态度,鼓励人们发财致富。
(3)新教的局限:
①束缚人们的行为,麻醉人们的思想
②排斥其他教派,引起了多次宗教冲突,造成了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③对教义持有不同意见的人被斥为“异端”,遭到迫害。
材料一 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形成了中华法系。元朝对唐宋法律整体上弃而不用,在司法实践中却也广泛援引唐律。明朝以唐律为蓝本制定《大明律》,在司法实践中又特别重视“例”,曾数次重修《问刑条例》,而最后一次重修采取“律为正文,例为附注”的形式,开创了律例合编的体例,时人称之为“《大明律例》,一部礼经。礼法立教,出礼入刑。人知守礼,自不非为。非为不作,刑法何拘 ”清朝法典沿袭《大明律》,同样非常重视例,制定了《大清律例》
。材料二 13世纪,英国通过《大宪章》,确立了法律至上和王权有限的原则。光荣革命后,英国确立了君主立宪制,法律体系更加完善。美国等很多国家在学习英国法律的基础上制定了本国法律,构成了“英美法系”。1804年,拿破仑签署法令,颁布了《法国民法典》。《法国民法典》继承了罗马法传统,很快推广到欧洲各地,形成了“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有以下共性:法律由代表人民行使权力的议会制定,行政机构在法律规定的框架内行使行政权,法院根据法律独立掌握司法权,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和无罪推定。
思考:根据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欧洲近代法律体系与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不同之处,并分析造成不同的主要原因。
中西法律对比
【课堂探究二】
不同:欧洲近代,基础上:强调法律至上;司法实践中:坚持程序公正等原则;
中国古代,基础上:强调为君主统治服务;司法实践中:人治色彩强烈,突出教化作用。
原因:
经济:欧洲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较快、程度较高;中国自然经济始终占统治地位;
政治:欧洲君主专制统治相对薄弱;中国古代君主专制不断强化
1500
加尔文
宗教改革
1689
1776
1917
1789
1536
明嘉靖
十五年
英国
《权利法案》
康熙
二十八年
美国
《独立宣言》
乾隆
四十一年
法国
《人权宣言》
乾隆
五十四年
回到当时看历史
制度:保护人权
文化:解放人性
大国崛起
制度:专制集权
文化:八股取士
中西易位
站在今天思历史
国际践踏他国人权
欧洲“拒收”难民
男女不同工同酬
退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
中国特色人权法律体系
积极开展国际人权交流7亿人成功脱贫
透过历史望明天
法律——
统治阶级意志 人民权益?
人权——
超越国界?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大变局中如何完善?
……
人类命运共同体被写入联合国人权决议
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1、古罗马时期:渊源
(1)罗马共和国:
(2)罗马帝国:
2、中古时期:发展
(1)“日耳曼法”:
(2)教会法:
(3)英美法系:
(4)大陆法系:
1、在国家权力结构层面上; 2、在法律内容上:
3、在司法实践过程中: 4、局限性:
1、宗教改革前:如何认识基督教的地位和教化作用
2、宗教改革后:如何认识新教 新思想的教化作用
一、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渊源及发展:
二、近代西方法律制度的基本特征:
三、宗教伦理与教化:
谢 谢 观 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