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第7课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共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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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历史统编版(2019)必修中外历史纲要上第7课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共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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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类型 教案
版本资源 统编版
科目 历史
更新时间 2024-03-27 0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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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昔日龌龊不足夸,
今朝放荡思无涯。
春风得意马蹄疾,
一日看尽长安花。
——(唐)孟郊《登科后》
登科是什么现象?
孟郊为何在登科后如此欣喜?
隋唐制度的变化 创新
第二单元 三国两晋南北朝的民族交融与隋唐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选官之变
——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01
中枢之变
——皇权的加强与限制
02
03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赋税之变
——从人丁到土地财产
唐代状元游街图

选官之变
——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请同学们自主阅读教材并思考,从西周时期到隋唐,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其选官标准和方式是什么?
商周时期
战国—秦朝
汉代
魏晋南北朝
隋唐—1905年
血缘
军功
品行
初家世道德才能
后家世
才学
选官
方式
标准
自主学习
一、选官之变——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方式
世袭
中央任免
自下而上
推荐
中正官评定授官
分科考试
(一)九品中正制
基础梳理
相关史料
1、背景
2、方式
中央委任中正官为各地人才评定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此授以相应的官职
3、标准
家世、德才→家世
阅读教材第40页,概括九品中正制产生的背景、方式、标准
高门(上品)
寒门(下品)
九品中正制示意图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社会动荡,人口流动加剧,乡里清议失去社会基础
地方大族操纵选拔权
曹魏求贤若渴,需要人才
一、选官之变——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一)九品中正制
基础梳理
史料探究
局限性:
无考核标准,后期沦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实质),最终导致“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局面形成。
一、选官之变——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进步性:
评议权收归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
4、评价
中正评定人才,越来越依据士人的家世,父祖为高官者,在选举上占了越来越大的便宜。久而久之,门第高者品级就高,门第低者品级就低,朝廷任命中正官时,往往要征求本地出身的高官们的意见,连中正本身的公正性也逐渐丧失。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
——张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导论》
至南北朝,有识者对士族政治以及九品中正制多有批评。君主为了改变门阀势盛,威权下移的局面,开始启用寒庶,典掌机要。标准由出身门第变为以文化考试为主,考试逐渐居于选用官制度的中心环节。
—— 《阎步克自选集》
针对上述弊端,统治者做了哪些调整?
以寒门抑门阀,以考试代门第
一、选官制度
一、选官之变——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开始采用分科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
增加了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
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了科举考试的地位
隋文帝
隋炀帝
唐太宗
武则天
唐玄宗
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度形成
扩大科举取士的人数,首创了武举和殿试
一、选官之变——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二)科举制
1.发展历程
贫苦子弟,类皆廉谨自勉,埋首窗下……即纨绔子弟,亦知苦读,以获科第……是皆科举鼓励之功有甚于今日十万督学之力也。
——邓嗣禹《中国考试制度史》
一、选官之变——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二)科举制
2.影响
影响1: 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了统治基础, 加速了社会阶层的流动。
影响2: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加强了中央集权。
“五尺童子,耻不言文墨焉。”
——【唐】杜佑:《通典》引沈既济之语
明经 : 对经义的记忆和理解
进士 : 杂文(包含诗赋)、帖经、策论
敦煌文书 S.2703
《学郎习字日课》
一、选官之变——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二)科举制
2.影响
一、选官之变——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二)科举制
相比九品中正制,科举制有哪些创新之处?
选官制度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选官权
选拔方式
选拔标准
选才范围
中正官
中央政府
评定
考试
士族、寒门
世家大族为主
考试成绩(学才)
家世、门第
开放性
集权性
公开性
公平性
创新:选官日趋科学、公正、客观,古代选官制度逐渐走向成熟完善。

中枢之变
——皇权的加强与限制
魏晋南北朝
三公
九卿
皇帝
东汉
皇帝
尚书台
三公九卿
西汉
秦朝
皇帝
三公九卿
中朝
中外朝制
中书省
皇帝
尚书省
门下省
【曹魏】
【西晋】
三公九卿制
三省体制
中国古代中央官制的演进
虽置三公,事归台阁
二、中枢之变——皇权的加强与限制
隋文帝时,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皇 帝
中书省
尚书省
门下省






①皇帝下达旨意
③审核诏令
④-①封驳诏令
④-②诏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三省长官共议国事,执宰相之职。
②拟出诏令
⑤尚书省交给下辖的六部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
二、中枢之变——皇权的加强与限制
(一)三省六部制
皇 帝
中书省
尚书省
门下省






①皇帝下达旨意
③审核诏令
④-①封驳诏令
④-②诏令交由尚书省执行
②拟出诏令
二、中枢之变——皇权的加强与限制
(一)三省六部制
意义:
加强皇权:相权三分,宰相由个人变为集体,彼此牵制。
提升效率:三省分工明确,集中于政事堂议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工作效率。
节制皇权:通过规定,将皇权的运行约束在程序之中,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节制皇权。
中央决策和行政体系日臻完备,是古代政治体制成熟的标志之一
唐太宗时,用授予宰相名号的方式扩大宰相的任用范围。
从权力的角度:分权
从责任的角度:分工

赋税之变
——从人丁到土地财产
租调制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古代民众的义务:“税”+“役”
田税: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
人口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以户为单位的财产税
古代王朝依据自己所颁布的法律向臣民征收的实物或货币
古代王朝强制民众承担的无偿劳动
力役 、军役、杂役等等
三、赋税之变——从人丁到土地财产
(一)租调制
基础梳理
相关史料
1、形成过程
(1)魏晋:租调制
①魏晋:开始实行租调制,按户征收粮和绢帛
②北魏孝文帝:均田制
受田农民承担定额租调
(租:纳粮;调:纳布)
成年男子负担一定的徭役
太和九年,(北魏孝文帝)下诏均给天下民田:诸男夫十五(岁)以上,受露田40亩,桑田20亩,妇人授露田20亩……奴婢与平民一样受露田和桑田,数量相同……受田者年满70岁或死亡之后,其所受露田交还国家,并且不准买卖。桑田则不在还受之限,可以世代相传,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买卖。
——摘自詹子庆《中国古代史》
均田制:政府掌握大量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受田农民向国家缴纳赋税和服役。
三、赋税之变——从人丁到土地财产
(二)租庸调制
重点探讨
相关史料
1、时间:唐初
2、创新之处:
庸:纳绢或布代役(代役税)
3、作用:
(1)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提高积极性
(2)政府的赋税收入有所保障
有田则有租,有家则有调,有身则有庸。
——(唐)陆贽
三、赋税之变——从人丁到土地财产
(三)两税法
重点探讨
相关史料
1、背景:
(1)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2)人口逃亡,户籍减少
(3)税收减少,财政困难
2、确立:780年,唐德宗实施两税法
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白寿彝《中国通史》
三、赋税之变——从人丁到土地财产
(二)两税法
基础梳理
相关史料
1、背景:
2、确立:780年,唐德宗实施两税法
3、内容:
(1)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按田亩缴纳地税。
(2)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
(3)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
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资治通鉴》
阅读教材第40页,概述两税法的内容。
三、赋税之变——从人丁到土地财产
(二)两税法
重点探讨
4、创新之处
租庸调制 两税法
征税标准
征税项目
征税对象
征税次数
征收方式
以人丁为主
以财产为主
租庸调、杂役
户税和地税
受田农民
不分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旬输月送
夏、秋两季
征收实物
概以钱计
放松了人身控制
简化了税收名目
扩大了收税对象
固定了收税时间
改变了征收方式
三、赋税之变——从人丁到土地财产
(二)两税法
重点探讨
5、影响
积极:
(1)简化税收名目,有利于减轻农民负担,缓和社会矛盾。
(2)扩大收税对象,保证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3)以改变以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消极:
(1)无统一税额,各地税负不均。
(2)后期出现了官员贪污腐败现象,加重了人民负担。
三、赋税之变——从人丁到土地财产
选官之变
门阀士族到寒门庶族
中枢之变
皇权的加强与限制
赋税之变
从人丁到土地财产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古代政治制度不断完善
本课知识线索小结
古代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隋唐的制度创新为隋唐盛世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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